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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的小颜诺。(抓虫) ...

  •   我叫施辰。
      这个名字极其普通,市井小民而已,大家差不多也都是这么个名字。
      从名字上来说我确实并不出彩。
      不过我总有比一般人来的幸运的地方。

      我的家境不错,这点在我衣食住行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我吃的是国外进口的奶粉,玩的是百货商店里头的玩具,穿的是有品牌的衣服,住在我认为大得过头的房子,进门不用拖鞋,出门准是坐车。
      这一切都足够让人羡慕了。
      确实,从我去幼儿园开始,这种羡慕就没有少过。
      母亲是律师,父亲是外科主任,小康,知识分子,三口之家,一切在外人看来都是美好的。
      不过,我不是外人。

      父母高薪的代价的他们疲于四处奔波,久不在家。
      当然,对于这一点他们处理的很好。即使他们很忙,他们也不忘将我放到托儿所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地方。
      在我小学二年级毕业以后甚至一劳永逸的将我送出国门。
      我想,如果不是他们想先让我学好中文,或许我早就出国了。
      之后的岁月很是平淡,我辗转去了几个不同的国家,不过对我而言没什么区别。或许住的屋子不同了,不过给我的感觉都差不多。
      我先去了美国,上最好的小学。确实不错,玩的时间多了许多。几乎没有作业。
      这和国内天壤之别,本来有些想家,不过这儿的快乐很快就冲昏了头,甚至让我有一种永远不回家的冲动。

      我后来想,这一定是父母为我考虑的,要是我一开始就去了严谨的英国,估计没几天我就想回家了。

      好吧,在我小学毕业后我去了英国,刚到那里,连自以为习惯了国外生活的我都有些不适应。不过我自认为很快适应过来了。
      美音和英音的差别让我有些不习惯,醇厚的英音听起来别样的严肃。当然,这只是在严肃的场合,这点是我之后才知道的。知道的原因是我交了一个漂亮的英国小女友,同我一样是初中一年级的同学。
      这在英国美国都不算什么早恋了。
      “早恋”这个词我回国后才第一次听说,对我而言还挺稀奇的。

      回到之前的话题来。
      英国很漂亮,女孩没有男孩那么严肃,我和她们相处的很好。父母给的生活费有剩,我除了买些我喜欢的书或者杂志以外,我也会请我的同学吃些点心,不外乎就几个甜筒或者两三个蛋糕。
      我想,绅士风度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了。
      不过这在国内估计会被人叫富二代什么的,所以在我回国后从没这么做过。

      社会环境不同吧,国外同我这么大的孩子常常这么做,生日也会邀请同学去家里做客,开一个大party,有一些很容重,有一些很普通,有些则独具创意。当然,去的人也很多。

      我参加过不少聚会,当然礼尚往来,也开过生日聚会,父母出了一半,我自己打工出了另一半,这是第一次。之后我的生日聚会父母出得比例就越来越少了,这是我要求的。
      在国外除了学习外语以外,我学的最多的就是独立。我会做饭、会拖地、会定期参加社区活动,当然,我也会洗衣服,不过现在我们都不用手洗了,洗衣机的模拟手洗模式在我看来又省时又干净。
      又走题了。没有父母在身边,我一个人碎碎念也能坚持很长一段时间的。和父母每半个月通一次电话,偶尔暑假回家,这样的生活模式我过得挺习惯的。
      要是父母在身边,在我初一生日会后我就不可能把我的小女友带上床了。

      初体验对我而言没什么特别的,我不见得特别喜欢,我会兴奋但并非特别狂热。之后直到大学毕业,我所交往的几个女友给我的感觉也并无不同。
      我大学读的是心理医学。成绩不错但明显不是最好的,不过导师倒是很喜欢我。比起成绩最好的那个中国学生(好吧,虽然我也是中国学生……),他显然更喜欢我来的多一些。
      或许是因为我乐于参加集体活动?又或者是社区活动时总和他搭档?再不然就是班级野营时的那锅汤和烧烤收买了他?
      具体为什么我不甚清楚,不过大体上我是知道的。我比大学才来英国的那个中国人更好相处,动手能力更强,更能融入集体。
      这些不同或许是我从小就到国外养成的,一定要说,我倒是可以算半个外国人了。

      很奇怪,我在英国交的朋友几乎都是外国人,或许是我太小的时候就来到了国外,以至于我给这些老外给同化了,我甚至讲英文都比讲中文流利,暑假回家都是我恶补中文习语的时候。
      不过也应该,我今后还是要回国发展的。

      虽然在国外呆得挺习惯,不过我很清楚,要想轻轻松松的过日子,国内才是好选择。

      所以,在我大学毕业,拿着心理医学证书等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我并不显得很兴奋或者是很难过,一切都仿佛是我计算好的,毫无偏差,踏上回国的飞机。

      我早就为我自己设计好了一条道路,当然,如果我自己没有准备好,我的父母也会帮我准备一切的。这是他们表达爱的方式,让我衣食不愁。甚至在我大学选择专业的时候他们就对我说:“选你自己喜欢的,回国的工作我们可以解决。”
      虽然他们对这么说了,不过我最后还是选择了医生。

      不是我父亲的职业给我的影响,别傻了,我和我老爸平日里接触的时间还不如我和国外的同学接触的时间来的多。真正给我产生影响的是每年暑假我回家是面对的书柜。
      满满的书柜上种类繁多的书目,我最能快速接受的就是老爸的医学书籍或者医学杂志。
      这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很枯燥,不过对我而言让人兴奋。
      因为这些书里头的英文和汉字一样多且难懂,我不能看书柜上的那些英文名著,且不说我看过了,单说我练习中文看这就毫无意义。
      不过老爸的医书解决了这个问题,有中文有英文,对我而言在好不过了。
      之所以最后我选择心理医学而没有选择外科,只不过是因为心理医生显得更加轻松并且不需加班而已。

      好了,又走题了。这么久了我的小颜诺都没出场,是我不对。
      讲到小颜诺,反正都走题走到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我想大家也不会在意我发发感慨,我要说,“选择心理医学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
      咳咳,我这辈子做的另一个最正确的决定,就是把小颜诺给诱拐了带在身边~

      唉╮(╯_╰)╭,这话小颜诺听到的话,他一定又要纠正我的语法错误了,什么“最”是最高级只有一个啦,不可能有两个“最”什么的……自从他做了个作家以后就常常这么干。
      以前小小的他别提多可爱了,我说什么他都会相信的,现在倒好,我说什么他都会先怀疑一下。
      果然是岁月如梭,一去不复返啊。
      小颜诺什么都好,就是情商让我有些担忧,从第一次把他拐上床只用了一只大熊猫后我就知道,我一定得看好他,免得被别人给拐走了!

      关于颜诺,可以说的实在是太多了。
      这将比我之前生活的二十几年加起来还要多很多很多。

      我第一次见到颜诺,是他的父母花钱请我去他们家里看看他们的儿子。我在英国知名学府获得的心理咨询师证很得人心,至少我在A市的一家大医院上班,享受独立的办公室,并且平日清闲。
      也正是因为这种清闲,在院长亲自问我是否愿意出诊瞧瞧的时候,我点头了。
      我很庆幸这种清闲,否则以我的性格,估计也不会点头。反正事后我想,一起都是冥冥注定了的事。让我一个凡夫俗子遇上了属于我自己的天使。
      我的小颜诺。

      他坐在自己漂亮的大床上,上面堆满的各种毛绒玩具,称得他是那么瘦小,整张脸好像就只剩下一双眼睛。他的眼睛很大很亮,眼睫毛也很长,下巴尖尖的就像个女孩。第一眼我的确把他误以为是个女孩。
      我突然觉得我对颜诺的记忆都一一存在我的脑海里,无论是多么细小的事,现在说来都有种如数家珍的感觉。

      第一次接触颜诺,他不是很好相处,在床上把自己缩成一团的坐着。从这里我就可以分析出很多东西了,比如说他没有安全感,比如他想要有人陪伴,比如他的性格倔强不服输,又比如他比很多人都来的脆弱。
      未来的时光里,能和颜诺在一起,我承认我是因为心理学占了些优势。不过这也没什么,我不算开了后门,就算一定要说,也是上天注定颜诺是我的~

      第一次见颜诺我就觉得不一样了,别误会,不是颜诺的问题。比起颜诺的态度或者毛病,以前导师手里的那些孩子更难缠一些。

      问题在我,我一向不喜欢小孩的,不过在颜诺这,我的观念完全被推翻了。我才知道我也能和孩子玩的这么欢,这有些不可思议。
      我一反常态地未掏出笔纸,我甚至从未想过掏出笔纸。而是选择栖身坐到了颜诺的身旁,同他贴的挺近。
      颜诺显然不喜欢很一个陌生人太过接近,难得表现出孩子气的一面,嘟着嘴,皱着眉头,挪到大床的另一侧去了。
      这样的颜诺实在可爱。其实我那天真的很不称职,该做的工作都没做,就怀着逗颜诺的心,一个劲的往他那里凑。颜诺往那挪,我就跟着后脚走。一连这么几天下来,颜诺才总算接受我了。
      他和我讲得第一句话是:“你真的是医生?”在得到我肯定回答后他有好一阵沉默,我观察了半天,显然颜诺对我是医生这点有些吃惊和不满。吃惊和不满我都有所了解,吃惊的估计是我同他之前的心理医生不同;不满估计是我同他之前的医生一样是个医生。
      当然他对于我的职业也只能选择接受,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叫我医生,虽然我更愿意他教我施辰。

      颜诺和我说的第二句话比说第一句话的时间间隔稍微短了些,在说第一句话的第二天他就同我说话了,“你也觉得我是精神病吗?”
      这个问题我真的认为不太好回答。
      在我看来每个人都有病,只不过程度略微不同,换成正常人的思维,那就是大家都没什么大问题,大家都没病。
      不过他要是没病,我还来看他做什么呢?
      我贴着颜诺坐下,现在的他已经不会挪开了,顶多不自然地扭扭身子。

      “我们还不算熟呢,记得么,你才和我说过两句话。”
      小颜诺歪着头看我,或许是我显得真诚打动了他,又或许是他想说些东西,“他们都是我有妄想症,”他伸手指了指他的头,“我这里想得东西和别人不一样,会让人觉得恐惧。就好像我心里住了只恶魔一样。”
      他说话的语气就像个大人,配上他孩子的表情真的让我发自内心的喜欢。我把颜诺抱到腿上,我本以为他会挣扎的跑掉,不过庆幸他没有。他仿佛很受伤一样低垂着脑袋,面对突然改变的位置惊讶过后就紧绷着身体。
      与其说是排斥不如说太过亲密的举动让他无所适从。不过他不打算跑掉,就是接受了我的存在,这点让我很高兴。

      我用头抵着他的脑袋,“嘻嘻,让我瞧瞧你的脑袋里头有些什么东西。”这话一出颜诺摆着头有些挣扎,不过在我再次开始说话后停了下来。
      “嗯,一个大大的花园,真是个漂亮的花园,里面种着的不是什么苹果树而是蛋糕树啊~这种到处乱跑的毛绒玩具是什么?唔,是只大狗熊吗?真的该洗澡~嘿,你的小屋子真小,都不能让我进去坐坐,我喜欢你粉红色的书架,就是从窗户外能看到的那个……”

      我持续地说着,语调越加放松,甚至有些轻快,因为我感觉到我怀里的小颜诺,他搁在自个身上,揪着衣角的手渐渐的放松,最后缓缓抬起,环住了我的脖子,低垂着的头抬起来了些,又抬起来了些,最后和我额头抵着额头,直直的揪着我的眼睛。

      这是他第一次笑着和我说话,凑在我的耳边,“下不为例,别再把我当做女孩了,我才不喜欢粉红色的书架呢!”
      我冲他点点头,搂着他的腰笑道:“嘻嘻,小时候的我喜欢。”

      当一个人愿意和你分享自己的喜好时,你应该知道,只是他对你发出示好的信息。
      颜诺是如此,我也如此。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我的小颜诺。(抓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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