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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先说一下俺和《盗墓笔记》或者说和瓶邪的那些过往。
    去年6月份的时候,无意中点击了一个《微型小说》的贴,里面出现得最多的,是张起灵和吴邪这两个名字。
    原谅我的浅薄,那时候只知有《鬼吹灯》却不知道《盗墓笔记》,听过《盗墓笔记》却不知道南派三叔,结果问了度娘以后,一切的前因后果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循迹追到了瓶邪吧,很庆幸自己一下就打开了《债》这一篇文。
    那时候也是一个刚混贴吧的小毛头,不是会员,而且用的爪机看文,但还是一下就有点懵,那点击率和回帖量多少还是看懂了,愣愣地跟着大部队的后面慢慢地爬。
    那时候心里的心潮起伏也不能尽言,只知完全就被那很霸气测漏的语言文字折服得五体投地,并在一段时间里认定千宫大大是男生。
    那时候常常一句话就回头反复地看,反复地琢磨,也许是用语习惯的不同,许多词句此前没有接触过,于是借助度娘的帮助,愣是学会了许多新的用语。
    说来惭愧,甚至于连《黑瞎子解密哑巴张》里道上传出的“二椅子”一词也不懂,后来还是借助的度娘。
    追文过程不敢说辛苦,毕竟写文的才是最最辛苦的。应该说那是一段痛并快乐着的时期,为千宫大的妙言哲语微微一笑或笑得嘴巴咧到耳后根,也因为一句“别怕,我会保护你的”而莫名地泪流满面。
    《盗墓笔记》原著于我,大概也是心头的一个痛,说不清道不明的二人纠葛,那些悄悄萌生的暧昧情愫,却也因了正剧一名而始终只能搁置在那一个阶段,心下焦躁难受得厉害,只想求一个痛快而原著却不能给,心下便在看到《债》的那一个时刻,是完完全全地将之当作了心中的真正结局的。当然它优秀的原因在于它也不单止是一本同人了,完全可脱离原著,里面的人物已经活了过来,在我们未知的地方过着他们的小日子。
    接下来说说《债》一文。
    用词之霸气辛辣幽默不一而足,个人风格很明显,给我的感觉,大概就是恣意,通篇看下来就是酣畅淋漓,浑身舒畅。记得曾经有一个调查是“那些已经很长了你却恨不得它更长的文”,真心的我就想把《债》写上去。好吧其实我就是贪心我就是觉得它不够长就是想要继续看追到喜欢的文的孩子都有过这种心理有木有。
    标题很赞,无论大标题还是小标题。
    当初对于《债》一词百思不得其解,设想过很多次:情债?吴邪欠了张起灵的,解语花欠了黑瞎子的,谁谁又欠了谁了,终是说不清道不明。后来看到千宫大的解释不禁莞尔,但想必是有那么一点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其中夹杂着。
    小标题十分十分的有爱,记得看《红楼梦》的时候就迷上了这种回目,每一回目都像一副对联,十分工整并且押韵,可看得出才学深厚。并且凭着回目还能在看完书后再把内容在脑海里过一遍,又或者凭着回目知晓一些在看书时候没有知晓的东西,比如小天真的各种情绪。
    吴邪和张起灵两个人,相爱,唯独吴邪却大概是不敢直视的,但在那一声“小爹”和那一句“别怕,我会保护你”、“你除了知道他比我好你还知道什么”里,表达得清清楚楚。
    张起灵一直给人的感觉,大概也脱不了苦逼二字。真真就是好好的一个“仙男”,被折磨成这个样子,叫人又好气又好笑。他是聪明人,对于自己相中的东西不会说放弃,却也不会强来,而是一点点地告诉你,要的不止是你的人,还有心,正如对吴邪说的那一句“我也是有心的”、“对你,我不是要不输,是要赢”。当初看到这一句,就只想为张起灵喝彩,这个神一样的男人,又赢了,或者说,这件事情上根本就不允许输。
    黑花于我,也是很特别的存在。
    《盗墓笔记》原著里,我们不知道他们到底有没见过面或者说熟识,但似乎又能找到许多他们相识的证据。
    解语花给人的印象,极瘦、身段柔韧、唱腔好,还有他的粉红衬衫,他的手机,但我眼前浮现的,很多时候是一个笑得云淡风轻但眼睛里有许多故事的一个人。
    瞎子给人的感觉,是“癫”,大概看完盗8以后,我终于可悲地发现他是我最爱的帅气酱油男,一直想着他再次出现结果某人给放了鸽子终是再无机会见到那个总是莫名其妙嘿嘿地笑黑眼镜亮晃晃端着□□的年青人。
    盗笔里的每个人,要说共同点,也许就是每个人都有太多的故事。黑瞎子的故事我们看不到了却能猜,我想他和小花都是很奇怪的两个人,登场的时候一个总戴着墨镜,一个喜欢粉红衬衫和玩手机。两个人相恋了大概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只是这一对相较于瓶邪,大概要更为别扭得多,明明互相之间爱着,却要不断生事折磨。
    第三十四回《红花尽处片香不染,临出秦楼反被人误》,对于这一回印象真的相当深刻,每一个人的反应都尽显了内心深藏的东西。
    看到瞎子和吴邪从洗头房出来,小花的手机立马就掉,即使平时说着不在意,真到了这种时候心却是拨凉拨亮的,瞎子这时候的反应给我的感觉也许就是所谓的“妻管严”,而吴邪,很明显,即使心里想不明白,但围着小哥打转的那一通话,只是想要极力证明些什么。
    瞎子在这里的形象极为丰满,和小花的一来一往来得人发笑,笑着笑着,却会鼻子酸掉,直至小花那一句:“今天我死了瞎子,你懂吗?”,眼泪就会扑簌扑簌地掉。
    万幸,番外里,那个戴墨镜嘿嘿笑着的男人又回来了。
    文中不管是关于日常生活还是下斗,关于爱情还是关于插科打诨都描写得十分赞,以至于看到那些历史地理知识一套套地抛出来时终于受不住发誓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此前看过许多生子文,也许那时的我无法理解,但后来明白,如果你喜欢一样东西,那么你总会想方设法给他们点什么,似乎这样,他们就能更幸福一点。当然了这是我个人认为的,以至于自己也开始写生子文的时候一边捂着小心脏一边战战兢兢地写。
    当看到两人下斗寻着萝卜的时候终于是恍然大悟,嚷嚷着思想太狭隘一边又激动得什么似的,以至于《种儿子的始末》一文看了不下五遍,一边看一边傻乐呵,仿佛眼前就出现了两个趴在花盆边上吃土的小男孩。
    有时候想想,如果在找到萝卜前,张大仙尚未□□爷的问题,又该怎么给出解释?奉子成婚?突地就冒出这个词语,又骂自己太龌龊,细细想想,原本就郎有情君有意的两个人,再慢的速度最后也是终能成事的,谁叫小天真摊上的是张大仙呢?
    最后,看着“不知什么时候天又下起了大雪,我们沿着孤山路一直走,便白了头”一句时,不知不觉眼泪便流了满脸,止也止不住。我想书中的人不仅于作者是亲儿子,就连我们这些读着的人,也是亲儿子无疑,总希望能幸福,于是最后就有了“儿子终于长大了”的幸福感。
    千宫大说,这就是煽情。
    祝愿未来能在文学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答应给千宫大的书评,抱歉现在才兑现承诺……文笔渣,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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