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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月的夏天 ...

  •   很想问问眼前声泪俱下的女孩到底还要再哭多久。
      一月的太阳照在身上很舒服,很适合睡午觉的天气,为什么我却要站在这里被虐待双耳?
      “有话快说好吗。”我说。我一向都不是很有耐心的人。
      “你怎么可以这样!”她睁大眼睛,很是惊愕的样子,“你根本不是真心喜欢我,我要跟你分手!”
      老天,看来她是忘了一个月前有个跟她很像——或者根本就是她的人在我面前信心勃勃地说,乐扬,我不在乎你现在并不喜欢我,我会让你爱上我。
      所以我默许了。但一个月后的现在,她却化身为现代秦香莲指控我不喜欢她?我是不是该去找个貌美多金的公主来配合剧情?很可惜我既不姓陈,也不叫世美。而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公主们也都不再是大脑小得跟恐龙媲美了。
      “你为什么不说话?”她似乎有点着急。
      说什么呢?我想。要我效法八点档男主角死缠烂打还是买一千零一朵玫瑰再跪下请求原谅?别了。我身上的浪漫细胞早八百年就死光了,就算不小心有一两个存活下来也必定在这冬日午后昏昏欲睡。
      “你的话说完了?”我说,“那就分手,如你所愿。”虽然我怀疑我们是否曾交往过。
      不再看她水龙头一般的大眼睛,我转身回宿舍。
      “你好冷血!”她在我身后喊。
      这个事实不用你提醒我。我在心里冷笑。
      只能怪今天的太阳太暖太舒服了,让我提不起精神来敷衍别人。
      因为很久以前的某天,太阳也是这么暖。我的亲生母亲对我说,扬扬,一会儿来一位姓陆的叔叔,他要是问起来,你就说你是姨妈的养子,来这儿玩的,明白吗?
      我明白,我当然明白。我是姨妈的养子,我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我笑,笑得母亲心慌起来。
      扬扬,妈妈是很爱你的。相信妈妈,妈妈跟他结婚以后,会说服他接受你的。母亲对我这样说,并且流下眼泪。
      我相信,我说。
      我当然相信。人总是要满足最基本的欲望之后才能去操心别人的事。这是科学家们的研究结果,并不是母亲的错。她爱我,但她首先要爱她自己。这是人性,是普遍规律,并不是什么值得羞耻的事。
      那天太阳就像今天这么暖,暖得让我困倦想睡,一直睡下去不再醒来。我扮了一天乖巧懂事的孩子,我听见我的灵魂站在高处冷笑,于是我也低下头微笑。那位姓陆的叔叔——当然后来成为了我的继父,他有双精明深邃的眸。他看着我,似乎看穿了我的虚伪冷血。但我不在乎被看穿,被看穿又怎样呢?我的灵魂早已被抽离,它在高处看着,他看不到的。
      这位陆叔叔没有接受我,如我所料。也许母亲也早猜到这结果了,毕竟,我是她的儿子,即使她一天与我见面的时间超不过一小时,她也了解我是个多孤僻的小孩。而这位陆叔叔认定我是个虚伪爱耍心计又有点小聪明必要时还会玩点卑鄙手段的孩子——从他眼里的冷漠轻蔑我就能知道了。
      这些评语我接受,我从不否认事实。
      故事的后续发展一如琼娟席瑶笔下,我扮演我最心爱的反角来为千篇一律的故事增色。然后我得到奖励——空荡的豪华公寓,花不完的银行存款,贵族学校的名额。
      我很满意,满意得无以复加。而我的继父以为,只要我对物质生活满意了,就不会去打扰我的母亲。
      其实他多虑了,因为我从小就讨厌陌生人,更遑论主动去打扰。但这种话我当然不会去对继父说。钱多得花不完并不是坏事,而我乐得当寄生虫。其好处有很多,首先一点,在这个适宜午睡的时候,在这个学风开放的寄宿制贵族学校,我可以安心地在宿舍里舒适的床上睡而不用担心下午还有课。

      我睡觉时从不做梦,我很庆幸这一点,因为有梦的睡眠品质差,好梦噩梦都一样。
      “乐扬!乐扬!你睡死了啊!快点给我起来!”
      被人粗鲁地摇来摇去,本来清醒了一些的脑子又混沌起来。
      “你是谁?”我眯着眼睛看着把我挖起来的野蛮室友。
      “你还没醒?”他的声音突然转轻,充满魅惑力地露齿一笑。如果他的亲卫队在此恐怕又要红心满天飞外加尖叫连连了。但在我看来现在的他跟饥渴的吸血鬼没两样。我的幽默对程靖远的暴力,想也知道我没什么胜算,才不会白白送死。
      “我醒了,程靖远。”我说。
      “你确定?”程靖远双手抱胸,挑眉。
      “你再罗嗦我就要收钟点费了。”我懒散地半坐起来,要不是怕他小人地用冷水浇我,我会理他才有鬼。
      程靖远眸中一闪而过的情绪是复杂的:“听说你跟安琪分手了?”
      我楞了一下,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他老大火上房似的把我挖起来就为了求证这种八卦?程靖远大少爷,你闲得无聊是你家的事,干嘛找我麻烦?
      “你跟她不是交往得很好吗,怎么突然分手?”这位大少爷似乎不问出个所以然来不罢休。
      好极了!真是精神可嘉!
      我把手摊开在他眼前。
      “这是什么意思?”他看着我的手。
      “给我一种俗称钱、银子、money,可以充当一般等价物,学名为货币的东西,我就会回答你的三个问题。至于哪国的货币就随你。——这是你的第一个问题。”我笑,白白打扰我的睡眠还要我回答问题,哪有这种便宜事。
      程靖远瞪着我,终于确定我不是在开玩笑后,他气馁地放了几张千元大钞在我手上,半讽道:“你还真是事事不忘记钱啊,将来一定能做个好商人。”
      “好说。”我假装听不懂他的嘲讽。爱钱这种事也没什么可耻的,至少我从不这样认为。
      “为什么分手?”程靖远靠近我问。
      我侧身拉开一个安全距离:“这你可得问安琪大小姐,是她甩了我的。”明明我才是被甩的那个啊,怎么听他的语气倒像是在责难我?这家伙难不成有性别歧视?
      “不爱她吗?”程靖远的眼神变得有点危险。
      爱?什么叫爱?我笑倒在床上。我想说,程靖远,你可知道我连自己都没爱过,又怎么可能去爱别人?就算我想,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的问题有这么可笑?”程靖远坐在我的床边。
      “呵呵……那,换我问你,你这校园风云人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程大少爷一个月换三个女朋友,每个你都爱吗?”笑死人了,这位标准的富家公子哥儿跟我一脸认真地讨论情爱?
      “那不一样。”程靖远皱眉。
      他似乎对“程大少爷”这称呼不太满意,所以我决定以后都这么称呼他。笑话,哪里不一样?无非是他程靖远向来来者不拒,而我是本来就少人光顾又挑食得很。至于安琪,只能说是那天我刚巧懒得说话便默认了而已。不会这样就以为我动真心了吧,那可真是本世纪初最大的误会,冤枉得很。
      我看着程靖远的眸中映出了冷漠嘲讽的我,然后他将上身向我倾过来,“乐扬,你是不一样的。”他对我说。
      我挑眉,我想他说这话是无心的——至少我就当他是无心的。
      “你是不一样的。”这句话十有八九会出现在热恋中双方之口。我一直很奇怪何以这么一句完全不实际的话可以名列甜言蜜语的成效奖前十位。大概听这话的人是哲学没学好,才会忘记一位西方哲人说世界上绝找不出两片相同的叶子,人也是同理。
      “我同意你的话。”我说,这的确是事实,“还有,麻烦你别再继续靠近。”说这话的时候他已经快贴上我的脸了。
      “你怕?”程靖远笑。坏笑。但我不否认他笑起来的确很有魅力。
      “我只是不想呼吸别人排出的二氧化碳和杂物。”我直视着他。
      怕?真是有趣。如果我真的怕的话倒不失为一种全新体验。我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所以我知道我的这副皮囊实在只能算是平凡。纵然身处超级开放的贵族学校,男男恋成风,像我这样的人也绝对属安全型。
      “你从来都不正面回答问题。”他笑。很干脆地站起来让我起身,“我就喜欢你这点。”
      “谢谢。”对于赞美我一向照单全收。
      我抬眸看到程靖远眼里有一丝不易捕捉的情绪闪过。我很聪明地选择忽略不计,但他似乎不允许我装傻。
      “乐扬,我以为你对安琪动心了。我后悔自责了一个月但我决定祝福你。可是刚才你告诉我你没有爱上安琪,所以这次我决定不再错过你。”
      他这……是在告白吗?我的眉头打了死结。早知道就说我爱安琪爱得要死,爱到海枯石烂。祸从口出,这话真没错。
      程靖远他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开始考虑用冷水泼他。
      很显然他不但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为他竟然出其不意的吻了我!
      “我要追你。乐扬,我会让你爱上我。”

      如果我曾以为程靖远只不过是跟我开个恶劣玩笑,那么一个星期后的我就只能相信他的确是认真的了——认真地开这个恶劣玩笑。
      程大少爷除了上他自己的课外,一天二十四小时地跟着我,态度再明显也不过了。
      于是开始有人不断探听一个叫做乐扬的人是何方神圣。于是我似乎是一夕成名了起来,走到哪都有人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于是一向睡眠品质很好的我开始失眠,然后在课上我开始打瞌睡。
      被第二十根(大概是第二十根)粉笔头丢醒时,我听到幸灾乐祸的唏嘘声,我意识到我似乎犯了个错误——这堂课是“李当铺”的。所谓当铺就是说这位姓李的老师尖刻得近乎变态,上他的课十个有九个会被当。当初我选李当铺的课纯粹是看中了这门课少有人选,现在我似乎要尝到苦果了。
      “乐同学,你上来解这道题。”李当铺的小眼睛里射出蛇一样的光芒,“我刚刚讲过一道类似的题目,如果你解不出来,你的这门课就会得到不及格。”
      用膝盖想也知道他是刻意为难,而且十有八九刚才并没讲过什么类似题目。
      我微笑,风度良好地起身掸掉身上的粉笔灰,再到讲台边拿起粉笔。
      我只写了一笔。然后就回到座位收拾东西走人。
      我听到身后有哄笑声和怒骂声。我笑,我想我的绘画水平并没有退步,一笔画Q版肖像更已达炉火纯青的地步。也许我可以考虑以后当个画家,很适合我的懒散性格。

      一月的太阳是我的最爱,像回忆般的遥远夏日。
      似乎连日来的郁瘁都消失了,我决定明年继续选李当铺的课,因为有调节心情的作用。
      我直直地走出校门,拦了辆计程车回我的公寓,我想在宿舍我恐怕是安稳不得的。干脆就跷掉下星期的课来补眠吧。我在后座为这个perfact idea雀跃地笑出声,惹得柴柯夫叔叔频频在反光镜内对我投以“关爱”目光。

      我的公寓很大很气派,不过仅止于从外面看而已,当然我也不会给别人机会从里面看。
      这对我而言已足够。我并不需要在只有自己时虚荣,因为我很清楚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没有仔细数过公寓里有多少房间,因为我只使用其中一间。
      一张很适合睡的大床,一个不算小的衣橱,扔得凌乱的画具纸张。
      和满眼的空白。
      我其实很想装出深沉的样子说这是我的独特个性,但真正事实是,东西少些会更方便打扫,而我并不勤快。
      所以这些已足够。
      我睡得昏天黑地、日夜不分。最后还是被有节奏的声音唤醒。
      我用了五分钟意识到自己已经醒了,又用了五分钟睁开眼坐起身,眼前顿时一片昏黑,头轻身重。这是睡太多的必然结果。混沌一片的头脑迟缓地运作起来——不是手机,因为我从不开机;不是公寓的电话,因为我的公寓没装电话;不是门铃,因为那东西早就坏掉了。
      我坐在床上,听着节奏性的敲门声。看着窗外最后一抹残光。靛蓝、浅蓝、绿、再来是淡橙黄,一种颜色依次过渡到另一种颜色,和谐平缓得让我迟疑,在我尚未分辨清楚之前便归于黯黑,夜,于是再度降临。
      这时,敲门声变成了踢门声。还夹杂着喊声。
      ……“乐扬!乐扬!开门!你还活着就出个声!”
      ……“乐扬!你再不回答我就把门撞开了!”
      我从不怀疑程大少爷的威胁,因为他向来说到做到。而我公寓门板的脆弱性也不需要他来证实。我只是好奇他如何找到这里来?该不会是花钱雇人跟踪我吧?有钱真是好啊。
      我笑,笑自己何时又多了被害妄想症。
      我打开门。
      “你的耐心够强,脸皮够厚,将来一定能做个好商人。”我讽刺道。
      “好说。”他把我的话打包退回。
      “有事吗,程大少爷?”我倚在门边,双手环胸。
      他皱眉:“乐扬,我找了你一下午,你不请我进去坐一下吗?“
      我不说话。我在心里冷笑。我可不记得我用鞭子赶他来找我,更何况,这公寓粉刷之后就只有我一个人出入过,他凭什么以为我该让他进来。
      我们相视许久,他终于放弃地低笑:“乐扬,有时候你真冷血得让我都自叹弗如。”顿了顿,“今天中午你母亲来过。”
      我仍然沉默,等待他说些有建设性的下文。
      “我们聊了一些你的事。你不介意?”他的眸中一片深沉。
      我笑了。和她聊我的事?嗬,如果她曾知道有关我的事多一些,我或许会介意。但你能奢望一个每周一百六十八小时、见面时间却不到五小时的人对你了解多少?更何况,我和她已分开住十余年,而人总是会变的。纵使那个人是我母亲又如何,人们总是把血缘神奇化夸大化,忘记了血缘的力量也不是无条件的。
      “你不要这样笑,好象全世界就只剩下你一人一样。”程靖远将手放在我肩上,似乎想要拥抱我。
      我推开他,祭出最虚伪客套的笑容:“程靖远你现在是来安慰我这个父不详的私生子、被母亲伤害抛弃的小可怜吗?真是好伟大的情操。只可惜我承受不起。”
      程靖远的身形一僵,眸子中隐隐燃起了怒火。
      “乐扬,如果你是那样的人,我连多看你一眼都不会。”
      我看着他慢慢敛起了笑容,不语。程靖远毫无疑问是个非常优秀的人,即使没有资金上百亿的程氏的少东身份,他的外貌和智慧也绝对是笔不容小窥的财富。他自然有着旁人无法比拟的傲气,但他的傲气一直以来都隐藏在他的进退得宜、斯文有礼中,这也是他在学院中大受欢迎的原因。
      我不该挑战他的傲气——如果我真想摆脱他的话。那样只会让他更执着起来。
      ……“令堂约你明天中午见面,她说是老地方。”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他又开口说话。
      我一愣。一年一次,老地方。今天我忘记了,无心的。母亲却又来约明天,何苦这样,硬要背上沉重的十字架,逼迫自己忏悔一样。我伸手揉了揉眉心。
      “我知道了。还有事吗?”我送客的意味已十分明显。
      程靖远沉沉地失笑:“乐扬,我发觉我竟然真的爱上你了。”
      我猛地抬眸瞪他,你程大少爷玩上瘾了是吗?
      我看着程靖远,一瞬间,我险些迷失在他深沉如海的眸中。我承认,这一刻我愿意相信他是真的……爱我。
      但是又如何呢。程靖远实在太不了解我,我并不懂爱,所以我也不需要爱,更不需要他。
      “你的话说完了?”我问。
      “说完了。”他点头。
      “那慢走不送。”我甩上门,回房间去继续睡。

      沉默,静静地蔓延。
      我在咖啡里加了四块方糖,漫不经心地轻轻晃着杯子,尝了一口,发觉甜得发腻,便放下。
      “扬扬,你过得好吗?”母亲问我。
      “很好。”我答。
      “钱还够花吗?不够的话……”
      “我不缺钱。”我打断她。
      突然对于这种情况厌烦起来。每一年同一天同一个地方同一个座位,说着例行公事般同样的话。我相信母亲不是有心的,她只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我这陌生人一样的儿子,一如我不理解她为什么还要坚持每年见一次面。难道仅是为了满足她所谓的忏悔之心而进行的自我折磨?——有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人还真是一种微妙又奇怪的生物。
      也幸好这样的状况很快就将不复存在。
      “这间咖啡店下个月就要拆了。”我说。这家店的咖啡味道之糟是罕见的,能在这样的世道下支撑十余年真是了不起的成就。“明年什么地方见面?”
      “你要走了吗?”母亲突然握住我的手,这是自从我们分开住之后十几年来她第一次碰触我。
      我惊讶,以往的每次见面也都是短促的,为何只有这次她伸出手来挽留?我没有抽开手,因为母亲握得实在很紧,硬挣开的话我的手只怕要脱臼。
      “你还有话要说?”我问。
      下一瞬间,我看到眼泪戏剧化地在她眸中凝聚起来,流动的水光使那眸子漂亮得像颗黑色水钻,然后透明的小颗钻石落下来,碎成一片片的,再也拼不回原来的模样。
      她哭了。
      “扬扬,别用那种轻蔑的眼神看我,求你。”
      轻蔑?也许吧。但我看的只不过是她眸中的我自己而已,自始至终,都是。
      “扬扬,我知道我是一个自私的母亲,我知道你恨我……”她已经泣不成声。
      我失笑,是么,我恨她,原来我是恨她的,我到今天才知道不知算不算迟?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你越来越像你的父亲了,我一看到你就会想起我一生最大的失败、最大的耻辱就是爱上你父亲。我为他付出那么多,他竟然就这么离开,连声抱歉也没有——”
      “他说过他爱我的,他说过会一直陪着我,不会离开我的。为什么……”
      ……
      我静静地听着,我的母亲还真是懂得说话的艺术,她竟然可以用这么无辜的脸可怜的语气说着这种残忍苛刻的话——乐扬,你是我一生失败的见证,你是个耻辱的瑕疵品。
      真是让我不知该哭还是笑。
      我听着她倾诉着有关“父亲”的事,从他们如何相遇到最终的遗憾结局,以及其间的几次分分和和。我想她并没意识到,这是从我懂事以来她第一次在我面前提起父亲。对于我来说,简直遥远得像另一个世纪的童话。
      我把视线移到窗外不知名的地方,让她说个痛快吧,我想。这是第一次,同时我衷心地希望这也是最后一次,理由早已说过——我讨厌陌生人以及有关陌生人的一切事。
      我的母亲是个美人。文艺小说中美人都会遇上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所有困难都一定会被一一克服的,所有情敌都活该闪到下水道去乘凉,然后王子公主过着幸福的生活直到永远——果然是单纯万恶的文艺小说,活该被当反面典型。
      爱情是什么呢?发生的时候都似乎理所当然。爱的时候天雷勾地火,舍生忘死,甜言蜜语怎么好听怎么说。说的那一刻或许是真心,但之后呢?之后的之后呢?谁来保证永恒,谁来实践诺言?
      母亲她太天真了,她以为她付出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就会得到相同的回报,殊不知她扮演的角色只不过是争风吃醋、破坏王子公主幸福结局的情敌x号而已。所以事实的结果推论出她不适合做个商人,一定会连本带利陪光外加数不清的借债。
      但她还算幸运地遇上了继父。就算是削足适履也要再做一回公主,因为这恐怕是最后一次机会。然后我就是被她割掉的那一块肉。
      其实她大可不必忏悔什么,因为换了我也会这么做,而且必然会做得更绝。
      须知,腐肉不割掉伤口就永远不会愈合,只会越烂越深而已。

      最后,一年一次的见面会在母亲的哭泣声中完结。
      这次我没有说再见,就在她倾诉她的痛苦时我已经下了一个决定——我将不再继续这种无意义的祭祀般的见面,再也不见她,永远。
      我只是希望她能在未来的日子里明白一点,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幸的人,而她决不是最不幸的一个。有些人一出生就注定是个筹码,是个失败的作品;有些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为了活下去而出卖一切,包括尊严。而她的不幸只不过是她不肯放开的过去,是她太傻,而我并不想陪她再傻下去。

      日子照旧在过,每一天每一天我仍然有着心情好或不好的理由。

      “乐扬,你身边的时间好像是静止的。”程靖远对我说。
      我不回答,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他显然已经走火入魔了。在校园里公然对我搂搂抱抱,软硬兼施都宣告无效后,我终于也只能随他了。幸好他通常只是静静地存在我身边,从不干涉我的各种行为。所以我就只当是多了一个随身携带的自动提款机、二十四小时菲佣、人型充气靠垫。不过前几天他突然一反常态的开口说话了,他告诉我他准备在这学期结束之后对他父亲摊牌——说他爱上一个同性并准备与之结婚。
      你疯了,我说。
      他说,觉悟吧,乐扬,是你害我变成同性恋,所以你要负责。
      我瞪他,负责?真见鬼。若说这世界上最不可能为自己所做的事负责的人,那一定就是我。我可是二十年后的亚洲第一奸商,想占我的便宜,下辈子吧。

      然后在接近期末的某天,我遭到报应。
      在校园里我被一票女孩围住。
      “你是乐扬吗?”为首的女孩问,看样子来者不善,“听说你在跟程靖远交往?”
      享受免费品的后遗症来了,天下果然没有真正免费的午餐。
      “你认错人了。”我说。
      之后我马上挨了一巴掌。大概在这些千金娇娇女眼里,别人虽然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但那张脸却是专供她们打着玩的吧。所以才能如此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打。并且理所当然地以为真理在她们那边,别人被打了还该感到荣幸,还得嘘寒问暖地凑上来,哎呀,手打得痛不痛?对不起,我皮糙肉厚,打起来一定不舒服,要不要踹几脚来试试?
      我冷笑。
      圣人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她们自然是当之无愧的女子,而我自然也是当之无愧的小人,我不但是小人,在进入这所贵族学院之前我还是当之无愧的不良少年。
      所以事件的结果是基本上我那一巴掌没有白挨,而她们估计也不会再来找我讨论程大少爷的归属权问题。

      事实上我不崇尚暴力,但也要分人,尤其别人已犯到头上来。
      不过我还是比较偏好在背地里玩些手段,那样比较符合人类文明的进化。
      上帝说,别人打了你的左脸,你一定要再奉上右脸。
      撒旦说,你认为别人有了打你的念头,你就一定要抢在前面动手,并让别人再也没机会抬手打你。
      这两者我都不符合,所以我既上不了天堂,也下不了地狱,所以我只是在人间做一抹游魂。

      期末考结束后,一月也快要完结了。
      程靖远在放假后就没再来找我,我想,他终于是厌倦了这个独角游戏。真好,我三呼万岁。
      放假后的生活我过得很充实。我天天带着画具出去,在街头画画。偶尔也画人物素描赚些零钱。不过我还是最常画色彩,一月的时节其实并不缺乏色彩,只要有人就不会单调。

      “你学画多久了?”站在我身后许久的人开口问道。他似乎每天都经过这附近,但这是他第一次开口与我说话。
      “忘了。”我说。
      他笑:“你画的颜色似乎全是暖色调呢。”
      “那是因为街上的人全是穿暖色调的衣服。”我说。
      “你确定?”他又笑。
      我不语,因为我忽然想起我似乎没有义务回答他的问题。
      “你的画虽然全是暖色,但给人的感觉却很冷,我想你自己没注意到吧,画着这样的画不觉得痛苦吗?虽然确实是很完美的作品。”他淡淡地说,随即递给我一张名片,“鄙姓沈,沈晴川。‘平原画廊’的经理,有兴趣发表你的画就来找我。”
      平原画廊的名字我听过,很有名气的画廊。
      我收下了名片。
      对于他的评语,我不知该说什么。因为我从未认真想过我画画的目的,更从未认真看过自己的画。
      我想我只是拒绝去想那些无关紧要的事。
      我想我也许会去找他,但我却不会真的以画画为业。因为我是个很现实的人,再伟大的画家,只要他活着他的画就不值钱。而我并不是可以抱着艺术安于贫穷的高贵人种。

      一月末的几天一直阴着,之后又下了雪。
      很多年没看过这么大的雪了,纷纷扬扬铺天盖地,像要将这个世界湮没。
      天气似乎一下子冷得出奇,我懒得出去吃东西,就干脆窝在公寓里吃微波食品和泡面。最后实在是弹尽粮绝了,胃里空得难受,只得不情不愿地整装出门,然后在刚一走出门口的时候,我看到了我的继父。
      这一天,是一月的最后一天。
      继父带我去医院,然后进停尸间,拉开冰冷的柜门,揭开苍白的盖布。
      躺在那里的,毫无疑问是我母亲。
      “她出了车祸,就在昨天。”继父简短地解释。
      我皱眉,一时间有点茫然。事情太突然了,让我无法进入状况,感觉上不像是现实发生了的事。
      我知道人的生命很脆弱,却不知道竟脆弱到这般地步。就像展示柜中晶莹剔透的玻璃制品,又或者古董店中的古老瓷器,同样只消一根手指的力道就能使它们粉身碎骨。
      三个星期前的这时候我还和她坐在那家咖啡店,然后她说起我的父亲,然后她哭了,然后我决定再也不见她。我是真的这么决定的,而且我决定的事从来都不曾更改过。
      但她却有办法使我改变初衷,用这么绝的办法,简直绝妙透了。真是个狡猾之极的女人。每一次都是她抛下我,连这最后一次也要跟我争。
      我伸出手抚摸着她苍白的脸,隔着一层塑料手套我仍然可以感受到她的冰冷。一个人死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连痛苦也不会再有。活着的时候无法忘记的人或事也可以轻易忘却了吧,因为这世上本就没有什么东西是死亡割舍不下的。所以有些宗教不崇拜永生,他们只崇拜死亡,他们之所以活着就是为了等待死亡降临那一个神圣的时刻。
      而她,这个曾经是我母亲的女人,她已经等到了这个时刻。所以她离开了。她已经不在这里了。
      这尘世的炼狱,已与她无关。而我,仍然是被留下的那一个。
      “我不会原谅你这个狡猾的女人。”我说,我怀疑在这封闭的停尸间中回荡的低沉声音并不属于我,“我会很快忘记你,就当你从不存在。”

      出了医院的时候,继父递给我一只信封。
      “这是你母亲留给你的,她说里面有你父亲的详细资料。这是她临死前一再叮嘱我的事。”
      我接过信封,紧捏着。
      “有什么事就来找我,我答应她照顾你。虽然我认为你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他说。我想,他已经知道他给我的那些钱我一分也没动过了吧。
      我点头,然后转身迈步离开。我想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主动来见他。

      走过拐角处我开始撕那封信,一点一点地撕,撕成小块小块的,再撕成更小的小块,直到我认为再也没人能把它拼回原样时,我把那一堆碎片扔进了垃圾箱。
      那女人到死都不了解她的儿子有多讨厌陌生人。我笑。
      我又走了几步,终于忍不住扶着墙干呕起来。这是小时侯落下的毛病。有一次她带我去医院,她自己要看病,让我在走廊等着。后来我着急上卫生间,就自己去找,回来时护士告诉我她已经走了。我被消毒水味刺激得一直呕吐,在医院空荡的走廊上等到天黑她才回来找我。那一年我五岁,后来我只要一闻到医院的消毒水味就会呕吐。
      我不知道我走了多久才回到公寓。干呕之后胃开始痉挛般地绞痛,痛得我几乎站不直腰。眼前除了昏黑还有许多亮点在闪动,四肢冰得几乎僵掉。我听着自己沉重的呼吸声,终于陷入了无边的黑暗。

      醒来时我躺在自己的床上,我闻到一阵阵米粥的香味。程靖远坐在床边一张张翻着我的画。
      “我跟父亲摊牌,他接受了。”程靖远扶我坐起来,语气轻描淡写。
      不过我想过程可能不会太轻松。亏我还以为他放弃了,暗自庆幸了好几天。
      程靖远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他摇头轻笑。然后端了一碗热粥给我。海鲜肉粥,味道真是很不错,程靖远不做大厨可惜了。
      “医生说你过度饥饿、胃痉挛、又受了寒发低烧。看你倒下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死了,全身一下子被抽空似的站都快站不住了。”程靖远低笑着说。
      我沉默。程靖远语气中的浓厚感情让我不知该如何拒绝。
      或者,我也许并不是那么想拒绝吧。
      “你做不成商人了。”我说,“你知道我不懂爱还要爱我,小心赔得一分不剩。”
      我抬头,又一次看到了我的灵魂,它依然是个孩子的模样,独自坐在高处,它看着我,我在它眸中看到了清清楚楚的寂寞。
      腐肉不挖去的话伤口就永远不会愈合,可是挖去之后却是锥心刺骨的疼痛。我是个不懂爱的人,所以我不懂那伤口为何会这般疼痛,痛得让我干涸的眼底也有了湿意。
      “我不需要你爱我,乐扬。”程靖远拥住我,“你只要别再推开我就够了。”
      我没有推开他。我看着高处那小小的人儿慢慢地消失在空气中,我想它再也不会出现了。
      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是永远。我又何必念念不忘呢?
      这个一月,这个虚伪的温暖的夏天,便这样结束吧。我实在已经太累。
      有些话,我想对程靖远说,却又终于没说。我想我会留到很老很老的时候,如果程靖远还在我身边,我再说给他听吧:
      一月三十一日这一天,对于乐扬而言,全世界只剩下程靖远一个不是陌生人而已。
      我只是不懂爱又有一点狡猾。
      那又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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