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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过 ...

  •   过年就像一个大饭局。年二八就是那一声“吃饭”的号角,年二九和除夕饭局人员渐渐到场,大年初一至大年初六便是饭局的高潮,初七往后,便是一片狼藉,人走茶凉。
      家里的人,该上班的,上班去了,该上学的,上学去了。看着他们一个个地离开家,只剩我一人,冷冷清清的,让我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一个人在家里,煮一次饭够吃上三天了。我第一次感受到那种似是不舍的若有若无的无力感。以前,每一次都是我走在最前面,决绝得从不会回头看他们的表情,所以一直都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我总是在人多或者气氛正浓的时候离开,因为害怕一回头发现只剩下自己一个站在原地,像是天地洪荒里只剩自己一人那样,孤独,无援。所以,我一直选择走在前面。
      面对着一屋的空荡,我选择了独自出去走走。
      我背上简单的行李,其实,说是行李都有点夸大了。因为,那里面,只有一套衣服,一部手机,一个MP4,三本书,一个记事本以及所有的零钱而已,再没有多余的东西。
      我就是那样,拖着一条受伤的腿,穿着那条摔破个洞的牛仔裤,背着一个书包坐上了去桂林的那辆破旧的车。
      我坐在汽车上张望,两旁的树在飞速的倒退。其实我是分不清楚,那究竟是在前进还是在倒退。如果说是前进,那为什么我还是停留在这里?如果说是倒退,那为什么我却停在了这里?而不是回到了从前?
      三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一直在看窗外闪动的风景。那路两旁的景,就好像是那些已经消逝了的过往。我又开始糊涂了,又开始搞不清楚了,我现在究竟是走回过往还是走着去未来?
      我已经不记得究竟有多少年没有回来过这里了。05年至现在,现在已经2012年了,那样漫长的七年。我长长的离开这里十四年了,两个漫长的七年。那里面,可以发生多少故事。小时候和我一起去摸鱼抓虾的伙伴都长大了,成家了。一起有过的回忆都已经模糊了,对面相见不相识了。
      那个一直叫我“七七”的老人都已经不在了。他走的时候,我和他,相隔几百公里。那天早上,刷着牙,突然的就没有了力气,眼睛一黑,连拿把牙刷的力气都没有。这突然的异象,像是在告诉我,他要走了。可是,我没有悟到他要告诉我的讯息。
      我下了车,漫无目的地走着。
      七年的时间,是该有这样的变化的。再者,我自己也变得不像当年的自己了。
      我沿着我记忆中的那一道熟悉到深入骨髓的路线行走。我像是踩在回忆里,每一步都带着轻微的疼痛。那疼痛像是在心脏,又像是在四肢百骸里发出。它像是不存在,却又无处不在。
      那些一环连一环的老房子已经不复存在了。我想,我的那些儿时的伙伴的记忆也像那些老房子一样,是被时光一点一点地擦走的,连一点曾经的痕迹都没有留下。这里,好像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我曾经在这里存在过。
      我小心翼翼地走过那些我曾经熟悉无比的门口,不时的张望,希望可以突然听到某个曾经的伙伴兴奋地大叫我的名字。可是,没有。他们站在在自家的门口,带孩子的带孩子,玩手机的玩手机。我从他们的眼前路过,他们只是好奇而又疑惑的与我对望,像是想起些什么,却终究什么都想不起。
      当我走过那一间老屋的时候,眼泪抑制不住的往下掉。我曾经在这里学会走出我人生的第一步;我曾经在这里口齿不清地说出第一句话;我曾在这里学会如现在一样安静。到现在为止,我发现,这世上最残忍,最让人难过的字眼,莫过于“曾经”这两个字。是的。曾经拥有的,可是,现在失去了;曾经记得的,可是,现在忘了,不记得了;曾经存在的,可是,现在消失了,消逝了。那老房子也一样,曾经存在着,现在,只剩下一个所谓的大门口,孤零零的站在那里,像个被抛弃了的孩子一样,不知所措。
      我站在门口,撑着伞,向里面望去。里面的厅堂挂着一张黑白照,客厅里坐满了人,我认识的,和不认识的。我没有走进去,只是看了两眼,便撑着伞走开了。我突然的又不明白自己了,为什么要来这里呢?出去走走,为什么就走到了这里呢?
      走着走着,就去到了老街。可是,现在的它,不能再叫老街了,它年轻了,它不再像我记忆中的老街了,它不再是摆着一街假牙的老街了。或许,它已改了名字,或许,它已经叫做,新生街了。是啊,一切都在改变,有谁会那么傻,一直站在原地?除了我这个笨蛋。
      天已经慢慢开始黑了,我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吃东西。或许因为孤身一人的原因,我一进店门,老板便好奇地盯着我。我叫了个超级辣的桂林米粉,一边吃,一边流眼泪,周围的人都怪异地看着我。我的眼泪流的很痛快,因为,没有人会知道我是因什么而流泪,是辣椒太辣?还是有其他伤心的事情?没有人会知道,所以,我很放心。平日里,想要找个地方偷偷地哭,比登天还难,更别说放声大哭了。平时,难过的时候,最多在洗澡时偷偷地哭几分钟,洗完了,就要恢复正常了,眼睛红了,也有个借口说是水进眼了。几乎所有人都说,哭,是女生的权利。可是,我似乎没有在别人面前哭过,就连在父母的面前也没有。所以,更多时候,我觉得我更像一个男生。但是,我不知道男生难过的时候是选择偷偷地哭,还是放声大哭,抑或买醉忘苦?还是从来就不哭的?
      这个叛逆的旅程因我的腿伤化脓而告终。我以为那只是轻轻的一跪,不会太严重的,虽然牛仔裤破了个洞。但是,我忘了有些伤口是伤在里面的,看不见的。我的伤口它发红了,化脓了。现在,它好了。只是,留下了一个紫黑色的丑陋的疤痕,其他的,都灰飞了,湮灭了。不过,很多东西都一样,成了灰烬。成了灰烬之后,连一点点的灰烬都没留下。它还好,还有个伤疤在,还有个伤疤可以告诉我,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
      这次的事情,幸好爸妈不知道。不然的话,他们又要说我叛逆了。在他们眼里,我是棵顶心杉,不听话,叛逆,牛脾气,爱顶嘴,乱花钱。其实,我是个好孩子,我也爱着他们。
      如果,我真的是叛逆的,那么,这是我最后一次的叛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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