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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萌弟养成 ...

  •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也足够让糜稽清楚的知道目前自己的情况了,怎么说他也是干情报这一行的。

      斗罗大陆,这座大陆和自己原来的世界完全不一样,没有猎人,科技落后。唯一让糜稽感兴趣的也就只有被这里的人称之为武魂的奇怪的力量。

      每个人都会在六岁的时候进行武魂觉醒仪式,然后由武魂殿的人来测试魂力,有魂力的人则有机会成为魂师。糜稽觉得这个性质和猎人有相近之处,两者都是大陆上最尊贵的职业。

      糜稽所在的村子是个普通的村子,要说唯一不普通的地方,就是这个村子的人全部姓马,然后武魂...全部是草鸡...

      这不是最让糜稽崩溃的,事实上,对于糜稽来说,真正让他有杀人冲动的,还是他那个苦逼的名字——马红帅。

      虽然他一直觉得糜稽也不是很好听,但好歹还算正常来着,况且就这个名字,他就有预感他绝对泡不到妹子,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哪个名字很挫的人可以左拥右抱尽美人...

      苦逼的名字,苦逼的武魂,苦逼的一切。

      糜稽摇摇肉肉的小脸,右手撑住下巴坐在草坡上发呆,脚下的小溪看起来清清凉凉的。

      “红帅哥哥...”马红俊憨憨的跑过来,“我要出去玩。”

      糜稽扯过小孩,捏捏小孩的脸,留下两道红印,在这个还没有能力泡妹子的身体长大之前,他也只能说服自己勉强吃点自己弟弟的豆腐了,要知道他家弟弟还是很可爱的,乍一看去还是很像小LOLI的,糜稽苦中作乐的扯扯嘴角。

      “小俊,说了多少次要叫我糜稽哥哥,不听话以后哥哥就不理小俊了哦!”

      “可是以前小俊都是叫哥哥红帅哥哥啊。”小孩皱起脸,苦恼的晃晃头,憨憨的样子十分可爱。

      要知道,现在糜稽才五岁,马红俊也才四岁,都还没张开,看起来都是圆滚滚的,煞是可爱——当然糜稽不会承认自己可爱就对了,他那叫帅气。

      糜稽又捏捏马红俊,他发现自己现在越来越爱做这样的事情了,小孩皱着一张脸的样子他觉得很萌。

      “以前是以前,现在要叫糜稽哥哥。”

      “但是学堂的老师说名字是父母赐给自己的第一个礼物,不能随意更改。”

      小孩板起脸,更可爱了。糜稽在心里小萌了一下,然后心里默默计划着以后有人要杀那个老师他给打八折,居然带坏我的弟弟!

      “小俊,想不想去城里玩?”

      “嗯!”

      “那小俊就要听哥哥的话哦!”糜稽微笑,“现在你该说什么?”

      小孩很上道的握紧了自己的小爪子,“糜稽哥哥最好了!”

      “小俊真乖。”比奇犽那个不识好歹的可爱多了!糜稽诽腹了一句,伸手摸头之,“小俊要记住,以后哥哥说的话就是对的,就算错的也是对的,明白吗?”

      “嗯!小俊听哥哥的!”

      糜稽笑得很开心。

      其实本来他还是有点伤心的,揍敌客家怎么说他也生活了二十多年了,就这么一下子被告知再也见不到,即使是糜稽,也是十分伤心的,但是,也许是揍敌客家天生的弟控体质,糜稽很快就被马红俊转移了注意力,加上还有奇犽那个叛逆的作对比,糜稽觉得这个弟弟哪里都好。

      又可爱,又听话,还尊敬自己。

      很快,马红俊就分去了糜稽所有的关注,揍敌客家一时间似乎也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糜稽现在满心都是“萌弟养成”。

      为了树立好哥哥榜样,吃过午饭,糜稽就揣上这一个月来存的私房钱瞒着父母带着小孩进了城。

      离马家村最近的城是弗利城,算是一座及普通又没特色的小城市,糜稽一路牵着小孩的手,沿着村里进城的小路慢慢的走。

      “糜稽哥哥,我们是要进城吗?小俊想吃肉。”走了片刻,小孩晃晃糜稽的手,奶声奶气的撒娇。

      糜稽的弟控体质立刻全开,他开始脑补。

      是啊,这马家村又穷酸又偏僻,自家也不是个富裕的,小俊和自己都是很难得开一次荤,难得进一次城,怎么地也不能委屈了自家弟弟啊!

      他仗着自己年长一岁而要稍高一些的身材,努力做出一副可靠的样子。

      “没问题。”糜稽摆一摆小胖手,“小俊想吃什么哥哥都给买!”

      小孩立刻就眉开眼笑,抱着糜稽的胳膊不安分的动,“我最喜欢糜稽哥哥了!!”

      虚荣心得到了极大地满足,糜稽牵着小孩的步伐不由加快起来,不消多时就能看见弗利城的大门了。

      城里比起村里热闹了许多,目及之处都是叫卖的小贩,还有些穿着华丽一看就是贵族子弟的二世代,路边也是楼房林立。

      小孩看的花了眼,瞪大了眼睛想把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童稚的可爱样让糜稽发笑,他也确实笑出了声来。

      “呵呵,小俊喜欢的话,以后哥哥就常带你来,怎么样?”

      “好!小俊要来!”

      小孩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

      他觉得自己的哥哥突然就变得好奇怪,一个月前的哥哥虽然也很宠自己,但是总是爱欺负自己,可是现在哥哥对自己真的好好,比爸爸妈妈对自己还好,会给自己买肉吃,还会亲昵的捏自己的脸,对自己温柔的笑,而且现在的哥哥好有钱...

      跟着糜稽走进了一家装潢华丽的服装店,小孩看自家哥哥的表情越发的崇拜。

      哥哥好厉害!居然可以进这种一看就很贵的店!

      糜稽没注意小孩对自己又一次高涨的崇拜情绪,他皱着眉打量着店里的衣服,撇了撇嘴角。

      糜稽以前是揍敌客家的少爷,即使是一个不受喜欢的少爷,那也是好吃好穿的供着,他能坚持穿一个月的粗布衣服已经是拖了杀手训练的福,毕竟杀手是要出没于各种地方,随时伪装自己的。但是既然来了城里,糜稽自然是不愿意再委屈自己,况且,身为哥哥自然要给弟弟最好的!

      他掂量掂量手中的一袋子金币,那是刚才在街上他顺手摸来的,本来还想赶人的服务员看到这一袋子金币立刻挂上了一个谄媚的表情。

      “诶,这两位爷,小的别的不说,这弗利城的服装店我这儿绝对是最好的一家。爷想要什么就跟小的说,包您满意。”

      糜稽懒懒的点头,也不想对这服务员的话回答什么,径直牵着马红俊在店子里逛起来。

      服务员见状很不甘心,这可是个大客户,忽悠好了指不定老板给自己涨工资呢!

      “爷,你看这件衣服怎么样?这可是昨天才到的货,肯定很适合你的妹妹。”

      妹妹?

      糜稽抽抽嘴角,不知该怎么回复这个眼抽的服务员,小俊虽然乍一看很像LOLI,但你丫的没看见他穿的衣服是男士啊男士!!

      马红俊嘟起嘴,负气的一扭头,“小俊是男子汉了!小俊才不是女孩子!”

      自己弟弟太可爱了。

      糜稽又萌了,肉呼呼的小脸,好想揉捏!唔,以后就让小俊的身材保持在超标百分之十五的样子,不瘦不胖,捏起来也舒服~

      糜稽于是又动了自己狼手——捏捏。

      等他捏够,也不顾尴尬的站在那里的服务员,直接伸手夺过他手上的衣服。

      其实准确来说,那是一条裙子。

      色调是少女常用的粉色,裙摆也是女孩子喜欢的蓬蓬裙,领口和袖口都绣有蕾丝,看上去还是有几分可取之处,小俊穿一定很可爱...傻哥哥又开始脑补。

      “爷买了。”糜稽满意的点点头,把裙子递到小孩的手上,“小俊,去换给哥哥看看。”

      “糜稽哥哥,小俊是男孩...”

      “小俊不听哥哥的话吗?”

      小孩一惊,心里懊恼自己居然又伤了哥哥的心,他乖巧的接过裙子,斗志昂扬的握爪。

      “小俊最听哥哥的话了!”

      “小俊真乖。”

      哄骗了小孩去换衣服,糜稽对碰巧立了一”功“的服务员连带着也看顺眼起来,随意的给自己找了一套衣服,糜稽三下五除二换好,又为自己和马红俊选了几套,当然,请注意,马红俊的全是女装...

      糜稽付了钱,然后开始疑惑了。

      这孩子怎么还不出来,害羞了?真可爱。

      他走到试衣间外面,轻轻喊了一声:“小俊,还没换好吗?”

      “呜...糜稽哥哥...我穿不来...”

      小孩的声音委屈极了,糜稽有些心疼,他二话不说就推开门走了进去。

      小孩子脱得光溜溜的,粉红色的裙子七扭八扭的胡乱套着。这要是个御姐,那就是粉红诱惑,那这场景就该变成糜稽兽性大发扑上去压倒,可惜,现在倒在那儿的只是个四岁的小正太,还是自己弟弟,于是糜稽只能是叹口气,帮小孩擦擦眼泪,然后按着自己多年为手办换衣服的经验给自己弟弟穿好裙子。

      小孩的五官很可爱,小鼻子皱皱,眼眶红的像小兔子,可爱的无与伦比。

      糜稽觉得自己的女装决策真TMD正确,他戳戳小孩的鼻子,冲着外面喊了一声,“给我拿一个粉色的蝴蝶结,啊,对了,把刚才我看到的那双皮鞋也拿给我。”

      糜稽握爪。

      没有萝莉就是创造条件也要自己塑造萝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萌弟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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