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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第四十四章 ...

  •   “小兔崽子,这么大的事,你就这么悄么声儿的唬弄过去,还反儿了你呢!”
      林诗恬气坏了。几个月前,林家小五同学跑到大家面前宣布,已经找到今生最爱,而且不管大家什么态度,她是绝不悔改。
      待弄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全家倒是没什么太大的反对意见。
      老爷子完全是放牛吃草,按人老爷子自己的话说,叫什么“儿孙自有儿孙福”。反正他林家人丁兴旺,也不缺人养老送终。
      自己和老三在时尚圈里混的日子也不少了,对此也没啥好大惊小怪的。只是可惜了,莫英茜那么好的小姑娘,平白便宜了小五,算是小五点子正,也不知是用了什么手段蛊惑了人家。不过看小五那傻样儿,傻得幸福样儿……
      倒是大哥二哥想得要多些。
      大哥是我们这群人里首先或是唯一一个想到“关键问题”的,就是:合不合法。人说了,日子是自己的,但也别过的遮遮掩掩、躲躲藏藏的,得不得到承认是个大问题,不为自己想也该为对方多想想。见不了太阳的东西迟早要发霉的(原话)。
      二哥混医生的,首先想的是,嗯,如果孕育不了下一代,也就不存在遗传病的问题——这年头养个孩子不容易,可得优生优育。KAO!当爹的人都这么嚰叽。
      林珊蕾最后也不知道和小五说了什么,小五那脸红的跟番茄似的。后来我私下向林珊蕾打探,甚至为此签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林珊蕾才把她当时的话告诉我,还警告我不许入第四个人耳——如果在具体操作上需要什么技术支持,她提供全套服务,免费体验版。
      刚开始我还没反应过来,等我反应过来——好你个林珊蕾,为老不尊,你这不是教坏小孩子吗?好歹你也是有家的人了,怎么思想还是这么五颜六色的呢!
      而我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林家的光荣传统没有在我身上体现。话说这个光荣传统,凡是林家人,都会有,继承并且发扬光大。啊?你问是什么光荣传统?咳,还不就是——护短!超级护短!(私下里,那叫一个汗颜!)
      这次,我没自动自觉的护着自家人,反倒第一时间想到莫家小孩亏了。小五脾气怪,人又懒,身手还好,好怕会发生家庭暴力地说,那样子的话,莫家小孩就亏大发了。不过想一想,自己有点杞人忧天了,小五对自己人好的……有些不像话……更何况,是她想相对一辈子的人。虽然我们家五兄妹五种性格,但有不少地方还蛮一致的,除了之前所说的光荣传统,还有就是,从一而终,不分男女,要么不结婚,结了婚就会相亲相爱一辈子,这方面是宁缺勿滥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林亦风到现在三十好几了还一个人到处晃,我也奔三的人了,还东跑西颠的——因为没遇到那个能让自己定下来的人。
      而这个林小五……
      前几天,我来海城采风,顺便打算黑她一顿,怎么算她也是地主,尽个地主之谊啥的,黑一顿没差了。好死不死的让我一眼就看到她左手无名指上那枚指环,闪亮闪亮的,和以前戴在中指上的那个不一样,绝对不一样。而且无名指,那是随便戴的地儿吗?莫不是,她背着我们大家偷摸儿把事儿办了,那还了得?
      “呵~~被发现了。”林泊有些促狭地看着林诗恬:“发现了就发现了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时机成熟应该的嘛。”
      林诗恬气得忿儿忿儿的,最不满的是,自己竟错过了这么精彩的环节。可是——“你们只是和那耶稣同志吱了个声儿,就完事儿了?”
      “有神父的,而且我都跪下了。”林泊强调自己并未马虎处理。
      “可是,你不觉得,你这样太委屈英茜了?人家还是小孩儿时就让你霸上了,还跟你耗了这么多年,你好歹得给人一名分吧。”林诗恬怀疑小五什么时候粗心到这份儿上了。
      “名分?那玩意儿多少钱一斤?”林泊不知道什么时候阿四变得这么俗套。
      “名分是不值钱,可你希望她是被认同、被接受、被承认的吧,就这么不清不楚的算是怎么回事啊?”
      “这样啊……”
      林泊觉得,要真是这样,那问题就严重了。虽然林泊从未可以隐瞒自己的性别,但莫小英茜的同事还有大部分的朋友几乎都以为自己是男生,而自己从未解释过,原来以为是自己懒得解释,现在看好像不是那样,自己是在刻意回避这个问题。无论怎么,林泊还是害怕有另类的目光注视自己的莫小英茜。也这是因为这样,才刻意忽略,任由大家曲解自己的性别问题。
      是啊,的确是个问题呢!

      打发走了林诗恬,林泊这几天中了邪似的拼命工作,直把半个月的工作差点让她三天就搞掂了。
      思前想后,豁然开朗。林泊终于不再自己和自己较劲了,心情甚好的结果,是林泊又煮了一桌子的美食等着莫英茜下班——又是一顿烛光晚餐。
      这阵仗反倒令甫一归家的莫英茜吓的汗毛倒竖,倒不是说林泊的手艺差,恰恰相反,林泊正经有几道拿手好菜,只是平日里煮的少,并且就算是煮也鲜少这么大的阵仗。话说上一次此类情况的出现,是林泊知道自己被人陷害,设计气跑莫英茜的那次,所以也难怪莫英茜那么大的反应——谁知道林泊这次又抽的什么风。
      莫英茜反常的反应也吓的林泊一楞一楞的,待她反应过来,也吓了一脑门子的汗——的确,是挺吓人的。

      “嗯,是这样,我觉得我们,我们应该对未来有个计划,或者叫规划也成,就是,我的意思是说,我们今后的发展,还有,那个……”
      酒足饭饱之后,面对莫英茜探寻的目光,林泊吭哧瘪肚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正在林泊满头汗的措辞的时候,莫英茜反倒有所领悟。
      “你是不是要问我将来的打算?”
      “嗯。”林泊偷偷抹了下额角的汗——不止是这样。
      “我也正在考虑,我想考研。”事实证明,通常情况下,莫英茜要比林泊有更好的领悟力与表达能力。
      “考研?嗯,考研是好事,而且适合你,挺好的。”林泊在不知不觉中将主动权移交给了莫英茜。唉,被动的个性实在难以改变。
      “那么,你呢?是不是也有了什么打算?”
      “我,我想回家,回奉城。”林泊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有了这种想法,只知道想到时,这念头便像生了根似的扎在心里。
      “之后呢?”一起这么多年,莫英茜怕是比林泊自己更了解林泊,她认命的了解到一个事实——林泊有时候很被动,很不坦率,是要逼、要打才会走的毛驴。
      “英茜——”林泊舔了舔嘴唇,直视着莫英茜,太过认真的表情使得林泊的目光海一样的深。伸手握上了莫英茜的手,莫英茜感受得到那份紧张,又是汗浸的手心,和那让自己微痛的力道……
      “英茜,为我,穿一次婚纱!”林泊厌恶自己此时的不爽快,她希望自己能像土匪一样直截了当的告诉对方:跟老子回去,老子保护你一辈子。可是,可是,林泊不敢,就是不敢。
      莫英茜的心“咚”的一声——她知道,她竟然知道。本以为自己不说,林泊笨笨的不会猜得到,而且她那超常的反射弧……只是这个看上去呆呆的林泊,早就知道却装作若无其事,傻傻的拙于表达自己的情感。还好,她遇上的是自己,但凡换个人,怕是永远也听不懂林泊没头没脑的话,永远也搞不清楚她这个笨蛋吧!
      莫英茜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含笑的嘴紧抿着,那沾了红酒的唇即便是抿着,也分外的诱人。
      莫英茜向林泊招了招手,林泊便像小狗一样听话的过了去。
      此时的莫英茜像极了诱惑夏娃的那条蛇,她贴着林泊耳朵吐气如兰:“教我个方法,怎么,诱惑你…——”
      “你已经成功了……”之后的话淹没在两唇之间。
      躺在床上的莫英茜大脑中只余下一个念头——爱上林泊这么笨的人,自己会好辛苦的,还好,甘之如饴。
      拥着莫英茜的林泊完全放弃任何思考,只知道眼前的妖精最懂得如何诱惑自己,而自己也心甘情愿当她的俘虏,怕是永远也逃不掉了……

      几天后,林泊莫英茜举行了一个小小的婚宴,与会者都是二人的家人以及熟识的朋友,大家在祝福二人的同时,都被当天二人的衣着震撼了——中国传统的大婚喜服。莫英茜还好,传统的红色让她透出平日里难得一见的奔放的喜庆之气,而林泊,呆头呆脑的穿着宝蓝色的长袍马褂,带着瓜皮小帽,还有那仅限于新郎的幸福的傻笑……

      直到送走了所有亲朋,林泊也没合上笑的嘴,高兴是藏不住的,也不需要掩藏。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林泊觉得有必要知会一下在填肚子的莫英茜——
      “莫小英茜,要不,以后你就叫我小五吧,家里人都这么叫的。”
      “噗!”莫英茜很不文明的呛到了。
      “怎么了?慢点儿吃,不和你抢。”林泊轻轻拍着莫英茜的背。
      “没,话说800年前——”莫英茜没忘了说话。
      “大闹天宫是吧?”
      “那是500年前,我说的是800年前,有一老掉渣的电视剧,叫什么《**奇缘》的,里面有一个叫五郎的,和你颇为神似。哈~~”
      “拜托,那是个太监好不?”
      “那是一多帅气的太监啊。我就稀罕他那耀武扬威,指点江山的样儿。”
      “恐怕你要失望了,你老公我呀,压根儿就没那志向。”
      “呸,谁是你老婆,臭美。”
      “就是臭美,你能奈我何?反正我是赖上你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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