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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二十八章 悠闲 西藏,在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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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这个时空从很早以前就已经归属了华夏盟,不存在叛乱和不安定。
这里的西藏,安静而平和。
背着行囊,一路随遇而安。
遇到热心的司机就搭载一程,倾听那些朴实的汉子们对于生活的吐诉,对草原的热爱,对神灵的敬重以及对家的那种心灵归属的情感。
有时候也会遇到赶着牛车或驴车的老伯伯,他们固执的沿用着最原始的交通方式,坐在他们的车板上,听着他们的吆喝声,偶尔也会听到他们唱些古老的调子,虽然听不懂他们是在唱些什么
,但是从他们的歌声中,我可以感受到他们对生活的热爱,对生命的敬重。
当然,我也好几次遇到危险。这世上总会有些不怀好意的人,不管在什么地方都会有,不过幸好在这个淳朴的地方那些人很少。还记得那一次当我察觉到对方一伙人中有人对我流露出不怀好
意的目光后,我假意和他们虚与委蛇,制造混乱偷偷溜走的惊险场面,那一次,他们只要再向前搜查几十米,我就可能会被他们发现,在那次脱险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见到车队都不敢轻
易上前了。
虽然旅途中有着稍稍的不愉快,但是只要看到广袤的蓝天和一望无垠的大地,我的心情就会瞬间变得很好。在独自行走了半个多月后,我借助在一户人家中,他们告诉我前面的路不要一个人
走了,前面就是有狼群频繁活动的高原深处了。那些狼不是小单位的狼群,它们很可怕,单身的人根本不敢独自上路。
原来,已经走了这么远了。
我停了下来,询问了一番后老伯的老伴给我找了一个空闲的房间,我借住了下来。
老伯和他的老伴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对这里非常熟悉。他们一共生育了五个子女,三男两女,都已经先后出嫁成家。现在他们和大儿子一家在一起居住,大儿子叫泰峰,他的老婆叫琪琪桑
,已经为他生育了三个儿子。最大的儿子十三岁,二儿子十二岁,小儿子六岁。老伯的名字我不知道,他让我称呼他为呼克大伯,称他的老伴为亚桑阿嬷。
经过几天的熟悉期之后,我在这里平淡的生活了下来。
呼克大伯的一家生活很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每天喝酥油茶吃糌粑,在这里,奶是最为充足的食物。牛羊肉,在平时是舍不得吃的,只有在招呼尊贵的客人和重大的节日时才会宰
杀牛羊。
这里的食物很单调,绿色蔬菜极为匮乏。他们每日煮砖茶来饮,从中获取生活所需的微量元素。
我极为不适应每日喝砖茶吃糌粑的日子,坚持了一段时日之后被迫妥协。在我的央求下,泰峰在这次赶集的时候带上了我,并附赠他的六岁儿子小包子一枚。
我想要去集市上看一看有没有蔬菜可买,要不然买点种子自己种来吃也好。
泰峰的小货车在行驶了三个多小时后,停了下来,到达了他们每年固定集会的地点。
一声欢呼后,我带着小包子率先下了车。泰峰来这里交易家里的羊毛和皮子,顺便买些调料品和砖茶之类的东西,我们便分头行动,最后在停车的地方会和就好。
拉着小包子的手,我开始体验这个风味独特的集会。
买了一堆从没吃过的小吃,小包子和我边逛边吃格外的惬意。集市上还有好多牧民自己做的手工艺品,有些粗犷,有些奇怪,还有些精巧的。摸摸这个,看看那个,听听买方卖方的讨价还价
,在嘈杂的集市里,我不觉得吵闹,只觉得生活真好。
到了这个世界后,除了和小垣一起去的那次旅行外,我竟然就宅在了一块四方地内几年没有挪动。现在想想,只觉得浪费了大好时光,没有早一点去看看外面的迤逦风光。
在集市上我没有找到新鲜的蔬菜,只买到了一些晒干的干菜,不过我已经很满足了。询问了几个大婶后,我买了一些在这里可以种植的蔬菜,虽然它们可以种植的季节很短,但是也聊甚于无
了。
带着小包子,从集市的这头逛到那头,再逛回来,我们乐此不疲的穿梭在其中。我给大伯一家都买了些小礼物,感谢他们这段日子对我的照顾。
给大伯买的是一个烟嘴,他的烟嘴已经用了几十年,早已老旧了,但是俭省的大伯一直舍不得替换新的。给大伯母买了一套崭新的菜刀,她那把老菜刀估计和她嫁进大伯家的年龄一样长了,
每次剁骨头都很难利落的断开,即使它已经一磨再磨。
给琪琪桑买了一个银镯子,女人都是爱美的嘛。买给泰峰的是一把藏刀,虽然我不懂刀,但是看样子还是很不错的。
泰峰的大儿子格林正在学捕猎的技能,我买给他一副弓箭。二儿子吉犸也同样是弓箭,至于小包子三儿子,在他的抗议下,我只能也买给他一副小号型的弓箭。
全部买完之后,钱包大缩水,背着小垣存了好久的现金已经快要花完了。只出不进不是长远之计,还是要考虑赚钱的方法啊。
大肆购物之后,心满意足的抱着累的睡着的小包子回到了货车,泰峰大哥已经在等了,和泰峰大哥一起去把我买到的东西搬回来,之后我们就踏上了回去的路程。泰峰大哥这次的交易非常顺
利,小赚了一笔,心情不错。我也买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还现场体验了藏区人民的集会,心里也很是满足。和泰峰大哥开心的聊了一会儿后,不知不觉的睡了过去,再醒来已经到了老伯家
,是被亚桑阿嬷的大嗓门给吵醒的。
为了庆祝这次的收获,亚桑阿嬷杀了一头公羊给大家加菜。泰峰的几个儿子非常开心,既得到了喜欢的礼物又能吃到好久没有吃到的美食,他们兴奋的骑着马在草场狂奔。
这是个崇尚自然的民族,他们人人善骑善射,好像天生就是捕猎的能手。他们的生活几乎原始,现代的痕迹很少在他们生活的地方看到。对于外面的繁华世界他们向往吗?我不知道他们的想
法,但是我知道他们现在过的很满足很幸福。
丰富安逸的现代化生活没有带给我多少快乐,虽然习惯了高科技带给人们生活的种种便利,但是高科技的生活也把群体生活的人群给分割了开来,大家几乎都是各自生活,冷漠度日。即使有
自己的朋友圈子,也很难感受到人们在古老社会生活时的那种团结、共进退、同悲欢的集体情感。
人,最终是把自己进化了还是退化了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找不到答案,我只知道,在我懵懂的儿时生活在奶奶家的那段简单快乐的日子,是我为之一生都无法忘怀的记忆。
小小的山村,不方便的交通,古老的耕种方式。每每到了傍晚,都是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男人和女人劳累了一天后得到的小小幸福奖励,他们各自端着自家的大海碗,筷子上插上一个两个
馍馍,大口大口的喝着米粥,吃着咸菜,或蹲或坐的围在一起吃喝。女人们比较淑的就围坐在石桌上吃,边吃边聊些三姑六婆的八卦,哈哈的大声笑。小孩子围在四周乱跑,大喊着一些不知
所谓的词汇。质朴、实在、粗狂、幸福。
小小的我把这些记忆记了好多年,虽然自出生就生活在城市,但是在儿时的记忆里,被送往奶奶家的那段日子却成为了我童年记忆最深也最为清晰的记忆。
我喜欢那样的日子,现在的我生活在和奶奶他们生活习俗一点都不一样的呼克大伯家,但是他们生活的真谛却是一样的---劳动、收获、满足。
没有仇恨,没有利益,也没有多余的欲望。
小垣,什么时候你才能过上这样的日子?你从小在仇恨中长大,在算计中度日,你已经习惯了事事布局,把所有掌控在自己手中,这样平静的日子也许不是你想要的吧。
仇恨会毁掉你的一生,仇报掉之后,小垣,你会如何呢?
不敢想,不愿想,顺其自然吧。
现在,我需要考虑的是赚钱的事情。要不要重操老本行写书呢?写的话可能会暴露自己,不写的话放掉这个赚钱方式我又有点不甘心。
要好好想想才行,如果写的话怎样写不会暴露自己呢?
仔细想来,我也剽窃了好多大神之作了,在剽窃的同时自己的文笔也慢慢的得到了锤炼,和几年前不可同日而语。现在的我,可不可以写出自己风格的作品呢?
一想到这里,这个念头就像遇风的野火般疯涨起来。真正属于自己创作的作品啊,这个诱惑不可谓不大。离开小垣后,我就准备把星蓝的笔名封存了,偷来的名誉不是我所要的。
从现在开始,要不要以自己的名义重新开始自己在这里的生活呢?
当然要,这才是我想要的选择。
自己的孩子再丑再平庸,也是自己的好啊。
心情激动的打开路上买来的手提电脑,重新注册笔名。
这一次,我的笔名就叫彼岸吧,彼岸花,开彼岸,开在地府的花,代表生死轮回的花。
接下来,我的第一个作品,要些什么题材什么类型的小说呢?
因为星蓝的作品,现在网络上最为流行的就是修真、穿越和重生题材的小说,在主流的影响下出现了大批精彩纷呈的优秀作品。好多次我都熬夜看书,大呼过瘾,无数次庆幸自己把这些题材
的小说写了出来,要不然就看不到这么多精彩的故事了。可以说,我写那些小说带给我的最大福利除了钱之外就是可以看到很多很多我喜欢的故事了,这个可谓是意外之喜。
作为自己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作品,我就选择一篇重生题材的小说为试炼石吧,字数控制在二十万字左右,不求卖座,只求完成一部完整的故事。
重生为题材的话,女主为主角。女主重生在小学还是初中呢?还是初中吧,小学的话字数就不受控制了。直接跳到初中省略儿时的成长。
女主为主角的重生,一般都是踢掉渣男,找到生命里错过的高富帅,把自己打造成一个万人迷之类的吧,虽然俗套但是看书的都是红尘俗人,作者又何必装逼把自己的作品弄的假清高呢?
那么就这样设定了,女主,重生在十五岁的初中,重生前被渣男抛弃工作被辞,闺蜜背叛自己和渣男在一起,在气愤中被车撞死而重生。
重生后,奋发读书考上了联盟最优秀的初中,在那里遇到了上一世从电视上看到的商业精英的少年版。几番接触后情愫暗生,然后经过了一番波折,最后幸福在一起了。
没有什么新意,也不追求虐恋什么的,整体看来就是个偶像童话般得故事,这正是我所要的作品。放到海量的小说库中,一点也不起眼,但是会有读者喜欢看,可以为我带来收益,这对于现
在的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我只要慢慢的,一步一步的进步,总有一天可以写我自己想要写的,只要我的笔名小有名气,风格自成一体不会被人和星蓝联系到一起就好。
催命鬼编编,我对不起你了,你的星蓝再也不会出现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