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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花魁 “公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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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你在写什么啊?”
“账单。”
“账单?谁这么倒霉欠公子的账,沫儿看他这辈子都还不完,哦,错了应该是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还不完。”看着这写了六页纸都没写完的账单沫儿不禁替那人感慨道。
“说什么呢,好像你家公子我吃人不吐骨似的。”头也不抬,继续写。
“当然不是。”您怎么会像吃人不吐骨呢,你本来就吃人不吐骨!狐狸就是狐狸,又不知在坑谁了。
砰、砰、砰……
“公子,沫儿去看看是谁。”
“还会有谁呢,你告诉他们,要我现在回去可以,只要他们不介意漪凤楼里的客人一夜之间全部食物中毒就行了。”
“哦。”公子果然是公子。
“他真的这么说?”老鸨听了阿保的回话气得快要炸了,捏着杯子的手都出力得泛白。
“妈妈别气坏了身子,那霁云也太目中无人了,竟然这样跟妈妈说话。”说话的男子身穿紫袍,领子大开,雪白诱人的前胸露出一大片,一双桃花眼,浓妆艳抹下显得格外妖艳,大概只有十四五岁。坐在老鸨的怀中,双手扣住老鸨的脖子,还有意无意地往他胸前蹭。
“你还说,要是你争气,我也不用受那霁云的气,你也接客两年了,怎么还是这样。”说着就拨开怀中的人,愤愤的走了。
无奈的看着那人离去,凝璇收起了妩媚,苦笑道“原来你只当我是你的挣钱工具。”既然这是你所希望,那我会努力的。
霁云,在烟洲城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十一岁开始出道,连续六年夺魁,是燕州城内身价最高的小倌。十七岁,对于小倌来说已经是不少的岁数了,可霁云能一直受宠。除了姣好的容颜,才华才是重点,甚至有人说,如果霁云不是出身青楼,那现在肯定是高官厚禄了。文人雅士喜欢美人,更喜欢像霁云这种诗词歌赋样样精通的美人。文人雅士都如此,就更不用说那些肚满肠肥的高官子弟和贵族公子了。再说青楼小倌要不清纯,要不妖艳,要不高雅,要不俗媚,而霁云则能根据恩客所需灵活多变,能不年年夺魁才怪。
花魁当然不是所有凡夫俗子都能见的,霁云就定下了规定,他接的客人,一律要满足三个条件,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第一,能喝酒,不需千杯不倒,但一定要与霁云对饮一番,此条一出,霁云就有了“酒仙”这一称号;第二,要懂得讲故事,武林趣闻,皇宫秘史,什么都行但一定要新奇,在此之前可没有小倌能叫自己的客人给自己讲故事取乐的,霁云这可开了小倌界的先河;第三,也是众人最具争议的一条,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亲霁云。
虽然有这苛刻的条件,但仍然不能阻止众多爱美人士对美的最求,相反正是有了这些与众不同,霁云的受宠程度比以往的花魁更甚。这就是人的受虐心理吧,越难得的越想得到。
不过这都只是表象而已,按霁云自己的话来说,能在漪凤楼站一席之地的绝对不是只有相貌和头脑这么简单,没有一技之长的,最终只能被淹没。而霁云的一技之长就是他的医术,是的,他在漪凤楼除了小倌的身份,还有药师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