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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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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别后的再见是三个月后,我们却像是认识三年。我们之间有许多不言而喻的默契,有许多隐约未知的欣喜。我们像是失散多年的故人,陌生但又刻骨铭心的熟悉。我能明白他在拍摄街边梧桐落叶的心情,也能知晓他在电影的哪一刻会情不自禁的落泪;他能懂得送我喜欢的百合搭配紫色的薫衣草,他也能在蔡琴的专辑里挑出我最喜欢的一首。我们所有的交流就好像左手握右手的默契和谐,仿佛只有彼此才能完整自己。
因为心爱所以心怯。我们见面那天,我紧张的像个初恋的女孩,跑去找曼妮帮我选衣服。我知道我并不适合曼妮帮我选的衣服,但是我害怕一个人面对等待要见微树的时刻。曼妮还是了解我的,帮我选了一件鹅黄的中袖针织衫,白色褶皱的衬衣,暗花淡蓝的裙子,很素净的样子。临走前,曼妮帮我涂了个粉色的唇彩,说男人都喜欢粉嫩的女人。你的微树也是个男人。她说这话的时候很是恨铁不成钢的气愤。我握握她的手说,微树是个好男人。她一怔然后摆摆头说无药可就这四个字就是说你。
我们约好在人潮汹涌的南门天桥见面。我们同是喜欢安静的人,却选在喧闹的人群中见面。也许是有种寻找彼此的暗示。那一刻,他背着手握着一束百合,定定得站在天桥看桥底车来车往。微树,微树。他回头。我看见他眼眸流光,嘴角溢彩。我们望着彼此的眼睛笑,像是相识多年。我们自然的走在一起,很自然得他的手牵着我的手。他的左手我的右手,在这一天找到安稳的契合。我们只是牵着不说话,走过人群走过车流走过大厦走过这个城市。
我们坐在咖啡馆的落地玻璃前,有水幕沿着玻璃壁直下,与外界有种恍惚的隔离。我们在我们的世界里。我们有说不完的话题。你知道我最喜欢的那双眼睛。是两双。对,对,是两双。都是那么诚挚。我们再说西莫多瓦的《talk to her》。我们都不约而同的爱上那两双眼睛。然后我们为再次的共鸣欢笑不已。
我可以抽只烟?微树眼睛深处有点点婴儿蓝,像天边的晨曦。我看着他的眼睛点头。
为什么你只喜欢这个牌子?
不为什么?他低头点烟,烟头一明一灭。他的神情也在烟雾里恍惚起来。
我知道他如此迅速的作答是为了杜绝我的追问。一个人固执的喜欢某样东西,背后一定有他的理由。那是我不得而知的微树。
你又为什么那么喜欢百合?他笑,表情中有顽皮的神态。他不是存心知道答案,他只是巧妙的转移话题缓解气氛。我爱眼前这个有些孩子气但又深沉的男子,渐渐深处了解。但这种了解只是海面的浮冰,我并不了解海面下的幽深的冰山。他对我是爱抑或是了解?我不得而知。