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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好基友一起来码字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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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当然不是所有留鼻血的结局都是以倒下昏迷为结束,起码陶锦不是。他只是在发现流鼻血后试图站起却忘了自己是盘腿窝在凳子上,结果导致了可能的悲剧。
为什么说可能?那是因为反应力过人的陆霖恰到好处的应对,及时跨前一步,用手稳稳抓住了陶锦身子。
之后陶锦连道谢也来不及说,捏着鼻子急匆匆跑进卫生间,用水冲洗干净手,又取了纸巾不顾形象的塞到鼻孔里,才有些羞羞羞答答地回到陆霖身边。
陆霖看了陶锦一眼,一开口,直接替陶锦把想好的借口说了出来:“你们这里天气很干,加上高温,以后注意点,少吃上火的东西。”
陶锦连忙点点头,眼睛却止不住的往陆霖身上落,刚洗完澡的男人穿了件很普通的白色大体恤衫和黑色短裤,但是仍然可以从宽松的袖口和裸露在外的小腿看到线条优美的肌肉。
陆霖自然察觉到了,却没有问,只是十分自然地上了陶锦的双人床,拿过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放在腿上开始敲击键盘。
陶锦回到电脑跟前,才后知后觉突然想起自己刚才好像没有关掉文章页面,可是屏幕上根本没有打开的网页……难道是自己记错了?危急之下的本能反应还挺靠谱?知道毁灭不可告人物?
陶锦偷偷瞥了一眼陆霖,又看了看屏幕下方的时间,快11点了,于是他干脆利落地关了电脑,扫去一点点的担忧,跑进卫生间刷牙冲澡,速度解决个人卫生问题,然后脚把拖鞋一蹬,上了床。
床上的另一人看他上来,也十分自然地将薄被掀开,又往另一侧挪了挪,陶锦大受感动,扑倒在自己的位置上,翻了个滚,趴在床上,用胳膊撑起脑袋,凑到男人跟前,好奇地问:
“霖哥,你在干什么啊?是在码字吗?”
“嗯。”男人头也不抬,继续敲击键盘。
陶锦见状悄悄起身,把自己裹进被子,靠在床头瞄了瞄,看到打开的WORD文档上密密麻麻的字,顿时心头一痒,又跑下床拿过自己的笔电打开。
心情很平静,又温暖,一点也不寂寞。陶锦靠在床头,而陆霖则挺直脊背盘腿坐在床上,一边码字,少年一边时不时地抬头看看身边的人,嘴角就止不住的上勾。
《罪恶功勋》的存稿快50万字,遨空上文章内容下留言区还正因为不久前赫项的离去而一片哀鸿,可陶锦的文档里,夏煌正在与赫项重逢。
然而夏煌并不肯定那就是他的赫项,即使那人身材性格都很相似,可陌生的面容和陌生的态度,让他怀疑自己的想法。
那个人叫做Ian,是一个根本不会说中文的雇佣兵,是夏煌合作者——美洲最大地下□□的太子爷的保镖与左右手,与太子爷的妹妹订有婚约。
随着一天天的接触,夏煌也开始一天天重新做起噩梦,梦里是赫项死去的情景,一遍遍重复,而他一次又一次从梦中惊醒。
唯二看过存稿的编辑与杀狐对此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编辑满脸黑线地指出这里的情景太过暧昧,建议他加大女主的戏份;而被赫项之死伤的体无完肤的杀狐苦苦哀求来存稿后,看到这里,则激动地请陶锦吃了顿大餐,并让他再三保证赫项会恢复记忆的后就满足地继续去找同人看了。
陶锦是基佬,因此他之前书中的女主大多性格单纯,且存在感薄弱,而这本《罪恶功勋》,他一开始也是如此设想的,找个单纯可爱的女主满足一部分读者的要求,可越写,他却越觉得不能强硬地将夏煌和女主温岚儿往一块凑。
笔下的人物自从被他创造出那天起,就被他的一字一句赋予着生命,慢慢地成长,直到今日,陶锦觉得他们完全拥有自己的感情,他们渴望着自主去演绎这个故事,活出自己的人生。
就如赫项,明明一开始陶锦只是想创造一个自己能够YY的角色,就花了几秒给了他名字,可如今,他对夏煌来说,意义已经非同一般。
……
“阿锦?”
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声突然在耳边响起,陶锦愣了愣猛然抬头,正对上陆霖的目光。
“你要不要喝点水?”
陆霖将手中的杯子递给他,自己则在床边一仰而尽,将空杯放在桌子上,绕到另一边上了床。
温热的水滑下喉管,陶锦回过神来,一瞥时间,才发现居然已经快十二点了。他统计了下字数,发现这一个小时他写了居然快六千……
他的时速一直是四千多一点,没想到今天居然这么高效,而他依然意犹未尽。
“你写起文来真的很认真。”陆霖主动开口调侃道,“我今天也算很幸运,居然可以看到满月大神现场写文。”
“诶?不要那样叫我啦小逆逆!”陶锦差点一口水喷出,慌乱之下心里的称呼又蹦了出来,
“害羞了?”陆霖颇有兴致地陶侃,见到他的反应,又再接再厉:“满月大神,您如此不淡定,怎么威服你万千后宫?”
“咳咳咳!”这次陶锦被吓得一岔气,直接咳得上气不接下气,连眼泪都出来了。谁能告诉他,眼前这会开玩笑的小逆逆不是真的?!
陶锦一只手颤抖着指着眼前的人,半天只能咳嗽,想说话却苦逼的无法发声,俊俏的脸蛋憋得快变形了。
“哈哈哈……”
陆霖见状,不由放声大笑。他养病的日子可没少混遨空的BBS和大神的粉丝后宫群,见得多了,自然也有点印象。而刚才陶锦的样子,可真是让他心情愉快。
终于缓过劲,陶锦却说不出话来,他脸红了红,男人意料之外的大笑让他很快将注意力从这囧事上转开,移到对方身上。
这大半天相处下来,陆霖给他的感觉一直很沉稳很成熟,和在秋秋上差不多,然而此刻他毫无顾忌开心大笑的样子,却与他本人丝毫没有违和感,这像是代表了陆霖性格中陶锦不曾接触的一面,而他对此充满不可抑制的渴望,想要接触到更多。
“怎么了?”笑完了的陆霖回过神来,又是一副沉稳冷静的成熟男人模样,直让陶锦怀疑自己的眼神。
“我今晚大丰收嘿嘿,很满足~心情很好,所以……你要不要看罪恶功勋的存稿?”陶锦想起自己的成果,顿生自豪之感,摇着小尾巴诱惑道:“包括责编只有两个人看过哦~”
“乐意之极。”陆霖接过陶锦手中空杯,放到桌上,又坐到陶锦身边,笑道。
“过来过来~靠在这里!”少年拍拍身边柔软的靠垫。
身为确确实实的一名粉丝,即使陆霖一点也不脑残,一听到有存稿看还是十分期待的,于是立即脱鞋上床,接过作者平常码字的笔记本,带点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在他看文的时候,陶锦就在一边拿着IPAD上网看小说,两人各看各的,十分和谐与平静。
50万字的存稿可不是一时半会可以消化完的。陆霖这几日外出办事没睡太好,又算是跑了一整天,看着看着,即使头脑很清醒,睡意却越来越深,但是遨空网第一大神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硬是将。
等到快凌晨一点的时候,书里刚刚过完一个大高潮,所有的线暂时都收了起来,人物们进入了难得闲暇时期,而陆霖也可以暂时停下来,准备招呼陶锦一起休息。
结果一抬一扭头,才发现另一人已经靠在靠垫上侧着身子呼呼大睡,一只手还蹭在陆霖的腰间。
陆霖不觉翘了翘嘴角,轻声关了笔记本电脑,又下床关了灯,最后躺到了少年身边。
凌晨一点,屋里屋外都很安静。窗帘没有拉上,月光照进来,落在少年的身上。陆霖睁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心中暖暖的。这个少年,初见还以为是惯于人情世故的圆滑,接触半日下来,才发现他是完全本能的行动,说话做事风格,一切都跟网络上互动的一样,一点设防都没有,单纯美好的让人怀念已经逝去很久的岁月。
碌碌之路是他记忆之河中弥足珍贵的沙粒。
而陶锦,在陆霖看来,便是手中握着那些沙粒的人。
这一晚,陆霖难得做了个回到过去的梦。梦里的场景是他十年前常常走过的小巷,小巷的尽头走出去豁然开朗,自行车铃声、菜市场讨价还价声、小孩子嬉闹声……热热闹闹的汇总在一边,而横亘面前的老旧道路另一面,是两扇斑驳掉漆的铁制大门。
正值放学高峰,三五成群的学生从里面熙攘而出。十七岁的陆霖还很年轻,洗的发白得校服因为天热只穿了下身,上半身一件简单的黑色T恤。他靠在大开的铁门一侧,双手插兜,装作随意地扫过从眼前经过的学生,又装作更加随意地瞥了眼着装整齐、秀气温文的少年从自己身边擦身而过。
一样年轻的楚莲留着个性的中长发,手指夹着烟,笑嘻嘻地与身边的其他人谈笑风生。当小小的烟雾飘过陆霖眼前时,少年也走得远了,汇入另一波人群之中。
陆霖有些遗憾地收回视线,下一秒就因楚莲给他一胳膊肘而微微吃痛,略带恼怒地回击回去。
楚莲丢了烟蒂,用脚碾灭,左右招呼一声,搂着陆霖,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在其他人的目光中潇洒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