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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归 不记得噩梦 ...

  •   那年那天,我们都看不到未来的那天,你笑着对我说“冉冉,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爱情!”
      我红着脸,头埋进你的胸前,那时的温暖我还记得很清楚。可是,什么时候,我们延续了向左走、向右走的习惯,直到大洋彼岸的我连回忆温暖的资格都没有。
      在那个年龄、在那个时候的我,不管爱情是什么样子的都是欢喜,不管是什么样子的都是欢呼雀跃,可是现在的我却是在无力中给自己的慢慢的挣扎。
      现在的我已经是不知道噩梦是什么颜色的。
      我叫孙冉,今年26岁,本科毕业后奔赴加拿大,今天是我回国的第一天。在加拿大的四年,我想我还是喜欢双流机场热闹的声音。
      是啊!四年了,我终于看见了中国的天。
      虽然不是很想念,虽然不是很期待,虽然我走的四年前比什么都决绝!
      回国的时间是十月份,此时的我刚接到一个case,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不容拒绝。我承认我收到通知的那一霎那心胸里满满的都是喜悦,可是兴奋劲过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发愁。这样的话,我好像必须回一趟中国,那个我生活了22年的国家。_
      我本科学的是工商管理,鉴于大学还算可以,每年的世界各地的学校交流生很是不少。对于我这样的穷学生来说,不花钱就能够出国,哪怕只是看一眼国外的天空,就已经觉得此生无憾。
      后来在加拿大的west ontario主修工商管理,这个中文名称西安大略的大学坐落于泰晤士河北支附近有着很美的黄昏和日出,而我曾在那里度过人生最昏暗的两年,两年后我浴火重生。不是因为我遇到生命中的神,而是我知道了人生的真谛,只能说我恰巧碰撞了生命中的主。我曾在黄昏的时候沿走校园,也曾在夜晚的时候游荡于伦敦市的街头,跟中国很多地方的站街女无异,只是我从不接客,我只让他们请我喝酒。当然,我也不会吃太大的亏。我在很多早起的清晨,穿梭于街头,骑着我破烂的自行车。
      Herryyung曾说我的自行车简直比我还像风景。我后来仔细观察了一下,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那是一辆类似与中国的旧货市场上淘来的车子,看不清标牌,总之很破,当然价格也低廉的很难让人不接受,于是我买下了。为此,我一个星期没吃晚饭,只喝水。

      Herryyung 跟我一样也是交流生,不一样的是他家境要优越得多,他的座驾是一辆奔驰s300。我们不常见面,有时候他会来我这里,通常情况下会带些材料,一般这个时候我会亲自下厨。我的厨艺还不错,这是yung唯一认可我的地方。他曾在气氛极好的西餐厅,优雅的举着红酒杯,轻言着道“ran,你不优雅,我见到的你穿的最多的是短袖杉、牛仔裤、球鞋;你从来不费心讨好任何一个人,但是你跟每个人关系都说不上坏;你极少麻烦别人,你总是亲力亲为;你的眼神有着猜不透的忧伤,浓的像伦敦的雾,浓的让人迷失。可偏偏这样的你,成了宋泽的一见钟情。”他说话的时候声音极低,听在耳朵里莫名其妙的痒。他说完低笑了一声,轻轻抿了一口手中的酒,他极好看的吞下,告诉我“ran,这只是一个醒酒的过程。”l

      在国内的时候,我并不曾喝酒,所以根本无酒量可言,但这片土地我却在一次次的酗酒,一次比一次醉得厉害。Yung 口中的宋泽曾送我回家多次,他总会在各种各样的地方捡到我,比如酒吧、马路边、甚至有一次是在学校的长椅上。他说——我喝酒的时候总会叫一个名字。

      我说,我不记得。

      对,我不记得了,怎么会记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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