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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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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作者能不能看到我写的,还是写出来,为了谢谢作者。
我收藏了这个文很久,但是一直都不敢看。放在收藏列表的第二位,放了大约两三个月。不知道为什么有点恐惧心理,好像小孩子吃糖。知道吃了就没了,于是特别的舍不得。这文又是我最爱最恨的CP,于是害怕自己看了这文虐的心肝疼,一直对自己的承受能力缺乏信心。看到这一步,才知道自己前些时候没有看这个文,有道理也没道理。
有道理是,真的很虐。看到孙权说,剜我眼我也要看周公瑾,聋我耳我也要听周公瑾的时候,忽然觉得周公瑾真可恨。其实爱渣权一点,并不是很难。可能一个女子的话,被人爱到这个地步,肯定会至少动心一下,或是怜悯一下的。但是周公瑾,真的就一点也不动心。他只是觉得自己很无奈,其实渣权更无奈。
还有那个,为了让周公瑾对他笑,很小的渣权吃了很多的点心的那一处,看得我难过了很久。每个小孩子可能都曾这样,为了讨好一个人,不遗余力。小孩子的爱最坦诚,也最卑微。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就用了最简单直接和最傻的方式,其实吃多少点心,周公瑾都不会多爱他一点。这么一件小事,周公瑾根本就不可能记得了。但是渣权一直都记得,那种因为一个笑容而拼命的感觉,一定非常美好而心酸。明知道没有结果,还是非这么做不可。就是因为爱的太深了,于是变得痴迷。妄想也好,只是因为痴心。人人都说渣权对嘟嘟是奢望,其实我觉得渣权一定是太清楚了,就是一场奢望。可是还是得奢望下去,还是要努力下去。不计代价后果的,最后变成了渣。挥剑斩情思这种事情,太多人说太多人做不到。我想要是给渣权一个机会重头开始,他还是这么选择,还是这么渣。也许他未尝不想对嘟嘟好,只是没有机会。
因为周公瑾把机会都给孙伯符,都给光了。
说实话,这个文里我并不觉得孙伯符多配得上公瑾。但是少年时光太美好,不可重复,不可代替。二十六岁之后周公瑾依旧有人爱,但是心境已经变了,爱不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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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了很久没看,也觉得自己胆小没道理。其实我看过很多虐心的耽美,不能说百炼成钢,也算把虐习惯了。但是习惯不来,因为自己本身也在纠结爱这种东西到底是否有因或者果。对一个人好,他不一定会回报。爱不一定得到等价报偿,有人怨愤,有人释然。渣权这个态度,我虽然不能认同,但是还是理解了。
因为爱的太过了,却是一场独角戏。自己尽心尽力满腔热情,人家只是看戏。不停的表演,演到自己都筋疲力尽了,所爱的人还是风淡云清。若是我,必定不甘心。所以放着脸都不要了,拼命也要抓着他,非要他回应一下才行。爱也行恨也行,总比看不见强多了。其实真心都在那里,只是不爱的人选择视而不见。
所以渣权,我很同情你。下辈子希望你第一个遇到周公瑾,第一个对他好,第一个表白。你不是不好,只是来的太迟。
------------------------------------------------------------------------------PS:我胡言乱语了好久,发现自己想说的都说了但是毫无章法,真的不好意思。但是谢谢作者,谢谢你这么长时间带给我的虐心和感动。完成了我关于权瑜一个恒久以来的执念,真心的喜欢这篇文,也真心的感谢作者你。还有那个土豆上的MV,看了好多遍,最后才掉下一滴眼泪。觉得自己是给渣权的一滴眼泪,这种人胜利永恒的,求而不得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