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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 今年南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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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南方的冬天似乎比往年来得都迟,虽然还是那个时候立冬,却是到了12月人们才开始陆续穿上薄薄的一件棉衣,气温都也不是突然地骤降,只是起了点冷冷的风。
风势也是渐渐地变大却还没到暴风骤雨的那种程度,只是温和的吹着,撩起一池冬水,不带丝毫温度。
每当起风时,袁纱的心里就格外的舒畅,是怎样的一种毫无道理可言的心醉呢?她自己也说不清,只知道,她倾心于这种风度,温柔的,温和的,没有半点温度的绅士风度。
她喜欢起风的日子,所有晴朗的,多云的,只要不下雨的有风的日子,都会让她那么的欢快,那莫名的喜悦,仿佛是公主将要与王子相见时,前一秒的雀跃,却又不是全然的欢,总觉得,还透着些许悲,几许哀,饶是如此,置于伤,怨二字,又一点没有感觉到,真是奇怪。
然而,袁莎并不是个奇怪的女孩子,如大多数妙龄少女一般,她也总幻想着与梦中的那个他,来一场浪漫到梦幻的邂逅。只可惜,她精心布置了舞台,上台的人却始终不是梦中的那个他。如果时间,场景吻合,而人却错了,那么,她宁愿独自彩排,继续等待。
即使,她也不知道他是谁,此时此刻又在哪,何时又能相遇,甚至,在那个重复了多年的梦中,她还未曾一次真正看清他的模样,尽管那么多那么多的未知,她也愿意等到正确的那个人出现。
而现在,起风了,那是她在等他。
也难怪,袁纱等了那么久,她一直是在原地张望,舍不得移动一步——十八年了,她茶余饭后所有的时光都是在这个花园里消失掉的,那些喧嚣不完的交际与她无关,泡上一杯咖啡,翻阅着一本厚书,在有风的日子里,安静着,等待着——她喜欢这静默着等待的姿势。
“纱小姐,老爷来了。”
“好。”
合上书,关上了一个世界,夹住了一页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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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三代都是银行世家,也算是个银行世家吧,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他们那些个资本家,特别是与外国有联系的银行家,表面上对谁都是哭穷,只有圈子里的内行人才知道,他们发的国难财有多大。袁纱暗笑,她虽不是个内行人,甚至关于金融的一点皮毛都难懂,可是有一点,她是知道的,外头来巴结李家的势力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已非寻常的富豪商贾,而是手握重权的达官贵人。
“怎么不吃饭?”李斯德是个微微开始发福的中年人,虽近半百,只除了两鬓灰白,脸上的皮肤略显粗糙之外,他还是拥有二三十岁的年轻,而四五十岁的沉着又是二三十岁没有的成熟。
“李伯伯可吃了?”
袁纱从佣人手中接过龙井,亲手端给李斯德。
“是不是最近上门的人多了,吵着你了?”
李斯德知她喜静,特地给她单独安排在这叶泉别墅,只是逢年过节接她去李家老宅,平常是不准旁人来叶泉,怕她被人刁难,听到些闲言碎语,心里头难过,因此,这里常年的清静。到是最近,开始不那么冷清了。
“伯伯是不要小纱了吗?”
袁纱抓紧自己的裙摆,被掌心里的汗渍浸湿了奶白色的洋装,顿时生出深深浅浅的印记,灰黑色的,格外显眼。
“你这傻孩子,又乱说话了不熟?”
李斯德对袁纱,是纯粹的溺爱,她的一声伯伯,顶得上他亲生骨肉的千万句爸爸。
“可你为什么要急着把我给嫁掉呢?伯伯,小纱不想嫁人,不要嫁人!”说话间,袁纱的的眼圈红得那么醒目。
“谁说要把你嫁掉?”
“他们,这段时间,那么多人······”
“傻孩子,那些人,那么多人,你就没一个看得上吗?”
“伯伯,小纱嫁出去了,就回不来了。”
她含着泪的双眼,那样的看着他,犹如当年,她那样的看着他。只是,她是那样的决绝,饱含的是绝望。
“斯德,我要嫁出去了,这一辈子都回不来了。”
他不信!他相信自己有让她回来的能力,可是······可是······
“伯伯,小纱舍不得你。”
袁纱见他怔怔地望着自己,也知道,他是在通过自己,望着她。
“砂。”他拥她入怀,声音顿时变得沙哑“你不会走的!我不会再放手!”
袁纱伏在李斯德的胸膛上,看不见他脸上的痛楚,可他的坚决,在她眼里,清晰可见。他亦看不见她的表情,只想让她清清楚楚地听到自己的心脏跳动的激烈——都是为了她!
“就让小纱在您身边,就这样一辈子,好吗?”
袁纱的一声轻唤似乎与遥远的记忆里的沧桑重叠一起,敲击他的耳膜。
“就让我在你身边,就这样一辈子,好吗?”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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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上的种第七个音的余音还未消散,李斯德的司机便已经发动了汽车,隔着三重大门,完全覆盖了钟声。
七点准时离开,从不在这过夜,是他从未改变过的习惯。
对于这个男人,她究竟该如何?
“小姐,沈家太太后天的约是推了吗?”
陈妈送完老爷上楼来给她换咖啡。
“我难得出门一趟,还是赴约的好。”
陈妈是当年伺候她母亲,是照顾她的老人了,袁纱向来对陈妈怀有几分敬重。
“那小姐,想穿哪套行头出门?”
“让我想想。”
她记得,李家那个从小就被送出国外的大少爷每年都会托人从国外带些礼物回来,送给家里的人。
***************
因为上学的缘故,袁纱向来起得早。现在毕业了,早起却成习惯了。
自从暑假以来,袁纱就一直在想,若不上学了,她的生活会是怎样的索然无味,她应该和别的小姐太太一样逛街,看电影,打网球,打马吊吗?又或是出门交际,谈恋爱,玩乐几年,便急着结婚生子,准备好年老色衰?不!不!那样太可悲了,可怕的可悲!好在,这只是在放寒假,好在,她喜欢与书相伴。
她不是不愿意出门交际,她也知道,只要她肯迈入那个圈子,无需她纱小姐开口,自然有人,大把大把的人巴巴的来讨好她,这无疑是满足虚荣心最好的途径——男人的追捧,女人的妒忌。可不是全天下女人的梦吗?这个梦,她不是不喜欢的,可是,可是,她不愿意的是为此付出的代价,没有哪一个女人打心眼里愿意付出的——名声。对于一个姑娘家顶要紧的是名声,她失去不起。她虽是个新派人,可这个社会却依旧保守,她只是个寄人篱下的小姐,外头关于她的流言蜚语已经不知道有多难听了,她虽不能制止,但可以不去证实——她不得不为自己留条后路。
之所以现在答应沈太太的应酬,无非是想告诉李斯德,她不是一只无用的金丝鸟,也不是一只不能飞出金丝笼的金丝鸟,她需要刺激一下李斯德,顺便为自己找一条后路。
袁纱光着脚丫,踩在地板上,她的脚是出奇的小,打小就没有裹小脚的双脚,竟然只有一个张开了的虎口大小,这样的小,连她自己都非常诧异。陈妈告诉她,是遗传她母亲的,难怪,李斯德总说她像极了她的母亲,从头到脚。她没见过她的母亲,至少自有记忆以来,她生活里便没有母亲的存在,偏偏,她的生命里,又无处不在她母亲的影子。家里没有母亲的照片,一张的都没有,但是,她猜得出那个把她抛弃了的女人的五官大致的样子,因为,陈妈说,她与母亲有七分的相似,尤其是双睛。而现在,拉开窗帘,她的这双眼里,反映着落地窗外那个不大的阳台,开了窗,一阵风袭来,脚底的寒气,顿时涌上身来。
“啊切”
一个喷嚏,把屋外头的佣人唤了进来“纱小姐快进屋来,别是着凉了。”连忙在衣架上拿了件披风替袁纱披好,转身对屋外头的丫头说道:“吩咐厨房准备早点和姜汤。”
“陈妈呢?”
平时不都是陈妈守着她吗?
“陈妈说今儿可能会下雨,在后院收拾衣服呢。”
“会下雨啊。”
袁纱微微蹙眉。
“纱小姐可是不想出门了?是回了沈太太吗?”
袁纱看着她们为自己更衣洗簌,想了想道:“还是不要,省的有什么误会,说我平白无故地端架子。”
“谁不知道老爷最疼的便是纱小姐您,谁敢不知道好歹嚼那舌头?”
“就你瞎说。”
袁纱暗自担心起来,这些年她极力躲在深闺里,不去招惹外头的是是非非,只求个安宁。毕竟她在李家只是个纱小姐,与那些个真正的小姐相比,她到底是个客,除了李斯德的疼爱,她一无所有,她现在躲着人,无非是求哪天李斯德走了,外头能让自己好过点,这会子倒好,外头把她传成李斯德的宝了,里头的人就越是会诋毁她,越是要疏远她,难不成,是她盘算错了吗?可是,又有点不对,依李斯德的个性是不会显富的,而如今,这么明着被人巴结,可不是件什么好事,可别成了《红楼梦》里的贾府。
“纱小姐,在想什么呢?厨房把早点弄好了,是现在用吗?”
“嗯,好。”
“小姐,你看看大少爷差人送来的可是这些?”
陈妈提着一些大小不一的礼盒进屋来,让袁纱挑选。
袁纱扫了一眼,随口说道:“今天不拿出来看看,还不知道,那边送的东西,我竟一样都没拆封过。”
“老爷送的东西,何尝让它们有出来的机会?”
这丫鬟心里头的意思可能是父慈女孝,可一出口,就像苹果的果肉,还为切开是白白的,一旦动了刀子,遇了空气,就变了质,棕黄棕黄的,让人怪难受的。
“多嘴,还不为小姐上茶点?”陈妈看出了她的难受,让那丫鬟出去了。“小姐,你看,正宗的法国货和那百货公司买到的就是不一样。”
“法国货?不是说大少爷在英国留洋吗?”
既然陈妈有意转移她的注意,她自然顺意。
“谁知道,这核对的礼单上是这么写的。”
“把这都打开吧,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