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1章 前奏 ...
-
公元2016年2月14日(晴)
之前,我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之后,我大约不会再有写日记的能力。人总是这样,在即将失去时方开始留恋。
自13岁混迹于网上各类言情小说网站开始,我经历穿越流,重生流,末世流,星际航行流,以及永生流等等各色.网文。自每天背着穿越必备包,到将家里稍微上点年纪的所有物品滴血验空间,再到储备了大量食品种子直至其过期发霉。
23岁那年我终于认清,现实就好像邻居大婶脸上那颗百点不去的痣,一旦拨开,那是血淋淋的惨剧。
其后两年,便再不做着白马王子的美梦,我既然不能掉到林哥哥身上,那自然也不用期待天上掉下个林哥哥。
我以为我终于回归正常,却不想老天爷已经将我记录在案,祂说:汝既如此诚心,十年坚持如一日,若不成全,岂不让尔等寒心?汝且安心待之。
于是我等到了开始,并且预见了结局。
小说里常写,某天女主角闲逛,忽天生异象,男主现,遇之。其后便是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
但小说里没说,如果掉下来的男主并没有对你一见钟情,而是只把你当做食物,那该如何?
对面那个疑似吸血鬼的银发男人正目光炯炯的看着我,看的我颈侧的牙口隐隐作痛。
对方显然不知道礼貌一词为何物,甫一见面便光着身子咬了上来,我上一秒还震惊于对方线条优美的果体,下一秒已然面对生存危机,好在对方深知一口吃不成胖子的道理,留下我做可持续发展。
捡到一只吸血鬼荣升我此生最后悔的事排名第一。
八岁那年,妈妈对险些被一只烙饼拐走的我语重心长道:“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就算掉了,那馅饼也是有毒的。做人,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我似懂非懂,不久便抛之脑后。
25岁这年,我深刻体会到: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我捡到了一只馅饼,期望里面藏着钻石,不想,馅饼拨开,里面藏着的是一只光溜溜的吸血鬼。这只吸血鬼光明正大的占了我的房子我的床,看着我的电视掐着我的毛毛(毛毛是我的陪睡布偶熊)。
无论我如何咬牙切齿,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我也只能巴巴对着电脑抱怨。
我曾想过报警求援,电话不敢打,网上求助吧,路人甲说:菇凉,你小说看多了吧。路人乙说:其实我也是吸血鬼,你住哪呢?我正好去见见同类。路人丙说:我北京二院的,兄弟你哪个院逃出来的?
我顿悟,求人不如求己,在被吸成干尸前,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逃出去,至于邻居,我一不想被当做疯子,二不想打草惊蛇,所以,愿上帝保佑你们……
之后为该吸血鬼第一手真实资料,希望能有所作用。(其实我还是有良心的,只不过大前提是我还活着)
身高:比我高(本人160cm)比我家门框低(我家门框是2米1的)
体重:未知(身材为主流电视明星身材,即比白斩鸡好那么一咪咪的类型)
相貌:银发,黑眸,唇红齿白,典型小受脸
食物:已知为人血
爱好:正在看喜羊羊与灰太狼怀旧版
攻击力:未知(人遇到他,好比羊遇到狼,而且这只狼绝对不会是灰太狼)
防御力:未知(本人不敢尝试攻击)
速度:人眼不可见。(眼一花我的脖子就被咬了)
弱点:暂时未发现。
补充:该生物不怕大蒜(我曾明目张胆的吃了一嘴大蒜对他笑,他仅仅皱了皱鼻子)
该生物不怕阳光(我捡到的是一只瓶子,按开盖子便刷的一下出现了一只果体,当时阳光明媚,窗户大开)
该生物不怕十字架(我带着十字架在他面前晃了十分钟,他连一个眼神也没有给我)
结论:若见之,务必绕路而行,不幸遇之,阿门,愿真主保佑你(耶稣已经不顶用了)
综上:如果某天我成为失踪人口,那一定是被吃掉了,以上可以作为我的遗书,望世人警之醒之,勿步吾之后尘(最近古文看多了,有点改不过来,念吾之将死,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