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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岁岁重阳,今又重阳(前232年) ...
正是风轻云淡的好天气,赵都邯郸最繁华的朱雀大街上,游人如织。然终能找出迹象表明这绝非太平盛世:沿街商铺与穿梭于人群中的小贩们的生意多少有些萧条,只有大饼摊前挤满了人。远处不时传来隐隐的马蹄声,直奔入宫里,预示着不祥。
忽然,人们指着天际某处,兴奋地议论纷纷——湛蓝的天空里忽然冒出一个小白点,扩大的速度快得不可思议!很快,人们的眼前出现了一只敏捷的鸽子,它像人一般探头张望一刻,迅速落在一名青衣少年肩头。这般训练有素,只能是富贵人家的呢,人们啧啧称奇,不由得退开几步。
少年莫名其妙地回身。
他有一张端正而意气飞扬的脸,眼里满是年少的轻狂不羁。看到那只洁白如雪的鸽子,他的表情微微凝滞。
拆下鸽腿上的铜环,上面果然刻着一个端端正正的“荆”字,内附一薄绢:
吾弟,重九将至,可速定归期。轲。
信鸽径自振翅飞远——哥知我不会回信——我仍盯着这封家书的末尾。依然只有那一个字,“轲”。荆轲,除了大哥你,是不是不会再有人记得我。荆家的血液都是同样的高傲坚忍,他们果然未原谅四年前的不告而别,正如我不曾后悔自己的选择。无论如何,你们的努力注定徒劳,我生来无法成为大哥这样的人。
我是荆辙。
于是选择离开,一去四年。只有大哥每年按时送来书信如是。已经第四次了,你怎么不累呢?那种地方,我才不回。手心的绢帛被揉成一团,墨迹氤氲开来。
回神,发现周身五米内的人已经撤得干干净净,而溜得最快的好象是——
“喂!”自诩轻功不差的我掠过两个街角才赶上那家伙,“刚才的事儿还没说完呢!我要买你的东西哎,又不是吃人,跑那么快干吗!”
此人一身平民打扮,又见着我态度和先前截然相反,双腿抖得像筛糠:“小……小的这里没有公子要……要的东西啊,公……公子还是去别处……啊!”
“唰”的一声,他已经连人带衣领被钉在了石墙上,一柄湛青色的剑扎入墙面,竟丝毫不颤。
“好剑。”我欣喜不已,拔下剑舞了几式,称手异常,“没想到你这样也能锻出如此好剑。就是这把,我买了。”
对方跌倒在地,神色却渐渐冷定,像换了个人:“此剑乃祖上所锻,不卖仗势欺压百姓,不知富国强兵以图中原的王公贵族!哼,什么贵族,酒囊饭袋!”
不似寻常百姓,想必也是流落至此了,我摇头叹息。四年来,颠沛流离、饥渴顿踣的难民见过太多太多,逢乱世,生便是无涯的炼狱。
不多做纠缠,我丢下碎银,收起长剑欲走,想想又转身:“最后问你一个问题啊,我看起来,究竟哪、里、像、贵族公子呢?”看看自己,风尘仆仆的行装,补了又补,面容几乎被沙尘掩盖,只露出眼睛。还有,哪里,像荆家的人?
他只瞪着我,一言不发。我笑笑:“承蒙辞剑,本游侠在此谢过,后会有期了!”
这次我没有转身,因为没必要,耳朵早已捕捉到另一柄长剑破空而来。无须转身,我反手便是一格挡:“敢问大侠为何挡在下去路?”
来人冷笑,声如长风朗朗:“不想强取豪夺之辈连邯郸街头都敢出没,真是世风日下。”
少年气盛,我不由火起,刚才付的银子可是我一个月的盘缠啊!哼,不怕死的,正好拿你试试新剑。于是乎,开打。
金石相交之声,是只属于少年的澄澈清越,久久回荡在赵都邯郸的青空之下。多少年后,物是人已非。
竟是旗鼓相当,我开始有惺惺相惜之意,要知道我的剑术还是鲜少遇匹敌的,莫非是日久生疏?惨了,这下怎么和大哥交代?正分神,他干净利落的一剑直取我的右手,情急之下抬剑去挡——
“叮”的一声,我望着剑脱手飞去的方向目瞪口呆。
“刚才多有得罪,莫要介意啊,”想是同样发现遇见伯仲,对方的语气客气不少,“在下李牧,就住在这朱雀大道南头,近来为皇上维持城里治安呢。”
“在下荆辙,路过此地,幸会。”我忙还礼,游侠潜规则:武艺相当或胜于己者,当以至礼相待。
“那么,以后有空过来坐坐,不过要乘早。”
“为什么啊?”望去,此人不过十八九岁的年纪,戎装束发,在邯郸的风里英姿飒爽。
“明年或者后年,我将代替父亲成为赵国大将军,征战沙场!”他的眼是典型的赵国人的深褐色,此时忽然落满了耀眼的星光。
我们再拜而别,各奔东西。
然而直到薄日西斜我才发现有什么事不对——我在郊外树林里找了两个时辰也没找到我的剑……
“李牧你这个混蛋!还我饭钱来!”一声大吼,惊起归林飞鸟无数。
邯郸郊外散布着许多村庄,然景象与市中心大相径庭,长年战乱最无可躲避的往往是贫民。失去财产的何止贵族,而他们为弥补损失变本加厉地搜刮百姓,无疑使一无所有的人们雪上加霜……
“唰”——两个八、九岁的小孩子从我身边飞奔而过。几十秒后他们已拐了两个弯来到一座破旧的小院里,其中一个开心地举起一物——他的后领忽然一紧,双脚随即离地。
“实话告诉你,里面的铜板还没这个荷包值钱。”我冷冷地说,看着两个小鬼惊慌失措的样子又忽然一阵好笑。被拎起的那个更是脸色发白,哆哆嗦嗦地将一个小包递了回来——那是我的钱包。
松手,细看去,他们正是贫苦孩子的典型:衣衫褴褛,已是深秋却只着单衣,嘴唇冻得微微发紫,脸和头发灰蒙蒙的,估计是直接跳进不远处那条小河——小泥沟里洗的……只有眼睛还是亮的。
我没有漏过他们眼里惊恐之外的什么,似乎更甚于失望。
“嘿嘿,骗你们的!”我从荷包里掏出一块碎银,“是很重要的事吧,拿着!”笑地轻松,然而没有人知道这真的是我最后的盘缠。游侠第一准则为助人,不是么?
没见过银子,两个小孩惊疑不定地望着我。
“咳,这个可以换到一大串铜板的。”我打了一个夸张的手势,他们的眼亮了起来。
“……谢谢叔叔。”
“什么叔叔!是哥哥!”说什么我也才16岁,看上去有那么老么!
“谢谢哥哥。”
“这还差不多……对了,你们两个能从我身上抢走东西(且我居然过了5秒才发现),资质不错啊。好好练习,以后会有作为的。到时候我就是名扬天下的荆辙哥哥,哈哈。”拍拍两个小鬼的头,算是告别。
对方受宠若惊地点头,拔腿奔向小院深处一座更破旧的小茅屋:“陈黎伯伯!喜儿姐姐!我们有钱啦!”
什么?!陈黎?
“还记得你陈伯伯,哪天到了赵国就来看看我,注意,不管饭哦。”前年于楚国结识后我们如此告别。不料你竟住在这里。陈伯伯,我来看你了。
忽然,破屋里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哭号,接着是不连贯的啜泣。门外的人齐齐一惊,我抢先推开门冲了进去。
浑浊的空气扑面而来,尽管屋顶破了几个大洞,寒风呼啸。平躺在榻上的人刚刚咽下最后一口气,嘴角还带着未凝固的血沫——正是陈伯伯!我飞扑上前,一时间脑中一片空白,如哽在喉。许久,榻边的另一个人忽然动了,她倏然抬头,直直地望着我。
瞬间我感到整座屋子都亮了起来,随后发现是她的眼睛,明晃晃的,皎皎如月。她就这样一声不吭地望着我,非友善亦非敌意,只是望着我,带着彻骨的哀伤与茫然。眼角还留着一滴父亲的血,殷红色盈盈欲滴。
当时我被她瞪地浑身发毛,不自在地直了直身子,结结巴巴地解释与陈伯伯是故交,她依然无甚反应。于是我拼命示意门边两个同样呆呆的小鬼过来帮忙。许久,他们终于靠近床榻,直面生死后的表情添了冷定。一个擦去陈伯伯嘴角的血,一个扶过悲伤过度的女孩。
屋子太小,我退至门外,长舒一口气。
火光将暗夜染得不真实,她着一身白衣在我身边坐下。
“醒了?”
“恩。爹他?”
“已入土为安,”忙碌了一日还要守夜的我疲惫至极点,“或许,死亡是另一种解脱。”
“这样的事,还要承受多少呢?到底还有多少?”她的泪大滴大滴开在雪白的衣襟上。于是我看到了陈伯伯最后的日子:赵忘宠幸一个叫郭开的家伙,甚至将邯郸郊外的一大片土地封给了他。而他为了讨好王上,维持丰厚的进贡,加紧盘剥封地上的百姓。陈伯伯交不起多了三倍的赋税,贫病交加而终。
心里忽然漫过一阵难以名状的恐慌。当时的自己终是年少单纯,没有多想。
“你爹有说怎么安置你么?”
“让我去府里帮佣。”12岁女孩的眼里闪现出不甘。
“不愿意的话,跟我来吧。”
“你为什么帮我呢?”咬着下唇,有些疑惑。
“游侠准则第四条:尽汝之所能,善待故交之后。”我挺胸抬头,说得郑重其事。
她忍不住一笑,未加修饰的装扮中透出的气质竟明丽不可方物。很多年后她说我当时严肃的语气仿佛背负着天大的使命。
气氛轻松起来。“我是荆辙,你叫?”
“爹唤我喜儿,正名爹写在这儿,可我不识字。”她掏出一张薄纸递给我,脸有些红。
很普通的两个字,“及喜”。我抬起头,发现陈伯伯的墓上仅半日功夫竟长出了一株嫩绿的小草!尽管自身柔弱渺小,尽管不久可能遭受官兵们的践踏,尽管面对的是西风飒飒和之后漫长的严冬。它依然韧性地抗争着,于坟墓中吸取养分,生机勃勃地向上伸展。
那么,即使是愿望也好。
“却殇,你叫做陈却殇。”我读道。
李牧看看却殇再看看我,挂上招牌式没心没肺的笑容:“两日不见,你小子就……艳福不浅嘛……哎呦!”一支羊毫笔杆正中他的后脑勺,完成了我正想干的事。
“死样!你当我到你家来干家务的么!”一个姿容姣好的女子气冲冲地出现在他身后。
“哎,我说你这么暴力……”李牧后面的话被对方瞪了回去,“呃……这、这是我异姓兄弟荆辙,这是他……(我也瞪他)呃……叫做却殇,以后好象是要住在这里;这只母老虎还没过门就……啊!”
一击得手后那女子以令我目瞪口呆的速度出现在却殇跟前,大大方方地牵起她的手:“先进去喝杯热茶,以后我负责照顾你,叫我寰姐就成。”
“喂,老婆大人你少出外庭啊,天这么冷,着凉了我还得付医药费。”
“知道药费贵就给我按时喝药!”秀眉一竖,“都这么久了那条腿怎么还好不了?鹿茸汤已经熬好了,这回加了糖,不准说苦不喝!”说罢拉起却殇沿小径消失。
留下两个男人站在原地大眼瞪小眼。
李牧苦着脸:“遇人不淑,不幸啊不幸。”眼里却有笑意。
我不理他:“这下就好了,说实话如果是交给你我还真不放心。”
“不是吧,我有那么不可靠?”忿忿然。
我认真的点头:“注意这是养人,除了衣食,我希望她能受到最好的教育。不过她资质不错,所以压力别太大。”
“教得比你知书答礼三倍我还是有信心的。话说你怎么想到来拜托我来着?”
“游侠准则没有规定不准麻烦死党诶。”我摊手。
“……”他呛住,“那么,游侠先生出门怎么不带剑?”
还好意思说!“不都是你害的!还钱来!”
“敢对你大哥有意见?”一副山贼头目样,哪里像继任将军,“哎,杵着干吗?还不快进来。”
大哥?哥哥……深秋的天宇萧瑟而辽远。
雁字回首,早过忘川,抚琴之人泪满衫。
风已冷透,却依稀有怀念的味道,何处丝竹。却殇于廊上抱膝而坐,一反常态地沉默良久。她眼睛一眨不眨的样子吓了我一跳。
“想什么呢,大小姐?”
“我想我爹。”
“……”
“后天就是重九了。”
“恩……”
“以前每年重九爹都会给我做花糕吃,每年我都抱怨爹做得少,全然没想到这点糯米也花了爹半年的积蓄……爹总安慰我说明年还会有……”女孩眼里起了波光。
蓦然间,无数回忆汹涌而来将我淹没。小时侯每到重九这天,我和哥哥总是早早凑到桌前,母亲点起琉璃灯,然后一阵甜香就如约而至。一家人围坐在一起,父亲总夸哥哥,却花更多时间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长大要像哥哥这样,母亲怕我听得倦了,就多塞一块花糕给我。
有时爹故意给我们很少的糕点,最后只剩一块,想借此教哥哥谦让的道理。可哥哥什么都会惟独学不会“谦让”。争夺一阵后成功将糕点吞进肚子,还“大度”地说明年最后那块归我。真的到了第二年,谁都忘了……
重九将至,可速定归期。
哥,我懂了。
没有什么是永恒,任何光景都会一去不返。待到重拾,才发现已经回不去了,这样的悔恨与悲哀,你不希望我经受吧?
行将就木胡不归。回去和哥再比划比划新学的剑法也好啊,没准能赢下那最后一块花糕呢。
邯郸到蓟最快也得两天,我恐怕会来晚,哥,你等着。
李牧对我大发一通豪言壮语,什么下次再见时他一定成了战功赫赫的大将军云云,将我送出城。
却殇给我的临别礼物竟是一把剑。
“这、这不是你父亲最后的遗物么?”
“不能这样说。只是他没有完成的任务要交给你了。”她郑重地说出一句费解的话。
“?”
“你自己看。”
我拔出铁剑,望着剑身底部,眼神陡然雪亮。
“却殇在我这没问题,你保重。”李牧最后道。
“恩。”
公元前232年秋,我四年来第一次踏上归程。
谁也不知道,风云变幻的历史车轮,将卷起多少人的野望,又将碾碎多少人的梦想。
西方,一双狼一般的眼陡然睁开,望向即将硝烟弥漫的中原大地。
·一章完·
重又相逢,如天地初开。
注一:
重九:战国时期连年征战,今天身边的亲人可能会是明天战场上的枯骨,九月初九有“长长久久”之意,故在当时是很重要的日子。古代说“九”是阳数,所以重九称为“重阳节”。
没学过古代史,没看过《战国策》的某砂对于这篇文的历史背景差不多相当于一文盲。
最头疼的是先秦没有开辟丝绸之路,所以很多东西都没有。比如说战国时期还没有重阳节,比如说那时侯没有纸和椅子……
谢谢小夜同学帮忙指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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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岁岁重阳,今又重阳(前23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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