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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逢 你爱的人不 ...
我还记得第一次喝酒是林澈带着我,翘了课去了一家小酒吧。
那时我们也就十七岁,还在读高中,林澈下课来找我,站在我桌边俯视着我,就算是俯视,小脸也是高高地扬着,两只黑玻璃珠一样的眼球顶在下眼皮上,高傲的像只孔雀。教室里的喧闹声在林澈来的时候就全部湮灭,一双双眼睛或明或暗不约而同都在看他,包括我。
林澈是个漂亮的孩子,这我早就知道,作为一个男孩子长了这样精致的一张脸也不知道是福是祸,但是在高中生这种小屁孩的阶段,显然还是利大于弊的。女生的追逐,老师的喜爱,如同天之骄子一般。
他是我的发小,由于我妈妈和他妈妈是手帕交的缘故,我们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学,直到高中为止,直到我决定不遵守子承父业的规则,毅然地出国读书之前,我们整整纠葛了十七年。
林澈带我去的酒吧地方很小、人很杂,老实说当时我有些害怕,我觉得我成了坏孩子,我甚至想过要拔腿就跑,林澈嫌弃地看着我,嘁了一声,我立马止住了逃跑的想法。
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有够孬。
等到自暴自弃地喝了个底朝天,看着眼前的林澈已经重了影打了转,我明显关不住自己的嘴,一直在说说说,我的酒品有多不好现在的我多少也知道了,但那时,事后等我在林澈家醒过来,可是心慌得不行,唯恐昨天做了什么丢人的事让林澈不高兴,不过幸好,林澈一切如常,甚至还破天荒的给我做了早餐,让我受宠若惊。
那顿早餐我现在还记得:烤焦了的吐司、已经面目全非的鸡蛋角,以及唯一让我安心的一杯牛奶。
回忆突然被正中胃部的一脚猛踢打断,我咽了咽嘴里的血沫,趴在地上自嘲的想:那样一顿让人食欲全无的早餐,我现在竟然还想再吃一次。
无数棍棒向着我的身上招呼,我感觉身上全部骨头像是被车碾过,五脏六腑都裂开了一样。一股股的血水从胃里涌上来,我艰难地咽了又咽,不过明显赶不上涌上来的速度,一个不小心呛了血,我护着头,感觉快把心脏咳出来了。
“又是你这个中国佬,上次已经告诉过你了,再来捣乱就好好收拾你!”一个满身横肉的黑人狠声说,还不解气的又踢了两脚。
我索性把已经无法再吞咽的血水吐出去,费力地说:“我......要......见林澈。”
“Eric不会见你,你听不懂人话么?呸!”
“......我、要、见、他!”尽管已经有气无力,我还是不甘心的说。
“你这个Gook!接着给我打!”
我收回一只抱着头的手,握住了我眼前的一个人的脚踝,用最大的力气一拉,那人可能一时大意,竟被我拉了一个踉跄,他啐了一口:“shit!你小子找死!”
之后我只觉得后脑一痛,而后好大一股酒味,在失去意识之前,我猜——我应该是被人用酒瓶子开了。
你要问我为什么会被打,我猜你肯定知道这事和林澈脱不了关系。
我出国留学已经7年,今天已经二十五了,由于修的是法律,这个费时费力的专业让我苦不堪言,再加上在现在实习的律师楼里某个金毛衣冠禽兽的特意压榨,使得已经拿了JD学位两年的我,竟还迟迟无法下定决心去参加司法考试,执照什么的更是没戏。
不过我依然觉得这样也不错,在异国生活,拿着少得可怜的实习薪金,和金发碧眼的上庭律师Kurt每天忙中偷闲地插科打诨,竟也自在逍遥,更何况还有卡账上8个零的资金后盾,也曾想就这样过一辈子。
可是,上天可能都看不下去我过好日子,就在它如同玩笑一般带走了我父母生命之后的第7年,它再次送给了我一份黑色礼物。
就是那么一天,在平常就会下班的时间被放出律师楼,在平常去的速食店买了平常喝的咖啡,在平常都会走的回家的路上,对着一个个平常会寒暄的路人打招呼,在平常的车声、人声、鸟语声中,很不平常的看到了他。
我不会看错,那人是林澈。
心里说不惊讶是不可能的,这里不是中国那别墅区里两家之间的草地,这里是美国,他怎么会在这里?可还不等我打招呼,他就进了一间酒吧。我虽然已经成年已久,由于小时候的影响,对酒吧依然敬而远之,可这次又是因为林澈,我跟了进去。找了很久,才在一个角落的昏黄的灯光下看到他,说起来我们有7年没见了,心里异样的情绪还来不及释放,便冷了下去。
他在接吻。
林澈在接吻。
接吻不是问题,问题是他的接吻对象——是个男的。
缠绵悱恻,唇齿交缠,这是我在电影里才可以见到的那种煽情的法式接吻。林澈忘情地深吻着,下颌的线条性感完美,在灯光下打出黑白分明的棱角界限。
林澈很白,小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就算站在班里最漂亮的小女孩身边,也只有他才能算的上唇红齿白。加上黑玻璃珠一样通透的双眼,和他对视你会无端的自惭形秽,他的眼睛很干净,带着居高临下的漠然,女生们管这个叫酷,但是男生们在初始的惊艳后就会觉得耻辱,他们厌恶这种被人蔑视的表情,所以,林澈由于这样一双眼睛,从幼儿园到高中,哪怕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但真正的男性朋友,也就只有我一个。
我对于这点,多少有些沾沾自喜,虽然只是普通朋友,虽然我也因此多少受到了孤立,但我还是每天都为此独自幸福着。
我喜欢林澈,是那种男人之间涉及欲望的喜欢。是的,我是同性恋,但对象只限于林澈,在来到美国之后也因为孤独交过女朋友,但是喜欢的人只有林澈,我会抱着这份感情,结婚、生子、终老,但喜欢的人,永远只有有他一个。
这种感情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不记得了,别的男孩子都是梦着自己心爱的女孩子、或者喜爱的女明星时,把自己的睡眠中的第一次交出去的,而我的梦里却是林澈。
梦里没有什么旖旎的场景,也许有过是我忘记了,但是梦里只有一个画面我是记得的,并且一辈子也不会忘:林澈拉着我的手,弯起那双黑亮的眼睛,对我说:“若非,我也喜欢你。”
在搞清楚这个“也”字的存在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我喜欢林澈”之后,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处于不自然的状态,不敢去看他,不敢和他说话,不敢再提他。
之后就是那一天,离上课不剩几分钟时,我战战兢兢的坐在桌子前,命令自己盯着书本,告诉自己我是在学习,并不是刻意不去和林澈说话,直到眼前的阳光被一片阴影遮盖,直到我听到林澈的声音:“顾若非,去喝酒。”直到我抬起头看到不同于梦里的一双眼睛,冰冷孤傲。
我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我所介意的那些终究只是梦而已,而不管我的想法是什么,只要我不去说,他永远,也不会知道。那我还在惧怕些什么?
所以,直到我离开中国,我也没能把心里的话告诉他,所以,直到我离开的那天,林澈看向我的,还是那样一双冷傲的眼睛。
可是那样冷傲的一双眼睛,竟能和欲望之说沾上关系。
就在我目睹他和另一个男人接吻时,我看到了久别的那双眼,他的左眼被那个男人遮住,但他面向我的右眼却是睁着的,而且直直的看向我这边!
那只右眼有些享受的微微眯起,迷离里满是欲望的痕迹,不管他的头随着接吻的姿势如何的变换,他瞳孔的焦距也没有变化,一直锁定着我,我不能确定他是否真的看到我了,亦或者他根本就是因纵情而视外界都是一片虚空?
如果说我心里不失落,那一定是骗人的。原来,林澈不是不喜欢男人,原来林澈和我一样,只是喜欢的是不同的人。
我生生压下胸口翻涌上来的刺痛,扯扯嘴角,我这是在做什么?偷窥林澈和别人接吻?心里这又是什么感觉?失恋吗?我还赶紧离开吧,也许时间还不够,也许七年时间还不够我忘记他,下次再来找他,我就能平常的打招呼了,只差一点点,只差一点点……
可是脚还来不及动,我一直目不转睛看着的那只眼的神色却有了变化。黑色眼珠突然一颤,一阵恍惚之后,猛的睁大了,似乎是震惊,似乎是不可置信,而后一把推开一直搂着自己的男人。
我先是一惊,偷窥被人发现心里有些心虚,也有些失落林澈果然之前并非真的看到了我,又害怕自己得知他的性向会让他觉得为难,弯唇对他笑了笑,为了安慰他,也为了安慰自己。以前,在面对不知为何突然生气的林澈,我都是这样对他笑的,颇有些讨好的含义,以前每次这样笑后,林澈都会面无表情的别开脸,嘴里说的也是很不中听的话,但是我知道,他不生气了。因为我知道,这样心口不一的冷傲少年,才是林澈。
可这次似乎并不管用,林澈看到我的笑容之后,却深深地皱起了眉头。
少年时的林澈,无论对谁都是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我没有见过他笑,却也没见过他皱眉头,他哪怕对最厌恶的人也从不曾这样皱过眉头。
被他推开的男人似乎有些搞不懂状况,看了看林澈,又顺着他的目光看向我,目光转换中好像明白了什么,嘲讽的咧了咧嘴角,对林澈说:“Eric,怎么?让人捉奸了?”
林澈没有看他,垂了眼去拿桌上的酒。
那男人也不介意林澈的冷漠,反倒是起身走向我,用手托腮如同估物一样上下打量我,完事还挑衅的轻扯我的领带,也不松手,回头对林澈说:“Eric,你的审美也就这样?这算什么,你喜欢这种类型?”虽然是亚洲人面孔,但他的中文有明显的ABC腔。
“你误会了,我和林澈不是这种关系。”我本能般的否认。
从前的林澈不善言谈,确切说是不屑言谈,我就像是一个传话机一样,猜测他的心思,把他的话说出来,林澈并不反感,似乎这样正好解决了他的麻烦,我为此高兴了很久,很长时间里都对于我有这种殊荣而自豪着,哪怕被人说成林澈的跟班也毫不在乎。
可这次林澈再次皱了眉,握着酒杯的手指也狠狠收紧。
他不高兴了?多年不见,林澈和以前不一样了,我再也没办法猜出他的想法,他不喜欢我的亲近了?我看了看身前依然保持回头姿势的男子,看来我再也不是他唯一的男性朋友了。
“呵,他是谁?”林澈扬起那张比少年时成熟了许多却依旧精致的脸,“20年前是邻居,7年前是同学,现在,什么也不是。”
“well,我见你之前的男伴都是这种型,还以为……”说罢回头看看我,松了握着我领带的手,眼里是却不同于调笑的阴沉,“原来,只是个陌生人。”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从那间酒吧离开的,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的家。
我还没有问林澈他什么时候来的美国,还没有问他这些年过得好不好,还没问他很多事情,就被三个字“陌生人”打懵了。
现在回想那时林澈几次出现的表情,即使不愿承认,那确实是赤裸裸的厌恶。
我被他厌恶了么?
之后我像平常一样的上班,帮着Kurt准备上庭材料,去见证人和当事人,一切如常。只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少了什么。
“Honey,你最近怎么了,这样魂不守舍,就算拿了执照,我也不让你来我们事务所哦。”
我从材料里抬起头,不明所以。
Kurt一屁股坐在我的办公桌上,摇了摇手里的一叠文件:“这个,你给我的是下周上庭的案子。”
我接过来翻了翻,果然。
“抱歉,我拿错了,明天的在……呃……”我翻找着,该死,这桌子什么时候乱成这样的。
Kurt按住我还在找东西的手,用他只有在法庭才能看到的严肃表情问:“若非,你究竟怎么了?”他从来不叫我的英文名,在我告诉他中国人的英文名都是自己起着玩的之后,他就再也没叫过。平时都是用戏谑的“honey”来称呼我,在抗议无效以后也就由了他去,而他叫我的中文名字,这还是第一次。我没有教过他,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虽然发音带着老外常有的奇怪腔调,我却一点也不想笑。
而且,第一次,我有想要倾诉的欲望。
我说的时候,Kurt只是很安静地听,这和他在接案子之前听顾客发牢骚的样子差不多,需要诉讼的顾客大多有很多牢骚,婚姻问题,财产问题,在寻求律师帮助的时候,还是止不住要向律师牢骚一番。我并不知道其他的律师是如何对待这些发牢骚的客人,是阻止还是不屑一顾,但是Kurt一直是专心的聆听,如同那也是案子的一部分一样,那样安静的,和平常完全不同的……
“既然你这么喜欢他,当初不愿意告诉他是顾忌他是直的,那现在呢,还不想说?”这是Kurt听后的第一句。
“可是他觉得我们已经没关系了。”
“就算如此,你难道也不想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吗,你这样一味的逃避,只会错过一个又一个机会。”他嘟起嘴,三十五岁还像大男孩一样,“Honey刚来事务所的时候,就是像这样,像一只刚从母鹰翅膀下放出来的小鹰崽,什么都不敢放手去做,什么都不敢多走一步,本来以为这几年被我栽培的有些进步了,如今怎么又恢复原状了?果然,你不去参加司法考试太正确了。”
“那还真是感谢你的精心‘栽培’,先生。”我淡淡的笑开,说着惯常的取笑。我想,我也许应该拼一把。
Kurt仰坐回去,靠在椅背上,用手撩了撩额前金色的碎发:“不客气。”
再次去那间酒吧找林澈,我却连门都没能进去。
我被拦在了门外,并且在我执意要见到林澈之后,我还遭到了殴打。
在美国挨打很普遍,也许你走在街上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人打了一顿,原因就是你不小心撞了一下那人身边的女伴。哪怕讲究民主一百年的美国,如今的排异现象还是很常见,有些仇富排华的美国人会对华人实施暴力。
这些我早就知道,我过得小心翼翼,我会在不小心碰到人的第一时间道歉,尽量不去惹那些看起来很强势的黑人或者墨西哥人,永远保持低调有礼,因此在七年的美国生活中,我过的非常安逸,连口角也没有过。
可现在,我却被人打了,在酒吧门口,因为林澈。看来,我和酒吧还有林澈三者之间,还真有缘。
他们下手不轻,甚至是往死里打,但是却说:只要我离开并且再也不来找Eric,他们马上会停手,不然就打死我。我趴在地上想:也许今天真的要死在这了。
可是,林澈出现了,揽着一个男人的肩膀,倦眼惺忪的走出来,可能是喝多了,脚步有些踉跄。
我不再用手护着头,把头仰的老高,希望他能看到我,希望他能阻止这些人,希望他能对我说:这些都不是他的意思,他什么都不知道。可是他却再看了我一眼之后,毫无表情的走了过去。
他看到我了,那琉璃一样的眼睛在我身上停留了几秒,却如同看路边的垃圾桶一样,又别开了眼。
我看着他被搀扶着走到路边,被扶进车里,之后车驶离我的视线。
打手中有一个一脚踢上我的额头,由于没有任何防护,我被踢个正着,昏过去前我很想感谢他,如果他不给我这一脚,我真不知道我自己的心会被撕碎成什么样。
第一次发文,写的比一般还一般,存稿也不多,不过好在没有什么大志向,聊以为趣而已,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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