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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礼物for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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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一个月前,我刚过完了我的三岁生日,有种说法赞同小孩在三岁前是基本没有记忆的,我不得不认同这句话,因为当我从上一个十九岁生日被车撞死之后,我就已经将近三岁了,我为我不用经历从妈妈那儿湿乎乎血淋淋地钻出来后那段行尸走肉的混沌日子,我不用意识清醒地把大便拉在自己□□里,也不用生活不能自理地等着吸老妈的奶水。
书归正传,三岁生日的时候,我从爹妈那收到了一系列的礼物,由他们亲手包得好好的,再由他们亲手拆开,因为我一点也不想自己拆那些包得严严实实的玩意。
说老实话,我对礼物这种东西向来是有诟病的,因为他们事先不知道他们送的东西我会不会喜欢,或者是厌恶至极,也不知道这玩意我到底用不用得着,这种不投其所好的送礼方式,不如先问问收礼物的人想要什么,或者就是想买什么,忍住,看看价格,回来之后直接折现给我。
礼物又不能兑换成弹珠。
所以这次我收到的大多数礼物,都让我大不高兴,其中当属一枚扭蛋尤其让我火大。这玩意比我的手掌还大一些,颜色很正,是圣诞老人套装的那种鲜红,上面像复活节彩蛋一样绘着一圈一圈的金色银色的线条。扭开之后,里面是一只恐龙,更让人不解的是,这只说不上是什么种类的狰狞的肉食恐龙,也是红色的,并且比起扭蛋有过之而无不及,转身上下到牙齿都是鲜红鲜红的,看得出涂装的工厂或者工人制作得有多有心。
大多数男孩一定无法抗拒一枚颜色艳丽的扭蛋和一只红彤彤的塑胶恐龙。
但老实说,我恨死了这种鲜艳的红色。
说不上是生理接受不了还是心理接受不了,上辈子我恐怕就不大喜欢这种艳丽的大红色,他让我变得烦躁,即使很多人能从这样的亮丽色彩中得到鼓舞。
我的房间里还有很多色彩艳丽的零碎玩意,但无疑,这个圆家伙现在变成了最显眼的一个,每当我看到它,就变得暴躁,焦虑,想往墙上撞。
我把它埋在众多因为被玩弄过度而变得颜色泛灰而不显得那么扎眼的旧玩具之间,但糟糕的是,每当我想起我的玩具堆下面还有这么个玩意的存在时,我再次变得暴躁而焦虑,我急切地想把它刨出来,砸到墙上,然后自己接着往墙上撞。
这注定不是我该收到的礼物,我是不是应该把它还给佩妮,然后跟她商量,折成现金给我。
这会是个好主意。
三岁三十八天的时候,这枚操蛋的玩意终于再也不属于我了,它变成了哈利波特的东西——出于我的仁慈,以及智慧,我给它找了个除了被从二楼窗户扔出去之外的出路。
变成哈利-没人疼的-波特的难得的礼物。
当时哈利不在他的碗柜里,而是在吃完午饭回碗柜的路上,佩妮正在把盘子一个个地摆进洗碗机里,然后重新收拾铺着餐桌布的桌子,最后会带着我和什么能入嘴的零食上楼去我的房间,路过碗柜时把它顺手锁上。
我跟着哈利进到碗柜,并且把扭蛋从裤子里掏出来,递给他。
哈利-矮我一个头的-波特抿着嘴绞着手指地看了我一会,直到我把扭蛋塞进他怀里。
他把扭蛋翻来覆去地看,扭着脖子从各个角度看,又把扭蛋举起来迎着光摇晃,以确定里面的确还能发出声响。
我抢过来使劲扭开,把里面的恐龙倒在地上。
哈利蹲在地上拾起恐龙。
看得出来他还挺高兴的。
顺带一提,这小子不会说话。
小孩子是有说话迟的,三岁还不开口也算不了什么,我爹妈又不会抱着他一遍一遍地教“妈妈,喊妈妈”“绝不,说绝不”,我打赌就算他长到十岁还不会说一个单词,只要他听得懂我爹妈各自对早餐时培根的烹饪要求(“我的培根要是煎糊了半点,你就没早饭吃!”),也没人对他不会说话的事情有所关注。
他蹲在地上仰脖子看我,看了一会举起恐龙,递过来。
这是他一贯的手段,试图讨好我,尽管他不知道怎样才能真正讨好我,至少他一直在尝试。
但是不,bitch波特,我讨厌这玩意,你可真学不会看人的脸色。
“这个送给你了,你的。”是的还有这枚恶心的扭蛋,它把金色和银色装饰在鲜艳的大红上面。
为什么,他的眼神恐怕这么问。
也许只是我自作多情了,他那里会想到问“为什么”,但那个时候的我还是立刻说了一个理由,趾高气昂地——
“生日快乐,哈利。”
说完,我再次昂首阔步地走出碗柜。
达利德思礼,三岁又三十八天,是个彬彬有礼又前途无量的真正的英国绅士。
现在这位绅士得向佩妮要一块蛋糕,如果她不给,就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