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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十六章 不爱,所以不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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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又被各种食物饮料充填得满满的,最后有一个大橙子硬是塞不进去。看着这橙子,我就来气:“好好的赣南脐橙不买,非要买什么美国骑士橙,贵死了!”
他从我手里接过那个大橙子,用刀切开,拿了一瓣给我,说:“尝尝!”
我咬了一小口,的确蜜汁充盈、香甜可口,可嘴上却说:“不过如此啊,哪比得上国产的?”
他只是摇头笑笑,并不与我据理力争,说:“以前在美国留学的时候,我最喜欢吃的就是这种骑士橙。”
我不答腔,吃完手里的这瓣,自觉的又拿起一瓣吃了起来。
我在厨房里手忙脚乱的时候,辰亦函凑了过来,说:“让开吧!”
他从我手里接过锅铲,就像接过一件所向披靡的神器,一挥锅铲,就让所有的菜和作料都臣服在他的麾下。
我情不自禁的惊叹道:“原来你这么会做菜!”
他得意的看了我一眼,说:“先别忙着下结论,你可以尝过了再尽情赞叹!”
没过多久,饭桌上就摆上了山椒牛柳、鳟鱼酿豆腐、东坡肉和玉米排骨汤,外加一瓶辰亦函收藏的法国勃根地第产的红酒。
“怎么样?”辰亦函问。
“看相是不错,要是配上蜡烛就变成一顿丰盛的烛光晚餐了。”我话音刚落,整个屋子就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我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了,辰亦函先笑道:“不会是停电了吧?你还真是乌鸦嘴!”
他起身打电话给物业询问,还真是停电了。物业那边的人说,有一条电线冒火花断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能修好。
正当我苦恼这顿饭该怎么吃的时候,辰亦函像变戏法一样真的变出了两根蜡烛和一个烛台。其中一根已经被他点燃,插在了烛台上,在摇曳的烛光中他的脸时明时暗。接着,他又点燃了另一根,他的脸庞整个轮廓逐渐明晰了起来,我看见他满意的笑了。
他倒了两杯红酒,将其中一杯递给我,举起他手里的酒杯,与我的酒杯轻轻地碰了一下,说:“干杯!”
“干杯!”
辰亦函没有像上回那样一点一点的品尝,而是豪迈地一饮而尽。我只是慎重的抿了一小口,毕竟酒精这玩意太容易误事了。
吃到一半,辰亦函突然说:“你有没有觉得差点什么?”
“什么?”
他摸了摸下巴,像是沉思一般,突然眼睛一亮,说:“音乐!”
我无奈的叹息道:“你忘了停电了,音箱放不了。”
“谁说非要音箱啊?”他拿起他的手机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看到他快速滑动手机屏幕,很快便选好了一首歌,播放了起来。惠特尼•休斯顿强而有力的嗓音一响起,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不再喧哗,不再聒噪。
辰亦函盯着闪烁的烛光,眼睛眨都不眨,嘴巴一张一合,跟随歌曲低声吟唱。
I will always love you!
曲终,他才回过神来,端起酒杯,啜了一小口红酒。透明的杯底在烛光的反射下发出刺眼的光芒。
“你很喜欢这首歌?”我问。
“我妈生前很喜欢,”他放下酒杯,说:“惠特尼•休斯顿的每首歌她都喜欢。”
一提到他去世的父母,我就会手足无措,正如其他人在提到我那去世的父亲时的表现一样。
在这种时候,我通常会避重就轻的说:“我也喜欢她的歌,特别是那首《When You Believe》。”
他瞥了我一眼,道:“是吗?这么有品味?我也喜欢!”
我“切”了一声,说:“辰总,您可真会拐着弯的褒奖您自己啊!”
他倒也坦率:“那可不!”
辰亦函的手指白皙修长,和女人的纤纤玉手都有得一拼。他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滑了两下,熟悉的旋律便从手机里弹跳出来了。
When You Believe!
辰亦函站起身,微微弯下腰,左手放到后背,向我伸出右手,一副绅士做派:“小姐,我能请您跳支舞吗?”
他都这般正式了,我也只能淑女的将手给他,大方地答道:“当然。”
其实我并不会跳舞,上次在马尔代夫的酒吧里我就是跟在辰函宇的脚步乱跳,没少踩他的脚,今天也一样。我承认,我没多少艺术细胞,四肢也比较僵硬。但是我脑子转得还算快,数理化是我的强项。
在昏暗的光线里,辰亦函的眼睛总是显得异常明亮锐利,扎痛我的眼,刺入我的心。我忽然想到上次我们跳舞的时候,他吻了我,而我也迟钝得忘记了反抗。我感到有些局促,甚至惧怕。
“你怎么了?”辰亦函问。
“没,没事啊。”我有些紧张,担心自己会被看穿。
“你怕我会吻你?”辰亦函总能一眼洞穿我的心事,并且一针见血的说到重点,从不避讳什么。
我经常不是他的对手,被他弄得哑口无言,就像这一刻一样。
“你放心,在得到你同意之前我不会乱来的。”他深深地叹了口气:“我已经被你拒绝过一次了,已经很没面子了,我不会再一次自取其辱。”
烛光晚餐结束后,辰亦函翘起二郎腿往沙发上一坐,说:“你去洗碗。”
我揶揄他道:“大爷,您放心!就算您不说我也会去洗的,我可不想白占您的便宜!”
当我双手沾满洗洁精的泡沫,在洗碗池里洗着碗碟的时候,我才后悔洗之前没有把头发绑起来。它们一直不听话的往前跑,让我双手难以伸展。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家庭主妇都喜欢把头发盘起来了,都是为了方便干家务。
正当我懊恼之际,我的头发忽然都腾空悬挂了起来,同时颈部也感到一丝凉意。我稍稍侧过脸,瞥见了辰亦函的白色衬衫。
“别动。”他语调温柔。
我感觉他将我的头发用什么东西给绑了起来,顿觉一身轻松。
“谢谢!”我边洗碗边说。
他没有回答我,但是我能感觉到他还站在我的身后。
“对了,你帮我拿下锅铲,那也得洗洗。”我说。
我没等来锅铲,却等来一个温暖的拥抱,裹挟着纯男性的气息和清淡的酒香。辰亦函从我身后伸出手臂圈住我,我清醒的想要抗拒,他却岿然不动,甚至我越挣扎他越用力收紧。
我抬起我还沾着泡沫的双手,冷冷的说:“放开我。”
他完全不管不顾我的拒绝,嘴唇开始轻啄我的脖子,从上往下,一点一点的,吻得极为细致。
我奋力扭动身体,想要挣脱他的怀抱,他却没有丝毫的松懈,动作反而更加狂野和蛮横。他别过我的身体,猛的吻住我的嘴唇。他的技术非常的好,我感觉我的意志几乎就在崩溃和妥协的边缘。
他的一只手固定住我的头,另一只手从我的毛衣下摆伸了进去,像一条灵活的鱼儿在我光洁的后背游移。
正在这时,整个屋子亮堂了起来,终于来电了。我像是被泼了一头冷水,彻底清醒了过来,狠狠咬了辰亦函一口,他终于吃痛的放开了我。
他一摸嘴角,看到殷红的鲜血,气恼道:“你竟敢咬我?”
我小声嘟哝道:“你自找的!”
他眼中的愤怒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难言的黯淡:“你就这么不厌恶我?”
我感觉到了他眼里的悲凉,可还是狠下心说:“是,我不仅厌恶你!我还很恨你!就是因为你,我的人生全毁了!”
他死死地盯着我,嘴唇颤抖着,终究什么都没有说,落寞的转身走进了他的卧室。我的头发此时散了下来,脚边多了一块深蓝色的男士手帕,我轻轻从地上将手帕拾起,掀开一看,手帕一角绣上了一行娟秀的英文:“I will always love you!”
第二天早上起来,辰亦函就已经不见踪影了。接下来,又一连失踪了三天,不知道是被我气到了不想回家,还是又出差去了。不论怎样,都是他的私事,我不该过问,我们有协议的,我一直记得。
那天下午,我正吃着零食、写着论文,孙碧落给我打来了电话:“干嘛呢?”
“除了写论文,还能干嘛?”
孙碧落在电话那头“哼”了一声,道:“谁信啊?指不定你正和你老公缠缠绵绵呢!”
“去你的!”我捋了捋我的刘海,说:“我和他的关系你又不是不知道!”
“哎,你们孤男寡女整天共处一室,朝夕相对,日久生情是很正常的啊!谁知道你们有没有……”
我打断她:“得了吧!我和他?不可能,我们是仇人!说正经的,你找我该不会就为了打听我的私生活吧?”
“转移话题!”她意犹未尽,极不情愿地说:“行,说正经的!你收到邮件没有?”
“什么邮件?”我的邮箱里尽是一些购物网站给我发的广告,搞得我现在都懒得查收邮件了。
“SPE今晚有活动,你去不去?”
“去!”孙碧落的一个师兄是SPE学生会员,每次都带着我们去参加SPE的研讨活动。人家真是去参加研讨活动的,我和孙碧落只是沾了他师兄的光,跟着去胡吃海喝的。
SPE的活动一般都在丽都饭店举行,很多石油领域的相关人士参加,其中不乏许多外籍人士,一般都是在斯伦贝谢、道达尔等外企工作的外国人。每次研讨活动都是由一个人上台做一个report,然后大家一起讨论。在讨论之前,是最令我兴奋的用餐时间,因为每次饭店都会准备美味的提拉米苏。而别人在做报告的时候,我总是难以克制的昏昏入睡。
正当我心情愉悦地品味着盘子里的提拉米苏时,孙碧落猛的撞了一下我的手,弄得我手里握着的叉子差点掉到地上。
“你干嘛?”
她激动指着离我们最远的一张桌子,说:“你看那桌坐着的穿黑色西装的那个男的是不是你那个任青楷?”
“你小声点!”我边说边朝那张桌子张望,还真是任青楷。他并没有看我,只是优雅的用着他的晚餐。
我低下头,说:“是他。”
“你不过去给人家打个招呼?”
“去什么去啊?”我恼道:“要去你自己去!”
孙碧落看到我的反应,知趣的噤了声。我一下子就觉得没有了胃口,食不知味。
半个小时的用餐时间结束,一个挺着巨大啤酒肚子的中年外国男人宣布研讨会开始,有请罗格莫德公司的Jack Ren上台给大家做报告。
“罗格莫德不是你老公的公司吗?那个Jack Ren是谁啊?”孙碧落问我。
“我在公司待的时间那么短,我哪知道?”
等名为“Jack Ren”的本尊上台,我才知道原来他就是任青楷。我一直不知道,任青楷的英文名叫Jack。我模糊地记起,大学的时候学校里举办过一次“英语演讲风采大赛”,夏秋冬是特等奖,她的口语的确非常标准流利,当时她作自我介绍的时候好像说过她的英文名叫“Rose”。Jack和Rose!原来是这样,我凄然的笑了。
任青楷神采奕奕,看样子过得不错,台上的他非常自信:“大家好,我是来自罗格莫德公司的Jacky Ren,今天我的报告题目是‘页岩气测井评价及地震预测、检测技术探讨’。”
页岩气是当前的热点问题,在场的人都非常感兴趣,向任青楷提了不少问题,讨论异常激烈,平时半个多小时就结束了,这次差不多花了一个半小时。活动结束后,还有不少老外上前与任青楷握手,交流。
我拉着孙碧落的手腕,说:“走,我们快走!”
她被我拖着往前跑,抱怨道:“你急啥啊?”
等出了饭店,呼吸到外边的新鲜空气,我才稍稍松了一口气,松开了她。
孙碧落还喘着气:“你干嘛那么怕他啊?”
我嘴硬道:“我哪有?”心里却不得不承认,我的确是怕。
我害怕面对他,因为我不愿再去缅怀逝去的爱情,不愿再给他机会左右我的喜怒哀乐。他最爱的一直不是我,我始终是他生命的过客,可有可无。这段时间,我一直做得很好不是吗?我越来越少的想起他,越来越习惯依赖我自己。一个人活着,不再为爱牵绊,不再为爱感伤,不再做等候爱情的小傻瓜,我很好,真的。不爱,所以不痛。
一滴温热的液体划过了我的脸颊,我问孙碧落:“下雨了?”
“是吗?”孙碧落伸出手感受了半天,才说:“没有,是你的错觉吧!”
原来只是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