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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妖寄都市 ...

  •   神邸的三脚架上,

      蓝色的火焰之中,

      圣人虔诚的匍匐颂歌,

      神灵沐浴的河水,

      圣水浸泡的生灵,

      血液流尽也不会倒下。

      ——《德尔拉库精灵之书》

      这里是德尔拉库大陆中部地区最大的沙地,沙面被风吹成波浪的形式,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巨大的湖泊,在太阳炙热的烘烤下,甚至反射着粼粼的波光。
      就在这片沙地之中,有一个孤立的城堡在风中发出呜呜的低鸣,隐约可见的断壁残垣在阳光中散发着阴郁的光辉。

      这里也是魔女与杀手聚居的“妖寄都市”所在之地。多少年来,这个地方都被死亡的阴影层层笼罩,没有法律,没有管制,是一个势强临弱,适者生存的罪恶之地,渐渐的与其他城市断绝了来往,鲜少有人经过。
      然而此刻,却依稀有两个骑在马上的人影在向城堡快速移动,他们似乎是想在日落之前到达那里。

      远远看去,两个人都是旅行者的打扮,厚重的灰色斗篷掩盖不住消瘦的身形,长时间在沙漠行走,还有些疲惫之感。这是旅行者们共有的特征。
      只有走近看,你才会发现他们的与众不同。
      靠在左边的一个,斗篷的边缘有一些发丝露在外面,虽然沾染了风沙,却依然掩盖不了原本的颜色——金色的头发,是精灵的象征。
      这里已经距离米提亚王都很近了。在王都中,各个种族都不需要掩盖自己的身份,国王提倡“和平共处”,精灵出现在这个地域也没有种族斗争的危险。然而,三百年前,精灵一族对人族在大战中使用龙牙一事失望透顶,从此取消了每于一次的“联谊活动”,更不会与人族共同旅行。这样看来,这对组合又有些特别。
      “圣水浸泡的生灵,血液流尽也不会倒下。”精灵裹着厚厚的斗篷骑在马上,不住的抱怨,“这么扯的话,连我这个本族人都不相信,你不会当真吧。”炎热的夏天,配上干涸的沙地,总是让人显得烦躁。
      这句经文,讲述的是一个精灵族代代相传的传说,有关生命之泉的传说。《德尔拉库大陆传说札记》上曾经提到过:生命之泉,也称作青春之泉,它可以使干瘪的皮肤变得光滑,使白发重回青春的浓密光泽,使僵硬弯曲的四肢变得灵活,是神灵赐给棕色头发的子民唯一的宝藏。然而,这只是一个传说,真正的“生命之泉”究竟什么样子,有什么功效,不得而知。
      “我只相信我的梦。”另一匹马上的人类平静的说。前一天梦中,他看到一座美丽的喷泉,泉水清澈透明,隐隐闪着七彩的光芒,却深不见底。泉水的表面飘起阵阵涟漪,却没有倒影。这样的泉水,这样的奇景,大陆上只有一个地方存在,那就是关于生命之泉的传说中。
      梦境对他做了暗示,暗示生命之泉就在这里。而这个城市,虽然被人们成为“妖寄都市”,却还有另外一个名字——比米尼。

      比米尼,有象征希望之意。这个被命名为“比米尼”的城市,曾经是这个大陆上数一数二的大型都市,是骁勇善战的古拉贡大公最骄傲的领地。二十年前,古拉贡大公一家因为谋反之罪被处以绞刑,比米尼的子民也多半受到牵连被处死了。
      国王有意把比米尼变成一座死城,却吸引了大量的魔女和杀手。他们构成一个庞大的组织,自立为政,乱中有序,只有在无聊的时刻才会自相残杀。他们把这里当作自己的根据地,找专门的联系人负责联系买卖人命的业务以及外交。
      久而久之,还滋生了另外一个业务,那就是“物品交易”。这里只交易特殊物品,比如说内脏,比如说生命……他们通过魔女的法力,用自己拥有的一切换取等价的物质,他们认为物有所值,理所当然。

      “梦?你又不是预言师,你梦到了也不能说明什么啊。”精灵有些抓狂的看着人类。比米尼是这个大陆上少有的,不受魔法控制的区域,这里的人不信封神灵,他们只相信暴力。而这个人,只因为一个梦便要绕道到这个“妖寄之都”冒险,不是脑子进水也是脑子有病。
      “再说,德亚,你不想去找希林拉姆了吗?我以为你们是恋人。”精灵赌气。
      被称作德亚的人类男子,并不理会对方的抱怨,只是一味的喃喃自语,“贝特,希林拉姆不会有危险的,而这里面,有需要的东西。” 他的确没有预言师的灵感之力,唯独这件事,他深信不移。
      “需要的东西?那即是什么?”贝特不屑。
      德亚转过头对他神秘的眨了眨眼睛,长长的睫毛一扇一扇的,这是精神亢奋的前兆。似乎他即将说出口的是一个天大的秘密,生怕别人偷听去一样。贝特也被他的特别营造的紧张气氛所感染,侧耳倾听……
      “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要找的究竟是什么。德亚耸耸肩。

      不知道还走的这么理直气壮?

      眼看城门近在眼前,贝特气愤的咬牙切齿, “让一个淑女陪你刀山火海,你真是个畜牲。”她迁怒的瞪了一眼倒在城门旁边的醉汉,不死心的对德亚抱怨。
      “你也算得上淑女?”德亚不以为然,跟希林拉姆相处久了,脸皮也厚了不少,“最多只能算是个母猩猩。”这个不男不女的“人妖”,虽然长着一副欺骗大众的清丽面孔,却眉头都不眨一下的跟他来这里,怎么会是省油的灯?
      “你……”贝特气得花容失色。
      “其实我有一个好提议,”德亚转过头来,制止贝特即将爆发的怨气,“在这里我们分道扬镳,后会有期。”不要跟着我,我自然不会惹大小姐您生气。说完,头也不回的驾着马进了城门。
      “不要。”贝特满脸委屈,也跟了进去。跟了这么久了,她才不要轻易放弃。

      在这个尔虞我诈的世界,随时随地都是危险重重。再加上希林拉姆,他们三人之前投宿的旅馆就是所谓的黑店,于是贝特也有幸展现了她以暴力著称的“搏击术”。

      精灵向来是优雅的生物,战斗的时候也通常是用魔法之类的方式,挥一挥衣袖,在弹指间优雅的结束战斗。他们唯一的武器便是弓箭,他们从来不拿比弓箭更重的东西……这便是精灵给其他生物留下的印象,小家碧玉的类型。
      贝特,却实在是精灵族的异类,虽然是尖尖的耳朵,金色的头发,与其他精灵族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个性却实在……与众不同。她最擅长最骄傲的就是把暴力表现的淋漓尽致的拳脚功夫,集速度与力量为一体,毫不符合精灵的美感。
      这样的人,不可能被下三烂的人贩子轻易捉到。
      换句话说,贝特非常非常有可能,故意被抓,故意被德亚与希林拉姆救下,又故意在雷特姆森林与二人再次相遇。
      她究竟有什么目的,依然是个谜。

      两人一前一后的驶进城中,所过之处,引人注目。其实若不考虑他们的奇特组合,光是靠贝特出色的容貌,就足以另人惊艳。毕竟这里是恶名昭彰的“妖寄都市”,养眼的生物就有如万绿丛中的一点红,牛粪堆旁边的一朵鲜花,实在难得啊……

      他们把马停在喷泉广场旁边的小旅店门前。
      喷泉广场位于比米尼城的中心位置,即使经历了衰败、死亡与重生,依然保持着原有的风采。只有位于广场中央被誉为“希望之光”的巨大喷泉,却再也没有喷出过泉水。据说这座喷泉喷出的泉水能有十米之高,是最接近神灵的泉水。泉水在阳光的反射下,甚至会反射晶莹剔透的光彩,因此命名为希望之光。
      他们径直来到这有传说意义的广场,其实并非受到什么指引,而是因为这个广场小旅馆是全城唯一挂着旅馆招牌的地方。

      在这座罪恶的都市,旅客更是寥寥无几,真正来到这里的,都是为了谈一些生意之类的事情,旅店无疑是亏本的买卖。为了复利盈亏,旅店会做起其他的生意,例如兼职酒吧之类的地方。这广场旁边的旅店也不例外。
      在这旅馆的门前站定,德亚与贝特就注意到这点,冲天的酒气,喧哗到近乎刺耳的叫骂嬉戏声音,无疑不体现了这个地方经营的另一种行业。
      德亚皱着眉头率先走了进去,若是不想住在这里,他们就要选择睡在广场的长椅上,今夜与蚊子相伴。与之相反,贝特倒是十分喜欢这种地方。若不是顾忌到德亚接近大便色的脸,恐怕早就挤入人群同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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