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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桃之夭夭 桃之夭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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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偾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诗经·国风·周南·桃夭》
第一次见到夭夭是在三月,是的,农历桃月。
我记得,我抱着一个盛着我所有的家什、宝贝的大纸箱站在夭夭的房间门口,侧身倚着门框。或许是因为搬到了新的住处的原因,我很兴奋。于是便声音高亢的叫嚣着:“我是桃之,很高兴与你合租这所房子。你的名字是?”夭夭漠然的从电脑前转过身子,瞥了我一眼,冷冷的说:“我是夭夭。”
我撇撇嘴,抱着箱子回身到自己的房间,心下暗想:“切!拽什么拽,姐妹我只要三天就给你搞定”结果,我大大低估了自己的实力。我只用了一天零十六个小时三十二分钟,就把它给拿下了。
夭夭是个外冷内热的女人,很容易征服。而我却恰恰相反。我是那种外热内冷的女人,没有什么可以真正激起我的兴趣。用朵拉的话说:“你很睿智,够狠,够辣,想做什么,就决不留余地。栽在你手里的人,永远也别想翻身。”朵拉总是最了解我的那一个。
我把公寓起名叫“桃之夭夭”。夭夭问我为什么不叫“逃之夭夭”。我修长的手指攀上了她精致的脸,轻轻的张了张嘴。我想告诉她“宝贝,不要逃。因为没有人可以逃出宿命的掌控。”但是我什么都没说,又转身离去。在迈出屋子的那一刻,我淡淡的说:“不要逃。我不会逃,你也不会。我们都是不会逃跑的人”
夭夭喜欢披肩。很宽大的那一种,像一个茧,把她包在宿命沉重的呼吸中。她的皮肤很白皙,让人羡慕。这和我的朵拉很不同。她是浅黄色的皮肤,带着大弧度的笑容,看起来像个快乐的孩子。尽管它并不是。
而我,则近似于朵拉。我的脸从来都是死一样的苍白。我讨厌那些肤浅的化妆品,厌恶那种妖治的美丽。它只能让你看起来是个风情万种的女人,却留不住远逝的青春。莫不如白的纯洁。
对,我喜欢白色。喜欢穿白色的棉布裙子,很舒心,清爽,仿佛有一个世界可以让我依靠。我喜欢在圆润的指甲上涂淡蓝色妖异的蔻丹,在从外面染上一层透明的红色,看起来诡异又有安全感。我喜欢把头发高高的吊起来,用红色的丝带束住,显得不那么孤单,寂寞,好像一个人就是一个世界——尽管我一直就那么认为。
我喜欢桃花,喜欢看桃花。夭夭也喜欢。所以,理所当然的,公寓外就有一片小桃林。我常常和夭夭坐在粗壮的树干上,身子倚着硕健的枝丫,听音乐,看书。有时,我会用心的渲染我的指甲,而夭夭,就倚在同一棵桃树的对面,天南海北的说着什么。旁边的CD机放着河井英里轻柔的《If dreams came true》。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总是想哭。因为它总令我开始莫名的怀念朵拉。尽管我们从未一起听过这首歌。
落英缤纷的时候,是我最爱的一季桃花。我看着它们旋转,飘落,在半空中做着最后的挣扎,觉得很像可悲的自我。
暮春。我会从桃树上忽然跳下,把红色的凉鞋挂在树上,提着裙摆,光着脚踩在覆满桃花尸体的青石板上,一步一步,摇摇晃晃的跳来跳去。在夭夭靠在树上笑得花枝乱颤的时候,我用力的摇那□□的树枝。桃花的残瓣窸窸簌簌地往下落。夭夭就抱着树枝拼命的讨饶,我则在树下幸灾乐祸的咯咯的笑。
唐玄宗太液池有千叶白莲,中秋盛开,帝宴赏左右,皆叹羡久之。帝指贵妃曰:“争如我解语花?”——如果说千叶白莲是唐玄宗的解语花,我想,桃花便是我的解语花了。——解开将我束缚已久的朵拉。
我和夭夭的生活,像两只睿智的猫。夜里翻天覆地,白日又安安静静的。有时疯的可恨,有时又乖得让人心疼。
白日里,我和夭夭各忙各的,互不干涉,划清疆界。除了共同的厨房和卫生间,谁也不多逾越一步。很好,我喜欢这样。
平时,我用MSN,不用QQ。因为MSN工作起来要比QQ方便得多。很不幸的说,我的工作是网页设计和电脑编程一类有关信息技术的东西。很乏味。而夭夭,是和我毫不相干的。甚至我也不知道她到底是做什么的。就像她也不了解我一样。不过我想,她一定是个写文的或者打字员什么的,因为它的桌子上总会有一打整齐而张新的稿子。
不过,这都不重要。没有什么很重要。
我和夭夭共用一个BLOG。我经常去更新,夭夭也常去。但夭夭用的是文字,而我用的是我的专业技术。我喜欢经常改动BLOG的风格和背景音乐。用我简单的小软件们做一些闪动的可爱FLASH,或者编一些莫名其妙的程序。以致有时会造成一大堆极为不好收拾的乱码。然后听到夭夭气鼓鼓的敲我的门。
其实,我并不讨厌写东西,但我只是把我的心血藏在一张小小的U盘里,从不贴出去。即便是又是心血来潮,也只发些无关紧要的文字,远比不上夭夭那些精彩的文。尽管我很少去看那些文章,但夭夭每日的更新还是让我们的BLO□□击率极高。
夜里的时候,便有着些许的不同。
我和夭夭会挤在那头一个狭小的客厅里,不开灯,拉上窗帘,不说话。夭夭总是缩在墙角吸烟,避难一样。我有时会倚在窗边,抬起放下,抬起放下我色彩斑斓的手,喝一罐又一罐的苦涩的啤酒。有时会歪躺在沙发上,默默不语的抽烟,直到熏人的烟雾呛得我不得不流出隐藏已久的泪水。那时候,我在想念朵拉。是真的想念。
当心中有了极致的爱时,便在无法容下其他。
这句话,朵拉曾经说过的。现在,我拿到这里来体会。
三月暮,夭夭认识了随寂。一个三十多岁的成熟老男人,某间发廊的设计师。
说实话,我不太喜欢他的名字。因为它总让我记起不该在这个时候提及的事。但是,夭夭喜欢他,无药可救的那一种。所以,我只好接受。
后来,随寂开始频繁的出现在我和夭夭的公寓。刚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再也逃不掉了。那熟念而陌生的脸,那一点熟念而陌生的气息,紧紧抓住了我,再也放不开。
除非,离开。
“桃之,我喜欢你。你的高贵,你的优雅,一点一点的吸引着我,让我无法自拔。”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随寂从身后抱住正在做插件的我,柔情蜜意,我快要窒息。但是我很明智,现在还不是泄漏我情感的时候。因为夭夭爱着他,没来由的。尽管,他还有一个女朋友,叫漩泽。漂亮,温柔,而且可人,是难得的好女人。只可惜,连她也束不住他的感情。
我不答言。鼠标嗒嗒的在电脑屏幕上有秩序的点击着,把刚编好的程序解压缩,输到U盘上。
随寂,你忘了么?你忘了我么?或许,你根本就不记得我啊。我们只见过一次,就一次,让我永远记住了你。我本打算就此埋葬我的感情的,可是,你还是闯进来了。我该怎么做才好?如此纷乱。夭夭也喜欢你。我不能对她下手啊,她是无辜的。
“你,更爱夭夭多一点吧。”我听到鼠标摔到地上的声音。我感觉到他环住我的手正在一点一点的松开。
他在发抖。
我忽然很想笑,但我还是一连的面无表情,转过身子,怔怔的盯着他。他的眼神慌乱的不知该看像何方,就像个在捉迷藏时被发现的孩子。但我依然毫不松懈地用目光审问着他的心。
该走了。我该走了,夭夭。你自己,要珍重。但记着,我不会放弃。直到有一天,你不再爱他了,那么,我会回来。谁都逃不了,随寂。我会让你记住我,一生一世。
我录了一首歌,然后传到了我们的BLOG上。给夭夭: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夭夭,纵使人面不知何处去,相信桃花依旧笑春风。记住了啊,相信你能明白我的心意。请祝我一路顺风。”
三月,三十日我给夭夭留了言,在BLOG上。在与三十一日交界的那一刻,我踏上了去南方的旅途。
夭夭,我要去南方了——曾经与朵拉相约,要一起去的地方。我不想去北方,因为那里有我曾经的家。我还不想回去,至少现在还不想。所以,我一路向南,希望你可以握到真正的幸福。
桃之
很艰难的,我在BLOG上又留了一段话给夭夭。
我是个喜欢旅途的人。所以,这漫长的车程正好适合我。
傍晚时分,火车宣布正式进入温润的南方。我躺在床上看童话故事《随风而来的玛丽·波平斯阿姨》,想着也要遇到一位好心的玛丽·波平斯阿姨。结果,我真的遇到了。
我遇到了一个玛丽·波平斯阿姨。她随风而来,住在了与我同一节的车厢里。
“我叫芹茜,21,喜欢米兰·昆德拉,爱听川澄绫子,喜欢桃子和葡萄。”我未知的玛丽·波平斯阿姨向我伸出了友好的右手。
“谢谢。桃之,21,米兰·昆德拉我只爱《玩笑》。更喜欢《诗经》和《圣经》多一点。我喜欢苹果。”
“你喜不喜欢《般若波罗密心经》?”她眨眨大眼睛。我歪头做思考状。“我一定会让你喜欢上米兰·昆德拉的其他。”
“很感谢,但旅途中我更喜欢《小王子》”
哦,我的玛丽·波平斯阿姨,以后的日子,她真的帮了我许多。
我在丽城下车。其实,我本来没有明确的目的地。,我只是喜欢旅程。想着从南方到北方,再从北方到南方。因为地球是圆的,我该这样一程一程的走下去。只是我遇到了要停留在丽城的芹茜——我的玛丽·波平斯阿姨。
我没有住处,于是芹茜拉我去了她在丽城的家。很小的一间公寓,但是格外的整洁。让人舒心。后窗外是一个小小的院子,种着灿烂的向日葵。阳光包围着的感觉。
“知道么?向日葵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望日莲。”芹茜站在我身后,双手环住我的脖子。水绿色的窗帘被风吹得呼啦啦的飞扬。
“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叫望日莲。她爱上了太阳,可是却不能如愿的嫁给他。于是,她每日惆怅。太阳的母亲看到了,便想帮她——美丽的望日莲。这样,姑娘终于可以嫁给了太阳。出嫁的那一天,太阳的母亲叮咛她‘千万不要看太阳的脸。否则,她会无情的烧死你。’姑娘就默默的与太阳生活了三年,太阳也渐渐地爱上了温柔恬静的望日莲。可是,姑娘太想看到太阳的脸了。太阳的母亲可怜她,就暗暗告诉她说‘明日太阳出门,你打一盆水给他洗脸,便可在水中看到他的倒影。切记,只可看一眼,否则它会发现。’姑娘便照做了。只是,当她在水中看到太阳的脸时,她惊住了。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俊美,英挺,都不足以形容。简直是惊世骇俗。美丽的望日莲不由失声叫了出来。这一叫,便被太阳发现了她在偷看……”
我继续将她的话补充完整:“太阳很生气。她背叛了他,所以他要处罚她。可是,他太爱她了,不忍心将她活活烧死。于是,他将她变作了一株葵花,种在了人间。她依然每日追随着太阳的脚步,默默地为他祈福。因为她爱他。”
“对,我也爱你,但不希望你看到我的脸。”
“我对任何人的脸都没兴趣。”我冷漠的回答她。除了朵拉,是的,朵拉,除了你,没有人可以再做我的太阳。就算是夭夭,就算是芹茜。
芹茜要去丽城的单位工作,但是她不能帮我。因为她们公司与我的专业毫无联系。所以,我只能自己想办法谋生。于是我去找工作。芹茜不用我交房租我已经很感谢她了,总不能再让她养我。
我去了一家小型的私人企业,问他们是否需要专业的信息技术人员。他们说那要看你的能力。他们给了我半天的时间,让我做一个相关Photoshop的插件。我没做,只是拿出了以前的成品。自然没有人相信。我只淡淡地说:“如果你信,我留下。不信,我走。”我不是拿架子,只是,雇佣我的公司至少该尊重并相信我。主管不再言语,只说试用一星期。看得出,这里严重缺乏人才。那么,以后我便可以独揽天下了。
公司虽没有极为专业的人才,但职员都很负责,boss也很好,所以业绩并不算差。至于薪水,可以养活我就好了。反正我也待不久。重要的是,这里有一个女人在时刻打我的注意。她勾起了我沉淀已久的好奇心。
那个女人,叫浅情。
她开始并不总待在办公处,要隔好久才来一次。但我隐约感到她身上有种危险的气息在贴近我。尽管她温柔,可人,贴心,娇媚,我还是防的紧。据听说,公司的梁主管追她追得紧,所以她才可以如此嚣张,想来便来,想走便走。不过,我并不鄙视她,反而欣赏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实力而找到工作。她的方法很直接,也很管用。只是太多人做不到嫉妒她而已。
说实话,她并不像那种“风情万种”的女人,这样做,或许有什么目的。我隐隐有些不安,总觉它的目的就在我。
后来,浅情不再离开公司了。她留在了我的身边。她接近我,我接受她——至少,在不知道她的用意之前,我决不会排斥她。
夭夭死了。因为随寂拒绝她的情感而卧轨自杀。我的boss向我告白了。
在同一个周末,两个人告诉了我两件事。我的同事浅情,告诉我她的姐姐夭夭死了。我的boss安凯,告诉我他喜欢我。
周末的时候, 芹茜同样要上班,于是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摆弄着我的Flash,电脑正放着Silent emotion。浅情肿着眼睛来敲我的门。我刚开门,她就扑到我怀里,哭个没完。我把她拥到沙发上,冷冷的问什么事,她就抽抽嗒嗒地说她姐姐死了。
我又回到电脑边,把鼠标的指针做成了一个苹果型。问:“你姐谁呀?”
“夭夭。”她怯怯的答道。“她向随寂示爱,随寂拒绝了她,她便卧轨自杀了。她死前留了信,让我来找你。”她的声音低低的,却盖过了我心爱的Silent emotion。
“你有病啊!夭夭死了葬了不就完了,找我干什么?没钱下葬啊!”我有点怒不可遏的气势。也不转头,手指不停的点着鼠标。先打开浏览器,在打开收藏夹,点桃之夭夭。还是以前的那个风格,一点没变,只是文章记事一直更新的很勤。我查了一下纪录,最后一篇文章是前天二十三点左右更新的。标题是“一直记得,不要逃。”我关了浏览器,把后背靠在了椅子上,不为人知的舒了一口气。等到Silent emotion变成了Eyes on me,我又直起了身子,深吸了一口气,从椅子上站起来,准备和浅情斗法。
我走到浅情身边,靠着她坐下。“你姐姐死了,我为你难过。但是我的生活也很紧张,拿不出钱来帮你。”我静静的看着她,她的眼神慌乱不知所措,可是我依旧不肯放过她。
“不,不是的。我不是要钱。” 浅情反应的很快,但还是比我料想的慢了一步。这个女子,她漂亮,动人,有智谋,敢想敢做,但她不够聪慧,睿智。这么长的时间,我摸透了她。且我算准,与我的这一场游戏,她必败。无疑。
“对,你不是要钱。如果你只是要钱,能给多少我给多少,只要你离我远远的。”我的右手藤蔓一样的攀上了她白皙较好的脸颊。直直的盯着她:“你不是要钱,你比要钱更加可怕,你是要命。”我看着她惊恐的眼神,咯咯的笑了。她努力的把头偏过去,想要逃避。我死死的扳着她的脸,她必须看着我。在我手底下,谁也逃不了。“我,夭夭,或者是随寂。最好是一箭双雕,更好是一石三鸟。总之,你是要命。”
浅情有些按耐不住了,她想要站起来。我伸出另一只手,按住她的肩,轻轻的。她顺从了。她只能顺从,别无选择。
“如果你是夭夭的妹妹,为什么在公司那么久,你都没说?而且你一直在试图接近我,让我相信你。不要说你从你姐姐的那封信里才知道我。那么,你首先该问问我,认不认识夭夭。”我顿了顿,去饮水机旁打开了开关,想要烧水,泡茶。
“还有,为什么你总是有时在上班,有时又不在?除非你一直奔波于两个城市,而这两个城市,应该是相当近的。因为你来回用的时间很短。”
饮水机响起了沸水的咕噜声,我拿着放好茶叶的茶杯走过去。95°C,恰好。我给自己沏了一杯毛尖,又坐回到浅情身边。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夭夭,应该就在最近的离城。”我轻轻的啜了一小口茶水,很烫。我把杯子放在了茶桌上。
“夭夭有记日志的习惯。BLOG上最后一次更新是前天。也就是说,她早在昨天以前就走了。而你现在才知道这件事?而且,夭夭的日志上再没出现过随寂——我走以后,再没出现过。所以,他们应该不在一起。”我又端起茶杯,润了润干燥的嗓子。遂一手扶着杯口,一手托着杯底,把它放到了大腿上。
“生死事大,就算夭夭真的要死,也应该有所考虑。而近几日的日志上,夭夭没有一点绝望或犹豫的感情掺在里面。只有最后一天例外。”我把茶杯放到了茶几上,走到办公桌旁,把夭夭的最后一篇文章迅速的拷了下来。然后拔掉网线,把电脑拿到浅情面前。
“你看,她说‘一直记得,不要逃’。如果她真的自杀了,就不能说不要逃了,因为她已经逃了。若说她真的死了,便只能是他杀。他杀的话,只有你有可能。可是你绝不会在杀了她之后,再跑到我这里来把自己往警局推。而且,她还说‘你没有做到的,我替你做到’那么,我想,你的目的该不是想让夭夭死。而是要她去做‘我没有做到的’。你说,我分析的对么?”我合上电脑,拿起茶杯,看看她。
浅情默默的点了点头,目光迟滞得看着我腿上那台漆黑的笔记本电脑。
“那么,我想知道,为什么你要对我们说同样的慌。这样很容易被戳穿。”
“我怕夭夭一个人,不够。我想,我只要不让你遇上夭夭,随寂必死。”
“那么,死的人该是漩泽了?你那么恨随寂,该是漩泽的妹妹吧。”
“你真的很厉害。我骗过了夭夭,但没想到会栽在你手里。” 浅情狠狠地咬着牙,咯咯作响。
“如果要骗人,就做得真实一点。不要弄的漏洞百出。再让你要骗的人来教你怎样骗人。”我靠在沙发上,筋疲力尽。从来没有一次说过这么多的话。
“你现在手上还有一张王牌。”我提示她“夭夭在哪?”
浅情萎靡的神色瞬间恢复了正常,莫名其妙的看着我。
“我答应你,不会破坏你的计划。只要中途夭夭没事,我决不会插手。”
“为什么?你……”
“骗我之前,你该先调查一下我。这是基础。”我揉了揉太阳穴,头疼的要命。“我有个小姐妹,叫朵拉。她后来爱上了随寂。只可惜,他骗了她。他就是那样的男人,见了谁都说爱。”我的口吻有些嘲讽的味道,却不知是针对谁。随寂?浅情?我自己?朵拉?抑或是同样傻得可怜的漩泽和夭夭?我不知道。
“后来,朵拉死了。自杀。和你说的形式一样,卧轨。”我吸了口气,。茶已经凉了,我不再喝了。“我见过随寂,只有一次。在朵拉死的前一天。我记住了他,一辈子。我恨他,但我没想报复。因为朵拉爱他。可是后来,他又硬生生闯入了我的视线。幸运的是,夭夭爱上了他。于是,我又逃了。现在,是夭夭自己要他偿还她的爱,连带着朵拉的份。我自然不会阻止。”
浅情不再说话,悄悄的低下了头。良久,才开口道:“那么,你回落城去,唱一个月的歌,我就让你见到夭夭。还有不知是死是活的随寂。”
“好。”我知道,她已经告诉了我,夭夭的所在地,但我还是出其不意的要去唱一个月的歌。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送走了浅情,我有些疲惫不堪。尚未完成的Flash也做不下去了,遂关掉,放首歌来听。打开电脑,又是那首Silent emotion。当气氛营造的足够氤氲的时候,公寓又来了访客。说实话,我现在很累,相当的不欢迎他。但我不得不让他进来,因为它是我的boss,安凯。
“桃之。”
“什么事?”我把他截在了门口。
“就不能让我进去么?”
“我做的东西有什么纰漏么?有没有引起什么不良后果?需要对客户作出解释么?总共应该赔偿多少损失?……”我想一口气把所有的事情都解决完。
“我说,你就不能先让我进去么?”
我放开扶着门墙的手,闪身给他让路。我想我该把所有的事情一次性解决完毕。在我离开公司,离开丽城之前。
“桃之,你对你的作品如此没有自信么?”
“……”
“那么你来的时候还雄赳赳气昂昂地说什么‘信不信由你’之类的话?”
我又换了一套茶杯,给他泡茶。这次不再是信阳毛尖。我换了绿茶,谈事情的时候,必须要头脑清醒。而绿茶,提神最为有效。
“桃之,你很迷人。”
“谢谢。”
“那么,可以交往么?”
“不可以。”
他不语。
我把玩着手中的茶杯,把手伸入到温热的茶水中,捞出内中的茶叶,不停的搓捻,蹂躏着。
“为什么不行?我不够资格么?”
“先说说,你哪里够资格。”
“……”
“啪!”我把茶碗倒扣在桌几上,起身向门口走去。任茶水顺着桌子流淌了一地。
安凯随我走到了门边。茶水依旧顺着桌子,嘀嗒嘀嗒的滴在地板上。讨厌!一会儿又要给芹茜打扫公寓了。
“我明天不去上班了,我辞职。”
“为什么?因为我刚才……”
“不是,我要回去了。回我自己的城市。”我打断他。可是,到底哪里才是我的城市,我也不知道。
“我的朋友有事,我必须回去。”我解释道“你今天不来,我也要去递交辞呈的。”
“知道了。”安凯给了我最简单的答复。然后,走掉了。
我拿着拖把,奋力的拖着地板上的茶渍。五点钟的时候,已经收拾好一切行李,躺在床上等芹茜。或许,我不该如此早的把东西收拾好,说不准,还要拖几天再离开也是不一定的。
五点三十分的时候,芹茜回来了。她的望日莲——我——桃之,要她帮个忙。很重要的一点,不该忘记。我让芹茜帮我查夭夭在离城时的一切动向。以此决定,她和随寂,以及浅情之间,我是否该插手,她们感情的事。芹茜说,只要一天就可以了。
第二天,芹茜帮我调出了夭夭在离城的所有情况,甚至还有回到落城的情况,一一打印了下来。她四处游历,人气真的很广。所以,一切也都颇为顺利。
从芹茜的资料中,我了解了很多:夭夭从火车上遇上浅情,她们住在一起。她还和一个叫oven的男人交往了一段时间,然后回落城。在落城,跟随寂和一个叫以侬的女人住在一起……
“那个浅情,据说经常来往于丽城和离城,在Ann Kay上班。”芹茜指着资料上漆黑的浅情两个字解释补充。
“我知道。她是我的同事,上午还来过一次。”
“喔。”
“芹茜,该跟你道别了。很舍不得。”
“我的姑娘要离开我了么?那么,在姑娘变成向日葵之前,该看看我的脸。”
“谢谢。可是你也没看我我的脸,我们彼此抵消。我的向日葵。”
谢谢你,玛丽阿姨。我心里暗自道。尽管想一直在一起,但你随风而来,必将随风而去。我无法挽留,只能放手。
芹茜在用另一种方式与我道别。她没有给我米兰·昆德拉,没有给我川澄绫子,她只想让我看看她的脸。然而,我拒绝了。以我的方式。
我给夭夭留了言。在BLOG上。至少,我希望她知道,我还活着。
山桃红花满上头,
蜀江春光拍山流。
花红易衰似郎意,
水流无限似侬愁。
BLOG的风格,被我改成了殷红的桃花。扑簌簌的向下落,落了一地。一个小女孩提着大红的裙摆,光着脚踩在铺满桃花的青石板上。背景音乐依然是河井英里的《If dreams came true》。往昔的曲子,一成不变的重现。
夭夭,我希望,你知道,我依然在某个地方,看着你。
落城。
我擦着浓艳的腮红,涂着厚重的深蓝色眼影,头发被发胶和着哩水造就的倔强而个性十足,坐在巧克力棕色的高脚椅上,抱着一把青黄的木吉他,一遍一遍的唱着:
All the leaves
Are brown and the sky is gray
I’ve been for a walk on a winter’s day
I’d be safe and warm if I was in L.A.
California dreamin’on such a winter’s
Stopped in to a church
I passed alone the way
Well I got down on my knees and I
Pretend to pray
You know the preacher liked the cold
He knows I’m gonna stay
California
Dreamin’ on such a winter’s day
All the leaves
Are brown and the sky is gray
I’ve been for a walk on a winter’s day
If I didn’t tell her I could leave today
California dreamin’ on such a winter’s day
California dreamin’ on such a winter’s day
California dreamin’ on such a winter’s day
“桃之!”我听到有人叫我,我知道是谁,也知道她身边跟着谁。我抬头,不是为了见夭夭,而是为了看看随寂的表情。很可惜,他依然还是没有想起我是谁。
浅情的戏演的很好。她随时配合着我的喜悦,我的惊讶,我的一举一动。让夭夭,随寂,任何人都看不出我与她之间的事实真相。她真是个可怜的女人,到疯了都不知道我同样在利用她。不过,我又相信,她也该是明白的。但她知道自己败了。所以,她只能寄希望与我。她知道,我不是个会就此结束一切的人。她在帮我制造机会。
后来,我背着夭夭去看了以侬和浅情。她们是真的疯了。这是我无法挽回的事实。或许,浅情的失心是由我造成的。因为我在一个上午把她的一切全毁了。但她依旧相信我。她只能相信我,别无选择。朵拉,你看着,我一定把一切做到完美至极。
我站在以侬病房的门口。那时,刚从浅情的病房走出来。
随寂在以侬的病房。他很惊讶的看着我,张大着嘴巴,似快要窒息。
我咯咯的笑着,喉咙里发出怪异的响声。直觉告诉我,他怕我。
“桃之。”先开口跟我打招呼的不是随寂,是以侬。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认识我的,但我知道,一定有什么东西——在以侬身上,有着与我相关联的东西。而那,正是我想要探知的。
随寂惊讶的看着穿着宽大病服的以侬。或许,他想不到,一个失心疯患者,居然还能认出谁来,而且是从未见过的“谁”。
我走到以侬的身边,随寂出去,然后带上门。到了这个时候,她依旧在我面前装好人。
“你认识我?”
“我只是听说过。但是有很多次,从很多人的口中。”
“……”
“我一直在想,你是个怎样的人。聪慧?睿智?狠辣?热情?温柔?体贴?不择手段?……”
“现在看来?”
“现在看来,你全部都具备。你在不同的人面前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并且不露痕迹。”
“那么,你为什么能一眼就认出我来?”
“因为熟念的气息。你身上,有着许许多多我留恋的东西。”
“我曾经向往着梦一样的海滨城市,看是现在,依然在内陆的灯红酒绿之中来回穿梭着。”我轻轻的吐出这样一句话,以侬淡淡的低下了头。正是我想要的效果。
“以前,朵拉说过的。很遗憾,她到死也没能如愿。”
“不要!不要说!”以侬突然抓住我的衣襟,摇着我,大声地喊道。“我背叛了她!我本来是为了复仇,才接近他的……”以侬几近发狂的抓着我的肩,拼命的喊着。
“我知道。”我轻轻的抚着她的后背,安慰她。本来,我已经知道了我想知道的,完全不必陪着她在这里发神经。可是,我放不下。毕竟,她是朵拉的妹妹。
“他害死了我姐姐,我想让他偿还,让他死。可是,连我自己也陷进去了。直到最后,我才知道,他同样骗了我。”
“我了解。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抵得住他的诱惑。甚至夭夭,如果我不出现的话,她也已经陷进去了。”所以,浅情才离得远远的,费尽心机站在冷眼旁观的位置,去调动一个又一个任何可以利用的棋子。
以侬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她在询问,询问我为何可以如此淡定从容如此洒脱。
“在很久很久以前,没有遇到朵拉以前,我就已经不再爱任何人了。所以我是个例外。”
以侬萎靡下去的的眼睛又重新亮了起来,充满希望的看着我。
“在你心里,是恨多一点,还是爱多一点?”我有点不忍心问她,我真的不想对她下手,但选择权在她自己。
“恨!”她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
我从包里掏出一个白色的小纸包,递给以侬,叮嘱她:“最后两个字,一定要是他的名字。”
以侬没有疯——如果有人亲眼目睹我们在一起的话。但我知道,她是真的疯了。如果她和随寂,和其他人在一起的话,她依旧会神志不清。她之所以可以如此清醒地面对我,只是因为我的身上有着她最为熟念的东西。失心疯的患者往往都是这样。
以侬死了,浅情也死了。在她们的水杯里有微量的As2O3。
水是随寂给她们的。她们近日的生活一直都是随寂在照料。而她们临死前,说的最后两个字,都是——随寂。
随寂,就这样理所当然的成了杀人凶手。判处枪决。
如果说,随寂没有死,他一定不甘守着以侬,浅情度日。他一定会回来找夭夭,我知道。他从来都是这样一个人——心安理得的抛弃旧情,眉开眼笑的接受新欢。
我又回去骗了夭夭。我不想把随寂真实的一面告诉夭夭。我把他讲成了一个重情的男子。或许,这样夭夭只会有些遗憾,否则,她会失望。
一年又一年,窗外的桃花开了又落,我逃离了又面对。但无论如何,一切都已经结束,变成了过去时。以后,我都会有平淡而安逸的生活,没有人再来打扰。
我提着大红的裙摆,光着脚,踩在铺满桃花残瓣的青石板上。妖艳的桃花扑簌簌的往下落,那美丽而脆弱的花树上,传来一段悠悠的歌声:
All my life so many times
I have dreamed that I could fly
Like a bird so proud and free
Where there are no boundaries
Soaring through the endless blue
If dreams came true
……
E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