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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见义勇为! ...


  •   我所在的小镇不是很大。兜兜转转没几天也就看的的差不多了,大概是因为在“客来居”那一闹,我在这个本就不算大的小镇上彻底出了名,走在路上的时候也经常被人认出来,有不少人对着我指指点点,交头接耳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本来挺好的兴致被那一闹弄得也所剩无几了,于是我毫不犹豫的决定乘船去更大一些的城镇,最终的目标就定为南疆的都城--望京。这次我可是实实在在的翘了一回家,临走之前还顺走了老爹最心爱的回风扇,我几乎不用想都可以猜到他了解情况之后会如何如何的跳脚了,而跳脚之后第一件要干的事情就是派人将我给抓回家,至于他派谁来,我用脚指头都想得出来。

      想到那个人会奉命将我带回家中,我不由的缩了缩脖子,脊背立刻条件反射的冰凉了起来。顺着水路走了一段时间,我决定走陆路,在水上什么好玩的也没有,成天就是窝在船篷里听着船桨搅动河水的声音发呆,倒不如走路来的来的痛快。

      当脚再次踏上陆地,我顿时有种安心的感觉,不由在心中感叹:脚踏实地的感觉真好!我深吸了一口气,因为南疆雨水充沛的关系,所以空气都是湿润清新,闻起来让人心胸都为之一阔。

      因为离望京不远,所以这里也算是大城市了,与小城镇想比之下就显得繁华很多。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周围全是小商小贩的叫卖声,我慢慢的走在人群里,发现这里有好多小城镇里看不到的东西,心情顿时好了起来。

      我抬头看天见天色不早了,于是就先找了一间客栈住下。到了晚上,我在房间中吃过晚饭觉得肚子撑的有些不舒服,然后看到窗外来来往往的人群和满街的霓虹,决定出去逛逛夜市。

      南疆不愧是民风开放,街上的女子并不比男子少到哪里去,现在的季节正是暖风阵阵,只见她们轻衣薄纱,如同莲藕般嫩白的手臂露在外边,不管是脚腕还是手腕上都挂着银质的铃铛,一走起路来那声音“铃铃”的好听极了。我百无聊赖的摇晃着手中的扇子哪里人多就往哪里去,忽然听见远处传来吹打的声音,于是疑惑的回过头去。

      老远就看见一条长长的队伍,队伍前边是一群人在吹吹打打,他们身上都是红色的衣服,看起来格外的喜庆。我两眼顿时放光,这古代的婚礼我可是一次都没有见过呢,于是乐呵呵的随着人群朝队伍的方向涌了过去。

      在队伍的最前边,一个身材消瘦,满脸蜡黄的男子正冲着街边观礼的百姓们不停抱拳,我微微皱了皱眉头:这是哪家的公子?怎么生的这副模样?一看就是一副纵*欲过度的模样。他瘦的就像长期吸食毒品的犯人,一身喜服穿在他身上就像是披了一件宽大的被单;一双小眼中闪着混沌而猥*琐的光芒,还不时的四下把瞧张望,被他看一眼立刻就觉的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我摸了摸有些发麻的后颈,听到旁边有两个妇人小声叨叨:“这都是这个月第几个了?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姑娘这般倒霉。”
      “我知道我知道,不就是住在城南的王金花家的姑娘嘛,王金花男人死得早,留下了一男一女在身边儿,这不儿子也到了该娶亲的年纪,可她家那样儿,谁家的姑娘愿意嫁过去啊!这没办才把女儿卖了,听说起初是要卖到青楼的,正好让这史家少爷给看着了,非要闹着娶过来做小。”
      “哎呦,真是造孽啊,多好的姑娘就留个这么个不是玩意儿的,真是糟蹋…”
      “嘘-可不敢乱说,穷人人穷志短,况且史家财大气粗的,就算是用强不也得…”

      那两个妇人相视摇了摇头,我听在耳里别扭在心上。有没有搞错,为了给儿子娶媳妇就要卖女儿,这也太离谱了吧!不过转念一想,这是在古代,女人一直都都被看作是男人的附属品,好像一生下来就是为了相夫教子的。

      想到这里,我忽然很庆幸,虽然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时代让我很是惶恐了一阵子,但是我在这里却有一个明白事理的老爹,只要是我不喜欢的,他从不勉强我去学,就像当时我不爱女红爱武功一样,他也找了专门的师父来教我,虽然我好像除了极好的轻功天赋以外,其他的都是一知半解。

      看着那慢慢靠近我的队伍,我轻轻拍了拍站在我身边一直唏嘘不已的妇人,她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满脸带着疑问。我冲她笑了笑,然后抱了抱拳轻声说道:
      “这位大嫂,请问大嫂可知这王金花住在城南何处?”
      “这位小哥,你问这个做什么?”
      “旧友罢了。”

      那大婶狐疑的打量了一番,我不动声色的笑笑,由着她来回打量。犹豫片刻,她左右看看,然后示意我附耳上去:“这位小哥可是王家姑娘的相好?”
      我微微一愣,不由的想要发笑,这位大婶的想象力真是丰富,居然以为我和那王家姑娘暗通款曲。我也不揭穿,只是咧嘴笑笑。她看了便当自己是猜对了,于是越发的压低了声音说道:
      “城南头有个无名村落,你一出城就看见了,谁家办喜事就是谁家了。”
      “如此,多谢大嫂指路。”我笑着再次冲她抱了抱拳,她挥挥手:“快去吧,一定要赶在这史家少爷接亲之前才行。”
      “放心,他没我快。”

      我冲她咧开一个大大的微笑,然后收起扇子。那大嫂先是一愣,然后微微皱了皱眉头:“哎,我说,不对啊,你既是她相好怎么会不知道她家住在什么地方,你…”
      不等她说完,我已经身形一抽,直直的跃上房顶,以屋顶为路,迅速的朝城南奔去。

      一路飞奔,迎亲的队伍早就被我甩在了身后。到了城南,我按照那大嫂说的,果然看见数十户矮房。与城中的繁华想比,这里的情形确实可以用“凋敝”这个词汇来形容,那矮矮的房屋上铺满了稻草,在南疆这样潮湿的地方根本就起不了什么作用,也只有穷人家才会这样。

      我慢慢的走进去,还没走过几家就看见一个崭新的院落里正张灯结彩,我走到门口看了看,这房子显然是在不久前刚刚修葺的,房屋外边的坯石还新的很。那院子里有不少人,似乎都是这村子的村民,一个精瘦的的女人在人群中穿梭,她身上穿着崭新的衣服,面上带着得意的笑容。

      我看了不由的皱了皱,一看就知道是那个卖闺女的王金花。她似乎也看见了我,面上先是一愣就赶紧拿着酒杯过来,她摇晃着走到我的跟前,黑瘦的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
      “这位公子是?”
      “迎亲的队伍马上就要到了,史少爷让我过来看看新娘是不是准备好了。”我微微一咧嘴,谎话顺口而出,要多顺溜就有多顺溜。
      “好了好了,早就准备好了,正在屋里等着呢,公子不要着急,可先过来喝杯酒水?”

      王金花听我是史少爷的人,一双眼睛里立刻焕发出更加让人恶心的光芒,我避开她的视线,看见一个和她长的极其相似的男子正穿了红衣站在台上。我微微皱了皱眉头,指着那男子问道:
      “这是?”
      “哎呦,公子真是贵人多忘事,那不正是小儿吗?托了史少爷的大福,如今也娶上媳妇了,我就想着图个双喜临门的好彩头,就在同一天将喜事给办了。”
      “原来如此。”

      我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心中却是不由的冷笑一声,好一个双喜临门啊,我可看不出有什么喜气可言!她继续在我眼前谄媚的笑着,看得我心中正有一股子怒火一拱一拱的就要出来。我不耐的挥了挥手:
      “你们庆祝你们的,带我去姑娘的房间,我可不希望这个时候出什么差错!”

      王金花忙点头称是,然后带着我来到后院,我冷笑出声:看样子这个闺女真是卖了不少钱啊,这屋子修葺的还真是像模像样的。我站在贴着大红喜字的房屋门口,怎么看都觉的刺眼,我轻轻的挥了挥手:
      “忙你的去吧!”
      “哎,好好!”看着那王金花走远我才慢慢的推开了房间的门。

      屋里的红烛正“噼啪”的燃烧着,一个穿着大红嫁衣的女子正坐在床上,她蒙着盖头,听见有人进来不由的微微颤了颤。我怕吓到她,于是也没敢太靠近,就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轻声咳嗽一声。
      “那个,姑娘莫要紧张,我不是坏人。”
      “……”

      我先试探的轻声说道,她似乎轻轻抬了抬头,但是并没有说话。我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已经耽误了这么久,那史少爷的队伍恐怕就要过来了,若不在他们之前想出办法,那这个女孩恐怕就真的嫁给史公子了。
      “姑娘也许不信,但是我确实是来救姑娘的,还请姑娘不要紧张。”
      “…你是谁?”

      那女子沉吟片刻,终于出声问我,声音中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我习惯性的要冲她抱拳,但想着他蒙着盖头也看不见,于是只站在那里轻声说道:
      “在下姓花,不过是一江湖浪子,途径这里听说了姑娘的事情,实为那史公子行为感到不耻,所以才…”
      “多谢公子仗义,但这是小女一人的事情,小女自会处理。公子来这里的事情小女不会说出去,还请公子速速离去吧。”

      我还没有说完,就被她声音轻柔的打断了。我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拒绝我的女孩,她完全不带一丝慌张,平稳的仿佛在说一件和自己毫无干系的事情一样。我先是愣了愣,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子安静的有些奇怪,而我脑子中能够想到的就只有两种可能:一,她和王金花一样贪婪,梦想着嫁进豪门穿金戴银,那么她自然也就不会跟我走;二,就是她顺从王金花的意思,委屈自己嫁给那史公子全是出于无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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