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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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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林清还是带着傻子去了宠物医院打了疫苗,彻底的清洗了一番,毕竟林清现在身怀六甲的,不能有一点差池。
傻子的到来,让林清的生活也发生一些不大不小的变化。第一点就是打扫卫生方面。林清有点小洁癖,虽然不严重,但是看到家里有一点不整齐不干净的,就想要立刻整理排列成习惯的那种。于是这个爱咬林清拖鞋的傻子,就被林清嫌弃了,说到底林清还是无法忍受忽然自己的空间里多出来一个闹腾的同住者。
傻子唯一的优点就是不随便的大小便,要是想要了,都会跑到阳台上方便在林清专门放在那里的沙盆里。也就这点,让傻子的生活好过了不少,也就一天被林清说个三四次乱咬拖鞋。
林清这天晚上拎着要摆摊的工具,出了门,过了一条街才发现,傻子咬着一个拖鞋,溜溜达达的跟在林清的后面,一脸的呆滞样,看起来倒是有几分可爱。林清扶额,这只狗好像一个爱闹的孩子,但是时刻想要出现在你的面前表现自己,就怕再次被抛弃。
“跟上吧。走丢了,就回不来了。”林清笑着摇头,特别是傻子发现林清在看他的时候,狂摇尾巴,很是兴奋。
对于这个热闹的夜市,林清算是比较的熟悉了,在最近几天习惯待的地方,摆上摊子,就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旁边的摆摊的人聊天,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也足以打发时间。
傻子倒是很乖的一直在林清的旁边活动,稍微走远一点,还会回头看看林清在不在,就怕被林清真的丢下了。
林清从来就是个很安静的人,带着一点审视者的意味,看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生活中挣扎,带着一丝冷漠,不想参与其中,但是又是众生中一员,逃不掉也避免不了。
今晚的天有点阴沉,但是阻挡不了夜市上的热闹,带着狂欢的意味,好像每个城市的夜晚都比白天更加的有人味,热情都散发在了这种黑暗之中,彷徨中寻找着一些不同。
今晚的生意不错,赚了五十块钱。林清在夜市上买了不少的吃食,但大部分进了傻子的肚子,一人一宠几乎是迈着同样的步法回了家。这也算是一种不同的刺激吧,即使参与者并不知情。
吴昊最近在赶着拍摄一部偶像剧,即使已经到了他这样地位的人,已经不需要再拍一些偶像剧来吸引人气。但是公司的合约不能违背,这是他的最后一部偶像剧。
“亲爱的,我不能再爱你了,我的肚子里已经有了他的孩子。”女主角满脸的泪花,感情表演的很到位,但是吴昊却是走神了。
“卡。再来一遍,吴昊不要走神。”导演已经是第三次提醒了,即使已经是在发火的边缘了。但是这部片子要不是吴昊的加盟也没有这么大的预算,只能忍着。虽然吴昊是个很敬业的演员的,但是也不能保证人家小天王每时每刻都在状态不是。
女主角倒是没说什么,在化妆师补了个妆之后,立刻投入状态。但是这个世界凡事都是相对的,吴昊的不在状态一直持续到收工,都没有缓过来。
王允对从后视镜里看着面无表情的吴昊,心里叹了口气,虽然不知道这个面瘫后面在想些什么,但是那股子微微的失落感,还是被王允给察觉到了。但是这个失落到底是为了什么么?王允并不想知道,他的任务是让吴昊大红大紫,而不是他的心理咨询师,更何况他也没有那个能耐。
吴昊在苦恼的问题其实很简单,上次在车子里的时候,透过车窗见到了自己上学期间暗恋的对象居然被一个老男人抱在怀里,而且那个初恋已经不是当初自己认识的样子了,带着几分风尘气,完全是变了一种风格。话说这些年了,能一眼认出这个女人,吴昊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可能真的就像人们说的,初恋总是让人难忘的。
吴昊是个简单的人,这点完全与他在娱乐圈里的地位不符合,怎么说也应该是个圆滑善于处事的。但是吴昊用他那张私底下的面瘫脸挡去了不知道多少的讨好和一些带着目的的爱慕。
当然林清是个例外。
想到林清,吴昊心理有点小别扭,怎么说呢,这是个好姑娘的,但是她不合适他,她想要的那种甜蜜他也给不了。于是他也装傻当做自己从来都不知道她的心思。她倒是个比较有理性的,一声不吭的自己走了。
走了也好,这样也省得自己闹心。
吴昊一手棒冰,坐在沙发上看着动漫,一副宅男的打扮,倒是有几分亲切之意,就是那副没有任何表情的脸,让这个亲切荡然无存。
人要在什么样的机缘巧合之下,才会相识,这个问题大部分人都没办法回答。我们又不是诗人,没有那么多丰富的语言,但是无巧不成书这样的事情,还是经常发生的。
林清的发小,不,应该是马小牧的发小,殷晨晨坐在林清的对面,一脸无奈的笑着:“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林清低头喝着果汁,不说话。
殷晨晨抢过林清手里的果汁,恨铁不成钢的吼道:“是不是你死了,你就觉得你成仙了,和以前说再见了?”
殷晨晨吼得太大声了,店里的人都看向她们。
“你倒是说句话啊”殷晨晨和她的名字不一样的性格,倒是辜负了这个阴郁的名字。
“我回去过。”林清抬起头,看着对面和自己相识了十几年的朋友,说道:“他们过的很好,没有我也没有什么改变。”
“那我呢?你既然活着为什么不来找我?”殷晨晨眼泪都出来了,一脸的被抛弃的样子。
林清递了一张手帕纸巾给殷晨晨,说道:“我这幅样子,说出来,谁信?我也不想给你找麻烦。”
“麻烦,到底谁给你这样的暗示,我们一起长大,你知道我听到你死了的时候有多难过吗?你这个自私的混蛋,谁准你就这么消失了,谁准你就这么不负责任的不联系了的?”殷晨晨哭的很大声,委屈带着不被信任的伤心。
林清摸着自己的肚子,低着头,看不清她的情绪。
殷晨晨发泄完了,才发现林清的沉默,咳嗽了一声,说道:“几个月了?”
“五个月了。”
“你不打算流掉?毕竟不是你的孩子。”
“我没权利剥夺他的出生的权利。”
“孩子他爸呢?”
林清摇摇头:“不知道。”她知道这是一份很重的负担的,但是就像她说的,她没权利让这个孩子提早死亡。
殷晨晨手指戳了林清的脑袋一下,说道:“该怎么说你,该心软的时候不心软,不该心软的时候给我当圣母。”
林清笑着对殷晨晨,不说话。
殷晨晨对林清也没有办法,问道:“你现在一个人住?”
“嗯。”
殷晨晨想了一会,无奈的说道:“我还是搬过去和你一起住吧,你既然要生下他,一个人肯定不行。”
林清刚要说不麻烦了,殷晨晨就严肃的说道:“反正我没找到房子,老朋友来了难道你不包吃包住?”
“就这么说定了。”说完,拉着林清站了起来,说道:“先去看看你的家。”
殷晨晨大学没有上,直接出了社会打拼,这次是被总公司调到这边的门店当副店长的,也就那么巧的遇到了林清。
对林清来说,这辈子估计也就这么一个真心对她的朋友了,怎么说呢,这种即使几年不联系,见了面也不需要寒暄就亲近的关系,林清很珍惜。
殷晨晨这次能见到林清也是一种注定的巧合,在一个注定的地点,看到熟悉的动作和眼神,谁说不是冥冥之中的注定呢?
林清后来问过殷晨晨,为何仅一个眼神就断定自己是马小牧的,难道就不害怕这种设定吗?殷晨晨说,十几年的默契即使换了一副皮囊也无法阻断,更何况老天善待了你让你重新开始,为何要怕?她还要感谢,感谢上天的这次绝妙的设计,要不是她被调至这个城市,要不是她匆匆忙忙的过马路没注意电瓶车,要不是变成林清的马小牧拉住她,并且用那种担心至死的眼神怒视自己,并对自己发火,她怎么能重新找到林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