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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缺席的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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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每一缕阳光都像是来自天堂的恩赐,即使北风依旧寒冷,却总让人有着对温暖的向往。荀归看着窗外的时候,这样想着,浑然不觉自己居然有了文艺小青年的气息。
荀戈拎着两袋盒饭回寝室的时候,就看到这样一幕令他心跳的场景——弟弟坐在窗边晒太阳,有些慵懒地半眯着眼睛,嘴角微微地向上勾起,阳光给他的脸勾出一条淡淡的金色的轮廓,像是……本来就是这阳光的造物。
“哥,回来了?”荀归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嗅到饭菜的香味,起身走到桌前,“今天吃什么?下午怎么安排?晚上你去咖啡厅打工吗?”
荀戈一边把饭盒、筷子取出来,一边答道:“芹菜炒牛肉、番茄炒鸡蛋、萝卜烧排骨。下午怎么安排听你的,晚上不去咖啡厅,一起去看电影吗?听说有美国大片上映。”
荀归笑着拿起筷子,戳了一块萝卜递到哥哥嘴边:“下午我想去打蓝球,在医院待了几天,浑身没力气。”
荀戈嚼着浸饱了汁水的柔软萝卜块,摇摇头说:“不行,你刚好些,打篮球出了汗一吹风,肯定又得进医院。至少再等三天才能去。”
荀归撇撇嘴,小声嘀咕:“我又不是因为打篮球才进医院的。”
荀戈哑然,捧着饭盒默默地吃了起来。
荀归见哥哥的脸色瞬间黯淡下去,忙说:“我不是怪你,我只是……我没有那个意思,哥,我真的没有觉得那是你的错,是我自己想……我是觉得和你更亲密一点,就算别的人喜欢你,也没有那么容易让你……我说不清楚,我那天真的是不知道会那么疼,我……哥,我查过了,第一次都疼的,真的,不是你的错!”
荀归看着哥哥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心里便越来越着急,说得语无伦次,他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表达自己真正的想法。从出院以来,哥哥虽然还是对自己无微不至地照顾,但却总是躲着自己的触碰,晚上也不再挤一张床,而是去对面的室友床上睡。明明以为更加亲密了,可事实上却变得更加疏远了。
荀归见哥哥还是闷着头吃饭不说话,心里急得索性把他的饭盒抢了过来:“哥,你说了爱我的,不能说话不算数啊!我……我虽然不是女生要你负什么责,可我是你弟弟,你也不能当自己没说过……虽然……虽然是我要求你说的。”
荀戈手里空了,嘴角还沾着饭粒,愣愣地看着弟弟一副委屈争辩的样子,深吸了一口气,抹掉饭粒认真地说:“我对你说过的每一句话,都不会忘记。荀归,那天晚上你让我完完全全知道了你的心意,我想给你对等的甚至更多的心意,但是我必须想出一个问题的答案,否则我们没有办法继续下去。”
“伦理问题还是社会问题?我查过了,外国不少地方都允许同性恋结婚的,我们都努力学习努力工作,以后赚了钱去外国定居!到了外国,谁知道我们是亲兄弟,我们俩长得本来就不像。所以这些都不是问题!”
荀戈轻轻地叹了口气,撸了撸弟弟的头发,淡淡地说:“你想过爸妈吗?”
“我……”荀归忽然红了眼圈,低下头去不再开口。
荀戈把自己的饭盒拿回来,却没有再举筷子:“爸妈养了你十多年,因为我小时候的事情,他们给你的是双倍的爱。爸妈对你的希望有多大,你比我更清楚,如果把真相告诉他们,我犯的这个过错……可以说是死不足惜。”
“你胡说!这不是你的错,就算有错,也是我们两个人的!”荀归一拳砸在桌上,“从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我就……我就很喜欢你!要不你以为谁都能接受突然多了一个哥哥!”
荀戈目瞪口呆。
荀归别过头去看刚换了黑塑料袋的垃圾桶,紧抿着嘴唇,眼圈红潮未退,脸也跟着红了起来。
荀戈苦笑一声,随即丢了筷子和饭盒,起身仰脸朝着天花板大笑起来。
“哥,我们分不开的,对不对?我们是亲兄弟,分不开的!”荀归起身抱住了哥哥。
荀戈笑得浑身都在抖,笑得眼泪顺着眼角流下,滴落在弟弟头顶的发漩处。
Shine-cafe的晚间时段总是生意兴隆,和早晨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刘牧知道这是最忙的时段,不想打扰荀戈工作,所以只会在周六周末的早上光顾,但是今天例外,他在温馨而暧昧的灯光中推开玻璃门,走进了这家店。
“欢迎光临。”上来迎接的还是上次那个服务生。
“荀戈还没有回来上班?”刘牧环视了一圈,看到还有两个服务生在客人中匆忙往来,偏偏没有荀戈的影子。荀戈上班的时候很少开手机,本来以为会在店里看见他。
服务生记住了这个“传说中的荀戈”的朋友,笑着说:“他今天还是请假,你需要点些什么吗?”
“老规矩。”刘牧说完,想起自己只在这服务生面前点过一次单,他铁定记不住,于是补充道:“焦……”
谁知服务生利索地说:“我记得,是焦糖玛奇朵和榛仁蛋糕,请稍等。靠窗的座位没有了,你看这边可以吗?”
刘牧坐到离吧台最近的空座上,在等待咖啡和点心的空挡,注意到了另外一个服务生,看上去他的年龄是三个服务生里最大的,但也最多二十五岁,一副衣架身材,再普通不过的制服在他身上硬是穿出了时尚的味道。
咖啡吧里光线比较暗,等那服务生走到旁边刚来的一桌客人身边点单时,刘牧才看清他有深邃而轮廓分明的五官,像是有欧美或者少数民族的血统,微笑的样子让人觉得温暖而有礼,这一点和荀戈很相似。咖啡吧里大多数女性都在或明显或悄悄地看着他,有几个笑得满脸花痴,看得刘牧有点起鸡皮疙瘩,可是当事人却熟视无睹,应该是早已习惯了。
刘牧侧身问吧台算账的妹子:“荀戈今天还不来上班,你们老板不会开除他吧?”
妹子抬起头,看了刘牧两秒之后,同样一脸花痴地把目光转向那个服务生,心不在焉地回答说:“老板说荀戈很像年轻时候的他,才不会随便开除他呢!你有没有觉得我们老板很帅,比有些涂脂抹粉的小明星帅多了!”
“我没见过你们老板。”刘牧说完,恍然明白——那个服务生该不会是老板客串的吧,“美女,你们老板还当服务生?”
“那是他的爱好。老板喜欢客串各种角色,不过我觉得,他应该是喜欢各种制服,因为显得帅啊!哎哟,老板看过来了!”妹子娇羞地低下头,摁着计算器算账,就算光线黯淡,还是能看见她红红的两只耳朵。
刘牧夸张地搓了搓胳膊,回头打量起那位老板,微微眯起了眼睛。
“你的焦糖玛奇朵和榛仁蛋糕。”服务生微笑着走过来,顺着刘牧的目光看过去,笑得更开了,“你也觉得我们老板很帅对不对?他要是天天来客串,我们的营业额能翻一番。”
刘牧笑而不语,只是点了点头。
“请慢用。”
“等等,”刘牧叫住服务生,“劳驾跟你们老板传个话,就说荀戈的弟弟前两天和他一起发烧住院了,他这些天不离左右地照顾弟弟,还请他原谅。”
刘牧看到服务生向忙碌中的老板传了话,老板带着标准的微笑看过来,看到了刘牧意味不明的笑容,随即点点头,像是心照不宣。
吧台算账的妹子正好抬起头活动颈椎,正好看到这一幕,顿时整张脸都红得快冒烟了,赶紧低头继续卖力工作。
刘牧离开的时候,老板亲自送他离开,依旧带着标准的微笑:“你话里的意思我明白了,我们是同类。欢迎常来光顾,虽然我不一定在。”
刘牧点了一根烟叼在嘴里,痞痞地冲老板笑了笑,裹了裹羽绒服,走进了北风呼啸的夜色中。我们……并非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