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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

  •   第十四章宾利的死缠烂打
      深秋的清晨,绿釉湖畔的柿子树上星星点点地挂着红彤彤的小柿子,像极了过年时孩子们手里提着的小小红灯笼。最近,顾枫交了自考的报名费,常常走几步来湖畔的青石板上看书,这里清静宜人,很有几分昔日读大学时校园里的书香味道,于是,她便成了造访这里的常客。

      伸手去摸应该歪在身边的水壶,摸到的却是一手柔软的皮毛,正和那些公式字母纠缠得云里雾里的她,尚未切换到正常模式,便和两只黑黑亮亮的大眼睛瞪在一起,老天,不知什么时候,身边的青石上趴了一只很威武雄壮的长毛大狗。可惜,一点儿也不熟悉狗的血统家族的她,完全不晓得这狗的金贵之处。

      “呵,揪疼了没?”说完,她便皱了脸,“唉,道歉你又不懂,我真是晕了头。”她顺顺大狗脖子处绒绒的毛,“乖,抬抬蹄儿,把水壶还给我。”大狗不动,一瞬不瞬地瞅着她,还亲昵地蹭蹭她的手。

      “挪一下下地儿,就好,拜托了。”顾枫连说带比划着,想抢救回自己被大狗压着的水壶。

      “宾利,站!”忽然身后传来一个简短有力的口令,大狗立即精神抖擞地站起来,好似国庆阅兵式上等待检阅的士兵,胸脯挺得高高,头也抬得高高,让顾枫深刻领会了一把“昂首挺胸”的威武豪气。
      她不由地竖起拇指,特意在大狗的鼻子前晃晃,“真威风!”
      “宾利它,没吓着你吧?”狗的主人双手插兜,极潇洒极清冷地站在一棵柿子树下,头顶上的枝条上却恰恰垂着个圆溜溜的红柿子,仍处于脱线状态的顾枫扬手就定格了这张极富喜感的照片。

      然后,她眼前一花,举着的手机瞬间便易了主,没给狗吓着的她却被大狗主人身上骤然迸发的肃杀气息,压得呼吸都有些急促。“对不起,是我冒昧了。”顾枫定定神,站起身来,“我没有恶意,你删掉它好了。”

      他斜睨她一眼,如冷锋过境,在键盘上动了几下,将手机丢还给她,冷声道,“没有下次!”顾枫险险捞住手机,视线掠过他眉梢处的一道白痕,暗道不是惹了尊煞神吧?敬之,远之,方为上策。

      第二天,顾枫转移到另一处常窝着的地方,那是一株很有些年头的老柿子树,离地约莫一米的地方堪堪分开了枝桠,踩着树杈再往上爬三两下,便有个平缓的三连枝掩映在斑驳的黄绿叶间。装着零碎的包往细枝上一挂,顾枫稳稳地靠坐在老树枝上继续啃书。偶尔秋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平添了几分生机,扫去了一点寂寥,真是块风水宝地。

      “嗷——呜,嗷——呜……”低低的嘶吼从树下传来,她探头往下看,和一张似乎有几分委屈的大狗脸又是个面面相觑的境况,“Hi,来了!”说完,她的脸顿时又皱起来,这算是和哪位打招呼呢?和狗的话,她似乎笨得再次多此了一举,和主人的话,似乎还没熟稔到这么随便的程度,她只好清清嗓子,“你好!好巧啊,也来这里散步?”

      没有回应,摸摸鼻子,意料中的冷场,不过他今天一身的湛蓝运动服,瞅着格外硬朗,“下来,宾利想你了。”他沉声道,带着几分命令的味道。顾枫有些啼笑皆非的感觉,怎么尽遇上些霸道的主儿呢?

      “想我了?那让它上来吧。“她拍拍身边空着的枝桠,唇边不由得亮出一丝顽皮。
      他抬头扫她一眼,冷哼一声,单臂将大狗携起,踢掉鞋子,一个箭步跃上树来,抬手将大狗安置在顾枫刚刚拍过的树杈处。树上本来还算宽绰的地儿,添了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她差点给挤下树来,两手赶紧抱住头顶的树枝,任书直直落到地上,也不敢撒手。

      四蹄离地的大狗也是蜷成一团瑟缩在那里,咬着他的袖口不放嘴,喉咙里呜呜地低鸣着,顾枫瞪他一眼,可怜的大狗,摊上这么个肆意妄为我行我素的主人。他挑挑眉,手撑在树身上没吭声,偏偏顾枫懂极了他的威胁:再顽抗,后果自负。

      “好吧,麻烦您让让,我下去。”她无奈地妥协。他狭长的丹凤眼尾斜斜挑起,似乎有一线笑意飞快地掠过眼底,然后伸手便揽住她的腰身,将人收进怀里,脚下发力象只狸猫般轻灵地一纵,稳稳落地。

      大狗被枝桠瞬间的摇晃吓得颈上的长毛都一根根竖了起来,随即也被主人拎着终于再次脚踏上实地。顾枫揉揉大狗的头安抚受惊的它,“要我下来做什么?”

      “宾利喜欢你,陪它一会儿。”顾枫叹口气,摸摸又黏在自己腿边的大狗,这狗多灵性,见一面就晓得善恶之分。转悠着,找了块被阳光晒得暖烘烘的大石头坐下,将教程摊在膝上,右手翻书,左手一下下的给大狗轻轻顺着毛,把大狗舒服地闭上眼趴着,间或低呜一声。

      做完一套模拟题,她轻嘘口气,抬头看看日头,早已升得老高,收拾好东西,“我要走了,回见。”他手指一晃勾过她的背包,自自然然地牵起她的手,“去吃饭。”顾枫使出吃奶的劲儿掰,也没能撼动他的掌控,被拖着跌跌撞撞地往前走。

      “你怎么不讲道理,陪也陪了,还不撒手啊?”顾枫干脆蹲在地上,赖着不走。这种危险暴戾的生物,敬而远之,再敬之,再远之,沾染不得啊,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坚决不去,从明天起,不,从现在起,就是八抬大轿请也不来这地儿了。

      “自己走,还是让我抱着走,给你三秒钟决定!”说完,便屈起三指开始计时,一指一指地竖起明晃晃地威胁。想起他刚才抱狗上树的轻松劲儿,顾枫立马站起来,“我跟你走,不过,请你放开我的手,好吗?”

      他置若罔闻,牵着她大步往前走,顾枫无奈地随着他移动,大狗乐颠颠地跑前跑后,地上逶迤的影子便象天上的云彩一样忽聚忽散,似乎也透着几分快活的意思。

      一辆银灰色的车停在路边,大狗欢乐地跳上后座,顾枫被他拽着坐在前排,不知是什么牌子,车里很宽敞,她曾经搭过一次顺风车,窄仄的奥拓里连腿都伸不开,这车却是大狗蹲踞在后座上都不碰头,顾枫默念:有钱人啊,速速退散!不是她矫情,实在是在她与有钱人打交道的经验里,压根没有多少愉快的记忆。

      “我叫凌轩,你以后喊我三哥。”他从放零散物品的地方抽出一张名片塞给她,“拿好,别弄丢。”顾枫瞅瞅那张绝对和主人同一格调的名片,识趣地收进包里,被他似乎不满地斜了一眼后,赶紧亡羊补牢地道,“我叫顾枫,嗯......”说到半截便住了口,把“认识你很高兴”的套话咽下了肚子。

      车很快开进商厦林立人流密集的街道,顾枫趴在玻璃上可怜巴巴地瞅着被远远抛在后面的兰州牛肉拉面馆,接着,杨大妈水饺过去了,然后,铁锅炖肉焖面也过了,车子七弯八拐地走了好久,终于在一道巷子的深处停下来。

      招牌都没有的怪异馆子,连菜都没得点,凌轩对跟个棒槌似地杵着的服务员道,“两份今天的特色,给她来杯果汁。”很快果汁送上来了,清甜的味道扑鼻,顾枫闻了闻,忍不住尝了一口,纯然的西红柿汁溢满喉舌,她惊讶地抬眼看他,在这化肥添加剂营养素充斥的年代,哪里弄来的宛如产自二十年前山野田地里的原汁原味?

      她的惊诧大概取悦了他,“这家的老板是个妙人,自个儿摆弄个农场种菜,然后自个儿又捣腾个餐馆做菜,每天上什么菜,都是他说了算,手艺先不论,却是难得的新鲜。”

      顾枫默然地推开果汁,老天,这顿饭原来这么金贵,“凌先生,坦白说,这顿饭我吃得很有些胆颤心惊,都说无功不受禄,我实在想不清楚我哪里能值您这顿饭钱。”

      他,人忽然整个儿贴过来,贴在她的颊边,轻嗅,然后坐直,“宾利大概是喜欢你的味道,才黏着你,还有,叫我三哥。”顾枫有些脸红地揪起衣领,把鼻子埋进去,似乎没什么味道,想了想,前些天修剪了几盆杜鹃花,是不是沾了些花的味儿,要不,送盆开得正旺的杜鹃花给大狗?

      正想着包间的门一开,菜上来了,精致的碗碟里盛着浅浅的饭菜,只看到碟子底上流淌着的金黄色南瓜汁,顾枫便觉得手里的筷子很有分量,吃了这一顿,是不是就得天天守着那只黄色的大狗了呀?那也没什么,可要是天天对着旁边这张脸日子可就难熬了。

      端菜进来的人却没走,大马金刀地坐下来,挤眉弄眼地道,“三哥,这是?”顾枫抢着道,“我就是一蹭饭的,早上和大狗玩了会儿,结果到了饭点,就跟着来蹭顿饭。”这人一听,更眉飞色舞起来,“和宾利,就是那只金黄色的秋田犬玩?你摸没摸它?”
      “它趴着时,摸着顺了顺毛,油光水滑的,手感挺好。”
      凌轩横他一眼,对顾枫道,“吃饭。”
      这人对外面兴奋地喊道,“厨房,加个菜,虎皮尖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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