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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

  •   爱情第3章
      三个孩子独自生活了半年,自己做饭,相互照顾,每天一起上学,夏天洪水期从山脊上走过,一路嬉闹,礼拜六的时候会走上三四个小时九曲十八弯的山路到几十里外的姥姥家度周末,礼拜天再走上几十里回家。

      偏僻的村子经常断电,那时候如果作业没写完,或者想看书,就只能点油灯。家里是没有书桌之类的,闷热的天气蚊子又多,山里的蚊子很毒,一叮一个大包,很痒,好几天都消不去,他们就钻在蚊帐里就着豆大的灯火写作业看书。

      有一日姐弟三人都睡着了,你推我搡没有拿出去的油灯不知道被谁碰倒,点着了蚊帐,灼热中十一最先惊醒,他顾不得身上某处火烧火燎的灼痛,把大姐大弟都摇醒,赤脚跑出去,在寂静漆黑的夜里跑到亲戚家叫门救火。

      厨房的大水缸没有水,亲戚到山脚现挑的水,幸好房里没有什么可烧的东西,蚊帐和盖在蚊帐顶上的塑料薄膜烧没了,爸爸妈妈结婚时的做的大床也烧得漆黑,居然还能用。
      三姐弟身上多少都有伤,大多是烧融的塑料滴下来灼伤皮肤,但都不严重,虽然以后会留疤,但不影响健康,没有生命危险,这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

      几天后爸爸回来,给三姐弟办了转学手续,把他们都接走了。
      现实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

      因为学历不高,又没有手艺,即使进了工厂,每个月也只能拿几百块钱的工资,虽然在村里人看去不少,但是要养活一家人,还有五个上学的孩子,日子的艰辛可想而知,没有多余的钱租房子,只能住爸爸厂子的宿舍,小小的屋子塞了两张床,爸爸把床加工后变成了上下两层的架床,正好睡下一家五个人。经常换工作,住房也跟着换,牛棚改造的宿舍,库房改造的宿舍,住过最好的房子是一个老板未完工的别墅。

      上下两层,每层都有卫生间和浴室,天花板地面墙壁都是水泥,每个房间住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十一他们家分到的房间在一楼,窗外不远处就是一个大池塘,池塘岸边有一种高高的水生植物,深秋的时候大姐会和其他同是打工仔后代的小姐妹一起采摘植物的种子,小指头大,圆圆的,拿线穿起来当做项链。

      不知道什么时候窗户最上面的玻璃缺了一角,十一独自在家的时候听到窗外有本地人大声叫骂,窗玻璃是印花的,外面看不到里面,里面也看不到外面,随着骂骂咧咧的声音,几个脏兮兮的玻璃瓶子被从那个玻璃缺口中塞进来,还有大量的塑料袋沙土等垃圾,玻璃瓶子摔在下面的餐台上,碎裂开来。一片狼藉。

      十一缩在屋角,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等那些人走后,拿着扫把簸箕和抹布,慌张地把屋里打扫干净,没敢告诉爸爸妈妈。
      爸爸妈妈工作也不轻松,经常要加班,没日没夜地干,幸好孩子不小,照顾自己还是能做到的。即使接到了身边,也只是每天都能看见,至于指导孩子学习,思想教育什么的,却有心无力,陶妈妈大字不识两个,陶爸爸少言寡语,因为生活的压力,每每不是训斥就是“我和妈妈那么努力挣钱,考不了好成绩回来有你们好看!”

      是什么样的“好看”,十一他们都知道。烧饼或者竹笋炒肉都是家常便饭。
      G省是沿海发达地区,从汽车下来看到那么多的高楼大厦,人来车往的街道,商品琳琅满目的商店,衣着光鲜的人群,都深深地震撼了十一的心灵。

      他有着深深的自卑。新学校里的孩子吃的穿的比他好,知道的比他多,昔日引以为豪的成绩在那里也不够看,本来就不太活泼,更是沉默了。他很少玩。每天就是学习,学习,回家了扫地择菜做饭,饭后洗碗做作业,大姐大弟不喜欢做家务,每天都把活扔给他一个人,还不允许他告诉爸爸妈妈,即使他们不那样警告他,十一也不会告诉爸爸妈妈,他还没有那种意识。他把很多事情都放在心里,像被欺负或者难过的心情。

      课间,同学们都在操场上又蹦又跳,你追我赶,十一就坐在座位上看书做习题,偶尔倚在走廊栏杆边看风景,操场角落里的木棉花开,火红的花朵在枝干上怒放,不用一点绿叶的陪衬,那时候还没有学过那篇关于木棉花的课文,只觉得碗大的红色花朵开在蓝色的天底下,有种让他落泪的感动。

      在那么多同学当中,十一的成绩并不是很突出,尤其是五年级有了英语课之后。英语测验经常不及格。他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了,可是并没有得到和付出的努力相当的收获。但上天还是眷顾十一的,小考规定英语只占50分,数学和语文则占250分。十一英语考了32分,数学和语文都超常发挥,考上了市一中。
      那所小学那一届只有十一考上了市一中。

      爸爸很欣慰,夸了他几句。也仅此而已。艰辛的生活让他们都学会了精神鼓励,就像他们从小到大从来不为生日庆祝一样。大姐转学后留了一级,和十一同级不同班,没有考好,上了一所三流初中,她说初中毕业就不上学了。爸爸没有发表意见,似是默许。

      开学时十一独自骑着自行车去学校,因为家离一中骑自行车只需要二十多分钟,虽说是义务教育,但住宿费什么的还是象征性收点的,十一就没有住校。中午一般不回家,在学校吃了午饭,在教室或者教室外的回廊看书,发呆,打瞌睡,下午上完课了再骑车子回家。

      升上初二,大弟考上了另外一所比市一中稍差点但也很不错的中学,十一开始住校,爸爸说这样可以多点时间学习。十一没有意见。他一向很少意见,在家里的时候话也不多。
      宿舍是新建的,光线明亮,新铺的瓷砖很光洁,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桌子和柜子。那是十一第一次拥有专用的储物柜,虽然只是暂时借用。也是第一次住在那样好的环境中。有些许雀跃的心情。

      可是十一不记得初中时他曾有过名叫燕昶年这样出色的同学。

      ◇◆◇◆◇◆◇

      那美克星龟仙看见十一脸上茫然的神色,知道他早忘了,从放在副驾座的文件袋里抽出张颜色发黄的彩色照片递给他:“看看,这是初二时野餐后拍的照片,倒数第二排最后一个不是你?”

      十一没有看见过这张照片,换句话说,除了学校必用的一寸照片,他没有任何生活照片,像野餐一样,都是需要自己掏钱的,他不好开口跟爸爸要钱,总是推脱,班主任和同学都很开明,同学们大多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自然不在乎多带一个吃白食的,虽然不用自己拿钱,但十一也不愿意去,他不喜欢占人便宜,尤其是有些同学用轻视的眼光看他的时候。

      生活委员是个胖胖的女生,她在课间的时候一扭一扭地走着一字步走到十一桌旁,用不大但很强硬的声音说:“陶景明,参加集体活动是每个同学的义务,我们都知道你家庭困难,免去了你的餐费,你还推脱不去,难道你没有一点集体荣誉感?”

      已经扯到集体荣誉感上面去了,十一骑虎难下,还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再没有说不去,心里却异常的难受。像当众被扒光衣服,那一瞬间的羞耻感前所未有地强烈。

      相对于其他同学的兴高采烈,十一很沉默,不过他一向话很少,也没人特意留意他,他帮着生火烧炭,烤鸡翅烤鱿鱼,烤各种各样的吃食,吃的很少,大部分分给只顾着玩的同学了。

      活动期间照样是拍照,结束前集体合照,照片先洗一张出来,看每张有多少人要,再去重洗,每次十一都没有要照片。相隔了十多年,那些过往都模糊直至忘记了,奇怪的是,他忘记了那个胖胖的生活委员的名字,但她扭着圆滚滚身子走路的身影,对十一说的那句话却留下了鲜明的记忆。一直记到现在。除此之外,所有同学和老师的面貌名字都忘记了。

      他没想到会有初中同学记得他。
      照片上的十一穿着一件淡蓝色明显不合身的大衣,面无表情,并没有看着镜头,头发有些长,盖住了右边的眉毛和眼睛,微微侧着头,露出左边的眼睛斜斜地望着远处。
      在来G省后,他的穿着一直是校服,除了那件蓝色大衣。

      住校后爸爸每个月给他120块钱。学校早餐大多是豆浆,面包,粥,糯米鸡之类的吃食,一样东西最少六毛钱,糯米鸡一块五,皮蛋瘦肉粥2块,比学校外的要便宜,午饭晚饭分两个价钱,最低一块六,如果多加饭,一两一毛钱。十一尽力控制自己的饭量,吃得不多,但一个月120块钱明显也是不够的,很多时候他半夜醒来,胃空空的饿得难受。

      即使如此,他每个月还是省下几块钱,在那次野餐前到夜市买了件二手衣服,就是身上那件大衣,不合身,但他很喜欢,穿了好些年,直到洗破了无法再穿。

      十一摩挲着照片上的自己,继而寻找燕昶年。这次他一眼就看见了那个个子高高,样貌出色,同样面无表情侧头看着别处的男生。

      那美克星龟仙说:“中考你分数超过了学校高中录取分数线,怎么没继续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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