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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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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县太爷那是武德二十一年的状元。”
大头这里虽乱七八糟,但所幸米缸里还有点粮食,我凑合着煮了一锅粥,然后我们三个人就坐在炕头上,边喝粥边聊天。
“状元?才只当了个县令?”在我以前看的小说呀,电视剧呀,那状元都个顶个的是风流倜傥、当世人杰,那县官又都是最菜、最无能之辈的了,不但无能,而且一说到欺压百姓还首当其冲。
“我也觉得有点小,不过我们大人说,一县十几万百姓的父母官,那是顶重要的。”大头说道。
“县太爷能拿多少银子?”我又好奇的问道。
“每月六两银子,外加五十禄米。”大头答道。
“啥?就这么点。”我爹一个木匠一月还能拿三两银子呢,有时做点外活还能多赚点,我一个月也有二两银子的月钱,就这还不算陆羽桥没事打赏的,“怪不得都穷得雇不起衙役,还要自己打扫。”
“都说了多少次了,衙役不是没有,而是上街巡逻了,每条大街上都有衙役在,百姓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们能第一时间就在现场。”大头对我吼道,“而且衙役也不是县太爷雇的,我们是吃皇粮的。”
“知道了,知道了,”我掏掏耳朵,“要被你震聋了。”
我捧着大头的皇粮吃了几口,“知道能从哪找点活干不?我得赚点钱,不能总在你这蹭皇粮吃。”
“你都会什么?”大头问道。
“能写会算。”我自豪的答道。
“天语民风开放,女人都能当官,会写几个字不算什么本事。”大头满脸的不屑一顾,“不如会点实际的,比如针线活、洗染匠作、或者做饭。”说着看了看碗里的粥,“这做饭我看你就不用考虑了,煮个粥都煮得这么难吃。”
“哪里难吃了,不过就是有点糊而已。”
“嗯嗯。”程长安很配合的点着头。
“你看傻子都说好吃。”嘴硬归嘴硬,这做饭我是真不成的,可针线什么的我一样不会的,想到此我不禁有点沮丧。
“也别急,我明天先帮你问问再说。”大头最后说道。
吃完饭,把锅盆碗筷收拾到院子里的井边刷洗,抬头看看天,发现天又晴了,月亮都出来了。
“还想回草垛上睡?”大头在院子里翻检被程长安丢出来的东西,琢磨着要不要再捡回去。
“睡草垛就算了,屋子收拾干净了,当然还是在这睡好,只是……,”我抓了抓头发,“好久没洗澡了,想洗个澡哟。”从江里爬出来,这么多天都没洗过了,虽然我也不是多爱干净的人,但到底是女人,况且我还想明天找工作,就更得把自己收拾干净了。
“我这里没有浴桶,我平时洗澡都是找个干净的河沟,或者干脆在院子里打桶水洗刷一下。要不我去邻居家给你借一个?”大头说道。
别人的浴桶,要是有皮肤病或者脚气怎么办?我摇摇头,“我也将就在这打点凉水洗洗算了,你带着傻子去外面转转。”
“那也行。”大头说完招呼上程长安,“今天晚上有夜市,我带你去转转。”然后又转头对我道:“我带他多转转,你慢慢洗。”
“呵呵,小哥真好。”我甜甜的对他笑笑。
大头的脸红了红,然后拉上程长安走了。
我打了井水准备洗,但井里现打的水太凉了,我往身上撩水试了试,实在是没有胆量这么洗,想了想,用大锅烧了一锅热水,兑着井水擦洗。
人的皮肤是会自行分泌油脂的,几天没洗澡,感觉皮肤和头发都油腻腻的,但在大头这没找到皂角什么的,只能将就了,再说,就算洗得很干净也没有用,因为没有衣服更换,洗过也还要穿上那件穿了十多天的衣服。
正这么想着的时候,院门传来了轻轻的敲击声,想来是大头带着程长安回来了。
我连忙抓过衣服挡在胸口,“再等等,我还没洗完。”
敲门声停止了,然后,一只白净漂亮,但看起来又稳定有力的手,将一件衣服从院门下边的缝隙里塞了进来。跟着又一只胖嘟嘟的,手指头好像小萝卜粗的手,也伸进来,将一块肥皂放下,又缩了出去。紧接着,院外传来大头的声音:“东西也不知道合不合用,我和傻子再去转转,姑娘你再洗会儿啊。”
我先拿起衣服来看。衣服是鹅黄色的,就是介于白色和黄色之间的一种颜色,制地一般,但衣服上印着的黄色小碎花却十分的可爱,在身上比了比,大小也差不多。
我又拿起肥皂。在上辈子时,我总以为肥皂这种东西是舶来品,而读小说时,看到里面说女主穿越过去做肥皂发家致富。我来了这里之后,才知道,肥皂这东西古已有之,从陆羽桥收藏的一些古籍中看,早在近千年前,人们就开始使用类似肥皂的东西来搞个人卫生了,只是那时人们还不叫它肥皂,而是叫澡豆。最早的澡豆是以各种豆子研成的细末作为主料,利用豆面天然具有的去除油污的性能来清洁皮肤。后来更有人在其中加入了各种名贵香料,比如:青木香、甘松香、白檀香、麝香、丁香等,有的甚至还加入了白僵蚕、白术这类的中草药材,以及蛋清等辅料,使得澡豆除了清洁外更增加了美白嫩肤的功效。当然那时候的澡豆绝对是奢侈品,是有钱人才能享用的,不是寻常老百姓能用得起的。直到皂角树的普遍种植,尤其是江浙一带高产的一种肥皂树的出现,它的荚果比一般皂荚更多油,使以前只能粉末状,用瓷罐、用木匣,包装了出售的澡豆,可以团成团、或者压成块就直接出售,成本大大降低,真正走入了寻常百姓家。
由肥皂推及其他,所以到这里十几年中我从没动过要搞点什么‘发明创造’来发家致富或是改善生活的心思。
美颠颠的用肥皂把全身上下连同头发都清洗干净,琢磨着程长安也一个多星期没洗澡了,于是,又烧上一锅水,然后用十指代梳,把头发简单的梳理整齐。说到梳头发,我又不得不多说两句了。我这辈子头发长得极其茁壮,散下来几乎垂到我的膝盖下,闪亮亮的好像黑缎子一样,尤其刚刚清洗过,柔软蓬松还散发着肥皂的清香。这是陆艳梅跟我无所不比中,唯二能让她气到爆又无话可说的地方。但可惜的是这年头不时兴披发,不然就美呆了。
我穿着我可爱的黄花裙子,开门出来,大头和程长安又已经转回来了,我对大头道:“大头哥,这衣服钱……”我荷包里的几个钱估计是不够了,看来只能先欠着了。
“这衣服其实不是我买的,是那傻子用他身上的衣服换的。”大头指着站在他身后的程长安,我这才注意到程长安身上穿的是一件粗布短褐,就是寻常百姓,穷苦人穿的衣服。
“傻子其实有的时候也挺聪明的,拿身上一件衣服,跟人家卖衣服的换了两件。”大头说道。
“聪明个屁。”我叫道,“他原来身上的衣服是绸缎的,够买这种破衣服百八十件的了。”我跳过去敲程长安的头,心里这个气呀,真真是傻子。这年头没有纺纱机、缫丝机,丝绸的产量是极为有限的,天语又比较开放,不分等级都可以穿着丝绸,这就让有点钱的人都恨不得弄件丝绸衣服,装点门面,于是使得丝绸昂贵非常。
被我凶巴巴的数落了,程长安哭丧着脸蹲在地上。
“赶快去洗澡。”我把他从地上扯起来,扒下他身上的短褐,把他推进院子里,“好好洗,洗干净了。”
转头问大头道:“这衣服从哪买的,带我去找,竟然骗一个傻子和一个半傻子,实在太不厚道了,我得好好找他理论。”
大头的大头上,立时布满了黑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