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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十四回 ...

  •   郑秀晶把左手塞进学姐的外套口袋,找到她的右手。
      十指紧扣。
      两个人站在一座宏伟的城门前。
      深红色城墙,金黄色琉璃瓦,屋檐下的大红灯笼微微摆动。
      这是前朝皇宫的第一道门,奉天门。

      走过金水桥,穿过奉天门和其他几道门,迎接两个人的是更宏伟的另一座门。
      这座门的形制就像半个“口”字,两侧的城墙像凤凰的尾羽一样伸展开。
      城墙上是重檐飞瓦的五凤楼。
      城门上的金色圆钉整整齐齐排开,九排九列,正好八十一个。
      这是前朝皇宫的午门。

      宋茜牵着小学妹走到午门城墙下的一个小门附近,掏出手机,按了几个键。
      “喂,到午门来接我。”
      几分钟后,门开了,钻出一个人,“你平时来不够,大雪天居然还来。你想冻死我?”
      宋茜嬉皮笑脸,“接我们进去,你就可以回去取暖了。”拍拍小学妹,“喊学姐。”
      郑秀晶很听话,“学姐。”
      对方点点头,“看在学妹很乖的份上就带你进去。”和保安打了个招呼,领着两个人进了小门,“冻死我了,我要回去了,你们慢慢逛。Bye.”说完一溜烟跑了。
      郑秀晶抬起头,“她也是汴大的么?”
      “嗯,我本科时认识的历史系同学,毕业后到故宫工作了。找她不用买票。”宋茜摸摸小学妹,“中原省博的馆长也是汴大的学长,上次我们去也没买票,他还请我们吃了顿饭。”

      校友的用途之一就是省钱,用途之二就是敲诈。

      郑秀晶往学姐身上更靠紧了一点,“你经常来故宫么?”
      宋茜抽出右手,搂住小学妹的腰,把她往怀里带,“没事会来晃晃。”
      郑秀晶低头瞅瞅,用自己的右手抓住学姐的右手,塞进外套口袋,“我第一次来。”看到学姐有点惊讶的表情,笑了,“汴京本地人总是想着故宫反正就在这里,什么时候来都行,结果什么时候都不来。”
      宋茜坏笑,“又抢了你的第一次。”

      故宫里几乎没有人。
      太和殿静默的矗立在高台上,气势磅礴的俯视着一步步从中间的石板道上走过来的两个人。
      空茫茫的一片寂静中,只听得见两个人踩在雪地上嘎吱嘎吱的脚步声。
      郑秀晶瞥了一眼学姐,她的表情很虔诚。
      就好像她不是来游览,而是来朝圣。
      雪中沉稳厚重的太和殿确实会让人油然生出一种敬畏感。

      登上太和殿所在的高台,宋茜搂着小学妹转过身。
      殿前的广场上只有脚印两行。
      前朝威名赫赫的将军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丞相们,风流潇洒的翰林学士们,郁郁寡欢落落不得志的小臣们……都曾经从这广场上走过。
      前朝的皇帝们曾经站在这高台上接受过百官的朝拜,外邦的进贡,凯旋将士的献俘……
      君临天下,权倾天下,名动天下,到头来都逃不过灰飞烟灭。
      只余这古老的宫殿。

      宋茜从背包里取出一瓶酒,拧开盖子,遥敬过太和殿,喝了一口,捏住小学妹的下巴,凑过去,缓缓的把酒渡到她的嘴里。
      郑秀晶勾住学姐的脖子,咽下酒。
      唇舌交缠。
      “喜欢这种喝酒的方式么?”贴着小学妹的唇,宋茜的声音带着笑意。
      “嗯。”郑秀晶稍微撤开一点,“我想继续喝。”

      宋茜拧紧酒瓶的盖子,晃了晃,还剩半瓶酒。
      小学妹面色绯红的靠在自己怀里。
      “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搂紧小学妹的细腰,宋茜喃喃的念出一句诗,笑得得瑟。
      “这里是汴京,不是扬州。”郑秀晶抬起头,“你也别想薄幸。”
      ——这首诗的下一句是,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宋茜仰起头,“那换一首。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千载身后名,怎么样?”
      “酒鬼。除了酒你还喜欢喝什么?”
      “咖啡。去年夏天我和允儿、小贤顶着大太阳在这里暴走了三个小时,就是为了到乾清门附近的星巴克喝一杯。”

      星巴克是西域的某咖啡连锁店,扩张势头异常嚣张,甚至开进了前朝的皇宫里,后来被礼部侍郎以有辱国体为名参了一本,这家分店就关门大吉了。

      郑秀晶无奈,“你还干过什么奇怪的事情?”
      宋茜想了想,“前年大雪,汴京到处堵车,我骑着自行车从汴大跑到王府井去喝了一杯咖啡,然后骑回学校。这算不算?”
      郑秀晶目瞪口呆,“大雪天骑那么远,你没摔跤么?”
      “摔了,最后回到宿舍我全身都是湿的。”
      “就为了喝咖啡?”
      宋茜嘿嘿一笑,“其实我的本意是幸灾乐祸,那么多车夫堵在路上动弹不得,我骑着车轻快的从旁边经过,冲他们吹口哨,看他们跺脚,多有成就感。咖啡只是顺便而已。”
      郑秀晶彻底无语,“你真是个怪人。”
      宋茜理直气壮的点头,“所以圭贤有时叫我‘怪人宋’。”

      两个人经过太和殿,穿过乾清门,踏过长长的永巷,迈进御花园的大门。
      古柏参天,湖石零落,树梢头的淡红果子俏皮的顶着落雪。
      一阵风吹过,远处水榭檐头的铜铃叮当作响。
      太阳终于从厚重的云层里挣扎而出。
      晶莹的雪反射着明朗的光,古朴沉郁的宫殿忽然变得轻快活泼起来。
      郑秀晶松开学姐的手,跑到某棵大树下,仰头看古树苍劲的枝杈。
      又是一阵风,枝头的雪飘舞而下,千点万片,肆意飞散。
      郑秀晶追着落雪,笑得顽皮。

      宋茜站在原地没有动。
      小学妹的身上总是透着一股清冷之气,最常有的表情就是无表情,因此人称“小黑面”。
      可她每次在自己身边都会笑,有时笑得很傻,有时笑得很淡。
      此刻的她,明艳不可方物。
      宋茜自然而然的勾起嘴角,目不转睛。
      有小美女微笑于前,再美的风景都入不了眼。

      恍惚明白了前朝某个昏君的心态。
      烽火戏诸侯,只为博美人一笑,最后葬送了江山,丢了性命。
      值得。
      就像那首老歌唱的,
      “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美得无处藏。
      人在身旁,如沐春光,宁死也无憾。
      国色天香,任由纠缠,哪怕人生短。
      你情我愿,你来我往,何等有幸配成双。
      待我拱手河山讨你欢。”

      倘若我是这宫殿的主人,我也甘愿拱手河山讨你欢。

      宋茜翻出剩下的半瓶酒,走过去,仰首,低头,将酒喂进小学妹的口中。
      直到酒瓶里一滴不剩。
      郑秀晶红着脸甩了甩头,“你想灌醉我么?”
      宋茜微笑着把小学妹揽进怀里,“回去吧。”

      今朝有你今朝醉,就让我抱得美人归。
      我不想放开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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