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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龙角之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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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在伦敦繁华的大街上,一只身穿长裙的金发萝莉仰头看向一旁的白袍老人。“这里是破釜酒吧,”老人抬头看了看那昏暗的小店“这个只有巫师才能看到的小店便是对角巷的入口了,好了,我们进去吧!”说着便率先走进了这个破旧的酒吧。喧嚣的酒吧内,人们正在兴奋的谈论着关于救世主哈利的事迹,正在这时,酒吧门被打开了。“嘿!邓不利多,来一杯?”汤姆从吧台内走了出来。“不不不,汤姆,下次吧!我是带学生来对角巷采购的,这是阿尔托利雅?彭德拉根小姐。”邓不利多拒绝了汤姆的邀请,将呆毛王拉到身前。“你好,我是阿尔托利雅。”萝莉伸出了右手。“你好,我是汤姆,这家酒店的老板,哦,可爱的小姐,你来的真不是时候,救世主刚离开这里。”汤姆快乐的说着‘原来哈利已经走了么,真是的,还以为可以调戏主角呢!’萝莉心中有一些不爽,但还是面带微笑的说:“是吗?太遗憾了!”------萝莉口是心非的分割线------穿过酒吧后墙的萝莉已经和邓不利多逛了一下午,中间还去了一趟古灵阁,‘没相到古灵阁居然有我的金库,哈哈!老娘现在有钱了!’想起亚瑟王金库中堆积如山的金加隆,托利雅就在脑海中想着自己躺在金币堆上睡觉的情形(龙族血统的副作用?)来到魔杖店,橱窗里褪色的紫色软垫上孤零零地摆着一根魔杖。门上的金字招牌已经剥落,上边写着:
奥利凡德,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即制作精良魔杖。跟着邓不利多走进奥利凡德的魔杖店,昏暗的光线透过橱窗照射在一排排一摞摞的长条盒子上,给小店增加了些许神秘感。“哦,我看到了谁?阿不思,欢迎来到我的店铺,是来给这位小姐买魔杖的吗?”一位银发老人毫无声息的出现在萝莉身旁,用那银灰色的眼睛打亮着托利雅。“您好,我是阿尔托利雅?彭德拉根”缩了一下头托利雅表示在这双眼睛的注视下鸭梨很大。“奥利凡德,你吓到她了!”很明显,邓不利多发现了女孩的小动作。“噢,你习惯用哪只手?”谈话回到了正题“左手。”由于右手拔剑,很自然的,托利雅选择了左手。“每根魔杖都是不同的,因为它们使用不同的独角兽毛、凤凰尾羽和龙的神经作为杖芯,这些都是强力的魔法物品。每个巫师适合不同的魔杖,如果使用了不属于自己的魔杖就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不是巫师选择魔杖,而是魔杖选择巫师…”一边测量着托利雅手臂的长度,一边寻找合适魔杖的奥利凡德对托利雅讲述着。“来试试这个,十一英寸,柳木,独角兽的毛…哦,不不,试试这个,九英寸半,葡萄木,蛇的神经…哦,不对…”奥利凡德灵巧的寻找着魔杖,但不同的魔杖在托利雅手中却无一适合的。“哦,等等,你姓什么来着?”奥利凡德突然醒悟过来,问了托利雅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彭德拉根。”迷茫的少女回答了问题。“亚瑟王的后代吗?”说着,奥利凡德从最里面抽出一个盒子,打来之后,递给了托利雅。“十六又四分之三英寸,杖身为红龙的角,杖芯是斯芬克丝的神经,奇妙的组合,它一定适合你。”托利雅拿起泛着淡金色的魔杖,只感到一阵热流从手心流过,杖尖处喷出一头身体红色,双角金色的巨龙,对着虚空一阵咆哮,便消失在空气中。支付了二十个今加隆,托利雅离开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