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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训 重头开始 ...

  •   沈洋。

      沈洋瞎了一只眼睛,据说是在澳门赌博输掉的,不过没有人相信。他每天带着眼罩在赌场里出现,跟人打招呼,递烟,一副老板的派头。不过赌场确实也是他开的,虽然我们一致认为就那一米五八的身材没有什么威信。

      这是一间地下赌场,在城市里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我是这里的“打手”,也就是谁赢了大钱,我就会上去和他赌,赢一部分钱回来。不管是麻将,斗地主或是□□,我都保持着百分之一百的胜率,当然那些故意输给顾客看的不算在内。所以沈洋对我很好,经常请我喝酒抽烟,工资分红也给的特别高。

      我是老千吗?不,我不是老千。

      我在牌桌上可以控制别人的思维。我在第一次和别人打麻将赌钱时就无意中发现了我的这个能力,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别人和我开玩笑,但最终我发现这一切都是真的。不过所谓的控制思维只能让别人对所看见的东西产生幻觉,比如我摸到了一张九筒,我亮出来,可以让别人认为这是张六筒,仅此而已。后来我也曾经想过去锻炼一下这个能力,期待可以有控制漂亮女人和自己上床的效果,结果是以失败告终。

      其实我是有一个漂亮女朋友的,不过是在牌桌上认识的,所以抽烟喝酒赌博一样都不少。女人只要漂亮,就一定会有很多男人青睐,不过抽烟喝酒赌博的漂亮女人,也就只有我这样的男人青睐了。

      当然,结果是我亲眼看见她和一个男人走进了小旅馆。

      你们也许会觉得奇怪,为什么我有这个牛逼的能力却不去赚点大钱?我是一个异常胆小的人,我知道那样的结果肯定是被扒光了弃尸小花坛。所以我选择去给一个小赌场打工,每天赚点小钱,可以平平淡淡的喝喝酒,偶尔去十元休闲洗洗头,小日子还是过得很不错的。

      认识王小明也是在赌场里。他是一个让人感觉总有一束能闪瞎人眼睛的阳光从背后照过来的大男孩,不过这样的混蛋居然喜欢赌博使人感到异常的诧异。这种上帝的宠儿一般运气也是很不一般的,他每次都可以赢了几千块,然后沈洋叫我上场,再输个几千块然后每次带走一千来块钱高高兴兴的回家。在牌桌上我和他很聊得来,可能是因为他是射手座的原因,和我一样的不思进取又潇洒自在,而且言语中透露出不一般的幽默感。于是我在和他打过十次牌后约他出去喝了餐酒。

      如果我的能力能稍微用到喝酒上我觉得我这一辈子都是值了的。看着桌上的两瓶空了的关公坊,我的意识开始模糊起来,就好像有人提着我的脑袋让我飘在空中,旁边都是漂亮女人在朝我身上吹着香气。王小明是一个喝酒上脸的人,和我刚好相反,他用那红的像猪血一样的脸对着我,脸上带着笑,眼睛扑哧扑哧的闪烁着。我知道他想说什么。

      “哥们,既然大家都这么熟了,你是不是应该分享一下你的‘技术’呢?”他在说技术这个词的时候双手做了个兔子耳朵,我知道他也是看美剧上瘾的人。

      纵观我的一生,我每个阶段最好的朋友都是阳光男孩型的。不知道是因为我喜欢和这些人打交道还是我的本质就吸引这样的光。我小学时就认识一个这样的男孩,每次有高年级的坏孩子欺负我,他总挡在我的前面,当然结果一般是我们一起挨打。不过每次我们带着伤看着这些人走开后,他总是笑嘻嘻的跟我说:“走,到我家玩超级玛丽去。”

      其实我内心深处还是觉得这类人是智商有问题的,稍微想一下被打了那是有多么的郁闷啊,居然还会想到玩超级玛丽,这时明明是应该抱在一起哭一阵子然后想想怎么报复那群人才对。

      但是我肯定不会把这些事情说出来,而是和他手牵手高高兴兴的去他家玩弄那台玩了好多年的小霸王。因为我知道,不这样做,就没有人会挡在我前面挨那最狠的几下了。

      六年级快毕业时,我和他走在铁轨边,带着那么一点点的伤感,因为我们没有考上同一所初中。正说着一些中二水平的话,眼泪快要模糊双眼时,我隐约发现前方走过来几个比我们高一个头的大孩子。

      这次他又挡在了我的前面,叫我快跑。

      于是我头也不回的跑了。他骨折住院,我没有去看他,以后也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所以看着眼前这张猪血脸,我突然大笑了起来。他肯定不会想到我是想到了这些往事,所以一脸疑惑的看着我。

      “我有一种能力。”我拿出一叠随时带着的扑克。“你看,这是一张黑桃A。”

      “嗯,对。”

      “盯着看不要眨眼哦。”我停止了对他的思维控制。

      “我操!你会变魔术?!”

      所以说,这又验证了我说阳光男孩IQ低的问题。

      我初中的玩伴,是一个高高的帅哥。我们读的是寄宿学校,所以每天的伙食基本上都是固定的。但是偶尔学校会大发慈悲,从厨房推一车鸡腿什么的出来,这时,就要靠强健的体魄去人堆里争抢了。他总是第一个冲出人群,双手从热的发烫的汁水里熟练地夹出八个鸡腿来。回到桌子后,我和他一人分四个。我看着他被烫红的双手,内心里充满了温暖,又或者是,兴奋。我们都喜欢打篮球,他偶尔也会出头去和高年级的人争夺场地。当然,他是很能打的。

      我喜欢和这类人玩,不光是他笑的很阳光,也因为他是我的大树。

      初三时,我抢了我们班流氓头子的女人,被一群人围了,他知道后,带着一个铁棍冲过来救我。在校警来时,他和流氓头子两败俱伤。

      我没有机会和他说谢谢,因为他从医院出来后就再也没有来过学校了,因为他被开除了。

      我的回忆很简短,因为王小明迫不及待的表情把我拉回了现实。

      “我才不会变什么魔术呢,你可以理解为……一种超能力。”我继续对他进行思维控制,牌在他的眼里又变成了黑桃A。

      “这这这这这这……”他瞪大的眼睛好像濒死的金鱼。

      “这样你应该就彻底相信了吧。”我让牌在他眼里不断的从黑桃A变成红心3,然后再变回来,我知道这样可以闪的他想呕吐。

      果然,他吐了一堆不得了的东西。

      “想学么?”我微笑的看着王小明。

      “这个能学么?你不是说这是超能力么?”

      虽然听王小明这么说,但是他的欲望已经像某个恶心的乳白色液体一样从眼睛里喷射了出来。

      所以说,欲望这种东西是人最不能隐藏的思想。哪怕我没有读心术,我也可以很简单的感受到那股强烈而令人作恶的东西。

      小学的玩伴,初中的玩伴,都是这样。我知道我在他们眼中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他们想得到什么,他们为什么总挡在我面前。

      他们的欲望总是从他们身体的每个可以喷出东西的孔无时无刻的流露出来,就像每一秒钟都在梦遗一样,这使我感到很不自在。所以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们我住在哪里,我也没有在他们发生那些事后去找过他们。但是我知道我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没有他们,所以我对他们,永远都是笑着的脸庞。

      “当然能学了,你还真当这是超能力啊,这又不是小说或电视剧,哪有那么神奇的事情,这样吧,今天我们先喝酒,明天你到我家来,我教你。”我端起杯子,里面装的是尿色的啤酒,和王小明一饮而尽。

      他喝的时候脸上的笑容,让人作呕。

      又喝了几瓶啤酒后,我丧失了知觉,我知道王小明肯定还没有喝醉,所以我丧失的很安心。

      第二天醒来,我睡在一张陌生的床上,我知道,这是王小明家。我走出卧室,看见王小明躺在沙发上,睡相很难看。当然,没有哪一个醉汉的睡相是好看的,我知道我自己的也是。

      我狠狠的拍了他一下,他慢慢睁开那双硕大的眼睛,看见我站在旁边,一下子露出了一个大大的微笑。

      “嗯,你醒啦?不错嘛,喝的那么醉醒的还比我早。”

      “你鼾声太大了我睡不好,快起来洗一洗,吃早餐去。”我走到洗手间,看见台子上唯一的一只牙刷,拿起来,开始洗漱起来。

      我听见王小明撑懒腰的声音,看来他是睡了个好觉。我可以看见镜子里我含着牙刷的笑容,所以说,笑容是最隐藏不住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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