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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相遇 ...

  •   今天,临出门之前,我的右眼就一直跳。真是不好的征兆,于是我一天都小心翼翼的。终于让我熬到了放学,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噢,说了这么多,忘了作自我介绍,我就是李纤晗,正在念高中,有点胆小,有点冲动。话说回来,我正Happy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只见眼前人山人海(有夸张嫌疑)挡住了我回家的去路,于是我奋不顾身、勇往直前的挤了进去(其实也没用我挤,人群就自动分开了),于是我来到了“战地”最前沿。
      我只不过是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也没想来到最前沿啊!要知道站在最前沿看热闹是很容易遭受波及的。正当我努力向后缩的时候,围观的中心--一栋高层建筑物里走出一个劫匪打扮的人,手里还端着小型冲锋枪,正向人群中巡视。我一看情况紧急,退又退不回去只好抱着头蹲在了地上。一阵嘈杂过后,我偷眼抬头一看糟糕:警察包围了我,可是我什么也没干呐!难道我刚才的行为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脸?还是现在连看热闹也犯法啦?正在我百思不得其解时警察把我强行架上了警车。我虽努力挣扎,不果。无奈之下我来到警车上,一个长得像圣诞老公公且肩上的星星豆豆明显比其他人多的人,开口和我说话了,他的声音很慈祥,但内容却是晴天霹雳。谈话的基本内容是:几个绑匪抢劫了运钞车之后,和武警发生了枪战,现在他们躲进了这栋大楼,并劫持了一户居民。
      劫匪在和警方交火时有一劫匪受伤,需要医疗物资。和警方交涉后,提出条件:即派一名非警务人员来送医疗物资,而为避免警方假冒运送物资的人混入,他们只允许一个人进入大楼,而且这唯一的一个人也要由他们来指定。否自那户居民的安全他们将不能保证。不幸的我,在绑匪出来选人时,表现出了被绑匪所欣赏的,胆小怕事的一面,所以被选中了。在我弄明白原委之后,我提出了坚决的,严肃的,反对意见。被一一驳回,理由不外乎是:人命关天(难道我的命就不是命吗)、党和国家的利益等等(不知道这与党和国家有什么关系),总而言之一句话,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我申请一把手枪,说什么不会使用会对自己造成伤害连。连我申请穿避弹衣的要求都被驳回了,说什么穿避弹衣太明显了,会引起绑匪的怀疑,制造更大的危险。最后我只申请到一把匕首,捆在了小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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