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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

  •   当晚,金子维提议说要办一个校乐队,并力邀李修斯为键盘手。李修斯笑着说,只要他办的起来,他就加入。
      第二天,金子维就设计出了海报,并复制了十多份贴在校园各处。
      只是一切都没他想的那么顺利,在无人问津过了许多天之后,原先的热情高涨就像临头浇了一桶冷水,金子维挫败的坐在教室里像泄了气的气球。
      宋嘉祺吃完晚饭过来看他,见他没什么精神的模样便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难得的安慰道,“别急,会有人来的。”
      金子维点了点头拉开椅子示意他可以坐在旁边。
      快到8点的时候,沉重的门第一次被推开,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孩探头进来,腼腆的笑着挠了挠头。
      “请问,是乐队招人吗?”
      金子维瞬间眼睛一亮,“是的,你是来应征的?”
      男孩走进来,扬了扬手上的吉他。
      “我来应征吉他手。”
      金子维立即有了精神,在椅子上坐正,神情严肃的像个监考官,“那先来秀一段。”
      男孩坐在课桌上,将吉他拿出来抱在怀里,然后朝金子维两人抿嘴一笑的。
      男孩弹了几首曲子,金子维眼里渐渐露出一丝赞许的笑意。
      “基本功很扎实。”
      然后他走到男孩面前将手机给他,“等乐队凑齐了,我会通知你,先留一下手机号。”
      有了吉他手的报道,接下来的几天陆续有人来应征贝斯手,也都一切顺利。
      但到了主唱,却遇上了困难,虽然前来应征的男女都有,但金子维却挑剔的认为这些声音都不行,宋嘉祺问他哪里不好,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摇着头说,感觉不对。
      如此几天之后,金子维的乐队依旧处于停滞状态,没有主唱一切都是空谈。
      “走吧,今天估计又没人来了。”
      金子维走到门口将灯关掉,宋嘉祺则跟在身后。
      刚出门口,一声惊叫突如其来的在耳边炸开。
      金子维下意识抬脚,刚才他似乎踩到了什么,在往下一看,走道微弱的灯光下一个女孩正蹲在地上。
      “痛死姑奶奶了!”
      金子维只觉得这声音好熟悉却辨不清容貌,这时宋嘉祺已经第一时间退回到教室开了灯。
      “怎么又是你。”
      “又是你!”
      两人异口同声的说道,只是金子维是惊讶,而蹲在地上的女孩是气的连声音都在颤抖。
      果然不是冤家不聚头。
      “你说你大晚上的不睡觉跑这儿来干什么?”
      “要你管!”
      陆米揉了揉被踩痛的脚,勉强站了起来。
      “你的脚没事吧?”
      金子维不好意思的想去扶她,却被陆米挥开了。
      “每次遇见你准没好事。”
      坐到桌子上,陆米将脚翘起来。她穿的是凉拖,被穿着板鞋的金子维一踩,立刻就红了。
      “上次是头,这次是脚,下次你准备撞哪里?你先告诉我,也好让我有个准备呗。”
      陆米不加掩饰的讽刺语气倒让金子维心里觉得挺过意不去的,只是转念一想,她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儿。
      “你是来应征的么?”
      陆米停下揉脚的动作瞥了眼金子维。
      “你怎么知道?别告诉我说是你在招乐队?”
      “事实上,的确如此。”
      陆米朝天翻了个大白眼,“早知道打死我都不来!”
      金子维从没接触过这么刁钻的小姑娘,以往哪一个不是温柔可人又听话的,今天真是遇到女流氓了。
      “既然都来了,不如唱一段,说不定我就破格把你录取了。”
      “呸,你当我稀罕啊,本姑娘偏不唱!”
      “你一个女孩子家说话有够粗鲁的。”
      “怎样,我喜欢,要你管啊。”
      金子维突然觉得,在这样耗下去自己非得吐血不止,却又奈何不了她。
      不知何时出去了又回来的宋嘉祺手里拿着两罐可乐,一瓶递到了陆米面前。
      “喝点水吧。”
      陆米看了眼宋嘉祺,哼了声却是接了下来。
      9月中旬的夜晚还是有些闷热,一罐冰冻的可乐消除了胸口的窒闷。
      陆米双手握着可乐,坐了一会儿后抬头直直的望着金子维。
      “喂,我要唱歌了。”
      金子维点点头,撑着下颚表现出拭目以待的表情。
      如果东京不快乐铁塔亦能快乐巴黎无快乐
      亦能用菲林充实我眼光
      我愿意从天涯找我的海角
      即使风景不快乐旅客亦能快乐机场无快乐
      ......
      夜晚宁静的艺术楼里,飘出女生略带沙哑的声音,像一道委婉的风,在胸口回荡。
      陆米的声音其实很嘹亮,但当她压低声音时会有一丝韵味悠长的沙哑,静静坐在那儿唱歌时的模样,连时间都能为之静止。
      等她唱完,金子维还处在她编织的世界里,而陆米已经从那个世界跳回了现实。
      “嘿,听得入迷了?”
      金子维眨了眨眼睛,冲着陆米浅笑起来,狭长的眉眼微微上挑,鎏金的眼球像一盏水晶灯能放出夺目璀璨的光来。
      金子维的昵称“金子”就是在这时候诞生的,因为陆米说,当他那样子笑的时候,闪闪发光就像一块千足金,谋杀许多人的目光。
      而金子维说陆米就像一只朝天椒,辣死人不偿命。
      不管怎么说都是生动又贴切。
      “就是你了,我想要的声音。”
      “这么说,我过关了?”
      “当然。”
      金子维将可乐放下向她伸出手,“欢迎你加入我的乐队。”
      “喂喂,我还没答应呢!”
      “我以为,被我录取你该感到荣幸。”
      “滚你的蛋!”
      无论如何,最后陆米还是握上了那只形状优美骨骼匀称的手。
      只是嘴里不饶人的哼哼,“要是乐队不及格,我可是随时会走的。”
      金子维笑着摆摆手,“我的乐队,会是最棒的。”
      那副骄傲的神情很是欠扁,陆米跳下桌子,一拐一拐的走到门口。
      “回去睡觉,困死了。”
      金子维回头对着坐在窗台边上的宋嘉祺微微一笑,“阿祺,我们也该回去了。”
      “嗯。”
      宋嘉祺将窗子关上,还没关灯,外面传来一声惨叫,而金子维人已经不见了。
      “你又怎么了?”
      陆米正坐在楼梯上手揉捏着脚踝,皱着一张包子脸,“我就说遇到你准没好事!”
      然后将手里的拖鞋举到金子维面前,两根带子摇啊摇的,“你看,断了。”
      “你真是麻烦。”嘴上虽这么说,人已经走到陆米的前面一层楼梯蹲了下去,“上来,我背你。”
      陆米也不客气,直接就整个人吊在他背上。
      “车夫,走吧。”
      金子维背着她朝身后的宋嘉祺喊道,“阿祺,你先回去,我得把这个烦人精送回去。”
      “喂,你说谁是烦人精啊!你给我把话说清楚!”
      “再吵,我就把你扔地上了!”
      “你敢!”
      前面嚷嚷的声音渐渐远去,宋嘉祺站在楼梯口,手里是金子维喝剩下的半罐可乐,看了几秒后,转身将它扔进了楼梯口的垃圾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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