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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男人是一本书,女人永远都读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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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zzuri Mare餐厅用过晚餐之后,我们去了餐厅隔壁的Aqua酒吧。之所以会去酒吧,完全是被里面传来的乐队表演的音乐声和喝彩声给吸引了。活力四射、热情十足的南亚帅哥充满激情的表演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大家都跃跃欲试跳入舞池随歌声摆动身体。
我和辰函宇选了一个较为僻静的角落坐下后,他叫来waiter,点了一杯鸡尾酒和一杯奇异果果汁。我在心里骂他:妈的,竟然当我未成年!
“去不去跳舞?”他啜了一小口鸡尾酒之后,漫不经心的问我。
我随意往舞池一瞧,就瞟到有不少金发尤物。为了不耽误辰亦函的“好事”,我识趣的摇摇头,答道:“不去。”
他也不坚持,自己去了舞池,一句话就搞定了一个辣妹与他共舞。那个辣妹金发碧眼,前凸后翘,高跟鞋的鞋跟据我目测至少有九厘米。她一边对辰亦函放电,一边与他贴身热舞,辰亦函很配合也很享受。妈的,狗改不了吃屎!
“小姐,我可以请你喝一杯酒吗?”一个高大威猛的外国帅哥用标准的英文问我。
我礼貌地冲他微笑,回他道:“不用了,谢谢。”作为一个传统的中国女性,所受的教育是不能随便相信陌生男人。
“那我可以坐下吗?”他继续问。
我被逼得没办法,只能委婉地说:“先生,不好意思,我的朋友马上就会回来。”
“但是他现在不是还没回来吗?”他毫不客气的坐在了我旁边,说:“所以我们还是有时间好好聊聊。” 说着说着,他竟然将手伸过来摸我的手。
“你这个混蛋快滚开,他是我的女人!”辰亦函及时出现,用标准的英文呵斥那个老外,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
那个老外看到这种情况,摊摊手耸耸肩,然后悻悻的离开了。
我还没来得及对辰亦函说谢谢,就被他拉到了舞池,然后被他搂进腰部,与他共舞。他的脸上充满戾气,让人望而生畏。
“你怎么了?生气了?”我小声问他。
他薄唇紧密,不怒自威。
我讪讪地笑道:“我又不真的是你的女人,你生哪门得气嘛,而且是那个男人主动和我搭讪。”
他的手一紧,使我与他更为贴近,从他牙缝里硬生生的吐出一句话:“如果你真是,你就死定了!”
我鄙夷的看着他,说:“切,你还和辣妹贴身热舞呢,你岂不是更该死?”
他神色稍霁,似笑非笑的对我说:“你吃醋了?”
“开玩笑,我会吃你的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说这句话时心里感觉虚虚的。
他玩味的欣赏着我的表情,我垂目,刚好看到他矫健的胸肌,脸部开始升温。
我们俩不再说话,我才发现乐队这时唱的歌竟然是《月亮代表我的心》,而且他们的将中文发音模仿得惟妙惟肖。在异国他乡聆听到故国的老情歌,灵魂都会被歌声所浸染。
我一仰脸,刚好对上辰亦函的灼灼目光。他的眼睛里多了些平日里没有的东西,温和,柔软,甚至让我觉得带一点深情。他的脸开始在我眼前慢慢放大,再放大,直到他微凉的唇触上了我的。他格外小心的亲吻着我的嘴唇,仿佛在顶礼膜拜一件圣物。他试探着伸出他灵活的舌尖,挑逗着我每一根敏感的神经,让我思想凝固,忘记了拒绝,忘记了反抗。
歌曲结束,我才如梦初醒,猛地推开了辰亦函。他怔怔的看着我,我羞怯的垂下头,说:“我去趟洗手间。”
我的手好冷,还一直在发抖,镜子里的我脸红得像熟透了的小番茄。想到刚才那一幕,我欲哭无泪,只能打开水龙头,让冰冷的水划过我的皮肤,我在心里默念:平静、平静,理智、理智……
剪不断理还乱。我越想冷静,越冷静不下来。我真的不知道今天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我明明讨厌他,我明明恨他。难道是马尔代夫景色太旖旎,夕阳太绮丽,情歌太动听了吗,让我丧失理智了吗?
我重新回到座位上的时候,辰亦函刚打完一通电话。他表情冷峻的对我说:“我已经定好了机票,明天下午我们就回去。”
我还没想明白是什么情况的时候,辰亦函已经起身往外走。一路上他都沉默不语,一个劲儿的往前走,害得穿高跟鞋的我在后面走得很吃力。进屋后,他直接钻到浴室里,进去时还不忘大力摔门。一个小时之后出来,一声不吭的往沙发上一倒,开始装睡。真不理解他犯得着这么生气吗?他既然懒得理我,我何必招惹他?我于是也乖乖地洗了睡了。
半夜里,我竟然无端的醒来,一睁眼就看到阳台上的竹椅坐了一个男人,吓得我尖叫出声。那人闻声猛地回头,我才发现原来是辰亦函,他的左手还拿着一罐像是啤酒的东西。他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便别过脸去,喝了一口手里的东西。
远处的天空已经露出了鱼肚白,由于刚才受了惊吓,我整个人清醒得不得了,索性从床上爬起来,也坐到了阳台的竹椅上。我瞥见地上好几个空的啤酒瓶歪歪倒倒的围在木桌旁边,真不知道辰亦函在这里坐了多久。我随手拿起一瓶桌上没有开过的啤酒,猛地一拉开就咕噜咕噜的往肚子里送。
辰亦函视我为空气,只是喝着啤酒,看着远方,像是沉浸在他自己的世界里。有时候,他会故意使坏,让人生气;有时候,他又像现在这么沉默寡言,让人猜不到他在想些什么。他缄默且遥远,他的快乐旁人无法分享,他的忧伤旁人也无法分担。我们就这样静静的坐着,喝着清冽的酒,想着各自的心事,等待久违的日出,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辰亦函定的下午一点的机票,所以我还有半天时间在马累市中心购物。辰亦函并未陪我,他宁愿呆在咖啡厅看报刊杂志也不愿多走一步。我一个人也好,免得他总嫌我墨迹。
马累的商店都很小,逛起来很轻松。贝壳是最主要的纪念品,我完全是批量购买,另外听说马尔代夫的邮票很有名,我也买了几款来收藏。当我拎着一个乡土气息浓厚的帆布袋子出现在咖啡厅时,辰亦函立马露出那种鄙视的眼神,恨不得装作不认识我。他的样子不但不会让我觉得难堪,反倒让我觉得好笑。
回国之后,我正式与辰亦函分房睡。他回国第二天便不辞辛苦的去公司上班了,而我则留在家里写我的毕业论文。毕竟是出国玩了一趟,心都散了,劳碌的身体也还没有缓过来,毕业论文更是一点思路都没有。
正当我抓耳挠腮的范畴的时候,一个电话解救了我。打电话来的是孟几道,他约我出去唱歌。不,准确的说,他来向我索要我欠他的债务。
孟几道是个好人,因为陪他唱完歌之后,他附带免费赠送了我一顿丰盛的晚餐。
“问你个问题。”我边用刀叉与牛排奋战边说。
“说!”他一向这么豪爽。
我暂停手上的动作,问:“你为什么非要我陪你唱歌?您孟少小指一勾,愿意陪您唱歌的姑娘肯定排成排啊!”
他咧开嘴大笑:“米小姐,您真会开玩笑!”
“你别跟我打马虎眼,”我收敛笑颜,认真地他道:“到底是为什么?”
“不是跟你说过吗?我喜欢听你唱《滚滚红尘》。”
“然后呢?”我悠闲地将一小块牛肉放到嘴里,眼睛死死地盯着他。
他举起双手表示投降:“怕了你了。告诉你也可以,她也爱唱那首歌,和你唱的一样好。”
“她现在在哪?”
他望向窗外,整个表情变慢慢松弛下来,仿佛没有听到我的话,而是陷入了某种幸福而悠远的回忆。
我不再追问下去,而是把这美好的片刻须臾只留给他一人。
他开车送我回家的时候,突然问我:“你爱辰子吗?”
我斜睨了他一眼,说:“你这是在关心你兄弟呢还是在关心我?”
他笑着摇摇头:“不愿意说就算了。不过我可告诉你啊,辰子绝对是个重情重义的好男人。”
“是吗?”我质疑道:“就算他对兄弟重情重义也不代表他就会对爱人一心一意啊?”
他的表情忽然严肃起来:“辰子十几岁就失去父母,紧接着就远赴异国他乡求学,他绝对比我们每个人都珍惜家的感觉,渴望家的温暖。”
我笑道:“瞧你,把他说得像是一个无家可归惹人怜爱的孩子一样。”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他是。”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表情依旧庄严。
回到家的时候,辰亦函正坐在沙发上对着电视,不停地变换着频道。我看他并没有要离我的意思,于是乖乖换上拖鞋,径直走向自己的卧室。
在我拉开卧室门的一瞬间,我听到辰亦函说:“我还没吃饭。”
我回过头,看到他的视线并没有从电视屏幕上移开,他接着说:“我想吃西红柿鸡蛋炒饭。”
我一下子就回想起刚才孟几道对我说的话,心就软了下来,说:“好。”
这年头,会做饭的男人遍地都是,会做饭的女人反倒少得可怜。我知道我做饭的手艺非常一般,所以只能在心里默默为辰亦函的胃和味蕾祈祷。
他尝了一口之后,凝了凝眉,不过马上舒展开来,接着便开始大块朵颐。看来他真的是没吃晚饭饿坏了,竟然吃得那么香,不过五分钟就吃得连一粒米都不剩,最后恨不得把盘子也吃掉。
他吞完嘴里的食物,抬起头,说:“你笑什么?”
他这么一说,我才意识到自己在笑,笑着看他吃完了我做的炒饭。
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掩饰道:“哪有?”
他拿起饭桌上的纸巾擦了擦嘴,说:“还狡辩。”
我不答腔,他继续道:“你说你总不能白住在我家吃闲饭吧?我看这样,今后的每顿晚饭都由你来做,算是给我打工!”
虽然说法律承认我和他的夫妻关系,但是我和他的心都没法承认。他说我在他家白吃白住我也没法否认。他让我做的事也不算过分,就算不给他做晚饭,我也得给自己做啊,就当顺带呗。再说了,他这么爱花天酒地,回来吃晚饭的次数绝对屈指可数。
这么一想,我就爽快的答应了他:“没问题。”
他满意地笑了笑,然后又问:“你今天去哪了?怎么这么晚才回?”
我从冰箱里拿出了两个橙子,边切边回他道:“我和孟几道一起去唱歌了,然后他请我吃了顿饭。对了,今天他还和我说起你呢!”
我笑着回过头,却发现辰亦函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问我:“你喜欢他?”
我急道:“哪有?你不要乱猜好不好?”
“米苏,我警告你!”他激动地站起来,指着我,说:“他是我最好的兄弟,你打谁的主意都可以,唯独他不行!你别忘了,我还是你老公,只要我没死,你就别想甩掉我!”
他像一头愤怒的狮子,咬完人就走。我莫名其妙的受了这顿冤枉气,心里堵得发慌,拿起橙子就往嘴里塞,狼吞虎咽起来,想象着手里的橙子就是可恶的辰亦函,我要把他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没等我把这两个橙子吃完,辰亦函就拿着大衣从卧室出来,看也不看我,换好了鞋就出去了。真不知道他气什么,我不就是一个挡箭牌吗?或者,他是担心我会给他戴绿帽子让他颜面尽失?我才没那么笨呢,我二叔的生死存亡就他一句话,我哪敢惹恼了他啊?我绝对会逆来顺受,绝对会言听计从。
那一晚辰亦函好像都没有回来,清晨的时候我迷迷糊糊听到客厅有人走动的声音。那脚步声很熟悉,应该改就是他的。不用说,肯定又是去哪个女人的温柔乡里度过了一夜。我那一瞬间想到的是,这个社会是怎么了?为什么只允许男人“家里彩旗不倒,外面红旗飘飘”呢?为什么男人出轨了,大家会劝女人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他,可是一旦女人出了轨,就好似犯下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定会让整个社会唾骂?其实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有时候一方出轨可能双方都有责任。
想着想着,我又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