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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天 散仙是每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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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仙是每千年一次天劫,我觉得我是每月一次,如此算来我岂不是有了上万年岁数?这种来大姨妈奇妙不可言的感觉让我每次都得蓄足精力才能抵抗。
逃的了咳嗽逃不了感冒,扁桃体在慢慢肿大,我弱弱的希望可以两边一起肿,这样看上去至少还是对称的。下雨逢屋漏,今早上血崩后十分果断的翘掉了一门主课。往常也只是勉强打成平手,现在顶着外强内干的躯体去见老巫婆也只是活生生的送死。
趴着到中午才起来,头发披散着,伸出不怎么见血丝的手拨开窗帘,自己倒觉得有几分江南病弱女子探出芊芊玉手揽帘眺望凡尘的味道,不过,我是饿的没那个继续扮相的兴致了。挑了本书,是前儿才买回来的,黑色幽默《找死的兔子》。纯粹是打发打发时间,只等着到正午,找人出去吃饭。倒不曾想她们下课一股脑都跑来见我,因是早上没去,有慰问的,关心的,也有那来报告的,说是巫婆极其想我,学的话和颇像的神韵惹得笑声连连。
其实大部分时候,我是不在想这件事情的。以前是乱七八糟的书看多了,总觉得喜欢是喜欢,可是个人的空间还是要有的。所以,我总只顾着自己做的事,自己和同学出去玩,自己上网看书学习,是忘了别人不一定就如我一般。会被埋怨冷落她,还不如普通朋友也是自找的。反之,现在,这种自以为是的习惯倒也成了好事。我只是在临睡前,大抵是夜深,人容易伤怀,才会拿这些事来想想。现在其他没什么悟出来,只觉得那些言爱小说或是什么恋爱法则真真不可信。比如,说是要给双方私人空间,有些情侣还没开始捂热呢,这破法则一看,就开始泼凉了。又比如说,一个男生问我,“这20多开始想结婚的事,是早了还是晚了。” 我说,“这也不早,也不晚。”他说,“我想30左右结婚,那之前得找个女孩谈恋爱。”这倒是纳闷了,谁不在结婚前先谈恋爱啊。“对啊,还是你以为谈个恋爱要多久?”“至少得熬过七年之痒吧。。。。。”哎哟,真叫我目瞪口呆。“这谁家的姑娘会花那么长时间跟一男的谈恋爱,最后还不一定娶自个。”男生们的智商啊,感情以为姑娘就是不老不死,站在原地任君挑选呀?这得多自私多愚昧才养成这么些木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