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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宅斗进行时之三 ...

  •   臣子功高盖主一般就两种下场。
      要么是被皇帝干掉,要么反了他丫的。

      林韶华这个凶残的战争犯,自然是去挑后一个。
      倘若换成林韶锴,他则是谋定而后的……反了他丫的。

      没办法,现在这个皇帝半瓶水晃悠的很,偏偏被气焰嚣张的李家这外戚从太子就一直打压到了登上皇位,虽然有点才,可也不是那种三四岁就敢指着人大长公主的女儿说“娶阿娇,以金屋藏之”的汉武帝。
      对,这个大辕朝,就是汉朝灭亡后,从乱世中崛起的草莽——刘建——大辕朝的太祖皇帝建立的。

      当年那个马上得了天下,又与自己的发妻情深义厚,整个后宫就这一个女人的太祖皇帝,也算是奇葩一枝。
      可这个奇葩估计没想到过自己的后代居然在三百多年后,会被一个外戚给逼得上气不接下气不说,唯一能够依仗却摸不清心思的满门忠烈的叶家,也是那诡异的态度。
      叶韶锴这家伙太可怕了,就算当年得了战俘,都是废物利用丢去修城墙——反正死了不心疼,比起他来,那个嫌麻烦就将战俘全杀了的叶韶华简直纯良的像是仙女。
      比起前者,后者好对付得多了。

      在叶韶华的祖母第三次被找上门来的夫人“您家的孙女风姿卓越,我瞧见这家的儿郎不错,您瞧瞧?”委婉地提醒你家的孙女别出来骑着马、锦衣貂裘的招摇过市了,赶紧招郎入赘祸害一个男人去吧,妥妥的别出来祸害我家相公了。
      去一次青楼画舫,这男人都能每人抱回来一个色艺双佳的清倌……这日子还让不让人活了?
      就连喜欢给别人家塞媳妇的李家,现在要联姻也都要精挑细选一番才乐意嫁女儿和娶媳妇呢。
      全天下,也就你家这镇北侯能够以女儿家的身份给男人塞女人拉皮条,还塞得这么理直气壮地让人家家里的大妇无言以对。

      你说怪男人吧?
      可这女人是硬塞的,可瞧那身段相貌,这满京城的清倌怎么就这些年海了去了一茬接一茬的没个完?
      可你说想要同叶韶华当面说这事……?
      不是说找不到人,你只要每天起个早,在朱雀大街上叫碗馄饨吃了差不多了,就能见着人家穿着一身黑衣,肩上披着千金貂裘,骑着马,身后还跟着一串同样骑着马的女郎,招摇过市。
      谁家夫人敢当街拦下这位镇北侯啊?
      若不是这样做,就只能等日落了,去画舫青楼上才瞧得见这位镇北侯。
      说不定你去了,还能瞧见自家的相公呢。

      怎么同样是女人,这叶韶华就不明白女人的苦呢?

      原因特简单。
      在叶韶华丢了爵位,一个人骑着马追上兄长,在边关一待十几年前,她除了和自己在白鹿书院的同窗们一起策马踏青外,就得跟着自家的祖母去接受那些糟心的别家女眷绵里藏针的话。
      不是说她听不懂这些女人唧唧歪歪明褒实贬的说自己“不合规矩”,可偏偏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叶韶华,就是怎么也瞧不上这些以为这天下就是自家后院那么大的同类。
      温婉大气端庄贤淑的夫人……你给自己的男人塞女人,还塞出了个贤良的名声就不觉得胃疼么?
      这一辈子没机会,可上一辈子只上过谢七这谪仙一般的美男子的叶韶华,完全无法理解这些女人给男人塞女人的想法。
      还有为了那管不住下半身的男人置气伤心的,太他妈的看得叶韶华觉得胃疼了。

      至于那些没出阁的小姑娘?
      打络子绣花吟诗作赋的这些小姑娘比她们的娘还让叶韶华觉得胃疼!
      她在白鹿书院里每次一到要考试的时候,都难受的恨不得抢了自己同桌少年的卷子写上自己的大名交上去。
      就算基本功学得挺好,对答也尚可,可叶韶华完全不觉得自己交上去的作品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有叶韶锴做对比,叶韶华就连唯一拿得出手的兵法,一遇上叶韶锴,她都屡屡败在这太祖皇帝发明的“军棋推演”的“两军模拟对战”上头。

      只要出了白鹿书院,叶韶华瞧见那些姑娘结什么酸唧唧的让她胃疼的什么社,就默不作声扭头看地板上的花纹去了。
      也万幸这些深宅大院里头嫡庶混战出来的小姑娘问了一回瞧见叶韶华这反应,下次就绝不会说上第二回。

      而那些喜欢舞刀弄枪的小姑娘?
      叶韶华和这些叶公好龙的人说不到一块儿去。
      她要怎么说,才能让这些姑娘理解,这战场的重点并不是什么连环妙计羽扇纶巾的谋士,也不是气度非凡临危不乱的将军,而是以命搏命、朝不保夕的士兵?
      让手下的兵愿意在血肉模糊刀刀见骨肉的战场上为你拼死作战,这才是让谋士的计策成功,将军的临危不乱非凡气度彰显出来的唯一且必须的前提。
      怕是这些小姑娘到了战场上,还没瞧见谋士和将军呢,就先看得血肉模糊的伤口吓得晕了过去。

      连身上被擦出来的伤口都会怕得认为嫁不到好人家的女孩子,叶韶华真心没话和她们说。

      偏偏这种地方还不能不去。

      那些自家不称心,就要到别家来找优越感的傻逼女人,带着她们或是聪明伶俐、或是娇羞天真、或是文静大气等等性格才艺的女儿,从叶韶华这个“别羡慕她现在如何如何,以后你看这叶家元娘怎么嫁得出去”的忠烈之后身上找优越感。

      当年嘲笑怜悯她的小姑娘如今估计连儿子都进了书院了。

      不要紧,既然手上的兵权给了叶韶锴,那她叶韶华也得给自己打发打发在京城的无聊时间的同时,好好报一下当年的那些屈辱不是?
      虽然不在意,可叶韶华就是变态的想看这些自诩如何如何端庄的三从四德的夫人们,瞧见自己男人被她拉去青楼,又抱着个女人回家时的表情。

      “哈啊!”临窗而坐,抬去面前的酒瓶,一仰脖子就往嘴里灌酒的叶韶华觉得心里舒坦透了,“痛快,痛快。”
      然后她扭过头,袖子擦了擦嘴,瞧着面前谈着琵琶的绿衣女子,就从席上起来,走下去,俯下身,靠在她的耳边,一手撩起她鬓边散落的长发,轻声说了句什么,绿衣女子点了点头算是做了回答。
      得了肯定的答复,叶韶华经过身旁跟着自己一起出来喝花酒的秦二时,从他面前的几案前捞了一壶酒回来。
      秦二瞧见这位姐们还要喝,吓得立刻冲过去,从她手上夺了酒瓶:“别别别别,叶四你可别再喝了,知道你今晚喝了这么多酒,叶三明儿一定揍死我。”

      咂了砸舌,听到自家那越大就越让人摸不透的兄长名字,她瞪了一眼秦二——却殊不知自己这一眼带着四分醉意,是有多撩人——就算揭过了喝酒这事。
      没有酒,可有美人瞧。

      那美人被叶韶华点得歌,一听前面两句话,在场的诸位的脸色就微妙起来。
      前两句,她唱得是:“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
      .
      谁都不会觉得叶韶华这厮会让这歌姬唱什么女人等情人的诗,那么还用这两句话开篇的诗,是哪一首?
      当年大辕朝的太祖皇帝在登上皇位后,所做的那首求贤若渴的诗啊。

      被叶韶华拖过来的诸位同窗虽然得了这些时日免费上青楼嫖.妓的答案,可这答案太可怕了。
      没人认为叶韶华想当皇帝,那么谁让她来的?
      这全天下能治住镇北侯的,除了那个谁也摸不清到底怎么想的卫国公叶韶锴外,还能有谁?

      事实上,歌姬继续唱下去后,所有人的表情比刚才还有微妙了。
      “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还真是那一首!

      歌姬还没唱到“一日不见,如三月兮!”,秦二就带着醉意和所有在场人的好奇心,想向着叶韶华发问了:“叶四,好端端的怎么就……唱这首了?”

      “不好。”
      叶韶华极有风度的翻了个白眼,从席上下来,站在堂下,深深地一鞠躬。
      背景音是那歌喉圆润婉转的“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秦二瞧见叶韶华弯腰行礼,吓得差点没把手上的酒盏摔地上去。
      让这活阎王低头的事儿,得有多恐怖?

      “诸位大人家中可有和我心意的郎君,不如介绍给我以修秦晋之好?”

      叶韶华这要求太坑爹了。
      以至于差点没被吓死的秦二,没有被嘴里的酒浆呛到,却全喷了出来。

      其实这要求不算什么。
      就算男方入赘不好看,可能给家里同那昨日刚刚又纳了一门小妾进门,可正妻位置连影儿都不见一个的叶韶锴拉上关系……在场的诸君都在心里思考着自己家里……或者夫人家里有没有何时的庶出子。
      谁家没几个庶出的?
      反正倒插门到叶家去,这说出去也比那不要脸的李家要好听。

      这种时候秦二绝对不要去接话,于是换了另外一个人提问:“不知侯爷有何要求?”

      “长得顺眼,不要残疾的,先天有毛病的也不要,岁数别比我大,能给祖母解解闷,能生孩子。”
      叶韶华这前几个条件都成,可最后一个……卧槽,全天下谁听过男人能生孩子的?
      镇北侯你是来玩儿他们的吧。

      “对了,半年内我要是怀不上孩子,那就是要写休书的。”
      这又加上去了一条。
      还有一条,“不要庶出。”
      叶韶华冷眼一瞥,战场上的杀神气势拉来四分,就能让全屋子里喝醉的人都醒了,“谁敢拿庶出的搪塞我,我就给他们家一门所有嫡出的统统塞上八个女人。”
      天天屋子里妖精打架的烦死你们!

      结果叶韶华晚上刚放出话,第二天天还没亮,叶韶锴就知道了。
      他的眸子里也瞧不出悲喜。
      默了半响,叶韶锴便说道:“随她高兴就好。”

      这就算是许了这事。

      可不知道为什么,来汇报这事儿的人看到叶韶锴那瞧不出情绪的脸色,却吓得半死。
      .
      .
      没人想到,这叶韶华的婚事,居然最后入赘的人居然是李家的郎君。
      对,长得唇红齿白,眉眼间带着傲气,李家的家主正室太太的最小的儿子,没残疾也没先天的毛病,岁数比叶韶华正正好好小上一年,特别讨女人喜欢。
      就连祖母去瞧了瞧,回来也高兴的很。
      入赘么,就算是李家的人,可进了叶家的门,就和原来的家里没什么关系了。
      更何况叶韶华和叶韶锴两个人不在一个府里住着。

      至于生孩子?
      叶韶华以多年看男人的眼光,笑眯眯的觉得还真心不错。
      可他居然没有一点不甘心?
      这让叶韶华觉得既有趣。
      或许这也是除了“身世在所有人里最好”的另外一个选择的理由?

      总而言之,等叶韶华听到了对方的名字,才从记忆的角落里翻出来了和对方有关的记忆。
      当年的同桌啊!
      一次都没让她抢到答卷交上去的同桌。

      还真是巧。
      但是二十多了还没娶妻,找遍全京城,大概就他这样一个人吧。

      还真有年少时一见钟情,就等了十多年的男人在啊……
      不得不说,叶韶华觉得这也就是被宠坏了不知世事的小孩才干得出来的事情。
      但是这片真心,叶韶华倒是看着觉得很高兴啦。
      所以也乐得和他窝在家里逗祖母一笑。

      虽然没听见妹妹怀孕的消息,叶韶锴眨了下双眼,然后缓缓闭上了眼睛。
      再睁开时,他含笑对着忠心不二的下属说:“该清君侧了。”
      .
      .
      李家上下百余口人,一夜之间全部死于叶家军的刀下。
      在送自己相公去死前,听着对方问出口的问题,叶韶华漫不经心地回答:“啊,不记得了。”
      谁还会记得那件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啊。

      知道你因为这件事情爱上我,才真是不可理喻。
      男人,真是不可理喻的生物。

      反正最后叶韶锴当了皇帝,叶韶华的身份继续水涨船高。
      新政刚刚颁布下去,谁料到江浙一带就有倭寇来犯。
      叶韶华当即点齐了兵马,带着自家兄长的手令去灭倭寇了。

      这一去,就没回来。
      .
      .
      知道这个消息,叶韶锴闭起了眼睛。
      然后,眼前依旧是自己妹妹穿着黑衣,出征时那意气风发的模样。
      “谁下的手?”

      这中间的纠葛多了去了。
      勾结倭寇的大商人,怎么能够被这新建立的朝廷侵犯自己这边的利益?
      叶韶华就成了个牺牲品。

      可没人料到这位当今天子,会对自己这个妹妹重视到那样不可置信的地步。

      “既然不要命了,那就别活了。”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宅斗进行时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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