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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安能辨我是 ...

  •   十四把沐安遣开,举着琴站在桌边,我伏案执笔。这场面颇有我还读书时老师给学生默写的架势。
      “你叫什么?是哪里人?怎么穿得这么怪?还有,你这头发为什么不是黑的?为什么剪短了?”
      我撇嘴,这要我怎么给他解释?
      可看看他不问到底誓不罢休的模样,又看看他手里那把琴,只得俯下身去。
      无奈落笔:宋墨染。天津人。衣服么….家乡就是这习俗。头发是去年过年时姐姐带我去染的,染发的人说太长了不好染就剪短了。
      我发誓,我真的一点儿瞎话都没有。
      他接过去看了我的答案不满地扯了扯嘴角:“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还有还有….”他指指那个被我涂成大黑疙瘩的字,“女孩子家家的,字竟如此不堪入目……”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真啰嗦!我接着朝他摊手,让他交出那把琴,可他又把那张纸拍在我面前的桌子上:“爷的问题还没完呢!你接着写:你来皇宫做什么?”
      这…这我可真没法儿说了。我是穿越来的?那还不直接被他看做疯子了?!
      思忖再三,写下这样一段话:
      墨染年方二八,家住渤海海边。墨染自幼不能说话,十二岁母亲去世,徒留我父女二人,祖上本家产颇丰,却因伯父嗜赌成性如今只剩一间陋屋,父亲也因过度操劳而逝。我寄人篱下整三载,因家贫如洗常受人凌落。如今流落异乡,却不知怎的误入皇宫。望十四爷大发慈悲放墨染一马,来日定当涌泉相报。
      苦情戏码总能打动人心,纵然他是阿哥在我看来也不过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罢了。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孩子的天性总是善良的。想当初我编作文的功力可是在班里数一数二,今日这段古白话文半真半假,但愿能唬过这传说中聪明过人的皇子。
      我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硬生生逼出两滴泪。
      果然,十四皱了眉,当初掐着我下巴的狠戾模样早就不见了,又看看我眼泪汪汪的模样,叹了口气:“你总不能一直待在这地方。我带你去找九哥吧,让他给你想想法子。”
      我当即狂喜。哈!这十四心底倒是软得很,真不像将来横扫千军的大将军王。

      他把琴递给我,我小心翼翼地接过去,扒拉开桌子上乱七八糟的笔墨纸砚,把琴放上去,拉开拉链,手指拂过琴弦。
      走音走得相当厉害!那几个阿哥真能毁东西。想让那吉他恢复本来的音色费死劲了,又没有校音器,要命!
      当下只得凭记忆去调了,我抱下那琴,一手搂住琴身一手去拧前面的旋钮。
      “这琴可有不妥之处?”
      我摇摇头,撤出一只手来写字:“无妨,只是音偏了些。”
      他大约也是知道的,调音最费工夫,于是伸出长臂一把把我那琴捞了去搁进琴袋里放好,复又递到我手里:“还是先去九哥那吧,我这里到底不安全,九哥他总能给你找到一个好去处的。”
      我点点头起身,跟着他出了宫门,这四方城说是四方,可里面的构造千奇百怪,颇有走了一趟迷宫的架势。
      他牵了匹马,问我:“你会骑马么?”
      我朝他摇摇头。搁到三百年后哪儿还有马?虽然那路叫马路,可是走在上面的却是货真价实装了四个轮子的钢铁块儿。
      他看了我一眼,眼里就好像是有块儿LED屏,滚动播放着:“女人就是麻烦!”
      嘿!想当初我也是逛街的好手,一个下午从滨江道这头的乐宾百货一直走到内头的比尔烤肉三个来回儿的人啊~这么点儿路怎么难得住我?!
      我指指我自己,又伸出两根手指向下比划比划——我走着走!
      骑在马上的十四小鬼笑了:“你随便。”声音语调无不透着刻薄。
      真真儿是个冤家!
      话是这么说了,他也没扬鞭策马,慢慢儿地陪我溜达着。
      到了一处茶馆,他下马把马拴好,径自进去了,我跟在他后边大踏步也迈了进去。
      我这身衣服和那形状古怪的琴在街上就倍受瞩目,回头率没有百分之百也有百分之九十,进了茶馆更甚,如果眼神真能杀人的话我早就万箭穿心了。
      他找了楼上一处清净地,坐下,拿起茶壶斟了一杯就往嘴里灌。
      我看着他渴得不行的模样笑而不语。
      又抱出了吉他开始校音,十四实在受不了琴弦一直发出单一的声音想要下楼,刚走到楼梯口便是一声惊呼:“八哥!”
      我闻声缓缓抬头,看见来人不禁惊了。
      为首的那人便是八阿哥了,二十出头,身着月白色长袍,面色当真如书中所写如同美玉,眸子里似是闪着点点光芒,像是打磨得光亮的黑曜石。
      我愣在那,手却没停着,一直在拨着最后一根弦,另一只手也一直在拧着前面的旋钮,直到原本应该是高音唻的最后一弦发出尖锐的“发”的时候我才回过神来。赶紧低下头把弦往回调
      这八阿哥竟连声音都如玉般温润:“十四弟,乐器的主人原来在这儿啊,当真是如这乐器声音一般清透的姑娘。”
      后面却有一个声音响起:“八哥你瞧,十四弟这是从哪里捡来个小乞丐,衣不蔽体还如此瘦弱。”
      这便是老九了吧,美如狂花一般,那傲视周遭的气场把“妖孽”二字诠释得淋漓尽致,再加上张不饶人的嘴,真是没愧了他毒蛇的名号!
      就算我穿了条乞丐裤,也不至于这么说吧,这叫时尚,时尚懂么!我狠狠地扫了下弦以表不满。
      “她脾气倒真急。”九阿哥走过来,我眯着眼睛与他对视,可恨我说不出话来,不然非得用我这张经历了大大小小辩论赛的嘴跟他辩上一辩!
      爱新觉罗家的人怎么都有这爱好?!九阿哥伸手,他手倒是极好看的,却一下子撷住我的下巴,犀利的眼神在我脸上扫来扫去,“哈,八哥,这小乞丐可是个美人,不如直接把她送去怡红楼吧,也算是给她找了个去处。”
      “唉,九弟.....”
      我偏了偏头,把脑袋低下去,张口就咬。
      他倒是躲得快,我把吉他撂在桌上跑了下楼,找茶馆的老板要了笔墨,在这墙上写下首诗。
      这诗倒不是我作的,我书读得杂,《沅湘耆旧集》这书还是父亲在世时在他的书房里翻到的,里面有几首乞丐写的诗,当时觉得好就背下来了,没成想今儿个本姑娘穿过来竟用上了。好在这书是嘉庆年间才有的,也不致被揭穿。
      我写得急,字更是丑的要命。
      “千载危楼俯逝波,纷纷词客漫经过。
      记无文正同忧少,诗有襄阳搁笔多。
      放眼争看湖水阔,低头无奈古人何。
      湘山芦叶巴山酒,依旧渔翁一钓蓑。”
      你们这群只会附庸风雅的阿哥们又怎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倒是看不见的,更不要提什么民间疾苦了。仗着有个皇帝做老子便可钟鸣鼎食了么?!
      读完这诗,十四却急了:“你这女子竟如此不识好歹!竟敢骂皇室宗亲是纨绔子弟!你.....”
      九阿哥按下十四的急躁,冷哼一声道:“没想到不光是乞丐,连话也不会说,真真儿是红尘中一可怜人......”他眼睛眯成一条缝,再睁开,眼神里竟是狠厉,“这样看来,怡红楼更是你的归宿了,整日陪那些胸无点墨的‘文人’们吟诗作对也没什么不好,一女子自负才情,便是祸端!”
      好一张毒嘴!
      那温润的声音又响起来了:“姑娘可曾想过考取功名?这文采是有的,差只差在字上......”
      “八哥,这事要让皇阿玛知道了岂不是欺君之罪?你我到时必将受到牵连.....”
      八阿哥却摆摆手打断了十四的话,转头问我:“姑娘,依你之见呢?”
      我又去要了张纸——“倒是想过这个法子,就是不知八爷如何将墨染扮作男子。”
      寄人篱下三年,我宋墨染自认精于揣度他人想法。八阿哥心中所想,不过是待我考取功名便大力举荐,到时我自念恩情为他所用岂不是一件美事?至于被皇帝发现一事倒是不急,这康熙又没有龙阳之好,只要我不脱下衣服来谁又知道我是女儿身?更何况我现在是个哑女,沉默便是金的道理我也不是不懂。反正我是不想再回到那个世界了,在这世界混过一日是一日。
      我此时境地难以自保,那毒蛇老九硬是要将我送到怡红楼,这名字一听便是风月场所,那地方自是不能去的。十四又找不出更好的办法。不是低估了这些个阿哥的能力,若府上平白多出个女人,压是压不住的,我这等奇装异服不知来历,风言风语一传我便更是危险。不妨就顺着八阿哥的话做,看他到底有几分能耐保住我。
      “姑娘叫墨染?名字可是别致。乍一听也听不出是个女儿家,倒省去了改名字的麻烦。”这就开始了么!
      几位阿哥带我去了估衣街选衣饰之前。我先去临街的医馆买了几卷纱布绷带用来裹胸。我实在是发育不良,都十六岁的人了胸前还是平平,裹上绷带之后便更是不显了。外面再套上翠色长衫,腰间系了碧色腰带,又将头发梳成光溜溜的背头,将帽子一扣。至于这辫子用假的别在帽子里,垂到腰间。再配上把折扇,一翩翩公子哥新鲜出炉。
      “头发从现在起可千万不能再剪了,假辫子只能应一时之需,若是被人揭穿只怕我也保不了你。”我看着放大在我眼前的八阿哥的脸惊惶地点点头。
      “你先寄住在九弟那里吧,他宅子多,将你安置下不成问题。”
      九阿哥看了我一眼,眼神里仍是一片冰冷。
      十四无奈地把手往身侧一放:“那墨染公子,请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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