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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来你也在这里 ...

  •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生活是否要珍惜?也许认识某一人,过着平凡的日子,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林暮歌闭上眼睛,跟着曲调轻轻地摇摆着身体。她知道就在包间的角落里,有一个十分重要的人正在倾听,在体会着她别样的告白。
      “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珍惜,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背后传来了歌声,低沉而深情,慢慢靠近。
      “噢耶~~是他!是他!就是他!”林暮歌在心中唱起了另一首常备曲目《少年英雄小哪吒》,身体却向后慢慢转去,秋波满眼,上牙咬着下嘴唇,然后,然后,使劲地咬了下去…
      “呀,小林,你吐血了!好恐怖呃……”同事张谦惊恐地握着手里的麦克风,分贝经由麦克风扩大数倍,众人顿时把目光都投在林暮歌身上,嘴巴纷纷都变出“O”型。
      林暮歌怔怔地看着在角落里早已睡着的那个人,又抬眼看了看张谦,有一种难以名状的类似“我擦”的情感油然而生,这是第二十三次了,又没被领会到主题啊!“唉,小事小事,血而已嘛,我出去整理一下。”
      “小暮,你是不是嫌我唱得不好听啊?看把你吓得,都吐血了……”张谦左右手的食指碰来碰去。
      “哪儿啊!你唱的好!是我太激动了,太激动了!”话说着半个身子已经退到门外,八颗牙的微笑闪耀着只有用黑人薄荷才能刷出的亮泽。转过身,林暮歌感觉自己好像被人在肚子上扎破了个洞,精气神全泄走了。生活就像个冷笑话,明明都是不好笑的事情,却除了笑什么都做不了。还好自己没有蛋啊,不然这得疼成什么样儿!
      正在店外透气时,手机响了起来,是她的三姑在询问她什么时候回家,自从来到D市工作,三姑就热情地把她接到自己家里面住着,省下房费伙食费这样的美事自然是不能拒绝的。林暮歌马上回复:“很快就会回去。”合上手机,坐在路边的木椅上,最近只要一静下来,就会不自觉地想陆晨,想自己这十年有多么愚蠢,并且说不定还会继续蠢下去。
      通常让人难忘的人或者事,总会先用一个十分狗血的剧情开头。比如第一次见到陆晨,是在初二的篮球赛上,那时的陆晨既阳光又清秀,简直就是个鲜嫩酥脆的吮指原味鸡!篮球技术一流,满脸的自信笑容,一下子就击中了身为14岁懵懂小儿女的心。然后就像所有暗恋的人会做的那样,每天偷看,跟踪,和无尽的YY。可惜,陆晨在那时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好女友黎雪尔,小小年纪就谈起恋爱,虽然看得是咬牙切齿,但这人要是怂起来,小老鼠都犹如绿巨人一般难摆平。于是就在爱与怂的双重蹂躏下,陆晨成为了自己的高中同班同学,而黎雪尔依旧是陆晨的好女友。
      成长到18岁,林暮歌开始欣赏起陆晨的恋爱态度,对感情一心一意的,完全不把自己这个图谋不轨的朋友当盘菜。就在决定割爱的前一天,陆晨的好女友变成了陆晨最熟悉的陌生人,听说她要飞到德国找爸爸,然后在德国上大学,找工作,嫁老公,生娃娃。决然地把小绵羊陆晨推扔向了早已静候多时的大灰狼林暮歌的怀抱。那个年代受伤的陆晨还不懂什么叫做买醉,每天颓废地挂在单杠上放空。在小恶魔的怂恿下,林暮歌决定接手这块羊小排,羞答答地写了封晦涩的情书交到快风干了的陆晨手上。
      微风吹过,肉香缕缕,陆晨看着信笑了笑,然后又默默地哭了出来,抬头对林暮歌说起不着四六的答复:“林暮歌,谢谢你,我们都要好好读书。”说着拉起林暮歌的左手,在她的左脸上轻轻地亲了一下。从此刻到高考之前的日子中,陆晨真的如他所说,每天只是在学习,学习,学习。
      单杠下的那一点点亲密接触像汗水一样蒸发的无影无踪,林暮歌依旧是他不放在眼中的一盘菜。原来不管陆晨身边有没有好女友的存在,自己始终都是他咽不下的那盘土豆白菜。他说好好读书,大概就是最委婉的拒绝了吧。林暮歌这样想着,终于在大学交到了一个男朋友,牵手,拥抱,吃饭,看电影,亲吻,那些曾经幻想与陆晨做的事都被一一实践,直到她发现自己的好男友背地里和大一的小学妹眉来眼去,才不无哀伤地“被分手”。往后的生活寡淡到不值一提,除了自己的酒量从一杯升至一箱(啤酒)。
      “暮歌,你在哭么?出什么事了?”陆晨睡醒后也走到店外来透气。
      “啊…没有,这是困得。”说着林暮歌摆出打哈欠的动作,事实上她的确是困得迎风流泪,但她怕陆晨不相信。
      “怎么不回去继续唱呢,对了,听张谦说你刚才好像……”
      “哈,他们开玩笑呢~”在陆晨面前,她总是组织不好语言,虽然她是多么希望能和他聊得久一点。
      两个人站着,既没再开口也没有离开。陆晨没有要说话的意思,林暮歌没有要走人的想法。像今天这么单独相处的机会真的是很少啊,不发生点儿什么天理难容。
      “啊…可能是刚才喝多了,有点头晕!”林暮歌心想,不送我回家你也忒不是男人了吧?
      “哈?我记得我们这次没有点酒啊?”
      “不会吧?没有酒?”
      “木有。”
      “哈哈,我逗你呢!就算有我可是千杯不醉啊!”
      陆晨没有说话,低头轻轻地笑了一声。“你和以前一样,还那么笨笨傻傻的。”
      “纳尼?”苍天啊,耳朵是不是坏了,林暮歌居然听见陆晨评价自己的词语竟然是笨加上傻……
      “我送你回家吧,怎么样?”
      “难道是怕我笨得找不到家?!”
      “呵呵,别这么较真,我也逗你呢,太晚了,你一个女孩子独自回家不安全,走吧。”
      林暮歌心花怒放,在脑子里把自己从笨加傻的草包瞬间转换到需要保护的女孩子。垂着头,试着让自己看起来柔弱一些。不过对于一个一米六八身高的女生来说,小鸟依人实在是遥不可及的理想啊!还好陆晨个子有一米八二,不至于失去了彼此落差的美感。可惜一路上,她始终无法将陆晨从策划案的讨论中拽到儿女情长的缠绵里,在悲喜杂糅的心情下,无奈地到家了。
      “谢谢你,送我回家。”林暮歌掩饰不住笑意,索性大方地笑了,呵呵嘿嘿地没完,这是她从小就有的毛病,但凡感到紧张或者心虚的时候就会控制不住的笑起来。
      “我看你是真醉了,快回去吧,明天记得把这次项目的文件带到公司,我走了,再见。”陆晨很有礼貌,优雅地从林暮歌的视线中消失。
      一定在心里暗暗得意吧?林暮歌心想。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转一圈居然又相遇了,从同学变成了同事,自己还是那副德行,那得是多大的魅力啊能让一个女孩子喜欢了十年。“苍天啊!救救我!”

      林暮歌现在越来越无法心平气和地在公司里工作,那种眼看着却得不到的心情再次回到身上,情绪经常在蔫了和打鸡血之间徘徊不定。
      “暮歌,荣熙传媒的张小姐又把资料传真过来了,妈的,有完没完了。”行政部门的辛思搭着林暮歌的工作间隔板,握着一手这次项目策划案的资料。这是第一次接荣熙的广告单,一组的人都很用心,但他们的负责人张玲就是不满意。
      “靠,这已经是第十二次修改了,跟我们当初拟定的都快不是一个妈生的了,唉,今晚八成要加班了,催得紧又不放行。你把其他的文件放着吧,一会儿我给陆晨拿过去。”
      “算了,我帮你送吧~”辛思嫣然一笑,捧着资料屁颠儿地朝陆晨的办公间走去。
      “你爷爷的,就你腿长就你腿快!每次都抢着给陆晨送文件,动机不纯,哼,陆晨才不会那么肤浅地喜欢胸大无脑的女人呢!”林暮歌怨念地盯着辛思,小声嘀咕嘀咕来排解自己无法享受同等权利的委屈。她伸长脖子朝陆晨的位置看去,果然辛思正笑的花枝乱颤,赖在那里挪不动脚。
      “小林啊,四点钟去小会议室开会,我们主任下命令说咱们这个单子后天必须完成。”张谦姗姗走来,想必是如厕归来,眼瞧着林暮歌桌上的罐装雀巢咖啡,撇撇嘴说:“够文艺啊,喝上罐装饮料了~”
      “饮水机坏了我有什么办法,再说了,饮水机冲的那不也是速溶的么!我这不是为了晚上的加班做准备嘛!”
      “呦,这么积极,干嘛不喝点儿小酒呢,咖啡哪符合你的品味啊~”这个张谦是市场部的高级客户主管,在客户面前那真是铁铮铮的威猛汉子,任凭白眼冷落,厚颜无耻的不达目的不罢休,但生活中的他,真真是娘炮的不行,典型的人格不稳定。
      “您也是酒中神受啊,不一样天天喝咖啡,我这不是向您看齐跟上先驱的脚步嘛,小的现在手头上事特多,要不大爷您看您是不是移驾……?”林暮歌坚持在上级面前扮演狗腿子傻袍子的角色,这是她妈妈一直嘱咐她的“职场初级潜规则”。
      “哼,扯皮的丫头。上次唱歌的事还没找你算账呢,越来越过分了!”说着张谦掏出护手霜,边走边涂抹那双凝白纤柔的玉手。
      林暮歌那视线转回电脑,桌面的壁纸是动漫EVA的渚熏,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个动漫形象像极了初中时的陆晨。有一个线条柔和的侧脸,和难捉摸的眼神。“算啦算啦,好好工作,向钱看!向厚赚!”老妈的名言浮现在脑海中,一下子陆晨神马的都弱爆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原来你也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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