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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到秦朝?——虞姬 ...
手链泛着金属的耀眼光泽,残月和星相作为装饰被雕刻者发挥得淋漓尽致,整条手链透出一种古色古香的味道,戴在我的手腕上,愈衬得手腕纤纤,白皙如玉。
正当我欣赏它时,眼前突然一片漆黑,手足无法动弹,唯有意识还很清晰。一个声音在我耳边缓缓响起:“别离――”
这个声音我从未听过,但却异常熟悉,清晰,带着痛苦与深深的绝望――一种因为无法解脱,无法面对的绝望,让我觉得心莫名地一痛,正当我期待这个声音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却失去了知觉。
事情得从昨天说起。我去参加一个“据说”很有意思的拍卖会,会上展出了一条秦朝手链,我鬼使神差地举牌,以天价买下了它。
我一戴上手链,就出现了开头一幕。
当我醒来之后,却发现自己正躺在一片草地上,清晨的朝露沾湿了我的衣服,把青草的香味混进了我的衣服里。顾不得弄干衣服,先考虑了一下自己的处境,明明是在拍卖会上,为什么会躺在草地上?那个声音呢,又是怎么回事?刚一思考,却头痛欲裂,不得不停了下来。
我站起身,活动了一下有些麻木的身体,准备四处转转,了解一下情况――这就是我的优点,处变不惊,但以前的死党却固执地认为这是麻木和死板。
在我问了七个老大妈,十个老大爷,外加吃了无数白眼后,终于明白,我,上官别离,年仅20岁的博士生,倾国倾城、冰雪聪明、人见人爱……(以下省略1000个自恋词)的天才少女莫名其妙地回到了秦朝。
算了,古代就古代吧,还能看风景呢,可是……现在是秦二世的时候,起义好象、也许、可能、或许、仿佛多了一点啊!一个不小心,把小命丢了就不好玩了,我一向喜欢看别人痛苦,现在终于轮到我遭报应了!现在我唯一的出路就是去找一刘邦什么的,投靠他,只要不上阵打仗,就性命无虞了。嗯,我对自己这一想法的敬佩之情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一发不可收拾。
正当我自鸣得意的时候,却发现那些大早就出来干活的“劳动人民”(也就是农夫啦)都以一种稀奇的眼神看着我,低头一看——我穿的是现代装,这些古人是不会欣赏的,恐怕投靠刘邦之前早就被抓精神病医院(秦朝好像没有精神病院)去了。
于是,我做了一个伟大的决定——挣钱,为自己买一套古人欣赏的衣服。
挣钱说得容易做得难,我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去拦路打劫我又不会武功,要是打劫不成反被别人打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所以,概括一下,我除了一博士生学位,一大堆古人用不着的人民币外,似乎啥都没有。哦,对了,我还有那条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害我沦落到如此地步的手链,它现在正乖乖待在我手上,可我总不能把它当了吧,它可是我回现代的唯一希望,况且我连秦朝有没当铺都搞不清。
我突然想到自己的老本行——我是医学博士生,那当医生绝对不成问题,为秦朝人看病对现代人来说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了,想到如此,我又兴奋起来,决定说干就干。
就在我一蹦三尺高还没落下来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做医生也需要本钱,至少得开一诊所吧,难道像那些江湖骗子一样到处晃,那怎么行,我可是一神医(作者:为什么天上有牛在飞?上官别离:因为我在地上吹!作者:无语)!再说做江湖骗子也得花钱买一招牌呢。
我彻底失去信心,决定先到集市上去看看,说不定能碰碰运气。
在迷路N(N大于50)次之后,我终于拖着疲惫的身子“蹭”到了集市。举目望去,哇,集市的人好象多得夸张了一点,我现在终于相信晏子说的什么摩肩接踵了——中国果然是人最多!那就意味着找到工作的机会多,我一脸奸笑外加两眼冒光,回头率高达百分百,看到这些目光,我收敛了点,表情改为一本正经外加楚楚可怜——这样才能得到好心人的同情,帮我找个好工作嘛(作者:卑鄙,毫无骨气!上官别离:骨气这种东西在饿死面前微不足道。作者:昏倒于地)
找工作大行动开始!
第一次。我走到某药庐,点头哈腰地对某老板说:“先生,需要人工作吗?”只见那老板以一种稀奇的眼光看着我,我直冒冷汗,突然想起,秦朝似乎还没发明“先生”、“工作”这些词,为了防止他对我的精神状况产生怀疑,我拔腿就跑。
第二次。我走入某药庐,点头哈腰地对某老板说:“您这里需要人吗?”老板把算盘拨的“哗哗”响,眼皮都不抬:“不要。”这回好了,我这个在现代别人抢着要的博士生在这儿被别人推都来不及。
第三次,和第二次一样。
第四次,还是一样。
……
转了半天,我发现我犯了个根本性错误——人多也意味着工作都得用抢的,再说了,现在可是秦二世的时候,民不聊生这个词怎么说来着,男人都找不到工作,我一弱女子能怎么着?秦朝可不讲究什么平等!
突然,我左边的人群发出阵阵喧哗,大家都围了过去,我也奔了过去――原来有一老太太晕倒了,我是天生的热心肠,再加上从小受到“尊老爱幼”思想的教育,所以一边高叫“让一下,让一下!”一边挤入人群为老太太看病,草草诊断了一下,也没啥大事,年纪太大总有些小毛小病,经过我现代神医的一系列措施,老太太终于醒了,激动地对我连连称谢,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大娘,不用客气,救人是大夫的本分啊!”人群中爆发出阵阵“神医啊”、“心肠真好”的赞叹声。
其实,我选择学医就是因为感动于病人痊愈后感激的眼神,我只不过做了我应该做的,却得到了那么多人的尊重与爱戴,让大家都很快乐,何乐而不为呢?就在这时,人群中又挤出一人,不,准确地说应该是一大夫,一见我就激动地说:“啊,神医啊,您的医术实在是天下无双,如果不嫌弃,就来我这儿做大夫吧,包吃包住,还有钱拿,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搞了半天,原来是一要雇人干活的,但他的想法正合我意,于是当即拍板:“好!”
我,上官别离,终于找到了在秦朝的第一份工作。
跟着我老板左转右转,左绕右绕,在我怀疑他是大夫还是想把我卖了的人贩子时,终于到他的药庐了,上面三个大字:“神仙庐”。靠,不愧是我老板,连吹牛都比我厉害,只能说一句:“l服了you。”
在他药庐混了几天,总算把那些阿猫阿狗、张三李四之类的人都弄熟了,我老板更是和我成了兄弟。忘了说了,我老板姓萧名何,就是历史上那个刘邦的丞相,长得挺不错,一张书生脸,“温文尔雅”,“斯文大方”,“风度翩翩”,绝对符合我以前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白衣公子的标准,但其实是一个一肚子坏水的家伙,最大爱好就是整人,自己在旁边笑。
今天,我又和往常一样,百无聊赖地坐在药庐里。突然,门外传来喊声:“别离,快出来!”我一惊,条件反射地站起来,这好像是萧何的声音!
急急跑出门去,却看见萧何正抱着一个小孩子,我松了口气,原来他没事,等等,那孩子是怎么回事?萧何看我愣着不动,急道:“这孩子病得厉害,你快来看看!”我清醒过来:“先把他抱进屋去!”萧何三步并作两步地进屋把孩子安放在床上,我赶紧凑上去诊断――呼吸急促,发热不高,无汗,恶寒,舌苔薄白,舌质淡红,脉浮紧,就症状来看,他得的是我们现代所说的小儿肺炎,对现代人来说非常好治,但对古人,特别是秦朝的古人来说,恐怕是不治之症,萧何看我诊断完了:“别离,我看他快不行了,但你的医术比我高得多,你能治好他吗?”“当然,包在我身上!”(吹牛不打草稿)听到我的回答,萧何笑了起来――是由衷地笑,不含一丝杂质,仿佛是得知自己亲人有救一样孩子气的高兴。
我现在是终于明白――萧何不是为了挣钱而开药庐,他是非常纯粹地为了救人,看到病人好起来,看到病人感激的眼神,他比谁都高兴。
“麻黄2克、杏仁10克、葶苈子5克、前胡10克、桔梗5克、芦根10克、莱菔子6克。”报出长长一串药名,笑看萧何在大柜子旁爬上爬下,不时还搬架梯子去拿药,(人家笑看风云四起,我笑看萧何汗流满面)他嘴里不停嘟哝着:“别离,你报得太快了!”
接下来还有更磨人的事――煎药。我终于发现,煎药这档事非常适合减肥――烟熏雾绕,让你没胃口吃饭;慢慢腾腾,让你暴跳如雷;还动不动就耍脾气,在你不在意的时候就糊了!可萧何就有这本事,不怕怪味,不怕等,还时不时就去看看,一个字:“服!”不愧是我老板!(作者:拜托,别在表扬人家萧何的时候把自己也表扬进去!)
当然,和喂药比,前面两件事都只是小意思。好容易把药端到孩子面前,他就是不肯喝(这么难喝的药,要肯喝就怪了)。我算是被这小孩磨得没耐心了,刚想大吼一声:“你不喝就算!”的时候,萧何笑盈盈地走过来:“我来吧。”你来就你来,拽什么拽,看你怎么办!
“乖,看看这是什么?”萧何打开一包包得整整齐齐的东西,里面是蜜饯,怪不得他失踪了呢,原来买这个去了。
“是蜜饯!”小孩毕竟是小孩,都喜欢吃甜食,一看到蜜饯就两眼放光。
“嗯,喜欢吃吗?”萧何笑盈盈地逗他。
“喜欢!”
“那就尝尝吧。”萧何递了颗给他。
小孩有些难以相信地把蜜饯放在嘴里。
“甜吗?”
“甜!”他使劲点头。
“那在嘴里还甜的时候把药喝了好吗?”萧何开始言归正传。
“……”听到喝药,他有些迟疑。
“乖,听你娘说,你是个很有勇气的小男子汉哦,小男子汉可是不怕喝药的,只有喝了药,病才会好啊,病好了,就能吃更多蜜饯了啊!”萧何苦口婆心外加诱惑。
“好!”孩子终于鼓起勇气一口气喝完了药,用骄傲的神色看着萧何,萧何又递了颗蜜饯给他,一本正经地夸奖:“真厉害!”小孩高高兴兴地把蜜饯放进嘴里:“大哥哥,等我病好了,我一定要吃好多好多蜜饯!”“嗯,好。”萧何笑着点头。
走出屋门,我笑:“你对待小孩子还真有办法,我怎么劝他都不听。”“那当然,得有技巧!”萧何洋洋得意。“不过,蜜饯可不便宜,况且你还答应再送他很多呢!”我打趣他。“没关系,看到他能好起来,这比什么都珍贵。”萧何一脸不在意。
每日一剂,分三次服下,这样暗无天日,惨无人道的日子过了十天。
我和萧何对看一眼――两人都是面黄肌瘦外加熊猫眼。
走到小孩子的床边,我难得用温柔的声音说:“乖,你的病已经好了,可以回家了哦!”他睁着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惊喜地望着我。萧何笑着伸出手臂把他抱在怀里:“我送你回家好不好?”他点点头。
出了门,他突然从萧何怀里转过头,冲我甜甜一笑:“我喜欢你,姐姐!”
“我喜欢你,姐姐!”
这句话,我记了一辈子。
夜晚。我在园子的台阶上拣了个位子坐下,抬头仰望星空,大概是因为古代没有什么环境污染吧,星星显得特别的亮,我眨也不眨地盯着星星看,一直看到泪流满面。
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叹息:“怎么哭成这样?”随着叹息声而来的,是一条纯白的手绢。我接过手绢,不想擦,只是仰面把手绢覆在脸上。萧何挨着我坐下来,温和地问:“怎么了?”
过了很久,我轻声回答:“从前有一个人,他说会陪我看一辈子星星。”萧何愣了一下:“那他现在呢?”“死了。”“死了?”萧何抱歉地笑了一下:“对不起。”“没关系。”气氛冷了下来。
“那你现在还爱他的吗?”
“嗯。”
“伤心吗?”
“嗯。”
“也许只有时间方能愈合一切伤痕吧。”
“我不相信,即使愈合了,还是会留下挥之不去的痕迹。”
“嗯,是如此,但也许,只有真正勇敢地面对,彻底的痛一次,才能够坚强起来。哭过一次就长大。哭,并不可耻,也不代表这脆弱,而是一种蜕变。”
“我知道。但我想离开药庐。”我咬着牙说。
“为什么?!”萧何显然意外极了。
我只是摇头。不想说。
“我知道了,我会帮你办好的。”萧何叹了口气,站起身来,一步缓似一步地离开。
我一直没有告诉萧何,他哄小孩子时的眼神很像那个人。
终于,如我所愿,我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药庐。临走时,萧何没有告诉任何人,所以,只有他一个人为我送行。他有些伤感地说:“别离,和你在一起这么久了,好舍不得。”我笑笑:“小丫头总要长大的吗。”萧何也笑了:“小丫头长大了――所以要离开药庐了。”我摇头:“你是打趣我还是真这么想?”他一本正经:“真的。”我大笑,他也笑,我突然收了笑:“我要走了。”“那么,后会有期吧。”他抬头微笑着望着我,似乎格外平静,只是他的眼睛表达了他的不舍。
我转身,迈步,动作一气呵成――我想变坚强。但萧何那依依不舍且怜惜的目光却不断在眼前浮现。
我不知道的是,下一次见他,我们却成了敌人。
在路上随意乱晃,不觉走到一处马厩旁,马厩里的一匹小黑马探出头舔了我一下,我诧异地望向它,它的眼神里却满是友善和安慰,我愣了一下,突然想到,既然搬出了药庐,无处可去,那不如和这位善良的朋友住在一起吧。
就这样,我住进了马厩。
但我所不知道的是,这是我和他缘分的开始。
终于修改好了,偶仰天长笑。
对于上官别离,偶决定把她写得深沉点,越快乐的人往往是那种有很深的痛苦,却把痛苦埋在心底的人,所以她在白天看到萧何那么相似的眼神时,还能一脸灿烂地笑出来,但在夜晚,当她看到曾经和他一起共享的那片天空,想到萧何的眼神时,还是忍不住泪流满面。
不过别离和那个人的故事,也许太短了点,大家不要着急,偶还想要为他们单独写篇番外,因为偶也是很喜欢他们的!另外,偶把死党寞梨这个人物从第一章里删除了,但在番外里会出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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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回到秦朝?——虞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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