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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溪城往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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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正午时分,太阳悄悄地爬上了苍穹顶,金色光芒透过葡萄藤虬枝间的缝隙投下了点点光辉。
此刻我坐在窗前的书桌边,点滴阳光照亮了书桌的一隅,一份红色封面的EMS正静静躺在那里,早上妈妈把它放在桌上之后就去上班了。弄不清是什么情绪在左右着我,我一声不吭地挣扎了一个上午也还是不想把它拆开。
结果如何我早先就已经得知,一个多月后我即将去往的那个城市对我而言只是一个陌生的收容所,一个我找不到寄托的地方。
我拒绝看录取通知书并不是因为我不想面对这一既定的事实,实际上高考是我亲自去考的,后果也理应由我来承担。我只是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快得让我措手不及,我甚至还没有做好准备,就被通知要离开这个生养了我十九载、给我留下了无数记忆的溪城。
往事历历在目,纷扰的思绪像秋日里纷飞的残花败叶,我不知道该如何回忆,但于心,我舍不得,也放不下。
Chapter 1 溪城往事
1.
雄鸡形状的中国版图上,标记着许许多多风俗人情各异的地名。这些地方或大或小,或美丽或平凡,或富裕或落后。目光跟随摩挲地图的手指肚游走,稍不留神,你就可能漏掉它们中的某一个。溪城的存在,就是这样的不起眼。而实际上,溪城位于黄海之滨,隶属于经济相对发达的江苏省,只不过它的位置偏向于一向不被人看好的苏北。
我出生在炎热的八月,那一年夏天溪城受周边地区洪涝灾害的影响经历了几十年不遇的强降雨天气。
妈妈告诉我,我是伴雨而生,但我出生的过程又不像雨水急速下落那般顺利。她说我从她肚子里出来之后即因为缺氧而被送进加护箱。一度,年迈的医生跟她和爸爸说我的性命堪忧,并轻声劝慰他们。年轻的、初为人父的爸爸在探视我的时候,看到小小的我额角经脉处密密麻麻的针眼,抑制不住内心的悲痛,跑到病房外倚着墙抱头痛哭。幸运的是,在众人的小心呵护之下,我安然地存活了下来。
溪城因为临海,所以造船业一直处于龙头产业的行列,我爸妈均在溪城最大的金制造船厂上班。整条梨木街都被船厂买了下来作为职工宿舍,49号就在这一整片宿舍区的东北角,前后两排共计五间平房三两相对,中间隔着一条细长的水泥路,我的房间和厨房紧挨着,对面是一扇大门,大门进去左边是一间小客厅,小客厅后面是阳光丰沛的花草房,右边是父母的卧室。
于是乎梨木街49号就成了我有记忆以来一直刻在心里不敢忘怀的地方。
红墙黑瓦,其实是再寻常不过的人家,但经过爸爸的精心布置,我的小屋前却是另一番景象。六七月份有艳红的石榴花盛开在窗下,盛夏时节亦有硕大的葡萄挂在藤架上。小后院里更是热闹,乌龟在水缸里游来游去,鸡群和黄鹂争相鸣叫,鸽子们偶尔也会耐不住寂寞地扑腾几下翅膀弄出噗噗的声响。
爸爸是个有些闲情逸致的人,闲暇时喜欢伺弄花草,或者泡上一壶碧螺春,坐在褐色粗藤编成的椅子上边品茗边捧着书翻上几页。妈妈却是与爸爸全然相反的性格,她脾气坏,嗓门大,发起火来是在二十米开外的巷口耍闹的我都能听见的,但是她本性是极善良的,有些刀子嘴豆腐心的意味,每次和爸爸吵嘴,她必然不久就会后悔,然后变得温和起来。而她又是勤劳朴素的,上班之余把家里操持得井井有条。在我的印象中妈妈很少化妆,即便是亲戚宴请也不涂粉画眉。
隔壁的季伯母却是另外一种活法。她有个在船厂当主任的丈夫,可以自由随心地做个家庭主妇,吃穿用度一应上乘,还时不时搭好麻将桌喊上三个女人凑在一起打个十六圈。平心而论我觉得季伯母素颜时候的样子并不比妈妈好看多少,但她抹上那些花样繁多的化妆品后唇红齿白的脸便精致了许多,就连我有时候都忍不住多看几眼。街坊四邻都道季伯母出手阔绰,不仅丈夫有钱,父亲也是市里有头有脸的领导,出阁之前便是这般的娇生惯养。又有人说季家原可以不用住在这时常漏水停电的宿舍区里,但季伯伯怕有人在背后嚼舌根所以还是住了进来。为此,刚住进来的时候他们夫妻俩没少脸红脖子粗地吵架。其实这宿舍区里根本没有所谓的秘密,张家长李家短的闲言碎语不知道被人当作饭后聊资咀嚼了多少遍。
在我七八岁的时候,照相仍是一件昂贵的事情。妈妈总是执意花钱为我照几张相片,聊以纪念我成长的细碎时光。但季文彬不一样,他那时就拥有了两本厚厚的相簿,因为他家有一台令人艳羡的照相机。季伯母总是不遗余力地帮他拍照,就连他吃饭时白米黏了一嘴的窘样都不肯错过。那些照片在我去季家串门的时候,被季伯母热情地公开了好几次。每一次季文彬都臊红了脸,像个小姑娘,一边阻拦他母亲热情的举动一遍嗫嚅着冲我喊道:“孟若,你……你不准笑!”
虽说溪城有上千年的历史,但能够历经风雨洗礼遗存下来的古迹却是屈指可数的。一座古寺和一座宝塔,便算得上是全部了,所以季伯母给季文彬拍的那些照片的背景都如出一辙,不是季家就是殿堂庙宇和宝塔。这两个佛家圣地都始建于唐朝,一直以来也都为溪城人所津津乐道,显而易见地,它们都香火不断、烟雾缭绕。但小时候的我却天真地觉得那些求神拜佛者嘴里念叨不休的,皆是凡尘虚妄。
只是长大了经历世事后才明白,念想便是希望,没有了那些世俗的念想,人世有多乏味,可想而知。
我最喜欢也是跟季文彬玩的最多的地方却是一条叫做畅溪的小河。畅溪河两岸常年栽着成排成片的柳树。春夏之际,柳叶翠绿欲滴,微风拂过,柳条飞舞着掠过水面,激起层层涟漪,别有一番风情。畅溪河上还架着一座年代颇久的拱桥,那桥被人称为八字桥。八字桥通身由巨大的石块砌成,饱经风雨洗刷的青色石块光滑如丝,泛着陈旧的光泽。下学之后,有时我和季文彬都不愿意回家,便把本子平摊在桥栏上,然后伏在上面写作业。盛夏的午后,我们也经常躲在柳树的巨大阴影里,感受微凉的风涉水而来,扑打在脸上,那种感觉,怎一个清爽了得。
其实宿舍区里跟我同龄的孩子很多,但我却唯独跟季文彬亲近。并不是我不讨喜,相反季文彬说我不娇气、大大咧咧的性格其实颇受欢迎。或许只是因为我家和季家住得最近,从我记事以来季文彬就一直没有离开过我的视线。又或许是季文彬为人敦厚,脾性温和,我再找不到比他更好的欺负对象。
十六岁之前的我,一心沉醉在家人倾心为我营造的欢乐氛围中,心思如雨水般单纯,除了偶尔发作的固执倔强的小孩子脾气会让我遇到细小的挫折以外,我一直过得简单快乐。彼时,我最开心的时刻便是和季文彬一起坐在葡萄藤下手捧一碗葡萄边吃边看石榴花。其实我并不懂得欣赏,只是单纯地觉得那花很美,红红火火,生机活现。
2.
进入十六岁意味着我离中考又近了一步,那时候我的成绩就像过山车的轨道一样忽上忽下,我倒是一点都不着急,旁人却都着实为我捏了把汗。撇开父母不说,季文彬也是希望我能考上溪城中学的。
起初我一点都不乐意,跑过去大声质问季文彬:“我为什么要上溪中?你都不知道学习有多累,我脑子笨没你聪明,拼死拼活地复习了最后还是考不上岂不是会笑掉别人的大牙!”
季文彬听了我的这番激烈辩词之后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却又好声好气地哄劝我:“谁说你笨的!你不试试看怎么知道自己不行?”
我被他问得哑口无言。
其实最了解我的人不是我爸妈,反而是跟我从小玩到大的季文彬。他知道我不是不想进溪中,只是我做事情优柔寡断缺乏果敢。他也知道我之所以畏畏缩缩,只不过是希望得到他人的肯定,哪怕只有一句话一个眼神,我都会像得到了一个推动自己的助力一样奋勇向前,所以他才顺藤摸瓜地激了激我。
得到季文彬的鼓励之后,我在中考前夕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每天在家和学校两点一线间来回穿梭,几乎做到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教辅书”。
季文彬因为已经上高一了,学习任务很重,所以她爸妈给他单独辟出了一间屋子让他住,正好跟我的小屋子一排,而且就隔着我们俩家的两间厨房。结果一直有点轻微强迫症的我偶尔会在他已经睡着的情况下猛敲他的房门,只为了问一道我不会的数学题目。
所以当季文彬带着两只黑眼圈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们之间会有这样的对话:
“哈哈哈哈,季文彬,你像个大熊猫!”
“你还说,谁让你在我睡得那么熟的时候叫醒我的!”
“可是不把那些题目做出来我睡不着啊!”
“真是服了你了!”
“嘿嘿,是你让我考溪中的嘛,如果我考上了军功章也有你的一半啦!”
“哼,你以为我稀罕……”
那几个月,爸爸妈妈着实是幸福而矛盾的,一边为我终于肯认真学习而感到欣慰,一边又为我从小到大改不掉的大大咧咧的性格而对季家感到抱歉。
季伯伯对我大半夜“骚扰”季文彬的事一笑置之,并没有多说什么,倒是季伯母话里有话地怪我打扰了她宝贝儿子休息。我不以为然,继续我的变态行为。妈妈却隔三差五地把给我准备的补品分一部分给季文彬,直到季文彬有一次上课的时候突然鼻子流血不止才作罢。
那一年的中考因为有了我的参与而得到了很多人的热切关注,等成绩公布的日子里我又回到了之前那一幅“考溪中与我无关”的样子,本着“考生最大”原则的爸妈也是有怨不能言。
不过结果出来的时候,大家心里的石头总算是平稳地落了地,最终我以高于录取分数线一分的成绩被溪中录取。
成绩出来那一天,妈妈喜逐颜开地下厨给我准备了一顿大餐,爸爸下班回来之后也很欣慰地赞扬了我几句。吃完饭我照旧去找季文彬玩,他却老神在在地坐在电脑前一幅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我忍不住问他:“谁惹我们小彬彬了?姐姐我去揍他!”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提到他一向最反感的小名,他扭过头来,不怒反笑地讽刺我:“那就恭喜姐姐你金榜题名了,不过,以后到了新学校可别说你认识我。”
“嗨,你吃火药了还是怎么着啊,我不就是考得差了点吗,至于这么什么眼看人低吗?”我可不敢把那个字说出来,季文彬这人,你可以跟他开玩笑,但是要照顾着点他所谓的底线。
“我看你是什么嘴里吐不出象牙!”季文彬还是生气了。
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我都会摇尾乞怜地向他求饶,但那一天,我却突发奇想地反其道而行之。
“好,好,有本事你吐给我看!”说完我扭头就跑回了家,边走还边抱怨:“真是的,好好的心情都被你给糟蹋了!”
之后几天我对找上门来道歉的季文彬都熟视无睹,直到一包牛肉干从窗户口被塞了进来我才心满意足地原谅了季文彬。
我做事一向有一个原则:亏什么也不能亏了自己的嘴,况且季文彬塞进来的还是我最喜欢吃的麻辣牛肉条。
季文彬和我之间还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两人之间有什么话不好当面说的时候可以用纸写下来然后递给对方。
所以和牛肉干一起被塞进来的还有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纸条,上面写着:“孟若同学,鄙人为之前说错话深表歉意,但是你也不能否定自己考得不好这个事实,请念在我多少个日夜倾心辅导你数学习题的份上原谅我吧!PS:什么时候把那半块军功章给我。”
看完纸条后我吃牛肉的兴致瞬间就没了,季文彬就是这么狡猾的一个人,给了一块糖之后,还要再给你一个巴掌,让你记着糖的来之不易。
把纸条叠好后放进抽屉,复又随手撕下一张旧日的日历纸,在背面写上“季文彬同学,既给糖何给巴掌?PS:军功章太小我怕入不了你的眼。”我嫌把纸条叠得方方正正的太麻烦,所以一直是随便一叠后扔给季文彬。
季文彬也不恼,直接走到我房间里跟我说:“谁说小的?”
“还不就是你,”我脱口而出。
“我不都已经道歉过了吗,你还生气啊?”他说这话的时候,居然在笑。
“哼,做梦去吧你!”不过话虽如此,后来我还是请季文彬到冷饮店吃了一根最贵的雪糕。
暑假里还有一件大事就是爸爸为了奖励我考上溪中,特地找他一个卖电脑的朋友给我弄了台配备齐全的组装电脑。
电脑运回来的那一天我异常的兴奋,央着季文彬帮我安装了好几个流行的软件。爸爸见我高兴也是一脸的欣慰,还说他一早就想帮我买电脑了,就怕我玩游戏上瘾。
季文彬一言不发地跟着安装系统的师傅忙前忙后,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反正我是笑得合不拢嘴,还得瑟地跟他说:“哈哈,我终于不用跟你这个小气鬼借电脑了。”
我这么说不是没有道理的,之前我每次去找季文彬借电脑假装要查资料的时候都要受到他的严格监视,而且无论我怎么推他他都不闪开,奈何我的力气不如他,只好在他的监视之下看看新闻权当消遣时间。
初三上学期有一天,我在家实在是无事可干,就想着去找季文彬让他给我找个简单的电脑游戏玩一玩。没想到他坐在电脑前半天都不让开,我顿时就被他弄得火冒三丈,盯着他不悦地嚷道:“季文彬你怎么这么小气啊,让我玩个电脑都不行!”
季文彬定定地看着我,一点移开目光的意思都没有,我被他看得头皮都快发麻了,半晌后我觉得实在无趣,正想转身而去,不料季文彬却突然拉住了我的手不让我走。
小的时候我和季文彬之间并不是没有这么亲昵的举动,但那个时候,尽管季文彬比我大两岁,但毕竟我们都还是孩子。但那时我已经快十六岁了,早已经不是那个扔进男生堆里压根认不出是女生的小孟若了。
当时我只觉得手心一直在冒汗,可我越是想要把手挣脱出来季文彬就抓得越紧。最后我实在没辙了,只好垮下脸来:“你拉着我干什么,被季伯母看见了该怎么说?”
女孩子的脸皮毕竟是薄的,我想我的脸一定像个红苹果。
季文彬却是笑嘻嘻一幅全然不在意的样子:“你不走了?”
我那一声“嗯”,低得几乎连我自己都听不见,季文彬却大笑起来。我羞得赶紧甩开了手,转身欲走。季文彬的声音却在身后响起,很多年后我都忘不了他当时那种一反常态的急促慌乱的口吻,仿佛珍视的宝贝在下一个瞬间就会消失不见,只是我当时不明白。
季文彬说:“你答应过不走的!”
我却转过身来笑嘻嘻地对着季文彬做了一个鬼脸:“谁让你笑我的?”说完,我就立马跑开了。
这件事的后果就是季文彬对我摆了好几天的臭脸,我跟他说话的时候他也对我爱理不理的。我自知理亏,只好整天嘻嘻哈哈地逗他开心。等到两人终于和好如初的时候,我着实松了一大口气。
季文彬一脸茫然地看着我拍胸口呼气的滑稽样子,他其实不懂,我有多么怕他是真的生了气。
我何尝不知道他是为了我好,他平时跟我念叨的“玩物丧志”我其实一直都记在心里,所以轻易不敢对一件事上瘾。
但唯独对季文彬,我是戒不掉地上了瘾。
不知从何时起,我的眼中就满是季文彬的身影。也不知是何原因,我如此信任他、依赖他以至于他成了我在这个世上除了父母之外最亲近的人。季文彬对我而言就像是生存必备的阳光、水和空气,我想我这一辈子都会存活在他的怀抱里。
回过头来细数那些恬静平和的时光,会觉得当时的自己真是太天真懵懂了。的确,年少的时候,我们总是爱遐想,对现实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也总是凭着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勇气,那么笃定一件事、一个人,仿佛自己一伸手就可以偷星摘月,殊不知,人生的轨迹并不恒常是人们想象中的那样笔直通顺。
3.
九月份的新学期,意味着时隔一年后,我和季文彬又在同一所学校了。
经历了一个极其轻松的暑假之后,每天早上六点一刻起床对我来说简直比要了我的命还让我抗拒。开学第一天早上闹钟响了之后我就赖了五分钟,最后我实在忍受不了妈妈在我耳边近乎嚎叫的声音,才急急忙忙起床洗漱吃早饭。
结果我推着自行车刚走到巷口,就看到季文彬等在那里。阳光跨过倾斜的屋顶一泻而下,季文彬整个人都被包裹在了那股温暖的光晕中。我顿时觉得体内剩余的瞌睡虫被一扫而光,蹭到他身边笑嘻嘻地跟他说了声“早”。
没想到季文彬并不领我的情,冷着一张脸说:“我以为你打算第一天上课就迟到。”
“那你还等我干什么?”我有点不高兴地说。
“跟你一起迟到呗,”说完他就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
我被季文彬的前言不搭后语搞得一头雾水,他却箭一样骑出去,在我前面不远处边蹬车边转过头来冲我喊:“快点,再不走真要迟到了。”
“知道了,就你最讨厌。”恼虽恼,但身边有季文彬的陪伴还是让我觉得心里暖暖的。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溪城中学三个年级早读课开始的时间是不同的,高二学生的早读时间比高一的要整整提前十分钟,所以后来我自动自觉地把闹钟调到了六点零五分。
按照学校历来的传统,高一新生需要经历为期一周的军训折磨。
我因为是从小调皮惯了的,站军姿踢正步那点苦一点也难为不了我,我郁闷的是军训的那一个星期,天空晴朗得万里无云,空旷的操场让炽烈的阳光无以遁形地照在我原本娇嫩的皮肤上,军帽的帽檐根本起不了什么遮挡的作用,大滴大滴的汗珠每天都要无情地洗礼我日渐晒黑的脸庞。不出意外的,几天军训下来我跟季文彬两人可谓是黑白分明。更令我莫名其妙的是,但凡我和季文彬在学校里并肩而行的时候,我的回头率就蹭蹭地往上窜,而那些盯着我细细打量和琢磨的人大部分还都是女生。
我弄不明白四周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就用眼神示意季文彬老实交代,季文彬给我的答复要么是笑着摇头要么是无可奈何的耸肩。
那个时候□□刚开始在校园里流行,我家电脑买回来那天我也赶时髦似的让季文彬帮我申请了个号码,所以□□就取代了纸条,成为了我和季文彬有话不能说时的交流工具。
军训结束那天晚上我登上□□,看到季文彬的头像亮着,就找他说话想从他嘴里套几句话。
“彬彬,你怎么这么晚还不睡啊?”我说。
“你不也没睡吗?还有,我还是喜欢你叫我季文彬,彬彬还有小彬彬什么的我妈平时叫一叫也就算了,你就不要跟着瞎掺和了,知道吗?”季文彬很快就回复了我。
“我这不是睡不着嘛,白天被人盯多了,现在还心有余悸的。”我自动忽略掉他那一长段的叮嘱,意有所指地说。
“怕什么,天下来还有比你高一头的我撑着。”季文彬回复说。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呀,那些女生为什么都盯着我看?别告诉我这跟你没关系。”我都明说成这样了,我就不相信季文彬不说实话。
“呵呵,天色不早了,早点睡吧,晚安喽。”不待我回复,他的头像瞬间就暗了,我算是彻底领教了季文彬躲猫猫的功夫。
本来我都已经听季文彬的劝对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熟视无睹了,但那一天,班上几个平时八卦惯了的女生兴冲冲地凑到我跟前来一脸暧昧地向我打听季文彬又让我心里泛起了让我不舒服的苦涩滋味。其实我与她们并不熟悉,说穿了就是虽然同在一个屋檐下学习但我可能连她们的名字都会混淆,可是这一天我奇迹地辨清了她们中所有的人。
吴玉清一脸好奇地问我:“你快说说看,季文彬平时都爱做些什么事情?”
还没等我开口,吴玉清旁边的张丽就已经冲锋陷阵似的拉扯着我的膀子:“你和他那么熟,你肯定知道他有没有喜欢的人!”
其实我想说“抱歉,这个我还真不知道”的,但鬼使神差地我却回答了一句:“应该没有吧。”
顿时她们几个人好像是得到了某种暗示一般欢呼雀跃起来,我却突然觉得意兴阑珊。我不知道自己何时变得这样迟钝和后知后觉,其实我早就应该猜到的,我和季文彬不在一个学校的这一年里,他已经用他的优秀俘虏了众多人的心。
我不得不承认,那些女生的所作所为并非没有道理。季文彬真真是人如其名,文质彬彬,为人又谦逊有礼,即使是剪了一个刻板的板寸短发,也丝毫不能影响他的阳光外形,一米八出头的挺拔身姿配上季伯母独具匠心的慧眼挑选的衣服,最重要的是他那让季伯母一直挂在嘴边并引以为傲的年级前三名的成绩,可以说,季文彬想不被人喜欢都难。
而我,我其实最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长相普通,成绩不上不下,我一直仗着的,不过是和季文彬青梅竹马的情谊。
坐在教室里的我忽然就觉得惆怅起来,我很想身边能有一个懂我心思的朋友,但是除了季文彬外,我好像真的没有任何可以说几句知心话的所谓的朋友,这让我觉得自己很失败。
中午的时候艳阳高照,季文彬照旧在学校教育超市门口等我一起吃饭,人群中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吃饭的间隙,我忍了半天还是没有忍得住,装作不经意地问季文彬:“你说我是不是很失败?”
季文彬显然没明白我的意思,反问:“为什么这么问?”
“我没有朋友呀。”
“我不是吗?”他几乎是脱口而出。
“季文彬,如果不是从小就认识,我入的了你的眼吗?”这句话如果不问出来,我会憋着难受好一阵子,但此刻问出来了,我又觉得无比的心酸。
季文彬抬头瞪着我,半天都说不出一个字,一向急脾气的我难得耐心地等他回答这个问题。
人来人往的食堂里,我们就那样目无旁人地直视对方,我从来都不知道季文彬睁大眼睛的时候还可以这么的奕奕有神,而之前他一笑起来细窄狭长的小眼睛就会自动眯成一条缝,为此我还曾一度嘲笑他眼小无神。
不知道过了多久,季文彬仍旧没有开口,我却突然笑了出声,只不过那笑里掩藏了多少失落,只有我自己知道。
“季文彬,你不说,答案我也知道,我早就知道,”这样想着,我慢慢地放下了筷子,起身匆匆离开了食堂。
接下来的几天,我的视线选择性地自动过滤掉了季文彬这个人,而他看到我的时候都是一幅欲言又止的样子。我不知道他在畏缩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得到什么样的答复。天真幼稚如我,问那个可笑的问题之前,压根就没有料到我的一句看似戏言的话,竟将我们两人推进了如此尴尬的境地。
终于有一天傍晚季文彬抢在了我前面到达宿舍区大门口,他见到我后不由分说地就拉着我往畅溪河的方向走。我一手握着车把手,一手被他扯着行走,整个人很是被动,良久,我放弃了反抗:“放开吧,我自己会走。”
十月份的傍晚,空气中带着一股让人清醒的凉意,偶尔有风掠过河面吹在我脸上,随风而来的还有远处一阵阵秸秆焚烧后产生的浓烟。烟尘浓重,熏得我眼睛酸涩,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
我一动也不动地站在河边,眼睛一直盯着河面。我突然渴望回到小的时候,随意捡起地上细碎的瓦片扔在河面上,仔细观看它在水面弹跳之后划出一圈圈微微颤动的涟漪,但时光如梭一去不回,再也回不去了,那样纯真静好的童年。
我静静地看着季文彬的嘴唇一张一合并且仔细聆听他讲出的每一个字句,深怕有所遗漏。期间我的眼泪一直不争气地往下掉,不知道是烟熏所致,还是心中的抑郁在一点一点溶解。
“若若,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们之间会有什么如果,我只知道,如果上天一定要让我们遇到,那么无论你在哪里,无论我们隔着多远的距离,我都会找到你。”
这句话就像交响乐的回响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中久久不能散去,我多么愿意相信,相信不管季文彬有多么的优秀,我都能够站在他的身边。
4.
溪中一直有分强化班和普通班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高一下学期还将进行文理分科,季文彬理所当然的是理科强化班的一员。就像同一个母亲对待两个孩子都会有异同一样,学校对待强化班学生和普通班学生的也分彼此。就拿停车场来说,学校给普通班划分的停车位离教学楼比较远而且有的还没有顶篷,给强化班的则不仅离教学楼比较近而且还是直接位于教师办公楼负一层的地下车库。这种差异在晴天还不算明显,到了下雨天我经常能听到普通停车区里一片怨声载道,就连我也经常忍不住心疼我那辆被雨淋得面目全非的自行车。
我们班教室在最靠近办公楼的五号楼三楼,几乎每天放学之后我都能看到强化班的学生迫不及待地跑进地下车库取车的场景。我的新同桌苏锦是个和我一样大大咧咧、不知淑女为何物的人,我一直瞧不上矫揉做作的女生,难得她如此合我心意,我果断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把她纳进了我为数不多的朋友行列。
“你不饿啊,还不拿车回家!盯着那群只会死读书的呆子看干什么?”不用说我都知道这么大的嗓门是谁的,苏锦走到我跟前来,指着我看的方向说道。
我很想反驳她的说法,告诉她季文彬虽然成绩冒尖,但一点也不像她形容的是只会死读书的呆子,但转念一想我又觉得告诉她其实什么意义也没有。
自从那次畅溪河谈话之后,我在学校里就开始刻意跟季文彬保持一定的距离,这让我失落的同时也让我觉得自由。季文彬不止一次对我的刻意疏离感到愤怒,但在学校里他为了顾及我的面子并没有大张旗鼓地找我。
苏锦不知道,前一刻我盯着看的方向,是曾经我和季文彬约好放学后碰头然后一起回家的地方,
而现在我已然跟苏锦约好以后都要和她一起走。
季文彬的光芒已经不仅仅是耀眼了,他甚至时常让我觉得刺眼,我很害怕突然有一天我一睁开眼眼前那道熟悉的光源就消失不见了。也正是因为害怕,所以我才不断地逼迫自己学会独立。我知道我其实一直是个优柔寡断的人,而且我也一直都患得患失着,我的诡异性格让我不止一次地讨厌自己,但我不得不未雨绸缪。
我跟季文彬之间就像隔着一道万丈深渊,稍不留心,我就会摔下去,尸骨无存。
这天,许久不登□□的我点击了那只看上去有些丑的企鹅,也是那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上还有电子邮件这个东西。
季文彬的信并不长,我却前前后后仔细地看了两遍:
“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所向披靡的孟若吗?为什么长大后的你反而变得不自信起来,你到底在害怕什么?如果是那些人的眼光,那你真的没有必要这么介怀。我以为你知道的,除了你,我的目光从来没有为谁停留过。
季文彬”
“文彬: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身边的玩伴就只剩下了你一个人。我没有别的朋友,曾经我以为只要有你就足够了,但那些人的目光却像一块块明亮的镜子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
你是个优秀的朋友,可是你的优秀让我觉得惶惑不安,我害怕终有一天,我在你眼中会变得不堪。让我学会独立吧,我们还是好朋友的,我保证!
孟若”
我以前从来都不喜欢写作文,因为它让我觉得虚假,那些被我捏造出来的情节在我看来是那样的生硬,但为了回复这封信,我生平第一次搜肠刮肚地回忆我跟季文彬之间真实发生的种种,我也第一次发现如果认真投入感情,写作其实也可以充满趣味和意义。
我不知道季文彬看到我的回信之后会是怎样的一幅心情,但我希望他能平和地理解我,后来事实也证明我并没有看错这个朋友。
“若若,等等我,”季文彬在我身后喊道。
我起床已经得够晚的了,没想到季文彬竟然比我还厉害。
“你不怕迟到啊!”我回头跟他说,脚却不停地踩着车。
“昨天作业做到将近十二点钟,今天差点就睡过头了,我追你来喽,你快点啊!”季文彬的声音越来越近,我不由得加快了脚下的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