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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狼神末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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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神!
三年前警方开始通缉的要犯。
他生于贩毒世家,从小被培养成杀人不眨眼的组织掌舵人。十三岁就开始接触家族事业,十五岁开始,手上就握着军火走私,贩毒等重要的犯罪业务。
警方将他列为通缉重犯,特别组织了专案组对他一路追捕。
可是狡兔有三窟,狼神的替身却不止三个。没有人知道自己是否见过真的狼神,就算是他的交易伙伴见到的也很可能只是替身。警方放过不少暗线,也抓获过三个“狼神”。可这三个都是替身。
这一次,重案组得到了可靠消息,狼神将亲自接收一批走私军火,时间地点非常确定。刘队率队抓捕。“狼神”异常狡猾,临危而动,警方费尽心机才将他逼到了往生崖。
这狼神当然就是方庸。
只可惜,方庸当然并不是真正的狼神,方庸只不过是“大少爷”。
方庸原本就没有名字。他是个孤儿。在街头与狗抢食活下来的肮脏小孩。
直到遇到黄爷。
黄爷是个一脸和气,满脸皱纹的老头子,如果不是他脸上那道触目惊心的伤疤,方庸觉得他就是庙子里笑呵呵的迎门佛爷。
方庸七岁的时候,被另一群饿饭的孩子群殴,再也没有力气和狗抢食。那是个冬天,接近春节,天空飘着雪花,有家的孩子们穿上新衣,拿着烟花欢喜的准备过新年,空气里有烟火的味道,还有煮腊肉飘出的香味。
方庸裹着一件从垃圾桶中翻出来的破棉衣,蜷缩在墙角,饥寒交迫,伤口流血,恶疮流脓,他感觉自己的意识已经开始模糊,死神在向他招手。
黄爷的鞋子是帅气干净的黑色皮靴,落到方庸面前的时候,方庸身子不由得抖了抖,心里已经做好了被这双漂亮靴子一脚踢死的准备。
那一脚没有下来,黄爷弯下腰,左手里是一块烤得香香的面包,右手里,是一杯刚刚从奶茶店买来的,还在冒热气的奶茶。
方庸怯怯的抬头看他,他的裤子笔挺,大衣帅气,花白的头发整齐,一张满是皱纹的脸上挂着和气的笑,像佛爷。佛爷的脸上有道疤,陷在深深的皱纹中。
黄爷带走了他。当然,那时候,他还没有名字。
黄爷说:“从今天开始,不用再忍饥挨饿与狗抢食,今天开始荣华富贵享用不尽,今天开始,你的名字叫狼神,小名叫七仔。”
方庸开始有了身份,一个替身的身份——狼神的替身。还有一个不固定的编号:七号。
狼神的替身有七个,随时在学习,文化、枪法、搏击、礼仪、金融……当然也随时准备着去死。
这七个人中最厉害的一个叫大少爷。
方庸十四岁的时候,当上了大少爷。虽然没有上过正规的学校,却已经读过很多书,虽然还是稚气的年龄,眼睛里却已经有了睿智与果敢。
替身什么也不用做,只需要享受荣华富贵,然后在必要的时候去死。这是对黄爷的报答,是命!方庸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了。
不过这比在街头等死好一万倍。
方庸很满意。尤其是在看过那么多恶势力的倾轧之后,他对自己的死更满意。如果在去地府之后不用上刀山,下火海,那方庸觉得老天对自己简直太好了。
银光闪过,地狱来临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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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天明,刘队率队下悬崖寻尸。
悬崖下,方庸的尸体被一处尖利的乱石洞穿腹部,血肉模糊中,肠穿肚烂,骨节碎裂。他的双眼似乎被一种怪兽挖走,乌黑的血已经凝固,独留下两个黑洞洞的眼眶!说不出的诡异。
拍照取证,白色裹尸布收拾残局。刘队抬头望向天空,一抹银白的光线在天际留有一道尾痕。三年追捕,狼神殒命,一切,尘埃落定!
而这个时候,方庸也醒了过来。只不过,睁眼,就是另一个世界。
天空灰暗低沉,空气里有炽热的尘土味道。怪异的小合唱声音苍老,低沉中有着玄妙的节奏:
沉睡吧,纯净的生命!
神的怀抱将向你敞开,
当你闭上你的眼,
当你离开你的身体,
神的荣光将再次降临,
狼城的少年,
投入神的怀抱,
用你赤诚的心,
奉献给至高的父神,
他从不曾抛弃,
从不曾远离,
只是在天空中俯瞰我们艰难的前进,
这是父神的考验,
这是生命的洗礼,
狼城的少年,
不要害怕死亡,
不要恐惧黑暗,
父神就在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