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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结婚之后的第三天。
      这天是我和于爵真正开始隐婚的第一天,我和他本来要在同一个地方工作,这是不可更改的事实。而不巧的是,他的英英也在那个公司。我猜必定是他特意而为之,我可以理解。
      “爵,这是?”果然在上班的第一天,我就遭遇到了英英的异样眼神,因为她看见我和于爵一起进门。女人的嫉妒心,让人无端端的觉得燥热不堪。
      我已经很努力离他远一点了。
      “我铁哥们,像男的不?呵呵,英英你不知道,从小到大我们就一直在一起玩,都熟到不行了,你没看她男人婆的样子么,我一向当她是男人。”
      我愤怒了,但是我懒得理他,正准备走,却看见唐依依迎面走来,还搀着一个女孩有说有笑。我见到她,就控制不了汹涌的情绪,我冲上去,拉住她。
      “依依。”我没有喊,我是个不怎么会喊的。但是依依知道我在想什么,她显然愣住了,然后被我一抓,不知道如何是好,眼看着来来回回的人越来越多,我发觉到她手指的冰冷。
      她好面子。
      “依依,好久不见了,还记得我吗,我是你朋友。”我的嘴里说出“朋友”两个字的时候,看见依依的嘴角抽动了一下,她尴尬的握着我的手,“是啊,温笑笑,我们不是好同学嘛。”
      我向后看去,那男人正在以审视的目光看着我。
      是那天那个陌生的男人!
      我突然觉得我刚刚真是识时务,否则依依说不定就真的有事可做了。我礼貌的对那个男人鞠了个躬,我被我做作的样子引得一阵低潮,我回过头,落寞的向我工作的地方走着。
      “她好帅啊!”我听见了包括英英在内的很多个女同事指着我,欣赏的眼神,赞许的语言,都被我踩在脚下,我用一根手指勾开那个玻璃门,进屋。
      身后又想起一阵赞叹声。
      我瞥了一眼于爵,他尴尬的看着我。他肯定无法理解为什么现在的女孩都有这种猎奇心理,在他看来,这样肯定不是正常的做法,可是它偏偏发生。
      我的走红,不是偶然的。
      “你叫温笑笑?”屁股还没坐热,我正懒洋洋的转着笔,打发无聊的时间,不一会就迎来看猴的高峰期。一群女孩子围着我开始问这问那,我一句话也没说,她们反而越围人越多,多到影响了交通。
      我说过,我不太喜欢说话。
      “你喜欢什么颜色?”
      “红色?”
      我摇头。
      “蓝色?”
      我伸出食指,摇了摇。
      “黑色!”
      我点头,算是回答。
      “哇!我猜对了诶!果然我与笑笑心有灵犀也!哈哈。”我稍微打量了一下那个女孩,她牙齿白白的,穿着格子裙,很干净,很俏皮。
      “她还喜欢粉色,这你怎么没猜出来?”一个清冷的声音在头顶旋起,我不抬头,也知道是她。她不同于一般的女孩,她的嫉妒心,比任何人都强。
      她曾说过,温笑笑,你要敢喜欢别的女人,我就戳瞎你的眼睛,挖了你的心,拿出来看看你是不是个负心人!
      那时候我不怀好意的攥着她的小手,“好啊,你来啊。”
      一愣神的功夫,周围围着的小姑娘们居然不见了。剩下的,只有她。我想她不需要用什么手段,光是那双骇人的眼神,发起火来,就足以把人吓死。
      她吃醋了。
      “朋友,你有事?”我平静的看着她,用我能接受她也能接受的角度。她咬着嘴唇看着我,大概她那个男人走了,她可以肆无忌惮的对我发泄情绪,或者痛快的大哭。
      “温笑笑,你不是很行吗,告诉你,我是你的顶头上司,现在组织上对你的安排就是,在楼下的超市当搬运工,一个月薪水一千五,没有年终奖。”
      她气势汹汹的瞪着我。
      我无所谓的打了个哈欠,“好啊,搬运工这个工作很适合我。谢谢组织上对我的关心了,我现在就去,保证按时完成工作。”
      我不缺钱,工作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当然如果像这种没有做过的又极富挑战性的工作,我很是喜欢,对于我来说,挑战越大,我越快乐。
      唐依依了解我喜欢挑战这回事,但是她由于过度激愤,顺利的把我推了出去。
      我要站起来的时候,她按住我。
      又来!
      每次我都得故意被她按住,以我的手劲,可能被她按住吗。她又来这招,她知道我还在意她,她知道我越在意她就越让着她,她知道我只要还爱着她就不会站起来离她而去。
      该死!我果然没有力气站起来,离她而去。
      她证明了我还爱她这一点之后,突然也没力气了。她大概发现了,即使证明我还爱她,我们也没有什么结果的。她慢慢的把手抽离,然后我站起身,离去。
      我能感觉得到她哭了,她努力的忍着,但我还是能觉察出来。我深深的吸了一大口气,我第一次觉得走出一步是多么艰难。我不敢回头,却又想起,温笑笑说过,她要对唐依依好,她永远不会让唐依依再掉眼泪。
      她用力的吞咽着什么,我的脚,好像走在针尖上,每走一步,元气大伤。
      于爵好像是这场争斗的最大获益者,因为我调到超市之后,他反倒替代唐依依成了我的上司。他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官,他只是超市的代理经理,可这个代理经理偏偏就能管着我。
      我精疲力竭的扭着头进仓库的时候,看见他好奇的盯着我。
      “看什么看,没见过两条腿的女人?”
      于爵歪着脑袋,从兜里拿出一颗大白兔奶糖,伸长了手,递给我。“兄弟,吃了这个,一会有的你累的,这活不轻巧,你一个女人,她怎么舍得?”
      那意思是,你们俩到底有没有那么好?
      “我不喜欢吃糖。”面对他,我心安理得的说谎了。其实我蛮喜欢吃糖的,特别是奶糖。但是唐依依也很喜欢吃糖,每一次我都把糖留给她,我习惯说自己不喜欢。
      我想吃糖瘾大的时候,就独自一个人去离家不远处的小桥边,在岸上盘腿坐着,蹑手蹑脚的从兜里捏出一把糖,滋滋有味的嚼着,任由奶糖的汁液粘在嘴角,我从不擦,这时候,我是我自己的,我可以不用在意任何人的感受。
      其实算起来,我不是一个人去。我每一次去小桥,都会看见一个人背对着我坐在另一边,也不知道在干什么,我不去管他,他不来管我,我们互不相干。
      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十六年,今年我二十二岁,我六岁的时候去那里偷吃,直到现在这个毛病也没改。
      “你不吃糖?”于爵好笑的看着我,“好啊,随便你。”他吐了吐舌头,牙齿撕开一块奶糖的外衣,华丽的外表下,是那么美丽的果实,他剥开那薄薄的皮儿,咬了一半,细细的咀嚼,大声的吧嗒。
      此刻我告诉自己,温笑笑,你要忍,小不忍则乱大谋,这点小事你要都忍不住以后可怎么办?你今后不是任人摆布的瘾君子了吗,温笑笑,你离他远一点,远点!
      “给我一颗,就一颗就够。”我冷冷的背过身,伸出一只手。
      他要不给我我就恨他一辈子!
      手心一暖,手掌中间多了一个圆鼓鼓的东西,我乐的开花,悄悄拿到眼前一看,居然是糖纸!“于爵!你这个混蛋!你这个亡国奴!你这个满腹大便的混蛋男人!”我完全不顾及形象,恼羞成怒,对于爵破口大骂,不依不饶。
      “亡国奴?”于爵微弱的声音传来,“这跟亡国奴有啥关系啊,不就是逗一下嘛,怎么这么不禁逗,太小气了哟。”他似乎觉察出了我的愤慨,毅然决然的把一整袋奶糖都塞到了我怀里。
      我欣喜万分。
      于爵抱住我的时候我刚把一块奶糖放进嘴里,正想着放第二块。我说死也想象不到他会抱我,所以完全没有防备。他看准了一个空挡,把我全身挤进他又瘦又有肌肉的身体里去。
      这个“挤进又瘦又有肌肉的身体里”着实有点恶心了哈。
      “你干…”噎着了。
      “你干什么。”我呛着又噎着,暂时没什么体力对付他,只得一边休养生息一边想着一会怎么收拾他和我的那么多的“工作”。
      我第一次被一个男人抱着。
      这真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第一天把头埋进一个男人的怀里,我第一次像个女人一样,害羞的抬不起头来。【后来我想,也许是我噎的抬不起头】
      “不干什么,就是想感觉一下,你到底是男是女,今天得此一抱,我还是觉得,需要日后逐渐的了解和判断。”于爵终于放开了我,在我杀死人的目光下悻悻的班师回朝。
      我承认他又一次成功的伤害和打击了我。
      今天是我的稽日,我今天的尴尬就像一个六岁的孩子尿了裤子而不想让家长知道,家长却知道了一样的难看。我难看,于爵让我的难看公诸于众,于爵是我的克星。
      我悻悻的搬运着种种沉重的大纸箱子,饮料方便面牛奶什么的,我全部都要搬上去。我想我妈如果知道我做了这些,一定会很难过,一定不会让我再在这里做下去。
      于我来说,我倒宁愿在这里当个搬运工,也不愿意回到那个大家族里看着人们阿谀奉承,卑躬屈膝,虎视眈眈,争风吃醋。我想要个那么美好恬淡的生活,而这,又有谁知道。
      这一天我忙的像一只不得闲的老牛,我拉着破车楼上楼下跑,他们甚至把一些不属于我的工作也分配给我。于爵并不理我,他和他的小英英整日打情骂俏,爱的死去活来。
      依依也不知道去干什么了。
      我这才发现,小英英某些地方和我很像,不知道她是故意模仿我,还是故意模仿我,总而言之,她的动作和语气都很像我,这让我很不理解,看样子她也和我一样,没来多久,而她就可以什么也不做,我却要累死累活的“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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