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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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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我的拳头差点就挨上我那位室友的鼻尖了,我恶狠狠地瞪着他。但是他却拉了我一把,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我从镜子里面能看到两位臃肿的女士一齐推门进来,并且疑惑地朝着我们看了过去。
我那位室友飞快从他自己的化妆包里取出一支粉色口红,递给我。
“你带了口红了吗,医生?”
我真想跳起来把他现在就撕碎!但是考虑到我们的工作性质,忍耐和伪装是必不可少的。我只好从他手里接过口红,假装对着镜子涂抹起来。这样从走道看过去,我和我那位室友看起来就像两位正在补妆的人高马大的淑女了。我不得不维持这种姿态,直到那些碍事的女士们从我们身边经过,去了里面的洗手间。
“对,就保持这个姿态,”我那位室友眼睛盯着镜子里的我,“你带好了枪吗,医生?”
“那是当然!”
我大声说,掀起我的裙子,得意洋洋地展示给我那位室友看。我穿着白色蕾丝的内裤和长袜,两把装满了子弹的左轮手枪分别别在了大腿两边的吊袜带上。
我那位室友眼睛不知道往哪里看好,最后他只好别扭地把视线投向别处。
“你是应该带两把枪,考虑到你那可怜的命中率,”Sherlock Holmes说话的语气变得严肃了点,“好吧,现在谈谈你那位神秘客人,我的好医生。”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觉得没有什么可疑的。”
“哪种程度?你知道我不喜欢你含糊其辞的说话。”
“他让我感觉有点儿奇怪,”我摇摇头,说,“他自称是一位从英国来巴黎独自度假的绅士,还暗示了他有良好的出身和丰厚的财产。与之相对应的是,他看起来确实打扮得很得体,细节之处显示他低调的富有,还能讲很漂亮的英国口音,最重要的是他看着我点了这里最贵的菜,眉头动都没动一下,但就是这些让我觉得奇怪。”
“你讲的第一句话跟后面的话之间逻辑关系不紧密,亲爱的。”
“得了吧,我可跟你这种神神叨叨的家伙不一样,”我从他手里拿走那支深色的口红,对着镜子为自己补了一下妆,我认为还是深色适合我的妆容,“我不需要什么脑补,凭的就是直觉和经验,Holmes。告诉你,我见过的活人和死人多了去了,所以我才觉得有点奇怪。只有那些没见过多少世面的人才会以为这些有身份的阔佬是贵族式的英国绅士,其实全TMD都是些粗俗不堪的混球。”
我那位室友噗嗤一声笑出声来,从我手上夺回自己的口红。
“能告诉我,你的推论吗,我的好医生?”
“他那种四平八稳的顶级作派倒更像一个优秀的男演员,架势太足,没有破绽,所以反而显得不真实,”我忧心忡忡地说,“所以我担心他是想来吃白食的,你知道吗?这顿饭的账单已经超过六百法郎了。我特别害怕在结账前,他找借口逃走,然后留我付账,这种骗术我们以前早就见识过许多,不是吗,Holmes?”
我那位室友转过脸来看着我,我得说他比我笔下那个欠揍侦探唯一优秀的地方就是,他可从来不敢对我的推论说半个“不”字。相反地,他每次都还要搜肠刮肚来大肆吹捧我一番。
“你的想法总是很有建设性,”Sherlock Holmes说,“至少符合目前所有的事实。在没有找到新的证据之前,这种考虑是完全可以被接受的。不过我相信万一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也总是能跑得比骗子还快的。另外,你的收获总是比我多,我的好医生,我一个早上简直是颗粒无收。”
“因为没有我,你就什么也干不了!你早上出门为什么不叫我起来,你这个混蛋。”
“我叫了你,你一动不动。因为你确实睡得像一条死鱼,还流着长长的口水。”
我那位室友一边给自己的脖子上扑香粉,一边夸张地做了一个张着嘴翻白眼的姿态。
我挑起眉毛来看着他,我猜他准是小心翼翼地将我们纠缠在一起的手脚分开,然后坐在床边呆呆地看着我。所以作为他说谎的惩罚,我把手伸进他的裙子里,狠狠地拧了他的屁股。他嗷嗷叫着,捂着裙子退后了一步,紧张地看着我。要不是因为先前那两位臃肿的太太又突然在镜子里出现了,我说不定就吻上我那位室友的嘴唇了。这种变化使我们俩只好继续对着镜子,假模假样地喷着香水。
“你知道吗,医生?”我那位室友眼睛盯着镜子,检查着自己的妆容,“我找到了昨天晚上亚森·罗平带我去看月亮的那间带温室的大房子,你准猜不出来那是什么?”
“某伯爵的别墅?”
“不,一点也不是,那是巴黎的一家报社。我伪装成清洁女工进去转了一圈,但我一点也没找到亚森·罗平留下的痕迹。另外,还有这个,医生。”
他说着话,视线却在往下,停留在他自己的胸口上。我迟疑了片刻,只好伸手进去从他的紧身胸衣里掏东西出来。我打开一看,画面上是两位绅士,一位眼神锐利,鹰钩鼻子十分显眼,另一位方下颚,留着络腮胡子,看起来特别像西德尼·帕吉特为我的小说所做的插图。另外我必须得承认,其实我那位室友不仅会拉小提琴,画画得也挺不错,至少比我强得多。
“我在巴黎时报和先驱报上都登了广告,假装自己是位旅店老板,寻找两位不慎拿错了行李的绅士的下落。而今天早上,我总算收到条线索,所以急急忙忙赶过去,”我的室友说,“要不是因为穿着裙子跑不快,我准能动作更快点。我去的时候这两个家伙正好出门。实话说,虽然隔了六七码的距离,但我看到他们时还是吓了一跳,因为实在太像你那本小说里的三流插图了。我悄悄地跟踪着他们,然后你猜怎么着,Watson?十分钟之后,我竟然看到他们进了巴黎警察署!我很想跟进去看一眼,一位年轻的热心巡警立刻拦住了我,我真忘不了他那尖酸刻薄又彬彬有礼地语气,他说‘女士,对不起,虽然在巴黎贩卖身体是合法的,但像您这样特殊类型的,最好还是等天黑透后在拉丁区做做生意。’”
“好吧,”我低头看着他,“你现在有什么结论吗,Holmes?”
他睁大眼睛看着我。
“不。”
当他这样回答我时,我知道他的潜台词是“之前还有十个可能性,现在只剩下三个”。他把手放在我的胸口上,告诉我:
“你要小心。”
他这句不合时宜的话像踩到了我的尾巴,我暴跳如雷。
“你才需要小心,蠢货!”
接着我抓住他的胳膊,将他拉近我后吻了他,他不得不踮起脚来回应我。这种时候我们两个人同时发现了一件很棒的事情,那就是用同样色号的口红,你绝不用担心亲吻时会弄脏妆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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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提着自己的化妆包,昂首挺胸地回到我座位上时,那位神秘的卡尔·卡特先生还坐在我对面,我看着他蜷曲的头发、单片眼睛和络腮胡子,空气中弥漫着香丹葡萄酒的浓郁香气。要是我的鼻子像我那位室友那末灵敏,我说不定还能从香气的掩盖下闻到胶水的味道。我那位室友告诉过我,那就是伪装的味道,因为任何道具都需要用特制的胶水来连接到面孔上。
——你要小心。
我想起我那位室友对我的忠告,我拿起银勺子——Sherlock Holmes告诉我可以这样做,我能从凹制的反光里看到我那位室友坐在我的斜后方,他的身影在勺子里蜷缩成粉红色、小小的一团。
——你才需要小心,Holmes,我对着我那位将身影映在勺子里的室友说,你必须得向我保证。
我紧张地看着侍应生将这顿账单递给坐在我对面的卡特先生,由于我忍不住多点了一瓶酒,现在账面上的数额已经超过了七百法郎。出乎我推论之外的是,他既没有找借口逃走,也没有对我的挥霍表示不满。他从怀里取出支票,并且大方地给了侍应生不菲的小费。接着他站起身,热情地邀请我陪同他一起在巴黎转转,我马上故作矜持地答应了他。卡特先生像个绅士一样挽住我的胳膊,带着我离开了梅特尔大饭店,台阶下停着一辆装扮华丽的马车。当我坐上马车之后,我打开粉底镜,我能从镜子里看到我那位室友正急急忙忙地从饭店赶出来,接着连滚带爬地摔下了台阶。载着我和卡特先生的马车已经徐徐开动了,但是Sherlock Holmes没赶上后面第一辆马车,这个笨蛋穿了裙子和高跟鞋后就是跑不快。紧接着车辆一个转弯,我那位室友就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了。
“您知道图卢兹伯爵著名的黄金长廊吗?”
我迅速地关上粉底盒,抬起眼睛,望向坐在我对面的卡特先生。随着马车的疾驰,整个车厢微微摇晃。
“我当然知道,”我假装毫不在意地说,“它现在是法兰西银行的一部分了,不过听说每周三下午它会开放,供给游客参观。”
Sherlock Holmes问过我,如果是我的话,打算怎么去抢劫一家银行,实话说我不知道,因为我从来没打算从配备着齐全的保安、三层钢铁门、和德国汉默斯兄弟出产的新型密码保险柜里拿走一棵宝石圣诞树,尽管它价值十万法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