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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听他这样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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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他这样说,他露出了一个纯粹释然的笑。离越既然这样说,那就是真的不用担心了吧!
第二日,拂晓离越德瑞还有史密斯坐在一起吃早餐。
史密斯也不知被德瑞怎么收拾了,整个人蔫蔫的。不时怯怯地偷看德瑞。
德瑞心下得意,却又竭力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十分可爱,离越和拂晓心下好笑。
史密斯初来乍到,对古代的食物也很感兴趣。早餐是鱼片粥和水晶饺子,既美味又精致,史密斯看着都有些不忍下口。
“这是德瑞特地弄的,你多吃一点。”离越对拂晓柔声说。
德瑞原本有些奇怪主子怎么点了鱼片粥,根据多年相处的经验,他知道主子并不喜欢吃鱼。看主子这副殷勤的模样哪还有不明白的。心里有些酸溜溜的,自己在主子身边伺候了这么多年也没受到过这种殷勤对待。
真不知拂晓上辈子积了什么福这辈子让主子这么死心塌地。
“来,德瑞,我帮你盛粥!”德瑞看到史密斯一副狗腿的模样,心情好了不少,昨天被修理惨了,今天见他就像老鼠遇到猫,要多乖巧有多乖巧。
这小子!
拂晓自然不知道德瑞心中的怨念,他只是觉得今天的粥格外香,吃得心情愉悦,就连看那个诋毁他的美国人也顺眼了许多。
离越偶尔投在拂晓身上的目光柔和。
史密斯初时有些拘谨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但他生性活泼大胆不拘小节。看他们一个个吃得津津有味,口中不断分泌唾液,很快也不客气地大快朵颐起来。鱼片粥新鲜爽滑,香嫩可口,他吃得很痛快。然后颤颤微微地拿起筷子,虽然母亲是中国人,但母亲却是个厨房破坏者,因此家里都是由父亲做西餐,吃中餐的情况少之又少,筷子自然是不怎么会用的。掐着两根竹筷,他羡慕地看着把一双筷子挥舞得龙飞凤舞轻松无比的德瑞。
德瑞同情地看了他一眼:“心道哪里来的野蛮人啊!连筷子都不会用!真可怜~顿时善心大发,用公筷夹了一个水晶饺给他。水晶饺皮薄如翼,很容易就会破皮,夹的时候要格外小心,否则很容易出糗。德瑞从小被当作贴身仆从培养,伺候人的事没少做,加之武功高强,夹一个饺子不在话下。
史密斯几乎要感激涕零,好人哇!
离越和拂晓微微一笑,德瑞还是很心软的。昨日那样咬牙切齿,今日却替他布菜。
史密斯直接把碗里的饺子扒到嘴里,哇!好美味啊!古人真是幸福~现代的食物像是蔬菜啦水果啦都是营养饥饿,淡而无,古代未经污染的食物,是现代无论什么烹调方法都比不上的。这里的美食真是享受啊!
“公子,有人要我带封信给您。”一个小厮模样的人送上信封一个。离越接过,扫了一眼,面色不虞。
“主子,怎么了?”德瑞问。他一向最先发现主子的情绪波动。
离越冷哼一声:“阴魂不散!”
拂晓有些好奇,“是谁啊?”
离越脸色不好,道:“只是一个不相干的人。”
*
早春三月的临城处处风景如诗如画,春意盎然,清风送爽,万花锦簇,十里飘香。临城之内处处繁华,热闹非凡。
离越却带着拂晓往那背离繁华之处而去。虽不及闹市的花团锦簇,这里别有一番清幽宜人,使人宁心静气。拂晓嘴角一直挂着笑,神态之间很是欢欣,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喜欢这里。
离越看了他一眼,眼中有一丝黯然,也有一丝释然。原来他连死也念念不忘此处,是因为他真的喜欢这里……只是因为喜欢这里!
当初他问拂晓:“倘若我先遇到你,一切又当如何?”
拂晓沉吟良久:“缓缓道,没有如果。”
然后是一场离别。
等自己找到拂晓的时候,看到的是与毅宣相拥的场景。
没有如果……果真是没有如果!因为命运即是如此安排,你无从反抗!
发觉自己又开始钻牛角尖,马上甩甩头,把握现在才是最重要的!不能总是纠缠过去!
“离越,这里真好,真美!你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想不到临城这样的地方也会有如此仙境!要是可以一辈子都住在这里就好了。这里很适合养老啊!”
的确很美,高大的落叶乔木参天而立,各种花草围绕着树木生长着,偶有蜜蜂辛勤而至,更添趣致 ;离越微微一笑:“喜欢这里吗?这里叫木桐山,梧桐夜雨,很美吧!”
“很喜欢太喜欢了!”拂晓像个孩子一样笑着,翩翩起舞。
离越静静看着他,心灵前所未有的宁静、满足。
“我们可以在这里盖一座竹屋,再养上一些小动物,还可以在附近种一些草药、花草……”拂晓已经开始憧憬了。
“嗯,再建一座亭子,这样你就可以在夏天坐在那里弹琴,偶尔悠闲地看看书……”离越也开始设想,他闭上眼睛,把语言转化为脑中鲜活的场景。
迷人的春风温柔得令人昏昏欲睡,加上心情轻松,离越竟真的睡着了。
雅致的竹屋里,老人躺在摇椅上微闭着眼睛,神色安静。忽然一道闪电,照得天地一亮,半睡半醒的老人真开眼睛。“怕是要下雨了。也不知会不会打雷。”老人自言自语着。
话音刚落,像是要回应老人的话语似的,惊雷炸响,接着豆大的雨点落了下来。老人看了一眼天,神色闪过一抹哀伤。
“又打雷了,我还是过去看看你吧!”也不知这话是对谁说。
老人打着伞,脚步有些蹒跚地穿过院子,来到一个冷寂的房间。这个房间没有床也没有桌子、衣柜、椅子之类的家具,空泛得让人心慌。只有屋子正中间那个光华流转的水晶棺让人不容忽视。
老人爱怜地抚摸着水晶棺,低低地道:“瞧,你还是这么能睡,外面雷声那么大也没能把你吵醒。上次雷雨的时候你就睡下了,都过了几十年了,你怎么还没睡够呢?”
水晶棺晶莹透明,可以看见里面安详睡着的绝色青年。明明死去多年的青年却如活生生的一般,绝色姿容让光华流转的灵物水晶棺都黯淡了许多,让人再移不开眼。
老人神色充满痛苦和孤寂。
一阵晃动,离越倏的睁开眼,就看到拂晓有些焦急的容颜。
“你怎么了?是做恶梦了吗?”说着掏出手帕,道:“看你满头冷汗,擦擦吧。”温柔的擦拭起来。
离越心底一片柔软。
*
德瑞和史密斯在客栈里大眼瞪小眼。
德瑞心里委屈:“主子真是见色忘仆,居然丢下我就跑了。”
见史密斯不由有些迁怒,道:“你怎么还赖在这里?我们同你非亲非故,难道还要我们养你不成?”
史密斯委屈道:“你以为我想呆在这里啊!”德瑞尖刻的话让他心底很受伤。“我走好了!我也是有自尊的!才不稀罕你们!”
德瑞话一出口就后悔了,那口气真是太幼稚了。他什么时候变这么幼稚了?居然说这种无谓的话!果然出了皇宫,人就变得轻浮了!
德瑞自顾自感叹之时,史密斯真的跑出去了。他就不信,自己一个现代人难道在古代会活不下去么!
初来乍到,史密斯对古代生活有很大好奇心。若不是离越说这里是三国交界处,最多是非,他又有夷族人的特征……这里许多百姓是仇视夷族人的。若一个人贸然出去很可能出事,所以只能无所事是地呆在客栈。但是现在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都被赶了难道还死乞白赖地留下来吗?
他也是有尊严的!
史密斯抬头挺胸地就要推门出去。
德瑞斟了一杯茶慢慢喝着,凉凉地道:“慢着,要送死的话你就出去吧!”
史密斯的身形一僵。
德瑞看也不看他僵直的身体,继续说风凉话:“夷族人曾经在临城烧杀掳掠无数,临城人对夷族人恨之入骨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两处人简直有不共戴天之仇。你真的要出去,不怕被他们活活烧死以平民愤?或者剥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拆了你的骨,让你生不如死?”
史密斯像机器人一样僵硬地转动脖子,挤出一个虚弱的笑,咽了咽口水道:“真、真的?”
德瑞似笑非笑,看着他:“你说呢?”
史密斯一激灵,马上忘了自己的尊严。讪笑着,“呵呵,我还是和你呆在一起比较安全。你看,你一个人也很无聊是不是?我也不是很一无是处啊,我很会讲故事的!”
“哦?”德瑞对他如此不经吓表示鄙夷,长得人模狗样的,一点男子气概也没有!看了一眼他被吓的苍白的脸,也不再为难他,有些感兴趣地道:“你们那里是什么样的啊?怎么会养出你这种胆小如鼠的人?”
史密斯默默扭头,心里那个泪啊,爷哪里胆小如鼠了?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好不好?谁让这是一个如此让人没有安全感的时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