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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生初见 在之后的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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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所默默无闻了近半个世纪的大学蜷缩在一座相当颓废的工业城市。要想证明这个城市的颓废很简单,只要站在一栋六层小楼的顶上放眼望去方圆数里都是破破烂烂的居民楼,让人很难想象这会是一座全国有名的工业城市。唯一的一条商业步行街也被那些高低不一的建筑和庞大的人群给淹没了。街上数不清的宝马奥迪整天在围着那些建筑兜兜转转,还有无数的西装革履的名流或者腰缠万贯的暴发户在那些建筑里进进出出。
      这座城市的工业以煤为主,城市外围大大小小的煤矿多达十几个,那些外表漆黑内心比外表更黑的煤老板恨不得把勤劳而有力的双手伸到市区的下面。这里的煤似乎发挥了超能力,不但自身黑,也顺带染黑了市里面的居民楼,所以整个城市的中心看起来黑压压的一片。景象不但没有其它工业城市的那种壮观,反而映现出一点点阴森。或许是这座城市的人整天只顾着挖煤,而忘却了帮城市修一下边幅。
      这所学校没有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和自我约束力,反而具备了这座城市所有典型的特征,又小又破。不过,建校有五十年了,历史相对于中国大部分高校而言还是可以的,既非太老又非太嫩,比较成熟。当然,这五十年固然要算上它前身的前身,据说是□□时所建的一所小学。学校对于此事缄口不提,视为禁忌,并严禁一切在校或不在校人员谈论此事,查到将给予严重处分。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这事连内扬也不行,足见轻重。
      当我看到这所学校的第一眼,手上的皮箱便轰地一下掉在了地上,更奇怪的是我竟然毫无知觉。要不是门口挂的那块黑木板上写着“某某师范学院”,我还真以为我是不是来到了某个较大的菜市场。学校大门的左边有两个卖炒饭的摊位,还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奶奶在卖馄饨,估计给她一个馄饨她自己都咬不动了。大门的右侧是一个水果摊。我觉得应该再多增几个摊位,比如卖卖白菜萝卜啊什么的。
      想到未来四年的青春将在这里葬送,我忍不住在心里恨恨地骂了起来,当初报考指南上形容的跟紫禁城一样,跟眼前的落差未免也巨大了点。而且我爸还跟我保持了一个共同的姿势,我们都在仰头望着那六个金黄色的大字。我不禁为我理想中的大学自卑,因为我曾经凭着我超高的幻想能力在他面前把这所大学形容的五光十色,就连一些我舍不得用在回回身上的华丽词语我也毫不吝啬的给了这所学校。
      校门口的新生进进出出络绎不绝,个个都跟吃了春药打了鸡血一样,满面红光。我觉得大家这么高昂的激情,应该先找个饭店大吃一顿,然后洗个桑拿,再边斗地主边谈谈考试作弊心得和来此的感受。
      我和我爸按着四处张贴的指引箭头四处乱窜,我想本来问下别人就能很顺利的找到办理手续的地方,就是因为这些指路的箭头把我们指的晕头转向。
      校园有条林荫小道,道路两旁密密麻麻栽了很多的树。直到后来的某一天,美丽的年轻女老师带我们上植物学实验课的时候,我仔细看了看上面的标签,才知道那排平凡无奇的树原来就叫做香樟。再后来,我就一直牢牢地记下了香樟这个名字。至于原因,我想可能是因为回回的缘故。自从高三那年她看了那本有关香樟的青春小说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喜欢了香樟,那本书我看了第一章就再也看不下去,因为里面三分之一的内容竟然都是香樟两个字。我不知道作者为什么要大肆渲染香樟这种树,它不能代表阳光不能代表年轻不能代表爱情。可是回回就是迷恋这样的小说,以至于后来我也悄无声息的就将香樟两字放在了脑子里。
      同时,也就是在那些香樟树下,我遇到了全校唯一一个两只手提着四个包的女孩子。我当时的想法比较猥琐,我想要是把那女孩的两只衣袖卷起来肯定可以看到条条暴突的青筋。
      我爸向来是个极聪明的人,这时他就不失时机地对我说,你看,人家一个瘦小得女孩子都拎着包自己来上学,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我指着食堂门口的一个体格很是魁梧的学生说,你看,他那么大都还要人带,等他长大了我就长大了。
      说完这话当我再去寻找那女生的时候,她已经走出很远,失去了香樟的荫蔽。在太阳底下,她头上的那只发夹闪着微弱的光芒。
      望着她蹒跚的背影,我恨不得丢下我爸和手上的箱子,跑上前去一把夺过她手上的包,把她送到宿舍。可是直到她消失在我的视野中时,我依然没有冲上去的勇气与胆识。
      报过名,我爸就赶火车离开了,连午饭都没有来得及吃。我送他上了车,重新回到了学校,刚好搭上一班校车,它将我和一车的人带到了未来几年我最终落脚并且栖身的地方--东苑。
      在这学校待了几年,校车我有且只有坐过一次,就那一次。第一次和最后一次。
      到了宿舍,用收据又领了一些日常用品,如洗了泛白得被单和掉了油漆的杯子。提着两个箱子和学校发的物品,觉得自己十分狼狈。找了半天才找到最终根据地,一零四四号宿舍。进去时,我已经是宿舍最后一个到达的了,所以我毫无选择的选择了最后一张床铺。
      宿舍很小,如果非要来形容一下的话,只能说比我家的厕所还小一半。一共住了六个人,分了上下铺,我在上铺,这是我所不喜欢的。原因是我睡觉总会喜欢乱动,我怕我万一哪晚一不小心就从上面给栽下来了。以前高中隔壁宿舍就有一男的一下子栽死了,头朝下,我亲眼看见的,一直到落地的瞬间整个身体都跟地面成垂直状态,结果头上出现一个酒瓶口那么大的洞,血就拼命的往外涌,样子十分恐怖。打那以后,我便决定以后打死也不睡上铺。对我这个视命如钱的人来说,生命是开不得一丁点玩笑的。
      微笑着跟每个人点头之后,我就放下行李,忙着把被套抖开,然后把棉絮使劲的往里塞。结果塞是塞进去了,可是里面乱成了一团,我急的满头大汗。就在我手足无措时,一个男生利落的拿过我手中的被子,开始套了起来。他用三十秒套好之后,又帮我在床上铺好,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我叫肖红尘,你就叫我红尘吧,男生望着我,微微一笑。
      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谢谢你,叫我墨瞳。
      于是红尘就成了我在这个城市这所学校认识并记住的第一个人,他也是第一个帮助我的人。对我这种不喜欢主动给别人制造麻烦的人来说,他的主动倒是深得我的赞许。他说我们都是离家很远来上学,之后几年还要生活在一起,应该多给予别人一点帮助。
      红尘的头发很长,已经掩去了双耳,看上去十分清瘦,我想他要是戴上眼镜绝对像林志玄。
      每次都是这样,一到了陌生的地方跟一群陌生的人在一起,我就会特别心虚,所以在别人都天南海北乱侃的时候,唯独我选择了沉默。坐在红尘递给我的凳子上一言不发,只是看着每个人兴奋的表情,似乎我也在跟随着别人而兴奋。我知道这个时候我不应该表现的这么不协调,所以我尽量挤出一个笑容,天知道我是不是强颜欢笑。
      其实在那个时候我一直都很乐观的,并不会总是忧伤。高三的时候,生了场大病,胃部大量出血,已经身在抢救室没有氧气罩就活不了,我还是没有难过,一如既往的笑着。我害怕死亡,可我并不懂得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来面对死亡。现在我会。比如我会一脸悲伤,眼中噙满着泪水,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着说,我还年轻,我还没有讨老婆,我还不想死啊。我想死亡就应当以这种庄严地方式来进行道别,否则别人会以为你不把死亡当会事,是个傻子。
      他们五个人所谈论的内容基本都圈定在对这所学校的评价上,大家一边抽烟一边辱骂着这个学校,说利用他们的无知欺骗了他们的感情,这么烂的学校就不要宣扬的那么好嘛。他们似乎一心想要把这所学校给活生生的骂塌了,但是又觉得以他们五个人的力量一定很难做到这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就要我也说几句。
      我木讷地笑了笑,故作轻松地说,来都来了,无所谓了。
      其中一个头发直立的男生大叹一口气,对我的言语露出十分失望的表情,说也只有这样了,无所谓就无所谓,谁会爱上谁。
      他的最后一句话使得我们都笑了,可我觉得一点也不好笑。那男生从枕头底下摸出一盒扑克牌,在我眼前摇了一下,冲我奸笑着说,叫我阿来。
      其实当时我并没有感觉什么,直至后来我才忽然发现,原来那声奸笑在我心里从此就刻下了一个痕迹,证明了跟回回的笑容一样,都很特别,都会让我难忘。
      我没有玩牌,不是不会,我在上幼儿园就会□□玩□□了。但我不想参与,还是由于我对新的环境一时难以适应,于是坐在一旁看着阿来他们在玩。我觉得这是一种伪装,就像我一直沉默一样,其实我的内心有好多没有笑点的笑话要说。
      他们邀请我一起玩时,我推脱说我不会。可有一局当我自信地告诉阿来这么出必赢时,他转过头,故意用一种鬼怪的眼神从上到下把我打量了一番,学着紫霞仙子的腔调说,赌王?赌神?不是赌圣吧。然后独自哈哈大笑起来。
      他们开心的打了很久,我去了两次厕所,阿来抽完了一包烟。晚上八点的时候,我们宿舍的六个人一起出去吃了顿晚饭。宿舍门口那个小饭馆灯火明亮的包厢里,觥筹交错之间,我记下了每个人的姓名和样子。
      当然,我并不会喝酒,那晚在其他人的盛情之下,我勉强地喝掉了一瓶啤酒,结果依然醉地东倒西歪,并呕吐了好多。吐地我的胃一直隐隐抽搐,最后竟痛了起来。这是高中生病时留下的后遗症,以至于后来每次喝酒时胃都会疼的不行。
      我在模糊中记起了回回,对我很凶却永远不会不理我的回回。记得有次回回请假回家了,而我却突然发烧,整个人特难受,在诊所挂吊水的时候,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醒来之后的第一眼,我看到了回回奇迹般的坐在我的床边,很认真的看着我,当时心里温暖的感觉无法言喻。这件事让我一直铭记着,我忘不掉她的眼神,忘不掉她给我带来的每一丝温暖。
      记起回回之后,我的头又开始发胀,胀地我难受,在这个学校的第一晚,我就忍不住当着宿舍所有人的面掉下了眼泪。他们纷纷问我怎么了,是不是病了。我无力的摆摆手说我没事,然后不想让他们一直看着我软弱的表情,就趴在了桌上。
      后来我是怎么把自己衣服脱了,怎么安稳的睡在床上,甚至是怎么回到宿舍都不知道,脑子一片空白。我也从来不知道在我醉了以后,竟会变地那么脆弱,就像一张浸了油的纸一样,透明易破。回回给我的记忆像一场奔腾的洪水,在我脑中凶猛地呼啸而来,绵延不绝。我疯狂的沉浸在里面,回忆就像一个繁华的沼泽,加上酒精的麻痹我完全不能自拔,像上了瘾的吸毒者。
      第二天阿来告诉我,喝完一瓶酒你就彻底趴在桌上了,扶都扶不起来,是肖红尘背你回来的。他用自己的毛巾给你洗了脸,帮你脱掉衣服,盖好了被子。
      我看了红尘一眼,准备说你他妈怎么这么热心,是不是对我有非分之想啊,但还是改口说了句,谢谢。
      阿来补充了一句,你把他衬衫都给弄脏了,吐地到处都是。
      未等我开口,红尘忙说,没事的,大家都是同学。
      我又看了他一眼,我记得红尘当时的那种表情,明显地带着点羞涩。头发长的遮住了眼睛,始终是一脸的微笑,脸庞很瘦削。
      我说,你蛮帅的嘛。他居然像小孩一样咯咯咯爽朗的笑了起来,之后转过了头。其实我还想问他,头发那么长,万一扎到眼睛里不会很痛么。我曾经也留过这样的长发,可没过多久我就果断给剪了,我实在不能忍受眼睛时不时就会被发尖扎的生疼,也不能忍受在我吃饭的时候头发一直插在碗里面。
      这时阿来的那个发型和一身装备,我真的只能想出四个字,土里土气。而且还真不是一般的土,土得跟农村妇女一样。跟红尘站在一起,就像小矮人与小王子站一块,对比十分鲜明。这些话我没有说,我怕我会打击了他,毕竟才认识一天。只是阿来接着说了句让我颇为震惊的话,他说,高中追我的女孩子数不胜数,她们就觉得我像刘德华。我仔细看了他一眼,后来笑了半天,我想这完全是一种用自嘲的手段来达到幽默的艺术效果。
      红尘的性格像一块坚冰一样,长年累月静静地的躺在那里,始终透着一股平淡的气质,却不会让人很冷。
      阿来的性格则像火一样,说出来的话总是那么大大咧咧,让人听着不但不会去介意,有时还能感觉到一丝的温暖。
      而我,像一块悬崖边缘的岩石,一直在被风化,被分解,表面一层一层的被剥落,从而不断露出新的面目。我说我像岩石的另一种原因是我喜欢安静,总是刻意地与外界隔绝,用最坚硬的外壳来包装自己,宁愿用石头来填满自己的内心。于是,有人说我孤癖,有人说我忧伤,有人说我寂寞。
      我说过,那时候我还是很乐观的,存在这些想法只是在以后的时光中。在之后的那段时光里,在那些琐碎的生活里,在那些执着的感情里,我才慢慢变得绝望,对一切都开始绝望。好比我站在了悬崖的边缘,身后还有一只凶猛的狼对我虎视眈眈。而以后的具体概念,是那个时候的以后。那个时候,就是我遇到楚楚红尘还有阿来的时候。
      那个时候,回回还跟我在一起。
      在以后的岁月里,我想我真的开始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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