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第 2 章 ...
-
美丽爸爸
番外2 那个女人
1、
很多人认为,生命是不公正的。有的人聪明美丽,有的人生来就傻;有的人出生在有钱人家,而有的人一出生便需要应付没人收留,温饱无着的窘境。
我,25岁的年轻女人,生命科学专业,研究所二年级。
此刻正是新学年第一天的下午,秋风和煦,阳光灿烂。我站在学校出版社的台阶上,望着校园里来来往往的人,心中满是轻松惬意和志得意满。
对生活,我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出生在恶赖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家庭富裕,父慈母爱,青春年少,充满活力,学业一帆风顺,身后还有大把急着献殷勤的追求者。从小到大都没有什么事情真正难倒我,也没有什么东西是我想要而得不到的。
我想自己也许真是上帝的宠儿,除了违背合理欲念的长生不老,一切可以给我的他老人家几乎全都给了我。
假如一定要说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大概是:我没有谈过恋爱。
据说每一个成年人都是爱情动物,而我似乎就是这个规则的悖论。除了高中时对教物理的年轻老师有过一段短暂到近乎可以忽略的好感之外,我只是旁观着周围人的爱恨情仇。
少年人心性,原本便不容易克服那一点毫无道理的冲动,还被那氛围鼓舞着,以为这人类最本能的浅薄冲动便代表一切高尚。动不动就以长远到看不到边的一辈子做着空洞的许诺,甚至让自己陷入一场灾难。
我自诩冷静睿智,对待示好的男生也大多,在同龄的女生眼中几乎成为怪物。
“为什么你拒绝所有的男孩?”
“因为没有人配得上我。”
这就是25岁以前的我,聪明跋扈,在温和的礼貌笑颜下藏着睥睨一切的骄傲。
2、
可事实上,上帝是不会任一个人为所欲为的。
所以那一日,我遇见了李悠。
刚过完二十岁生日的小男生,简单T恤,洗到发白的牛仔裤,拖着一口破旅行箱,脸上笑容和煦,黝黑的皮肤,龇着一口白晃晃的牙。
“我来应征兼职图书销售的。”
我拿过他用圆珠笔写的简历看,“你才大二吧?新学年还没去宿舍报到,就来找工作?”
“嗯,我妈只给缴了学费,这学期的伙食还等着我自己想法子呢!”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看起来有点憨憨的,但是眼睛里却闪过一点野心勃勃的光。
我心念一动,便收下了他。
他干得很卖力,人际沟通能力也好,做事情也有条理,在我这样追求完美的人看来也是无可挑剔,更奇妙的是,对于文字和色彩还有一种特别的鉴赏力。主编大人很快便察觉人才难得,调他到编辑部做兼职编辑。
彼时,我的办公桌就在他的对面,常常望见他令人炫目坚执眼神逡巡在书页之间,或者用温和的语气讲电话。虽然已经长大成果断独立的男人,但嗓音里却还带着一点糯糯的可爱的声线。我因此而无故地欢喜,也因为他赶着上课偶尔请假而落寞一下午。
待已清楚知悉了自己的心意时,我已升入三年级。日程逐渐忙碌起来,一面准备着论文答辩一面寻工作,学校编辑部的事情并不是长久之计,但我也不想离他太远,便留在了系里当教书匠。以求同一个大院里的不期而遇,偶尔却编辑部找他,也不至于太落了痕迹。
3、
我是第一次,对自己觉得没有信心。
所谓情障,大约就是这一类的人和事。该向前走一步,还是往后退一步,不能考究现在在做的事,走的路是对还是错。
他不厌烦我,遇到可以请教的事,也没有普通男人令人生厌的无聊自尊心。偶尔的编辑聚会,一起在酒吧喝得大醉,勾肩搭背,调侃着未来无着。
迁宿舍那天,我气指颐使,指挥着系里头的男孩子帮我搬书搬柜子,李悠也来。他站在骄阳下面,和另外几个人吃力地抬着我的床垫,汗水滴滴答答从一头刺猬样的短发里渗落,流得满脸都是。
身边若有我这样的女人,成日有意无意地撩拨着,怕是注意不到也很难。可是他虽然与我熟谙,却从未表示过一点点超越友谊的非分逍想。难不成真能迟钝到这样程度?
我不信。
我已给了他足够鼓励,他也不至于胆怯。因此,最后的合理推论只有一个:他不喜欢我。
放在一般女生身上,也许这只是一场无足轻重的失恋,光阴尚早,大可从头再来。但是自负如我,自是不甘心的。
这一场心絮萌动渐渐演化为一场日深年久的苦恋,说不出,放不下。
我能看得见他把心放在了哪里,这只需要一点点情感和理性相分离的冷静,加上一点女人的直觉就能够发现。
那个小傻瓜一样的男生,我的学生。
毕业以后还是选择了留校教书,不是无处可去,可是哪里也不想去!当一个女人陷入感情,无论有多聪明,都容易失去理智。那个时候我认为自己还有很多时间,还有很多选择。每天都能看见李悠,然后诱惑他。直到他被我征服!
这几乎已经成为我的执念。似乎是在存在主义的理论,人和时光轴上的一切事件,不过是一种彼此拉锯的游戏,坚持或者放弃的结果是什么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能赢——在人生这场漫长的游戏中。
但是这次我错了!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尤其是爱情,也许有规律可循,但它并不是学业或者工作,只要努力就能成功,那是一条神秘的曲曲折折的线,越陷越深也容易越绕越远,最终彻底迷失在一纸迷宫里。
要说爱情的规律——那一点规律,也许只是生物学的一点本能吧?
男性永远是爱情的捕手,他们直白、明确,凡是想要的东西就会尽力出手夺取,对主动送上门的东西好不惜取。
任何女权主义理论都是不能改变这一种任性的本能的,即便是波伏娃也从未想过要悖离这种原则。
可见我是输了!
我决心要报复。
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Without a doubt!但是当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把那个孩子骗到手很容易,不知道他有着什么样的童年以及家庭,总之,好像是生活在真空的边缘世界一般的,纯洁无暇,但也非常可笑。他对自己的美貌毫无认知,逆来顺受的脾气虽说是种优点,但其实也只是照顾到了别人而损害自己罢了。仿佛被主人家遗弃的小狗似的,只要丢给他一根骨头,就会咬着你的裤脚乖乖跟着回家。
如此美丽的可人儿,可惜并不聪明,浪费了老天爷赐给他的好运气!
李悠不领我的情!对我的一切暗示和勾引都报以无视。也许他并不知道!
我偶尔也恨恨地想,男人一旦陷入自己的恋情里,也可能会迟到到看不见其他女人的刻意示好的。但我仍旧死死地咬着底线,不曾表白。
那是丢脸的事,对于一个漂亮女人来说。更何况必然被拒!我倒不担心这种事情在隔日的早晨传遍校园的角角落落,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行情。真的有什么所谓?如果碰巧刚好娱乐到了世人,那也不过是满足了他们那一点可怜的八卦欲罢了。
我只是不甘心!我一定要赢!
婚礼当天,我以为他不会来的,可是最终他还是来了。坐在角落里默默地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酒,周围人来人往,他的眼神始终淡淡的。
时隔六年的漫长青春里,终于,我牵动他的喜怒哀乐了。
看着暗暗苦恋的六年的男人,在自己的婚礼上黯然伤神,心里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虽然他的黯然不是因为我。
就好像在刻意地挤压那个长久都不能愈合的创口,在疼痛中里获得刺激和快感。自虐的人大约都能理解我。
我是事先就知会了他,我要和魏辞结婚的。为了让戏剧冲突更激烈一些,甚至还让我的小新郎给他带去了一份喜帖。结果却让人大失所望!他不仅来了,甚至还送来一封厚到惊人的红包。
终于,当婚礼快要结束的时候,男人带着一脸微醺的隐忍,朝我们两个走过来。
“关于那个又美丽又聪明的小婴儿,现在有什么消息。”
他的神情悲伤又苦涩,可是仍不忘记弯起嘴角,露出一个温柔又自嘲的笑。
我的心,在那个瞬间猛然抽痛了。
但彼时的我,已沉浸在恶魔的快感里。
搂过在一旁一脸呆相惊诧不已的新郎,我露出一个女巫才该拥有的微笑:“关于这个,我们夫妇俩自然会有计划的,就不劳你操心了!”
魏辞是一个无可挑剔的衣服架子,这一点我可以夸赞得毫不犹豫。他迷蒙的大眼睛和娇红的小嘴拼凑在一张过于白皙的脸蛋上,虽然显得有些女性化,但他还是相当适合白色的婚礼燕尾服的。
我好像展示自己新近购买的昂贵珠宝一般,领着他在当晚的宾客间穿行,亲属、师长、学生,还有那些刻意建立起关系,可能对我的未来有帮助的人。
但他毕竟还是太小了,又不太自信,无论是神情还是仪态,都有些怯懦。
我知道他崇拜我,我的身上有太多光环:年轻的教授、集团公司董事长的千金、电视台专业栏目的客座主持、著名基金会发起人。鲜艳夺目,异彩纷呈,那被虚荣的世俗所折射出来的光,几乎要让人看不清我的本来面目了。
然后,我用这种虚无的假象来欺骗一个涉世未深的小男生,用来报复我一直痴痴等候却始终得不到的男人。
婚后的日子依然不完美,我的小丈夫是一个温柔的可人儿,却不是我所欣赏的男子汉。虽然夜夜同床共枕,但我却知道,那只是一个我花高价购买回来的洋娃娃,柔软、顺从,却是没有心的。
我无法保证他爱着我,虽然在问起的时候他的回答总是肯定的,但更多时候,这种感情类似于小动物获得栖息地时那种安全感的衍生物一般,又或者,他实在太小了,还分不清楚爱和崇拜的区别。
而我,是不爱他的。双方都是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因此也就别再幻想能在婚后通过时间的锻炼渐渐融成一个正常的家庭了。
魏辞还在继续着他的学业,而我,也有我自己的事业需要奋斗。日子好像与从前没有区别,我依旧在课堂、电视台和基金会里穿梭着,参加各种酒会和媒体发布会,打着学校的名头四处讲学顺便旅行。
我从不带着他,倒不是怕他给我丢脸!实在是因为他太小了,根本不像我的人生伴侣,而且他看起来还蛮内向保守的,我不喜欢他因为我而硬着头皮去出息那些他根本就不喜欢的场合。
这样算起来,我们的日子实在聚少离多。
这场婚姻带给我的最大好处是,我终于有机会不每天每分每秒地想着李悠了。他已彻底与我的生活失去了联系,我惹恼了他,亲手夺走了他心爱的人,并在他的心上划了一道血淋淋的口子。他不会原谅我了。
原本这样的日子或者可以持续得更久一些,可是没过多久,我怀孕了。
那是一个计划中的婴儿,我不知道她是否该来,但是我要她来。
我的小丈夫,开始浑身散发出母性的光辉,他太兴奋了!就好像一无所有的孩子,突然发现有一堆无价的珠宝即将完全地只属于他。
课余时间他就去逛街,买来许多母婴用品,然后成天唠唠叨叨地翻着书籍,让我注意这注意那,甚至还跑去李悠那里跟他讨论未来那个婴儿的名字。
当然,结果非常惨烈!他满怀兴奋而去,垂头丧气地回来了。然后“噗”地一声,把个大脑袋埋进松软的枕头里。
一个即将当父亲的男人,居然为了这么一点小事就沮丧。虽然他很可爱,看起来还是一个孩子,但我已真心有点不耐烦。
他断断续续地说着“我一直把李悠当朋友,可是他好像讨厌我!……我怎么也配不上他的,可是我好喜欢他啊!他如果不经常骂我笨,偶尔还可以朝我笑一笑就好了!”
我却真心暴躁起来!我因为身体变得不轻便,已经停止了除授课以外的其他活动,成天呆在家里。原本虽然结婚却好似陌生人一般,那种距离尚且可以容忍,但假如日夜相对的话,难度便陡然地变大了。
为什么,我们夫妇两个,都会一直跟这个男人牵扯不清呢?我们都已经开始新的生活了,我们这样的平静又美满的婚姻(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时这样)才是他配不上和无法拥有的,不是么?!我们又有哪里配不上他了。
大约孕妇都容易情绪失控和喜怒异常吧?那么多天相敬如宾的假象过去以后,我终于大发了一次脾气,就像寻常家庭里那些无知又无所顾忌的主妇一样:头发蓬乱,体态臃肿,面目狰狞。
魏辞被我吓呆了!他默默无言,不置一词地看着混乱地表达着自己情绪的我,然后在我平静下来的时候低声问:“你……是不是喜欢李悠?”
我绕过他,走到洗漱镜的面前,呆愣地望着镜子里面目全非的自己,然后暗自下定决心:我要离开这里!彻底的离开那个男人辐射波及的世界,我一定不能就这样把自己和别人的人生一并毁了,我要重新开始!
离婚谈判很顺利,我单纯只是想离开,并不想带走任何东西,除了我的女儿。
美丽儿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孩子!虽然你可以认为,在每个母亲眼里,自己的孩子都是最美的。但她确实无愧于那个乳名。
大多数女人做了母亲,她的心就会变得不一样了,心里有了一块最柔软的地方,收敛了野心,无法放弃孩子,即便那个孩子会毁了她的生活也再所不惜。
魏辞惶惑地抱着粉色的小婴儿,呆呆地看着我,仿佛等着命运的宣判。我知道他很爱美丽儿,很爱很爱,甚至超过他自己。这个美丽的孩子有一个未被善待的童年,美丽儿几乎是他唯一的家人,也是这世界上真正属于他的东西。但是他自己也还是个孩子!我不能把我的女儿丢给一个心智完全不成熟,自己也不会照顾自己,甚至连基本的社会生存能力都值得怀疑的男人。
“老师……”他喁喁地开口,“可以……不离婚么?我,我喜欢美丽儿!你出国去念书,我来照顾她!”
我叹了一口气:“可你自己不还是要念书么?你怎么照顾她?”
“她太小了,不能坐那么久的飞机!”
“可是她都还没有断奶!”
“我……我会喂她奶粉!我会好好地养着她的,老师!”
为什么不骂我呢?为什么不骂我出于那么险恶的目的而跟你结婚,为什么生下这个无辜的孩子,并且在她还没有真的睁开眼睛看清这个世界的时候就要离婚?我的小丈夫,是个傻孩子,他说他对这一切是心存感激的。
人和人,果然是不同的吧?
“好吧!”我沉吟良久,“我问李悠看看,若他愿意照顾美丽儿,我就把她留给你。”
“他……这关他什么事?”魏辞涨红了脸,眉宇间露出纠结的疑云,“难道说……难道说美丽儿她不是我……”
“没有那样的事!”我赫然打断他,“你到底在怀疑什么呀!那是你的女儿,跟李悠毫无关系!”“哦!”他放下心来,这个孩子仍旧一如当初那样信任我,真是难得。
“总之,我不放心你一个人照顾美丽儿。”
事情变成了一个可笑的怪圈,我把我的丈夫和孩子,托付给了那个我想得到却永远不可能得到的男人。
“魏辞和美丽儿,都拜托你了。”
离开那天是个阴天,我打破了冗长的沉默,向他微微鞠躬,然后拖着行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身后传来魏辞那一声凄厉的“老师!”
终究,还是有些感情的吧?就好像我和李悠,即便做不成爱侣,这七八年的友情终究还是有一点的吧?虽然它早已在我心里发酵变质,变得面目全非了。
无妄的坚持并不是执着,它只会让你越陷越深,就好像不会那些会呼吸的藤蔓,将你裹紧、绞死,直至肉身和灵魂一起慢慢腐烂。
我离开了,去开始我的新生活!而某些人,也将因为我割断了自己的偏执而开始全新的生活。也许他们会痛、会悲哀、会烦躁,但必定将在正视了自己的感情以后获得重生。
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