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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番外一 幼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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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公孙荣是我朝顶顶大名的飞虎大将军,人称有万夫不挡之勇。柴夫之子,爹爹14岁从军,18岁便当先锋快刀斩敌首。杀南蛮,除倭鬼,内平叛党外袭游寇,大江南北他打了个遍。26岁晋升上御林军都督。29岁成为三品罕勇将军。再接下来没了战事也没了晋升。
爹爹是那种从不喜儿女情长的人,从军多年仍是一杆光棍。直到看到兄弟哥儿们一个个都从马上将军变成爱儿□□之马,才忽然有了做爸爸的冲动。这才想起儿时父母曾在家乡给自己订过一门娃娃亲,娶的是老家一老先生收养的孤女。爹爹是个孝子,既是当年父母订的亲,就是一定要娶的。
急忙回乡探询,居然让他找着了。老先生早死了五六年了,那孤女独身守孝,居然一直未嫁。爹爹老家是个穷地方。穷孩子上学能交几个学费,左右不过是张家一篮白菜,李家一捆柴,上学也不过是为帮大人记个帐,明点事理,就又要去做活打工了。老先生一年到头稀一顿稠一顿,倒也把个孤女带大,满腹经纶都教给了这个丫头。老先生死后,没别的私塾先生肯来这穷地方,那孤女就算是个代理教授了。街坊乡亲感恩那老先生教子扶孤,又敬这孤女孝顺,勇气可嘉,为人又和气,便常接济扶持。也曾有年轻小伙提出愿意娶孤女为妻,均被她以已有人家为由拒绝。久而久之也就没人上门了。爹爹回乡那年38岁,那孤女也已34岁了。两人都是超大龄青年。爹爹重修了老先生的墓,恭恭敬敬地在墓前磕了3个响头。孤女没有亲人,他拿出一箱银子分给父老乡亲,算是给娘家的聘礼。这就把娘娶进门了。
进门头一年,娘就有了身子。肚里宝宝很不老实,稍有形就开始拳打脚踢,直到临盆就没安分过,只把娘折腾得发誓再也不生孩子了。爹爹早笑得嘴角接眉梢:这么好动的宝宝定准是个好小子。
他已经想出了整一套如何教子的方案,什么三岁起练童子操,四岁骑马学射,恨不得立刻将孙子孙膑万人敌,十八班武艺教给这还未出世的宝宝,将来好子承父业。
临盆将近,向来好动的宝宝却说什么也不肯出来,和产婆耗了两天两夜。产婆连要大还是要小的话都问,却被爹爹没好气的“都要!”和那能杀人的眼神给顶了回去。
好容易听到“哇”的一声嘹亮的哭声。爹爹就像待发的士兵听到了冲锋的号声般冲进产房,从产婆手中夺过带血的婴儿,往俩大腿根部一看,登时愣住了。
“恭喜恭喜,母子平安”
“夫君,给孩子起个名吧。”娘微弱地说道。
也不知爹爹是否听到了众人的话,他嘴唇动了动,只说出了两个字。
“啊。。。没?!”
爹爹今年五十有四,只我一个女儿,阿玫。
失望归失望,39年来第一次为人父的爹爹还是十分心疼襁褓中的我,一边逗儿,一边和我聊着:“唉,没那把子也不是你的错,想来你也不是故意的。老天既然不肯给我儿子,我就把女儿当儿子养。公孙荣的孩子,不论男女都不会是孬种,将来定会有出息的!”
娘靠在床边,忧虑地看着爹爹和他怀中的我,显然对爹的“出息”不敢苟同。
于是他那套教子方案照用不误,又许我做一切男孩可做的事。这样我自懂事起每天上午跟娘读书,三教九流什么都读,唯不读女训、烈女传之类。每天下午我随爹爹练习两个时辰的功课,接下来就随我捣腾了。开始时还是跟着其他军人子弟干些掏鸟窝打弹子什么的。
每晚回家一身泥一身汗,只要没有打架将衣服撕得稀烂,爹也不理会。
六岁起爹爹居然带我上兵营,穿上特小号的铠甲,随军队操习阵法。又可与士兵对练,我倒也乐在其中。那些士兵见我是大将军的小孩,又是女儿身,开始都不肯使全力。后来爹爹当场捉到两个耍花架子的,狠狠训斥了一顿,才都认真了些。
于是我每晚回家除了一身泥汗外又多了一身淤青。总算是承他们的情,从来没摔断过什么,大幸。
三年后西夏南侵,爹爹受令率军迎敌,就把我也给带上了。这拉锯战进进退退练打六年。
娘放心不下我,竟然也跟了来,爹也无可奈何。爹是士兵的将领,娘是爹的将领。
开始时也未真让我冲锋陷阵。每天只是军队各处游荡,看到感兴趣的就跟着学些,尤其常去炮台,军医所和马厩这三处。
最枯燥的是炮台,成天搬炮弹,每次去都累得我腰酸背痛。守将金默是个二十三四的大小子,人如其名:沉默是金。好长一段时间我曾怀疑他是哑巴。后来发现他只对一个话题感兴趣:火药。与金大哥相处,学得了不少火药知识,不为实用,更不是为了闹着玩(其实很想玩玩,但爹娘都不许,他俩难得这么统一),只是为了逗他说话。
最怕去的地方是军医所。其实那儿的王爷爷为人和蔼可亲,说话风趣幽默,又有学问,我和他挺谈得来的。
我在娘那儿学来的“之乎者也”和爹爹是说不通的,和军士们讲话是他们能照顾着点我的颜面少说几个荤笑话我就谢天谢地了,不敢强求。爹爹的老上司彭元帅倒是一员儒将,可惜他甚少来守地训视。所以很自然地我就和王爷爷结成了忘年交。
闲时他也教我调配些跌打损伤膏,金疮药什么的,再分给众军士。所以王爷爷在军中的人缘也特别好。
但一有战事,军衣所就聚满了伤员病号,头上开花的,缺胳膊短腿的,泣泣挨挨,好不悲惨。此时的王爷爷不太像大夫,倒像个屠夫,脸色苍白,满身的血,手持一大钢锯。那鬼魅的样子现在还常游荡在我的恶梦中。我的工作主要是帮王爷爷熬汤药,一种是动手术时用的麻药,另一种是伤重无救时帮患者安乐死的毒药。我极不喜欢此事,却又身不由己地每次都做得尽心尽力。
最喜欢的去处是马厩。所谓马厩,并不是所有的马都集中在一起。按军规,所有的骑兵自己负责自己的坐骑的洗刷,喂饲。尊贵如彭元帅,年幼似我,亦是如此。只有当马儿受伤患病,或是待产近临盆时才被带到马厩护养。那儿还有运粮的骡子,拖炮的老牛,春暖时狩猎的猎狗,守粮仓逮耗子的猫咪,以及联络友军的信鸽和逮捕敌军信鸽的隼。
我就是在那里见到了才出生的满月。那时的它全身被羊水浸透,颤颤巍巍地努力想站起来。它浑身漆黑如夜,只在胸口有块碗口大的白斑。我对它可谓是一见钟情。小马驹从此在我的看护下成长,不到两年便成为全军中数一数二的千里神骏。只可惜它的性子太烈,除我之外无人能骑。被它甩下来的骑师不计其数。
八、九岁时,我开始随爹爹上战场。我和满月都是第一次,虽有些胆怯,却都是志比天高,大有练兵百日用兵一时的气概,只望一气夺下敌人城池。谁知第一次上阵便中了遇上敌军埋伏。三百人的先锋队被敌军千人包围。遇上这样的情况,什么兵法都用不上了,只剩混战杀出一条血路。幸亏是混战,敌人无法射箭,不然我们早成了三百只刺猬了。
我不知杀了多少敌人,总之遇上一个便刺中一个,遇上两个就挑翻一双。我手中的白莲已成红莲,我亦成了血人儿,不知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血。杀得兴起,早已无了先前的胆怯,更无了理性,只一味地冲杀,第一次发现自己原也有嗜血的魔性。
好容易坚持到爹爹领着大队人马前来救援。三百人已经剩下不到一百了。敌军也损失惨重,折了五百有余。剩下的自然由爹爹的人马一网打尽。
我的血的洗礼在我的小腹上留下了一条新月形的伤口,和一个在西夏军中流传至今的‘血罗刹’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