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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透明的结实一砖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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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回去的时候陶锦顺路在外面小摊上买了份炒饭,带了点苹果梨子香蕉,晚饭加饭后水果,每日吃完,每日更新,既营养又健康。
他上大学不久后就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一个人住要方便很多,不会被熬夜打游戏的舍友吵,也不会被他们缠着问自己整天坐在电脑前干嘛,麻烦少了很多,几百块也就很值了。
他的小屋不大却干净整洁,跟宛如垃圾现场的男生寝室比起来,陶锦这个独属于他自己的小天地被室友称作“人间天堂”,他淡然一笑不做回答,内心却是深有感触:跟你们那窝比起来,是个人的屋子都是人间天堂。
一边吃着饭,一边唤醒休眠中的电脑。连上网的那一刻,右下角的消息如潮水而至,除了往常的群消息,还有不少单聊的窗口,一概是针对他中午那条留言的。
——这谁啊?一一名字这么小清新,恶||||
来自写推理的胖子兄。
——呦,你终于肯敲我了?我还以为你人间蒸发了呢!这又是哪个小子?……写的啥破文啊!浪费我的时间!
来自傲娇自恋的杀狐大人。
——满月大大,你在啊……能不能求剧透》《你卡在那憋死人家了=。=
来自每日一长评的疯狂读者三月的草。
陶锦一个个点叉,终于在最后一个对话框前停下了动作。
——哦,你找他?他跟我同一个编辑,我给你号。
陶锦心情复杂地复制了号码,正准备粘贴去搜索,却见一群消息海洋里看见了小喇叭,心里一凛,他停了半天才点开那消息。
下一刻他脸色变得很精彩,有些微扭曲,却终是慢慢的平复下来。
“满月大大,我是雨天的那支歌^^,求勾搭。”
雨天的那支歌,就是那个出现在逆行者专栏下唯一的好友链接里的ID。
陶锦加上他,对方很快发了一个圆圆的黄色笑脸过来,十分可爱,陶锦却没心情欣赏,一上来就直入主题:
“你认识逆行者?”
对面停了很久,像是有些愕然,却很快接道:“对啊,阿逆那小子写的文可赞了,我觉得他很有潜力,一定能红!就是他更新太慢字数太少另外文笔也是个大问题我觉得他最近有些进步了呵呵都是我督促有功我整个人就是爱帮助别人啊上一次有个人还说我是现在为数不多的好人之一了呢……”
眼看着对方越来越有继续下去的趋势,陶锦咬牙,将字体调到最大,狠狠砸了一行字出去,少见地用了咆哮感叹号:
“停!!!!!直接告诉我你们怎么认识的就可以了!!!!!!”
“哦哦哦原来你是要问这个,满月大大你很奇怪诶,居然对这个感兴趣。看在你这么激动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就是BALABALABALA……”
无数的废话之中,以及无数次鲜红的停字有力压制之下,雨天的那支歌才在三千字以内将他们相识的经过简单地介绍了一遍。其实很简单,时间大约半年前,刚刚写了几个月文的小真空雨天那支歌还处在刚入门的激动兴奋期,他写了一篇文可是看的人特别少,他冥思苦想日夜思考不得其解,后来有人告诉他遨空网文太多他一个新作者更新不快写的题材又不好自然没什么人气,他深深地受了打击这才知道就是写个网文也这么多讲究,白送给别人还要自己去吆喝读者。他觉得还不如去打游戏来的爽,可是看见在论坛上勾搭的同样新人写手已经有了过百的收藏,他又嫌丢面子,所以整天在遨空网下的写手区晃荡寻求除了勤快更新跟风等等之外的办法,误打误撞进了几个□□贴,加了一些□□群,从此学会了招揽读者的一招,那就是从作者中挖掘自己的读者。
你说你不喜欢这种类型的文?没关系,我先去看你写的,不管你写的啥,都热烈赞扬,再把自己的链接扔给你打滚求评论,大多数人都不会拒绝。
逆行者就是这么和雨天的一支歌认识的。不过稍有不同的是,逆行者是他看到了对方的潜力(这里一支歌特别加粗强调),才去文下留言,然后再附上自己地址,请求指教,以达互相进步。
逆行者第二天就去了他文下留言,很认真地看完了事后被一支歌称为“惨不忍睹的处女座”,并给出了自己的感受和意见。一支歌从这件事之中觉得逆行者是个大好人,“像他这么好的正直人已经快绝种了”,一支歌这样评论。之后,两人就保持着断断续续的联系,尽管逆行者上线时间很少,基本一两个月才能出现一回,一支歌还是凭借“如火如荼的热情和激情,最原始最纯粹的友善和诚恳”和对方混熟了。
陶锦听完,面无表情,却有一股怒气憋闷不爽涨在胸口。他盯着刷新过的逆行者文章页面,漆黑的眼眸森亮冷冽,脸色十分难看。
——凭什么他一个小透明就可以?!我却不行?!我那么认真的看你的文,你就给了我这么一句话来敷衍?!逆行者,你他妈够狠!
手里捏得牛奶盒子咯吱作响,一支歌还在对话框里絮絮叨叨,根本没注意到与他谈话的另一人的沉默。陶锦紧咬着牙,眼看着就要爆发的时候,一个对话框突现在屏幕上,晃动着,一行字出现在里面,写的赫然是:
“八千字的长评啊!!!是不是人啊!!!!!我们都要败给他了嘤嘤嘤嘤嘤嘤嘤嘤嘤嘤嘤嘤嘤嘤嘤嘤嘤嘤!!!!”
“满月大,小逆果然是真的爱你啊!!!!”
——什么?
陶锦眼瞳睁大,手里的牛奶盒子被松开,哐的一下掉下桌。
心里擂着小鼓,陶锦从没有如此紧张,他刷开自己最近主更的文,果不其然在下面看到了一篇声势浩大的评论,发帖人的ID是三个字,三个他这几日反反复复看来看去,脑海中念念不忘的三个字。
逆行者。
就是这个小小的透明,用简短几十个字打发了他的一腔热情,好像他面对的不是遨空网的王牌人气大神,而不过是偶然路过的读者甲。
陶锦吐了口气,点击那篇长评,心中一直介怀的事慢慢地放了下来,他有点开心,又有点失落,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种不纯粹的复杂感情从何而来。
逆行者的长评没有取题目,系统默认为“评《罪恶功勋》”,平平淡淡的开头,没有一点它的字数带给人的庞大气势,干净简单的文字,仍然充满礼貌,同时也疏离冷淡。
“我用三天时间看完了你的文,写的很精彩,我不太善于分析,到底好在哪里也无从说明。”
陶锦的目光一行行扫过,嘴角的弧度不知不觉间上扬起来。
“我翻看了别人写的评论,有些评价很中肯,有些虽然过于夸张,但也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陶锦啃着早先洗好的苹果,心中暗暗同意,他的长处短处他了然于胸,可有些粉丝爱起来是连着缺点一起爱的,这本来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在他文下嚷嚷的上天入地世界只此一篇好文就太过了。
“看完之后,有一些个人意见,仅此列出……”
陶锦眯起眼来,不自觉地坐直了身子,专心致志地看了起来。
墙上的挂钟秒针滴答滴答地走动,窗外的血色红日半沉半浮,火红霞光映红辽阔的天际,又一点点渲染到窗边静默而坐的少年身影。
陶锦抿着嘴唇,脸颊上的红晕消无影踪,八千字对于他的阅读速度来说不过短短一会,他早就看完,可内心却波涛汹涌,完全停歇不下来。
八千字,除去开头的五百字,剩余的竟是满满的砖头,《罪恶功勋》的每一章,从开头到最后,但凡涉及到□□描写、主角锻炼之法、打架斗殴、肉搏枪战……全都被逆行者挑了出来,一一道出了他的BUG,且毫不留情地将错误清楚无误的指出,并在最后列了一系列的书单,大多是跆拳道、柔道、拳术的专门技法类书籍,希望他仔细读过后,再来更改。
陶锦从小到大,从不做无谋之事。自从十五岁中考结束后决定在网上写文开始,他就给自己制定了一个宏伟且详细无比的计划。
他对自我要求极高,写文从不凭一时兴趣就匆匆开坑,而是步步为营小心谨慎。出道数十篇文,每篇的专业知识都远超他的年龄阅历,加上保质保量的稳定更新、严谨庞大的故事体系、个性鲜明的各色人物,他的文俘获了无数读者,一步步从小透明奋斗到粉红,再到紫红大神,其艰辛,没有人比他自己体会的更加深刻。
但他同样乐于其中。这次《罪恶功勋》和几年之前他的出道作是同样的□□题材,讲得是天生体弱的孤儿处心积虑结识高人,获得脱胎换骨的修炼秘籍,其中经历无数波折,数次被朋友死党背叛落入险境,却始终凭借一股骨子里的狠劲和执着,浴血重生。
写这种题材,自然少不了暴力。主角被他设定的身手非凡,精通各种格斗技巧、军事知识爆破技术,文里会扯到大量专业知识描写。他写前做足了功课,可对于一个天生运动神经极度迟钝的死宅星人来说,那些干净利落、杀伤力十足的劲猛身手,任他如何参考书本、影视资料,总是会有不到位不清楚的地方。
他尽可能地写出自己肯定的,避掉含糊不明的,可逆行者却像他肚子里的蛔虫,他写时稍有犹疑的地方全被他找了出来,准确地让人心惊。
八千字的长评下已经有很多人的回帖了。许多读者纷纷吐槽逆行者吃饱了没事干,写八千字就为了扔砖,大家看文就是看个爽,谁没事跟那些较真,又不会拿着这文去做实战指南BALABALABALA。有一些平日里说话比较直的眼熟ID直接就开始在那护犊子一般义愤填膺地站了出来,说话毫不客气:
“我觉得很好看就OK了!最爱满月大大了!↖(^ω^)↗”
“你该好好和月SAMA学学如何给人写长评。扔砖不是错,错的是像你这种自以为是,毫不考虑别人心情只想显示自己正确的做法!”
“给脸不要脸啊,恩将仇报啊,说的就是你这种人啊一一”
“我算是见识到了,神马叫以卵击石……兄弟,勇气可嘉,可只能劝你一句好好看文就是了,搞这么多事做神马╭(╯^╰)╮”
“真没素质,有这样来人家文下砸场的?不喜欢看点叉就是了写这么多字只能说逆行者你真蛋疼。”
陶锦不意外读者会有这种反应。网络上是一个不需要隐藏自己本性的地方,毕竟没人知道你是谁,想怎么骂就怎么骂,反正多打几个字又不会被人找上门来。他本性是个理智客观的人,可刚看完被逆行者狠狠砸下的这块砖时,都有一时的冲动想揪住那人的领子不分青红皂白的吼一通,更别说他那些素以战斗力彪悍著称的粉丝团。
当然也有些人觉得逆行者拍砖拍的好拍的很有专业素养,也有人默默+1并补充说他早就想吐槽,但是那些寥寥无几的言论一晃就被淹没在众多讨伐的口水之中。
陶锦很快就冷静下来,他仔细研读了逆行者拍砖的那些段落,无法装作什么也不懂就一味地将责任推到对方身上,那些确实是文中的BUG,尽管非常细微,也不能抹杀这个事实。
其实里面最让他在意的不是那些,而是一段针对主角感情转变的地方。那时候,主角夏煌刚刚经历青梅竹马兄弟的背叛,死里逃生,却身受重伤。他被一个小镇的年轻女孩所救,对方纯真美丽,很快就吸引了当时心里脆弱急需安全感的夏煌。后来他的属下在几个月后终于找到了夏煌,夏煌决定只身离开,走之前却忍不住和女孩有了□□关系。
“……夏煌清楚地知道他的世界有多么险恶,他既然决定要离开,以他的冷静理智,是断然不会碰岚的。因为这样一来,他就给了她期望,他就将她扯进了她的世界。以当时他孤注一掷,对原林二人报仇雪恨的的心里而言,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他之前的性格塑造……作者这里写的非常生硬,有些为了感情而感情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