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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我叫吴邪,今年二十四岁,职业是咖啡店老板。
      或者说,老板之一。
      我的工作时间是早上十点到夜里十点。在这十二个小时中,我需要做的大概就是发呆、吸烟、和雇员扯闲淡,有时候会和客人聊聊天,如果他们正好也像我一样闲得发慌。
      至于一天中剩下的那一半,大多时候,我用它们来睡觉。显然,这无疑是一种可耻的浪费行为,不过幸好我已经找到了一个良好的借口——我需要用大量的时间来养精蓄锐,以便拥有足够坚强的神经,应对某些不知何时发生、但足以让人精疲力竭的小概率事件。
      兴致来的时候,我会凑到吧台附近,企图对各种瓶瓶罐罐动手动脚,接下来,无外乎两种情况:手头有活计的时候,王盟会把我请到一边继续神游太虚的宏伟事业;如果他也闲着无聊,那么我就有机会把各种东西尽情地混在一起,然后看着他神情悲壮地一饮而尽。
      总的来说,对于这样快闲出个鸟的日子我虽然说不上多么满意,还是颇为知足。
      这家店名叫“远方”,正主解雨臣,算是和我一起玩过泥巴的兄弟,不过很长时间我都以为这厮是个俊俏的小姑娘。据说他从老家搬走后跟人学了几年戏,现在认识的人都管他叫“小花”,这猫似的名字出处据说就是他的艺名,这事不知真假,我一直寻思着什么时候让他给唱一段,可惜还没成行,他就背了个大包跑路去了,据说要去旅行。
      临走那会儿,他把钥匙扔给了我,也许是我意外就业成功后流露出的过分的狂喜刺痛了他的哪根神经,小花摆出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神情哀叹道:“唉,吴邪同志,组织遗憾地通知你,你丫就是个长蘑菇的命。”
      我遗憾地耸耸肩,表示无条件认同组织的定论。
      他要求我从传回来的照片里选几张放在店里,起初我还颇费心思地买了相框端端正正的挂好,后来索性选了一面墙,把它们便利贴一样的列在上头。至于间或从地球的某个角落飞来的明信片,我把它们规规矩矩地收在吧台最左边的抽屉里——我知道,那个没有写出的收信人并不是我。
      小花离开约莫有两年,想必已经走过了很多地方。我每次盯着那些照片,多少都会有些失落——和很多人一样,我也有过周游世界这类清新得不靠谱的雄心壮志,只是总觉得现在还不能走,还有事情要做——但话说回来,我这混吃等死的生活里究竟有什么事不能割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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