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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考完试回来,《情彀》便完结了。
      若不是西瓜后记提及“五年光阴”,想来我也已经记不得,是在哪个年岁于山百遇到那篇笔锋仍显稚嫩的“女驸马”。期间西瓜写来断续,文笔已见老练,人物亦个个跃然纸上,渐入佳境。去岁得知此坑晋江重开,复又寻来,权为惜琴。
      落笔只是轻笑。
      似乎,只为与这个红衣绰绰的绝世女子多些相识,为了看那婀娜身影,回首扬眉,微嗔浅笑,艳动春城,纤手微微抬起,便被那个她中意的人小心握住,一同走进烟雨蒙蒙的江南街巷。愿她获个良人,值得上她抛下虚名,河山。不管那人是苏诘,还是杨枫灵。
      无论是男是女,若有个人,为你抛下家国亲人,抛下身份尊严,抛下天理伦常,担着不忠不义不孝,甚至不伦之名,对你轰轰烈烈地来场千里追寻,你可会心动?应该会呵。若你也不过是个凡夫俗子,一副肉体凡胎;也曾寂寥悲秋,凄凄戚戚,唯把酒独歌,只道知已难觅。
      心动,可能是感动,天地茫茫,人世沉浮,仍有人怜你、惜你,愿为你化做和煦骄阳,化作旖旎月色,暖你心房,抚你安然,何其幸哉!亦或,是情动。苏子云: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比之世界,人如沙砾,匆匆而来亦匆匆而去,父母亲朋,不过是陪你走一段罢了,人,像是注定了形单影只。却仍要去寻觅。觅得个你也愿为他抛开一切,可以相濡以沫、携手共度的人。
      于杨枫灵,惜琴大概是这样一个存在。
      我带了太多个人的情感去感受她,甚至害了相思。
      此刻要叹声可惜。临到终章,那个在齐恒刀下仍一副傲世风华的女子,在两度失忆后,原本的形象竟显模糊起来,让人落寞的紧。即便,跨越千山万水,破除重重阻隔,她二人终可比肩遨游,践行皓首白头之约,我仍怀着几分惜琴党鲜有的遗憾。
      不可否认,结局被爱笙和怜筝抢了风头。

      先说怜筝吧。可以想象,西瓜写文的初衷,怜筝应是与枫灵相恋相知相守的人。
      最早以第一人称的叙事里,或者说,第一部里,我个人并不喜欢怜筝这个人物——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有个英俊潇洒的意中人,却不幸嫁给另一个女扮男装的女人。怜筝的设定带着各种狗血套路,虽不甚刁蛮任性泼辣,却带着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天真烂漫,那时我还颇为反感这种天性率真。不过,若论哪个人物塑造的最丰满、合理,定是怜筝。
      《情彀》的时间跨度长达十年,当初的妙龄少女若放在其他语境,该都是儿女绕膝了吧。一个人从十六七岁到二十六七岁,几乎可以说,他已经走完了最宝贵的青春年华。日月交替,光华飞逝,今日物不似昨日物,恰似赫拉克利特“万物皆流”的主张,人也必然是个变量。枫灵也好,惜琴、爱笙也罢,他们的个性却早在十几岁时便成型不动了。枫灵因秦圣清和杨尚文的死而生恨,故有天下谋;惜琴因以为苏诘死于枫灵之手而生怒,回南国与她决裂;爱笙因与枫灵日夜相处而生爱,真真爱上了女子。这些均是表象的“变”。枫灵的温文善意,惜琴的跋扈泼辣,爱笙的工于心计,他们最真实的“性”凝滞了。不管故事跨越了多少年,其中的时间感相当稀薄,十年光景竟似弹指刹那。
      怜筝不同。在不同情境里,西瓜都注重了身份转变对她的“性”上的影响。由帝女,杨悟民有名无实的妻子,杨枫灵的“义妹”,到惜琴来嫁后,二女共事一“夫”,杨枫灵死后成为“平逸侯”,再到其后国破兄瓮,再到帮枫灵恢复感识……这一切终于使怜筝一步步地破茧成蝶,由单纯无邪到忧郁困顿,再到绝心初定,最终成为一个内敛隐忍坚强的奇女子。
      正是因为从第二部起,对怜筝的塑造有这般发展,才引我关注起这个人物。第二部第三部中的微虐,想来有些桥段作者若不说明,别说是杨枫灵就连读者或许都看不真切,譬如她去学医,譬如她在入蜀路上的种种“反常”,当真让人觉得这个女子的可爱可怜之处,往往又平添几许惆怅无奈。
      再到尾声,怜筝又重新回到杨枫灵的世界中,我为锦官城中那一夜缠绵染了感伤,为流筝宫里齐恒背上那一枪震了心绪,为乡间粗舍中那一幕离别添了笑意——是啊,怜筝,你放下也好,不放也罢,冷暖自知,总不要再自苦了。那一刻,若你执意攥紧枫灵的手,告诉她惜琴的下落,她也再无理由放开了。
      或者,你又顿悟了一些?
      好女子,当如怜筝。

      最后,是爱笙。
      爱笙的结局我从未细想过,更料不到是这般,令人扼腕惋惜。
      杨枫灵于她,智彦于她,整个天下于她,不过“得到”二字。这其实并没对错之分,她只是把真正的、有欲望的自己藏得深了。漠北不似雁门关内这般文明满溢,反而有着望不尽的草原大漠,策马驰骋其上,该是多么快意逍遥。若不是自小国破家亡,若不是担着复国重任,即便她作为公主,也不过是关外一个爱恨分明的自在女子。哀其不幸,天命如此。相比杨枫灵的处境,复国,最残酷的地方在,由不得爱笙来做他选择,她解得是道死题。
      古往今来的当权者,最忌以好坏来述评。那些操帝王术之人,往往只有一个目的,“天下治”。天下是什么?大中国。自周天子始,这个概念便有了,故而帝王将相无不以“统一”为任。因此,爱笙作为个政治家,非但没有过事,功劳反而大滴很。她害了苏诘、秦圣清、杨尚文的性命,拆散枫灵与惜琴,从这个层面上看,成功的迫使枫灵造反。相应的,换个角度,杨枫灵不是信错了她,而是低看了她,她只是待她好待她善,却未有一刻真正了解她——以杨枫灵那慧智的心思,有她猜不透的事倒是怪了。
      至于杨彻与杨枫灵,又是一叹。
      爱笙是期待杨彻的。我想不到除了换了副男儿身,枫灵的心还能有任何改变么?其后苏醒过来的枫灵性情大变,全因命魂不全,若当真成了男子,齐了魂魄,又真会抛下惜琴,拦她墨爱笙入怀么?以爱笙的智谋聪慧,岂会不知。她不过是去赌罢了。以婚约、以智彦、以大民,诚如枫灵写册立诏书时所说,“凭着这些,这皇后之位便应该归她,只能归她。”
      只有枫灵复了大民,只有枫灵做了皇帝,才可以正大光明的做她的妻,甚至得到她的心。那便需要杨彻出场,一个宗牒上的男子,来让杨纪政传位。杨彻与杨枫灵,男女之别,仅仅如此,情已入彀罢了。
      归根到底,爱笙所图所谋,杨枫灵其一,复国其二,这二者是她要得到的,而天下,不过是个可笑的附庸品。可惜,枫灵爱的不是她。
      我非为爱笙喊冤。三女之中,只有她的结局最是苦涩,谁说她无报应?杨枫灵甚至对她一丝眷恋也无,便登车而去。休提什么右相田许,那人已将她芳心揉了粉碎,墨爱笙自此也不过是个无心之人罢了。有何欢愉呢?道是,广寒茕居,对饮无人,瀚海北去三千里,金楼碧瓦日月长。如此,而已。
      作为惜琴党,我无法怪爱笙。

      回望作者,西瓜,洋洋洒洒百余万字,写来着实不易。从行文风格及逻辑编排上,可以看到西瓜诸多改变与进步,亦可了解其难得的清明透彻,且,笃定是个真女子——大体只有女子,才能如此了解女子的个性,才能写出另一个女子细腻的心思,优柔寡断与坚毅隐忍。西瓜该也是极重情谊之人,通篇的女女、男男、男女关系,不见任何轻浮之处,即使帝王也均“安分守己”的只把倾心付一人。
      写作乃以本心为基,歌以咏志,文以载道,故能一发胸臆,引人共鸣。读《情彀》,仿佛已与西瓜神交多时(笑),这大概也是文字的魅力所在,抛开时间空间,将作者、读者、人物建起一道桥梁。乐见结局没有穿凿附会,亦感谢西瓜,为那三个令我心折的女子画上圆满句点。
      一家浅陋妄言,权作完结贺词。结笔之处,道一句西瓜莫怪,众粉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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