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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 ...

  •   八年前,史玲珑遇到冯洪。她说:“我怕你会后悔,我怕我会认真。”
      她是知道的——这人没心没肺,却有室有家。
      那时,她太抬举自己,以为自己有本事让他后悔,以为自己给出一段认真的感情,将引起一场轩然大波,是他的福分和劫数。
      可是他并没有后悔,他逢场作戏的经验丰厚,得心应手。他从中享受乐趣,像很多男人一样,他觉得,他配。他配得到一切更好的东西,以及更年轻的女人。而史玲珑却渐渐认了真,把他随随便便的喜怒哀乐,不辨真假一概陪上小心,期望以此成为他眼中乖巧伶俐识大体的女人。她开始揣测他每一句话透露出的情绪:爱还是不爱?爱还是不爱……到底他有没有一点点真心爱上她?
      全世界年轻女人大致有一个共同的秘密愿望:希望能轻而易举让男人爱上自己。只有少少女人能真正做到。
      遇到冯洪时,史玲珑以为自己是后者。她年轻,漂亮,身家好。遇到冯洪后才知道,原来她也不过寻常。
      不。比寻常还糟。寻常女子的体内有一份矜贵,可史玲珑没有摆谱的资本。开始,是有一点。后来,都输给他。闹一次别扭,要担心他会不会再打来电话。
      要是没有遇见他,就好了——她也这样想过。
      要是没有遇见他,也许现在的她已经为妻为母,过一份平庸、忙碌、充实或者烦恼的生活。也许要担心赶不上早班车,抱怨上司变态欺人,懊恼忘记买盐买醋,洗完锅碗瓢盆还要帮孩子做听写作业……每当这样想,她居然会微笑。
      哪一种都好过自己选择的。
      她并不是一个选了就不再回头的人。她没那么勇敢,她深信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时刻,都有选错的可能和后悔的权利。可是她没法再选别的。
      要是没有遇见他,就好了!她开始越来越频繁地这样想,尤其是当她提出分手,他就暴跳如雷的时候。曾经以为,他的不同意是一种感情,后来才晓得,他只是不能容忍女人抛弃他——多么老旧的真相!放在别人身上她一定看穿,竟一次次把自己蒙在鼓里。
      那么离婚吧,或者,我死给你看!史玲珑吵架吵晕了头,自己也不明白怎么拿自己的性命和他虚有其表的婚姻相提并论。
      他匆匆地说:“好,离婚。”
      史玲珑以为那是他唯一一次认真。后来才晓得,是她的期望骗了她的眼睛,他永远不会认真。原来,只有他有权束缚她,她绝对没有相对的权利。
      不知谁把这事抖给他妻子。果然有一场轩然大波,而结果居然是喜剧收场——他是千金不换的回头浪子,他妻子是宽恕了他、维持婚姻的贤妻。
      她什么也不是。她不是一个好女人,不是一个好人,甚至也有被骂“不是人”的时候。
      可是遇见他的时候,她只有十九岁。
      十九岁,只是一个大孩子,不明白人生是什么,没有对未来的规划,对男人几乎一无所知……她就在那时遇见他,相信他所说的一切,以为自己能一无所求、无怨无悔地陪他一辈子。
      后悔,后悔,后悔!她很后悔!
      要是能回到过去,就好了。要是没有遇见他,就好了。要是世上根本没有他,就好了!
      恨那个男人,恨这个世界,恨那些自以为知道一切、对她评头论足的人,也恨自己曾经那么年轻。要是能从一切当中脱身,就好了!
      就是那时候,心里忽然有个纤细的念头越来越强烈:去死吧!这个世界真是烦死了!
      她就是这样神使鬼差,来到最高的楼顶天台。
      回想一下:自己真是太傻了!冯洪只是那么一个龌龊的男人!应该消失的是他才对!他已经不见了吧?此时此刻,已经不见了吧?
      史玲珑按捺不住好奇,摸到床头柜上的手机,拨通他的电话。嘟嘟声一直在响,无人接听。以前遇到这情况,史玲珑的火气会一阵强似一阵,直向脑门上撞。可今天不一样。
      但是……如果没有不一样呢?
      她忽然开始怀疑:刚才不过是个梦!她竟然相信了一个梦,以为冯洪真的消失?啊呀,也许事情根本没有不一样,他只是不想接她的电话,再一次!史玲珑的火气又升腾。
      忽然,那个劝她去死的声音,再度出现:“你看,现在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干嘛要依靠别人呢?想要谁消失,自己动手就好啦!你又不是做不到。”
      史玲珑打个哆嗦,慢慢地走到厨房,找到一套崭新的刀具。哪一把最锋利、用起来顺手呢?她居然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
      “喂,你在想什么?”酒柜上忽然发出合唱似的声响,吓得史玲珑尖叫起来。
      干红、汾酒、白兰地一起说:“不是说好了,你的愿望交给一醉庵吗?”
      史玲珑张了张嘴巴,说不出话。心中那个尖细的声音又说:“别听他们的!几瓶酒可杀不了冯洪——对了,不如在酒里下毒吧!”
      “你到底是谁?”史玲珑捂着耳朵尖叫:“出来!出来!”
      “好吧,既然你有意相见。”一根细弱的丝从史玲珑袖口缓缓地飘出来,十分悠然地横在她眼前。
      史玲珑瞪圆了眼睛,盯着这根丝,只见它无声地折出一个人形轮廓,每个转弯都无比逼真。史玲珑不由得专注地看。看着看着,轮廓中出现了一个人的脸、长发、连衣裙、纤细的小腿和高跟鞋……很快她站在史玲珑面前,落落大方地说:“幸会。我叫鸩姬,来自马蹄街。”

      这世上有人以给人幸福为目标,就有人以赐人不幸为己任。前者通常被尊称为神仙,后者一般都叫魔头。
      有这样一群魔头,住在一个叫做马蹄街的地方。
      马蹄街在哪里?U形的马蹄街就在豆芽巷隔壁,U字凹回去的那一块,正包裹着豆芽巷的那颗“豆”。不幸和幸福从来只有一线之隔。
      马蹄街的街道管理委员会主席,自封为“旷古绝今大魔王”,当他高兴的时候,允许别人简称他“旷大”。那么当他不高兴的时候,该怎么称呼他呢?最好,根本不要被他看见。
      只有一个人从不在乎他的心情,总是叫他“大魔”,叫得好像他是自家儿子。
      这个人就是豆芽巷街道管理委员会的主席,豆芽巷22号城隍庙的主人。
      这天旷大的心情不错。他房间里有无数的电视机,每个电视播放不同的痛苦频道,有些是“欺骗”,有些是“陷害”。更加深刻的痛苦,比如国仇家恨,暂时还未开通,因为他的保姆担心他目前的状况还不能接受。旷大窝在沙发里,看着屏幕上那些气急败坏、倍受打击、痛苦不堪的男男女女,觉得人生真是有娱乐性,乐得他哈哈直笑。
      正这时候——“大魔。”一声招呼毁灭了旷大的好心情。他从沙发中坐直,看见一个人站在成堆的电视机之间。今天这人穿了阿拉伯长袍。
      这个人,谁也说不清他是男是女。据说每个人看到的他,样子都不同。旷大心里清楚这是怎么回事:这个人和他一样,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方出生。生命的性别,本来就不是他们的标签。尽管他知道,但他还是喜欢叫这人“变装癖”。
      “变装癖,你竟然会降临不幸之地?有何贵干?”
      长袍下的手一翻,拈出一根羽毛。霎时间,装扮也变成了唐代曳地的罗裙,“他”变成了“她”,优雅如同拈花天女。“鸩姬的羽毛,为什么插在豆芽巷客人的心里?”她问。
      旷大乐不可支,抓起遥控器换台。屏幕上出现了史玲珑的脸。“幸福和不幸原本就是同生。她渴望的幸福,要以别人的不幸为代价——鸩姬找到她,有什么奇怪呢?”旷大诡诈的眸子转了转,拍掌道:“还不知道,她最终是谁的客人呢!是豆芽巷的,还是我马蹄街的。要不要来打赌?”
      “我没兴趣同魔头打赌。”女人松手,羽毛飘飘落地,再看她,变成一身火红西装礼帽,雌雄莫辩的一个人。“她挑选了豆芽巷——幸福一定会诞生的。”
      “即使是那样一个女人?”旷大鄙夷地看着屏幕上的史玲珑。
      已经没有人在房间里听他说这句话了。
      旷大的心情不像起初那么好。他决定找个人来解闷,只是这么想了一下,鸩姬已经得到他的牵引,来到他面前。
      “恩上,您召唤我?”纤细的女子轻声说:“我正在处理一桩生意。”
      “我知道。”旷大咧嘴露出一个恶毒的微笑:“鸩姬,干得好!连豆芽巷那位,都坐不住,担心你会抢走这个不坚定的主顾。”
      鸩姬飞快地瞥了屏幕上的史玲珑,一脸惘然:“可她并不是我的主顾。”
      “哦?”
      鸩姬胸前的口袋里插着一支羽毛作为装饰,她伸手一抹,羽毛像不倒翁似的立在她掌心,转了三圈变成一个女人。她打扮得体,青春已不再,分明不是史玲珑。
      旷大双臂环胸,低头俯视这个小小的戏法,问:“这是?”
      “我的主顾。她要我赐给那年轻女子不幸。”鸩姬说:“她是冯洪的妻子。”
      旷大的眼睛一亮,对这意外之喜十分满意,不住地摸着下巴说:“这下子有好戏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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