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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节 ...

  •   第二节
      我在欣赏一副幕布上的油画,谁残忍地将他们扯下,在地上揉成一团,我恼怒地转过身,看到的却是义愤填膺的整个世界。
      ——题记

      我是那种典型的中国闺秀,并不美丽却气度夺人,螓首蛾眉,一头乌溜溜的美发,却总被我用一根黑皮筋束在脑后,挽一个牢牢的髻儿,吝啬到不让一缕在风中飘散;单眼皮的安详的眼睛,端庄地静默着;鼻子我相当不满,略略有些宽,但配上圆润的下巴,方而饱满的额头,丰厚的嘴唇,反而显出一种古中国的敦儒蕴藉感,透出端雅之气。不过,这种长相早过时了,何况我的穿着相当保守、普通。
      我得到这份梦想的工作,形象是一方面,主要还是因为我“显赫”的个人经历——十四岁考上北师大,二十四岁博士毕业,在本市一所本科大学当英文老师,所以,这个有钱的女老板二话不说,就高价聘请我担任她十四岁独子的家庭教师兼保姆。
      她知道了我父亲是著名学者莫清河之后,更是恨不得把我焊在她家。
      我的雇主,那个女强人,在外地做生意。生意做大了,操得心多了,再加上年龄的原因,与儿子渐渐水火难容,更年期撞上青春期,她可不想让核爆炸这种不幸的事情屡次发生在自己家里。
      况且,她是真疼自己儿子。这个女人,被暴发户丈夫蹬了后,靠前夫给的几百万打拼下一片天地。儿子,唯一的儿子,相依为命这么多年,是她全部的希望,她要经营他——就像经营自己的公司一样——继承自己不大的王国。为了独宠儿子,她甚至不再结婚,但不排除她有若干情人——这些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为了给儿子找个称心的老师兼保姆,她开出了可以说是天价——十万的年薪。无数俊杰挤破了头,我也是,就差没削尖脑袋了。为了得到这个职位,我使出了浑身解数,当然,我赢了。
      我并不缺钱,更不怎么爱钱,真正吸引我的不是那区区一沓纸,而是——
      没错,她的儿子,十四岁的小男孩,朝夕相处,可以借用神圣的教育享受不同程度的接触——在看到这则招聘广告时,我已经在脑海中勾勒了无数种美妙的可能。尽管,这很危险,但罂粟诱人的娇嫩已使我晕头转向,玩火一样,刺激而拥有致命的吸引力。
      在下注之前,我必须见见他,我的小猎物。
      当然,他是个晶莹剔透的——怎么说,性感宝贝!
      然而无法掩耳盗铃的烦恼是,总有人——那些爱我的总给我找麻烦的人们,愿上苍保佑你们!——给我介绍对象。二十七岁了还待字闺中,这确实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于是他们就热心地尽起了责任和义务之外的义举。草地上不时有蜻蜓飞过,老师告诉我们,这是益虫,但我怕虫子,非常怕。
      面前这个衣着光鲜的绅士,他在微笑,嘴角弧度已经用最精密的仪器测量预演过了。然后,倒霉的我,带着比查理一世上断头台还糟糕的心情和他说着无聊的空话。是的,糟糕,令人战栗的恐惧和由此引起的强烈厌憎感!
      从男人描述自己的话中,可以形象地看到一个高瞻远望的伟大奋斗者和慈善家,而且温柔如海绵。
      男人看起来云淡风轻高贵有礼,像一位陪公爵小姐喝下午茶的王子。但那双博士伦后的眼睛却闪烁着,用他的高智商做着精确的计算题。我和他在天平的两头冲对方微笑,他说着美妙的话,喝着无罪的茶。
      有次,我实在是想逃,但他非要吃个饭——你好,你是饿死鬼投胎吗?这个恶心的家伙!天哪!如果此时上苍不让天使降临,就请一个炸雷劈死这个欠吃的混账吧!
      但我还是妥协了,我们去了一个该死的地方。
      我拣了个幽僻的角落坐下,一副淑女派头,他像个谦谦君子,一切都完美地不像话!
      他去排队点餐,偶尔回头看看我,冲我莞尔一笑,我毛骨悚然,是的,毛骨悚然,按着惴惴不安的胸口,扭头看着漆皮剥落的门。
      突然——我的眼睛亮了——几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子——好像无暇的月光——奥,门开了——突然泻了进来。我的心狂跳起来——当然,这是玫瑰的节奏。
      他们坐得离我不远。我贪婪地注视着,用上了所有可以吞噬的器官。啊!少年特有的清新气息简直无孔不入,他们闪过泛着光泽的指甲、眸子和牙齿,像春日里飞过眼前的花瓣。
      “莫宁湘!”
      男子的声音是刺耳的警报,我吓了一跳,抬头就看到了端着餐盘的翩翩有礼的混账绅士。他如地上的污水一样,映出了满怀厌恶的我。身边的白云也不能净化现实的污秽,虽然,每一朵白云都将成为地上的一滩污水。
      我心虚了,努力笑着说:“人挺多的呀,排了好久吧?快坐!”
      男人亲切而不失优雅地笑了笑,在我对面坐下,他看着旁边那群男孩子,我的手指紧张地蜷缩起来。
      “莫宁湘,你喜欢小孩子?”
      我松了口气,然后十分肯定而热情地承认了。
      男人用一种冒着绿光的温柔眼神看着我。我闻到了敌敌畏的香味儿,就和他沙扬娜拉了。
      就这样,我小心翼翼包藏着这个玫瑰色的梦,不会让任何人嗅到蛛丝马迹——如自己脑中一切美好而不可告人的念头一样私密。
      我并非处女,其实我是交过好些男朋友的。
      我和他们接吻,□□——直觉告诉我但凡和我□□的男人都不是真的想要娶我,但我还是不可遏制地——为了摆脱掉甜腻毒汁的诱惑——就像一个企图通过自残来达到暂时宁静的疯子一般。虽然他们令我不安,可我希望可以摆脱另一种更强烈的不安。
      But,but,but啊!人永远是被选择者,不管多么权倾天下。
      我会结婚,在迫不得已的时候——这个虫蛀的果子成熟落地我才会不情愿地捡起,我,没有让它自行腐烂的勇气。
      我,太渺小了,只是一个摔得粉身碎骨又勉强拼凑起来的泥人儿。
      虽然时间会治愈伤口——人的一生很短暂,在痛苦中挣扎的灵魂,会自我诊治,但疤痕的阴影赫然在目。
      以后——没有以后了,这是条注定会沉的悲哀的船——只是时间的问题。可在沉没之前,我会举着流溢琥珀光的酒杯,把酒言欢,和我的妖精一起,放纵到世界末日。
      是的,我有着魔鬼的潜质,天生的!如果,我甘心堕入地狱,即使所有的天使拉着我飞升,我的裙裾也会燃着地狱的火焰,将天堂烧毁。万劫不复的我在烈焰与寒冰中煎熬,但只要这个梦还拥在怀中,我灵魂的快感就会不断升华,直到战胜苦楚,成为主宰我全部的邪恶力量,最后,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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